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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是中国最成功的改革之一。仅用十年时间,商鞅便让秦国从偏居一隅的“戎狄之国”,变成雄霸诸国、富甲天下的霸主,为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凡是变法,必然会损害旧利益集团的利益,因此一定会遭到相当多的反对,商鞅变法自然也不会例外。而与后来的改革相比,商鞅变法可谓得罪了秦国上下所有的人,而商鞅也“荣膺”秦国最不受欢迎的人。
对于秦国贵族来说,商鞅剥夺了他们的权力和爵位。商鞅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和井田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从前,秦国贵族可以通过血统,获得财富、爵位、人民以及土地。而如今,即使贵为王子,若不立军功,也不能获得爵位。
正所谓“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对于秦国贵族来说,商鞅就如同“杀父仇人”一般可恨。
对于百姓来说,商鞅也绝不是什么善类。在所有先秦改革家中,商鞅或许是唯一一个敢于赤裸裸地“反人民”的思想家。在《商君书》中,商鞅直言不讳地说:
“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有道之国务在弱民”。
为了弱民,商鞅专门制定了“贫民”“愚民”“刑民”三大政策。
所谓“贫民”,就是保持人民的相对贫困,正所谓“民贫则弱,民富则……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因此只要民间出现了富人,就要想方设法剥夺其财富。因此,必须将人民维持在饿不死,也吃不饱的状态。
为此,商鞅特意改变秦国百姓聚族而居的习俗。他规定,男子成年后,必须与父母兄弟分家。这样做,可将大家族分为小单元。富人不能聚族而居,家产很快就会分光,也就不会有富人。
所谓“愚民”,就是在物质上匮乏百姓的同时,要从精神上愚昧之。正所谓“民愚则易治也。”为了阻止人民求求知,商鞅宣扬“焚诗书以明法令”。只要百姓不读书,就不会有智慧,自然就可以肆意愚弄。如果没有智慧,就不会作奸犯科,和国家作对,就只能安安心心地待在田里种田,或者帮助国君打仗。
所谓“刑民”,就是用重刑,狠狠地震慑人民。商鞅的“法”,并非如今的法律,而是“刑”。正所谓“怯民以刑,必勇”。为此,商鞅确立了“轻罪重罚”政策,甚至随地乱丢垃圾,都要遭受极刑的惩罚。不仅如此,商鞅还编民为什伍,一家犯罪,其他人也要受株连。只有相互告奸,才可无罪。
因此,商鞅所制定的“反贵族”“反人民”的政策,受到了秦国上下,一致地反对。商鞅变法一开始,反对者的书信就像雪片一般寄往宫门,根据史书记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
面对这股浩大的反对之潮,商鞅决定擒贼先擒王,拿最大的反对者——秦国太子开刀。当时太子犯了法,商鞅并不因他是太子就有所规避,他说: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当然,商鞅不会真的给太子施刑,而是割了他的太傅公子虔的鼻子,并在其老师公孙贾的脸上刻字。受到如此耻辱,太子势力大气都不敢出,而公子虔甚至在8年内闭门不出。
就这样,商鞅以恐怖手段,遏制了所有反对的声音。随着法令的推行,秦国果然“大治”,在严厉的赏罚制度下,百姓“怯于私斗,勇于公战”,而国家财政也不会白白施给那些尸位素餐的贵族。就这样,秦国的经济、军事实力大大加强,诸侯再也不敢轻视秦国
商鞅变法大获成功,原来反对变法的“公知”迅速转变成了“爱国者”。根据史料记载: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
照说,商鞅理应对这些人的转变感到欣喜,为自己变法的成果感到骄傲。然而商鞅却偏不这样做,他冷酷地说:
“此皆乱化之民也!”
在他看来,这些前倨后恭的“爱国者”,不过是一群趋炎附势的利禄之徒。对于变法,他们并非真心认同,他们之所以为变法大唱赞歌,无非是想博取商鞅的欢心。对于他们来说,为国家政策唱赞歌,只不过是为了猎取富贵。
商鞅深谙人性,自然知道这群小人的伎俩。于是,商鞅将这些“爱国者”流放至边城。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胆敢妄议变法。
由此,商鞅终于确立了绝对的独裁,终于可以大展拳脚,向对秦国威胁最大的魏国进攻了。于是,秦孝公将商鞅任命为大良造,大举进攻魏国所侵占的西河地区。
当时,魏国主力刚刚大败于马陵,元气大伤。而商鞅利用奇谋,假意于自己曾经的好友、敌方主将公子卯把酒言欢。但在酒宴期间,商鞅却劫持了公子卯,并派人扮成他的样子,赚开了魏军的营门。最终,魏军大败,割让西河地区,甚至连自己曾经的首都——安邑都丢给了秦国。
商鞅击破魏国后,秦孝公秦封之於、商十五邑,号之曰商君。而这,也就是商鞅的由来。
商鞅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他在秦国,树立了绝对的权威。对于反对自己的人要整,对于支持自己的所谓“爱国者”,商鞅同样要整。在商鞅眼里,秦国只有法,没有人情可言。正是因为商鞅带头践行法制,才让秦国一雪前耻,大败魏国,从而奠定了秦国统一六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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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商鞅得罪的人实在太多了,即使是受过他恩惠的人,也因为商鞅刻薄的性格,不敢支持他。秦孝公死后,太子继位,而对商鞅的清算也就开始了。公子虔捂着已经被割掉的鼻子,诬告商鞅造反。而与商鞅有仇的秦惠文王也毫不客气,派人要将商鞅逮捕。
为了逃避秦吏的追捕,商鞅化妆潜逃。到了关下,商鞅欲投诉客店。但客店老板却说:“商君有令,没有身份证者不得住店。”作为逃犯,商鞅又怎么会携带身份证呢?因此商鞅凄凉地说:
“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商鞅万万没想到,他所制定的法律,却反制于他自己的身上。
商鞅原本想逃到魏国,结果魏王却怨恨他以诡诈之术,夺取了他的西河。因此魏国也不肯接纳于他。无奈之下,商鞅只好回到封地,发兵抵抗秦王的追捕。但最终,商鞅兵败被杀,而他的尸体则被五马分尸。
商鞅明于治国,却拙于修身,虽然他一手建立了最后的强国,但却因之葬送了自己的性命。从治国的角度,他是不世出的高明之人;但从做人角度来说,商鞅并不是很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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