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三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而后,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后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为何朱元璋要煞费苦心,大兴胡惟庸连坐案?洪武十八年,有人告发李存义和他的儿子李佑不仅是胡惟庸的至亲,还曾经伙同胡惟庸谋逆。胡惟庸虽已被诛,李存义也必须连坐。这可是祸从天降,李家揣揣不安。但是,朱元璋对此事并未严惩,还特别下诏,李存义与李佑都免于死罪,只是被贬到崇明岛闲住。
可能是因为李善长为功臣元老,朱元璋念及旧情,因而特地从轻发落。按理李善长受到如此殊遇,应该上书谢恩,但是李善长对此事全然不予理会,这种态度令朱元璋感到非常不快。胡惟庸案的查证一直都在继续着,并且有了新的进展。
洪武十九年,明州卫指挥林贤通倭事发,经审讯得知,他是奉胡惟庸的命令下海通倭的,胡惟庸谋反案有了进一步的证明。洪武二十三年,又捉拿到奸人封绩。封绩本是元朝的旧臣,后来归降于明。据说,他经常往来于蒙、汉之间,曾经为胡惟庸给元嗣君送过信,胡惟庸在信中称臣,并请元嗣君出兵为外应。
其实,早在洪武二十一年,大将军蓝玉出塞时,在捕鱼儿海地方就捕获过封绩,但由于李善长施加影响,并未上奏,就把封绩给放了。直到这次,由于封绩再次被捕入狱,李善长终于也被牵连进来了。
恰在此时,李善长为了养老,大兴土木,因缺少工人,向信国公汤和借用卫卒三百名,以供营建之用。以营卒为工役,这种事情本是常事。但汤和胆小怕事,又不敢得罪李善长,因而表面应允,暗中却向朱元璋报告,这无疑是说李善长私自集结兵力。
凑巧,京中吏民为党狱株连,坐罪徙边,约有数百人,中间有一个叫丁斌的,是李善长的亲戚,李善长便替他求免。由于朱元璋对李善长的猜忌之心日重,不但没有答应李善长的请求,反而命令将丁斌拿获。
经审讯得知,丁斌曾经供事胡惟庸家,于是,供出不少李、胡两家往来之事。这样,便认定李存义、李佑父子伙同谋叛的罪状,立即将他们从崇明岛拘捕进京,重新审理定罪。
接着,朱元璋颁布严敕,李善长“元勋国戚,知逆谋不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于是,七十七岁的李善长便被赐死了,其妻、女、弟、侄等一门七十馀人被杀。只有李善长的长子李祺及两个儿子,因为临安公主的缘故,得以免死,流徙江浦。
与此同时,朱元璋又策划陆仲亨的家奴告发陆仲亨与唐胜宗、费聚、赵雄三名侯爵,曾串通胡惟庸“共谋不轨”。一场“肃清逆党”的政治运动,铺天盖地,到处侦捕,牵连蔓引,共有三万余人被诛戮。连一向与胡惟庸关系疏远的“浙东四先生”也未能幸免,叶昇以“胡党”被杀,宋濂的孙子宋慎也牵连被杀,宋濂本人则贬死于四川茅州。
为了平服人心,朱元璋特地颁布《昭示奸党录》,刊印多册,发往各地,晓谕臣民,以此为戒。胡惟庸案至此才算告一段落,前后迁延近十年。朱元璋如此煞费苦心,兴此大案,究竟是何用意?
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设有宰相制,宰相都称为丞相,当时丞相共有左、右二员,左比右大,分任左、右丞相的是李善长和徐达两人。朱元璋即帝位后,逐渐感到帝权与相权的冲突,唯恐臣下权力太大,会导致元末“宰相专权”、“臣操威福”的局面重演。鉴于此,几次设法试图调整,以加强皇权。最早被杀的是中书左丞相杨宪。
洪武二年九月,杨宪入为中书右丞,洪武三年,李善长病休时,杨宪便实际操纵中书省大权,升为左丞。他玩弄权术,陷害同僚,“市权要宠”,很快被朱元璋处死。朱元璋鉴于李善长权力过大,威胁皇权,在撤换李善长后,最初选中了汪广洋接替李善长的相位。汪广洋遇事小心谨慎,又以“廉明持重,善理繁剧”而著称。
洪武六年,胡惟庸进入中书省,与汪广洋共任右丞相。之后,汪广洋以“无所建白”贬为广东参政。但是,汪广洋一离相位后,胡惟庸遇事专断与李善长相比,有过之无不及。况且,李善长还借胡惟庸等人,遥执相权,势力更甚于前。
汪广洋被贬后,当然不服气,便暗中收集李善长的不法证据,于洪武九年与御史大夫陈宁,合疏参劾李善长有“大不敬”之罪,正中朱元璋下怀。洪武十年九月,朱元璋先升胡惟庸为左丞相,再调回汪广洋为右丞相,以牵制胡惟庸,改变胡惟庸独相的局面。
然而,汪广洋复相后,整日喝酒,并没有起到应有的牵制作用,反而事事调和,公事“惟以他官剖决,不问是非,随而举行”。这令朱元璋大为失望,又把他贬往广南地区。即使这样,仍未能平息朱元璋的怒气,便又追加诏书,下令追到后,即将汪广洋就地处死,洪武十二年十二月,汪广洋被贬杀。
由上可知,明初的丞相擅权不行,尸位素餐也不行,放权、抓权均无好下场。朱元璋对于相权的存在,实际上已深为反感,他不能容忍相权过大,绝不希望有凌驾于众人之上的权臣存在,废相只是时间问题。
然而,胡惟庸的独断专行,使相权与皇权的冲突更为明朗化了。在胡惟庸之前,李善长小心谨慎,徐达经常带兵在外,汪广洋只知饮酒吟诗,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尚不突出。但是,胡惟庸为相七年,擅权乱政,使得朱元璋感得大权旁落,除了翦除,别无选择。
其实,早在洪武十一年三月,为了限制丞相的权力,朱元璋就下令凡奏事不得先“关白”中书省。在此之前,凡是各地送给皇帝的奏章都要关白中书省,就是给皇帝一份,同时也要给中书省丞相送一份。接着,又令六部奏事不得关白中书省,这样就大大削弱了中书省的权力。即使这样,也还不能令朱元璋满意。
于是,就有了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案,朱元璋接着就宣布裁撤中书省。丞相废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朱元璋大权独揽。秦、汉以来,实行了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从此废除,皇权得到进一步加强。稍后,朱元璋还宣布以后嗣君不许议置丞相,大臣如敢奏请者,处以重刑,并立为祖训。
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后,仍能时刻感受到李善长的威胁。李善长虽已退位,但势力还很大,加之与胡惟庸的姻亲故旧关系,始终令朱元璋耿耿于怀。为了巩固帝业,就必须彻底消除这一隐患,因而胡惟庸案不断升级。
明代的心腹大患是“北虏南倭”,于是又为胡惟庸添上了一个“通倭通虏”的罪名,就是说他勾结蒙古和日本,企图谋反。但据吴晗先生《胡惟庸党案考》,通倭通虏都是“莫须有”的罪名。
胡惟庸事件,正像一个传说中的故事,时间越长,故事的范围便越扩大。到后来胡惟庸东通日本高丽,西通卜宠吉儿,南通三佛齐,北通沙漠,东西南北诸夷,无不与胡惟庸叛逆案发生关系。朱元璋在杀胡惟庸若干年后,又给他加上这些谋逆罪名,是想借胡案兴起大狱来诛杀文武功臣,以防功臣们日后威胁朱姓子孙。
平心而论,胡惟庸的被杀,完全是咎由自取,但是,所谓的“胡党”,未免牵强附会。胡惟庸案实际是朱元璋整肃功臣的借口,凡是他认为心怀怨怼、行为跋扈的大臣,都被加上“胡党”的罪名,处死抄家,开国功臣李善长也最终被牵连进此案。
有明一代,任职丞相的只有四人,李善长、徐达、汪广洋、胡惟庸,有三人被杀。据说,徐达似乎也未能善终。李善长是受祸最惨的,不仅本人被赐死,还被族诛。
在他死后一年,郎中王国用为其鸣冤,由御史解缙起草《论韩国公冤事状》,疏中论道:李善长与陛下同心,出万死以取天下,勋臣第一,又何必为胡惟庸谋事,况且他已经年迈,根本没有精力再折腾,何苦如此!当时正值胡党株连,气氛异常恐怖,很多人担心会招来祸事。但朱元璋看了以后,未作任何批示,可见他也默认是枉杀。
所谓的胡谓庸案只是一个借口,目的就在于解决君权与相权的矛盾,结果,彻底废除了宰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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