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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本来是一种“神鸟”,为何到了宋代变成了“恶俗之鸟”

网络 2023-06-18 13:26:58

现代的中国社会提到乌鸦多是不祥之兆,说到这个词语人们就会眉头紧皱,有一种强烈的厌恶和反感,从许多词语中皆可以看到人们对乌鸦的厌恶之情:乌鸦嘴、乌啼兆凶、乌合之众等等。虽然“乌啼兆凶”一直影响着现代人们的印象。但是回溯中国的历史长河,乌鸦并不总具有负面的意涵,从原始先民“阳乌载日”的神鸟,到秦汉之际的“孝鸟”,再到宋朝之后的“恶俗之鸟”,反应了时代和社会文化的变迁。

中国幅员辽阔,有着五十六个民族和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历史,“鸟崇拜”是华夏文明中不可忽视的风景。从大量的文献和传说中可以看出,乌鸦是许多古代民族的图腾信仰。

比如:在内蒙古的小河沿文化遗址中,考古工作者发现了目前国内最早的文字属性符号一一大型鸟类酒壶。专家们解读图幅认为是“玄鸟生商”的意思;汉代出土了大量三足乌器皿;先秦古籍中指出“鸟夷”是女直先民,她们的乌鸦崇拜由来已久;古代阿尔泰语系哈萨克民族的分支克烈、乌孙都流行崇信乌鸦之风,乌鸦不但是神话传说中经常出现的飞禽,更可能是他们的图腾神。

从史前时代,乌鸦似乎就成为不祥之鸟。在中国神话系统中,曾出现后羿射日的故事。可以看出,在中国古老的神话体系中,关于乌鸦的传说和关于太阳的传说往往是连在一起的。人类诞生之前,太阳己经出现。正如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说过:“有光的地方,就会有太阳崇拜”。在最初的原始采集狩猎时代,先民半人半兽的思维意识并未发生太阳崇拜。在新石器时代,人们对抗自然的过程中,发现太阳可以给他们带去温暖和食物,促进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太阳对于先民的生活产生直接的利害关系。

当然人们科学能力有限,认知水平不足,无法理解太阳东升西落、散发光热的自然现象,它们认为太阳像神一样有着喜怒哀乐,对他们的赏赐似乎看心情来定。于是原始先民开始礼敬和祭祀,保障太阳按时出现。在我国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便记录了当时日出、日落都要礼拜。在周朝发生日食时,只有周天子才能“于朝击鼓,于社杀牺牲以祭”。

正是因为人们对太阳非常关注,人们看到太阳中有个黑点时,便会认为是黑色的鸟儿飞到太阳中,以此传达人们对太阳的虔诚信仰。乌鸦是通体黑色,仿佛经过严酷历练一般,和太阳一样朝出暮归,在高空自由飞翔,让先民们认为黑鸟便是乌鸦,于是便有了“阳乌载日”的说法。

商朝,就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说法;“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说殷商的始祖契是玄鸟变成的。这里的“玄”便是黑色,同时也是北方的意思,因为阿尔泰地区的游牧民族用四种不同的颜色描述方位,其中黑色就是北方,玄鸟可能就是乌鸦。

《山海经·大荒东经》中记载:“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 “东海之外大壑,少昊之国,少昊孺帝颛顼于此,弃其琴瑟,有甘山焉,甘水出焉”。

远古时代少昊国是东夷部落,他们就是鸟作为图腾信仰,少昊的意思就是太阳神。《山海经》是我国上古神话中记录最为丰富的著作,书中虽然些许荒诞奇怪,但是也反映了我国原始居民最为淳朴厚实的思维。从那些神话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背后的历史事实。

春秋战国后期,统治者渴望在思想上实现大一统维护国家稳定,于是统治者提倡仁孝,并且确立孝廉制度来加强管理,儒家学说中的忠孝文化成为考试内容。

齐国阴阳五行家邹衍提出“五德终始说”,即“金、木、水、火、土”代表五德,不断轮回代表王朝的更替,天子必须具备其中一种德行,如果衰落了,另一种德行兴起,王朝便被更替。在中国早期的时代看来,舜土、夏木、殷金、周火,不断轮回周而复始,秦朝和汉朝属于克周的水德而尚黑,于是从衣袍到旌旗,都以黑色为尊。黑色的乌鸦作为孝鸟便被统治者所拥护。

秦汉随着人们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对自然现象,自然规律认识不断加深,古老的神话传说己经不足以让民众信之,对太阳的崇拜减弱,承载太阳含义的乌鸦也不再具备神秘色彩。乌鸦神鸟地位逐渐被孝鸟所替代。全身漆黑的乌鸦飞到统治者的宫殿,再加上原始社会神鸟的身份,经统治者稍稍结合便飞到了老百姓的生活中。

《本草纲目·禽·慈乌》中曾经记载:“此鸟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便是鸦有反哺之义的注解,小乌鸦被喂养长大,当老乌鸦年纪大了无法觅食,乌鸦便会四处寻找食物并弄得可口,报答父母。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说:“乌,孝鸟也”。

在统治者眼中,乌鸦的孝顺之德被无限放大,王公大臣皆进献三足乌作为贺礼彰显统治者的仁孝,给普通民众作为典范。“高祖太和七年六月,青州献三足乌,王者慈孝天地则至。世宗景明元年五月,徐州献三足乌,肃宗溪平元年四月,汲郡献三足乌。初帝太昌元,年五月,齐献武王获三足乌以献,孝敬元象二年四月,京师获三足乌。” 统治者将孝义的观念灌输到寻常百姓中,乌鸦孝鸟的地位不断巩固。

每次有人产生孝顺行为时,乌鸦仿佛就在身边,乌鸦的叫声都是表达哀悼。寻常百姓家的母亲生病,不断呕血,儿子日夜陪在身边照料,不久房屋外聚集了上千只乌鸦,夜夜悲鸣。祥瑞仁孝便是乌鸦的代名词。乌鸦的孝鸟地位一定程度上来说是统治者刻意强化的,当乌鸦的神圣性消失,落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时,乌鸦不再是神秘不可高攀的鸟,而变成了与人们道德情操相联系的东西。

其实,在中国古代文人墨客描述的乌鸦反哺,孝顺仁义并不常见。相反,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看到的是乌鸦食腐肉,包括人类的尸体。战争过后,战场上有着成千上万为国牺牲的战士的尸体,被乌鸦旁若无人地肆意啃食,给人带来不适的感觉。随着时代的发展,对乌鸦的厌恶之情逐渐超越了乌鸦仁孝的原有含义,乌鸦的的形象也最终演变成一种文化禁忌。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看,禁忌的出现是来自于人们对死亡、疼痛等的焦虑和担忧。当与死亡的事物相联系时,禁忌便产生了。宋代以后,乌鸦禁忌在中国成为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

宋代,乌鸦才正式变成了不祥之鸟的象征。随着宋代经济重心的南移,尤其是南宋时期,南方文化逐渐成为主流文化,从文人墨客的诗词作品中最能体现对乌鸦的态度。

南宋的著名诗人范浚《杂兴诗》:“鹊噪得欢喜,乌鸣得憎慎。”喜鹊吱呀叫唤让人听了都十分欢喜,但是乌鸦的叫声让人十分憎恶。南宋著名学者朱熹对于《诗经》中“莫赤匪狐,莫黑匪乌”一句的注解说:“狐,兽名,似犬,黄赤色。乌,鸿,黑色。皆不祥之物,人所恶见者也。所见无非此物,则国将危乱可知。”显然在朱熹看来乌鸦是不祥之物。

宋人罗愿在《尔雅翼》一书中就明确指出:“太公曰:爱人者爱其屋上乌,憎人者憎其储肯……乌集为不祥,人所憎也,而爱人者并爱之。”这里屋上之“乌”也是令人讨厌的不祥之鸟,只因为喜欢这个屋子的主人而没有避讳它。“乌”的意义已经发生了转变,感情色彩由喜爱变为厌恶,祥瑞变为不祥。

此时乌鸦的“神鸟”地位骤然下降。虽然人们有着神话作为历史的记忆,但是人们更愿意在现实中找到事物代表的真正含义。乌鸦有着异常灵敏的嗅觉,可以远距离闻到尸体散发的微弱气味,加上对腐肉的喜爱,能够在短时间内大量聚集,因而成为死亡的象征,乌鸦的叫声也成为了生命结束时的丧钟。就现实来说,乌鸦通体黑色增加了神秘的气息,预示死亡,对死亡的恐惧和对黑色的敬畏最终塑造了乌鸦不祥之鸟的负面形象,“乌啼兆凶”也成为中国民间的主流意识。

概括来说,乌鸦在中国文化中的意象由正面为主转为负面为主,并最终定格为“恶俗之鸟”。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乌鸦的习性以及人们对死亡的恐惧。乌鸦“见异则噪”,喜爱腐肉。历代历史文献中都记载了乌鸦占卜,战争胜负的例子。死亡一直是人们永恒的话题,人人都无法逃避生老病死,即使无法改变,也希望从死亡来临时的自然现象中找到慰藉。乌鸦的出现,总会有尸体和腐肉出现,似乎预示着死亡即将来临。人们想要趋吉避凶,逃离死亡,便掩盖了乌鸦生物特性,而选择迷信。

2、对乌鸦羽毛颜色的恐惧。虽然世界各地有着各种各样的乌鸦,羽毛的颜色也不尽相同。但是在中国,大部分乌鸦的颜色为黑色。根据阴阳五行说,秦汉属水尚黑,宋朝认为黑色是邪恶之源,象征着幽冥死亡,本身与死亡牵连纠缠的乌鸦,更是成为了不祥的恶俗之鸟。

3、民俗传说的影响。民间故事一直是维持和证明禁忌的话语。作为社会民众心理的普遍信仰,乌啼兆凶也是来源于民间传说。相传,宋朝公孙治识鸟音,一日与兄弟在院中畅谈,突然听到鸟儿吱吱喳喳,一会公孙治告诉兄弟去煮羊肉面,就转身离开,不一会果真带来了一只大肥羊,兄弟问如何逮到的。公孙治说是乌鸦告诉他的,乌鸦说:“山的东边有只羊,你吃羊肉,我吃肠。”但是公孙治吃完羊肉后并没有把剩下的内脏给乌鸦吃,于是乌鸦怀恨在心。有一天乌鸦又告诉公孙治山的西边有只羊,于是他跑过去望来望去,根本没有羊,只有一个被杀死了的人,于是官兵把他抓起来做了三年牢房。

4、地理环境的因素。人们生活在一定的地域空间内,任何文化现象、意识形态、风俗习惯的产生都会受到地理位置的影响。宋代一直存在着南北方的文化差异,北宋灭亡之后,经济政治中心逐渐转移到南方,南方的士人得到重用并逐渐掌握政权,北方文化逐渐被同化,南方文化繁荣发展,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文化,“喜鹊声而憎乌鸦”便是南方对于乌鸦的主流认知,乌啼兆凶也为大众所接受,使其最终成为民俗文化中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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