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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是中华文化的一种美德明朝是怎么对待老年人的

网络 2023-06-18 15:50:19

尊老是中华文化的一种美德明朝是怎么对待老年人的

轶 史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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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奖励享不停


尊老可以说是在任何时代都很推崇的一种美德,很多时候,不管是道德标准,还是政府的政策,都会对老年人特别关照。明朝时期,朱元璋因为从底层而来建立了新王朝,因此特别关照民间的老年人,那么,他都颁布了哪些政策,这些政策对老年人又有什么关照呢?

中华民族素有尊老孝亲的文化传统,历代政府在养老政策方面均有所建树。

《明史·食货志》中说:“民始生,籍其名曰不成丁,年十六曰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明代,对于60岁以上年龄较高的老人,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养老政策。这与社会发展程度有关,也与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寒,亲身经历了民间疾苦有关。他充分认识到,妥善处理养老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形成淳厚社会风俗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朱元璋亲自制定了一系列颇具代表性的养老政策,推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宗族、民间社会包括政府官员个人发挥各自作用。重温这段历史,对于现实颇有借鉴意义。

官员可以就近任职以便奉养父母

政府官员的言行具有社会风向标的意义。官员如何对待自己的父母,以及政府如何为那些孝敬父母的官员创造条件,直接影响到社会上养老的风气。在朱元璋的重视和推动下,朝廷设计了一系列政策,督促和激励官员奉养老人。比如,为了便于官员就近奉养父母,朝廷允许官员调到离双亲较近的地方任职。

洪武四年,河南府知府徐麟因老母亲居住在蕲州府之广济,提出辞官回家照顾母亲的请求。朱元璋没有免他的官,而是将其改任为蕲州府知府,使他可以孝养母亲。这一年,河南右卫百户临濠人张纶打报告说,父母都已年逾八十,因自己工作地点离家太远,无法侍奉双亲。朱元璋下令调他为濠梁卫副千户,就近奉养父母。这些事例足见朱元璋对官员的社会示范作用的重视。

还有的官员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把父母接到身边侍奉,也无法调到离家近的地方,朝廷允许他们把自己的工资分作两份,一份由自己领取,另一份则由父母住地附近官府发给父母,供父母养老之用。

孤老在养济院颐养天年

明代法律规定:“凡鳏寡孤独及笃疾之人,贫穷无亲依靠,不能自存,所在官私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克减者,以监守自盗论。”明代初期,就诏令各府县设立养济院,收养“孤老”。明成化十六年(1480年),仅京城一地历年共赡养鳏寡孤独的老人就有7000多人。嘉靖六年(1527),朝廷又令北京五城均设养济院,尽数收养贫穷老人。

基层政府在收养孤老方面的工作,受到朝廷严格督查,地方官的任期考核中,恤孤是一项重要内容。在这方面考评好的官员,记入档案,作为升迁的重要依据。如果官吏没能全额汇报属地的孤老情况,那么从甲长往上的各级负责官吏,均会受到惩处。

养济院收养老人的标准有三条,一是年龄在60岁以上,二是没有配偶、子女以及兄弟,三是没有不良记录,那些品德败坏,曾经作奸犯科或者有伤风败俗行为的,则不在其列。

老人在养济院的生活怎么样呢?据史料记载,养济院里一般都设置了火炕、大通铺、男女分居。院中种有槐树和柳树,老人可以乘凉和晾晒衣物,还备有磨、碾、水井等劳动工具,以备日常使用。地方政府每年定期对院中房屋和设施进行检修。进入养济院的老人每月可以领取米、布和柴薪银,如果老人生病的话,由官府调拨医生调理。老人去世,由政府负责买棺安葬,夫妇可合葬一穴,体现出较好的人文关怀。

朝廷也鼓励身体较好的老人在养济院中开展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比如烧饭、看孩子、看门以及纺纱、捻线等手工活。有关部门负责借给老人工本,工作出色的老人还能获得奖赏。

除了国家设立机构奉养孤老外,朝廷还责成亲属、邻里赡养这些无依无靠的老人。那些愿意侍奉孤老的家庭,国家给予免税等奖励,拒绝收养的则会受到相应处罚。

给八旬贫困老人每月发五斗米

在明代之前,每逢节日或庆典,国家也会给老年人“发福利”。到了明代,则做出了日常性的规定。

洪武十九年,明太祖朱元璋下诏:“若贫无产业年八十以上者,月给米五斗、肉五斤、酒三斗,九十以上者,岁加赐帛一匹、絮一斤。”“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岁给米六石。”也就是说,80岁以上的贫穷老人,每个月都能拿到五斗米、五斤肉,还有酒,90岁以上的老人待遇更加优厚些。

朱元璋是从最底层发家的,对基层官吏的执行力有清晰的认识。因此,次年,他怕有关部门执行不力,就又叮嘱礼部尚书,要以皇帝的名义再次重申一下这项政策。

为了让居家养老者有人服侍,洪武六年,明太祖朱元璋规定:“民年七十以上者,许令一子侍养,免其差役。”也就是说,为了更好地让70岁以上的老人安度晚年,国家允许老人的一个儿子免于服役。

对于那些孝敬老人的人,朝廷不但给予精神表扬,还给予物质奖励,赏赐衣物,发放奖金。而且,这些孝子孝女年老时可以享受特殊待遇,当他们年届60岁就可以享受普通老人80岁时才能享受的福利待遇。如果孝亲模范不幸成为孤老,那么他们在家就可以享受到在养济院的同等待遇,当地养济院会每月按标准把钱粮送到他们家中;去世后,政府还会发放三两银子作为丧葬费。

在朝廷的要求和带动下,各地形成了尊老养老的风气,赡养老人的要求也渗透到各地家法族规之中。被朱元璋称为“江南第一家”的浦江郑氏的《郑氏规范》是中国传统家法族规的代表作,其中规定,每逢朔望,家长率领众人参谒祠堂后要派人击鼓,同时族中子弟大声说:“听!听!听!凡为子者,必孝其亲。”以示对全族的训诫。族规规定:“男女年六十者,礼宜益膳。旧管尽心奉养,务在合宜。违者罚之。”“诸妇主馈,十日一轮,年至六十者免之。”所谓“旧管”是家族中负责婚丧嫁娶以及饮食的人员。也就是说,60岁以上的族人,应得到尽心侍养,餐饮方面应更加精良,还应免除老年妇女的厨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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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风俗是尊老敬老的?

中国的很多风俗都与尊老敬老有关,比如说清明节祭扫就是与尊老敬老有关,还有中秋节的团聚,还有春节,把老人叫到家里吃饭都属于是。
与尊老敬老有关的风俗如下:
1、重阳节;
2、出门时应与老人道别;
3、见面时应鞠躬行礼;
4、吃饭时家庭之中最年长者先动筷子;
4、为长辈倒酒或茶时,应起立鞠躬而倒;
5、敬酒时应先敬长者;
6、长辈敬酒时,你要说“谢谢”;
7、上座时应年长者先坐,按辈分依次而坐;
只要一心一意孝顺尊敬自己的老人,习俗就不重要了。老人需要的其实并不是什么礼节与习俗,老人需要的只是做晚辈的理解与孝敬,只要你多抽时间关心老人,耐心地听老人的心里话就够了。
扩展资料:
敬老爱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人们进入老龄阶段、病残、丧偶、丧失劳动能力、超过退休年龄而无法工作或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家,能够得到家庭、社会的赡养: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依、老有所终。
从历史文化传承来说,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别的民族咱们不管不论,但是中华民族之所以是中华民族,之所以血浓于水,之所以历尽沧桑生生不息,之所以“人情味”非常浓厚,尊老敬老爱老是一个重要方面。

又两个问题:1.“尊老爱幼”是谁提出的? 2.为神马要提倡“尊老爱幼”?

1.孟子2.尊老爱幼,作为所谓美德被得以传播,是中国人观念愚昧的一种表现。因为首先年纪,必然不是尊与爱的标准与唯一对象。这种愚昧的提倡,往往致使某个族群对其他族群的尊重与否被忽视,导致不平等现象的出现,具体到比如倚老卖老等情况的发生。同时这也是中国人等级观念的某种程度的展现,是对平等原则的践踏。尊重与爱都是相互的,且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获得尊重的权利,一味的提倡对某一群体的刻意尊重无疑是将尊与爱特权化,这并不是一种普世的价值体现。

社会上尊老敬老的好风尚表现在哪些方面

尊老爱幼起始于原始社会,当时生产力低下,在氏族公社的内部为了人类的繁衍和文明的延续,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和尚无劳动与生活能力的小孩都一样分配劳动果实,实行义务抚养。由此逐渐形成的这种朴素的道德观念,被继承下来。从原始的社会,就已有了尊老爱幼的思想,这使人听起来感到非常的高兴,从中也可看出人性的善良。“尊老爱幼”有着她经久不衰的生命力。这项传统美德一定会被我们永远的继承下去。 1986年,根据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将每年农历九月九日的重阳节定为“中国老人节”,借助传统的重阳节,祝愿全国老人健康长寿。
中国有句古话:“百善孝为先”。意思是说,孝敬父母是各种美德中占第一位的。一个人如果都不知道孝敬父母,就很难想象他会热爱祖国和人民。我们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还应该尊敬别的老人,爱护年幼的孩子,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幼的淳厚民风,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善待老人,就是善待明天的自己。当皱纹爬满你的额,手无法抚平,让关爱顺着皱纹,流进眼眶;当童稚写满你的眼,手无法抹去,让关爱在前方,亮成明灯一盏。尊老爱幼,人间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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