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
——屈原·《九歌·国殇》节选
生老病死是人们永远无法摆脱的自然法则,而死亡一直是人们不愿意去面对的话题,但是它始终是存在的,那么人死亡之后又会去到哪里呢?灵魂的去向无人能够回答,但是肉体的去处在现在这个社会已经有了统一的地方,那就是火葬场,但是进入火葬场的每一具尸体都是被火化了吗?这其中其实也是有着它自己的规则的,根据火葬场内部员工透露,有一种尸体谁都不敢烧,就算家属要求也不可以,究竟是为什么呢?
人们畏惧死亡,也只是因为没有了解死亡之神秘火葬,很多人都认为这只是现代才有的丧葬方式,或者说只有少数民族才有的习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火葬来源是可以追溯到清朝时期,而清朝也可以说是历史上唯一一个连皇帝自己都支持火葬的王朝了,这在封建时期来说是非常非凡的思想了,要知道古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那是一点点的损毁都是大不敬,因此清朝有4位皇帝选择了火葬这个事情,还被载入了《清实录》、《中国近代史》两本史书中。
据说当时这几位皇帝认为火葬之后,灵魂就可以得到安息,和传统的“入土为安”的原则是十分的相同的,都是希望在死后可以得到安宁,但是这短暂的火葬历史并没有一直延续下来,或许是清朝统治者本身就是满洲人,这与汉人有着很强烈的文化冲突,因此中国历史上几乎都是以土葬为主,到近现代的时候,因为国家经济发展,土地资源的原因,高层领导才要求火葬,慢慢的代替了土葬的传统。
其实国家在要求由土葬改为火葬,几乎都只是单纯的停留在土地资源的原因上,其实还有一个就是人在死后土葬,自身会有一些元素进入泥土之后造成污染,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体体内的各种指数都慢慢超标,而且人口密度也越来越大,非常容易造成泥土与水质的污染,可以说土葬的方式,不仅会占用很多的土地资源,也是有很大的污染危害的,尤其是尸体如果是因病死亡,还有很大的可能携带病毒。
不过在刚开始发展火葬的时候,也是有着非常大的问题,不单单是人们从心理上很难接受尸体焚烧,而且当时火化的技术不高,焚烧尸体的燃料自身就有很多的有害气体,因此一度被人们非常反对,因为这样的方式并没有减轻污染,只是从土地污染改为了大气污染。
因此在后续火葬场慢慢兴起的时候,就开始着重改进这些方面,首先是燃料上,过去的燃料很难一次焚烧,导致工作人员有时候甚至还要借助外物翻动尸体,有些家属看到之后,从心理上也非常难接受,“死者为大”总还是要给他们最后的尊重,因此在燃料上也是下足了功夫,基本上能够做到一次烧透,其次才是在燃烧气体上的处理,曾经简单的焚烧炉,也经过几代的改进与优化,不仅是燃料产生的气体,连尸体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气体都会在焚烧炉中经过特殊的过滤处理了。
火葬场为了更好的体现对死者的尊重,对家属的关怀,还有着一系列缅怀等额外的服务,比如说家属可以要求死者在火化的时候,以什么样的妆容进入焚化炉,而家属在哀痛的时候也会觉得更加的宽慰,而且为了更加方便家属悼念死者,还会提供相应的灵堂,家属如果觉得在火葬场这边哀送死者更好的话,也是完全有这些服务的,甚至因为社会发展,很多人都远离了家乡,在异乡城市的人们大都是没有土地的,而墓葬群本身费用在城市也并不便宜,因此还会提供专门的地方供家属存放,并且随时家属还能前往祭奠。
可以说火葬场的发展在多年下来,越来越全面,同时也越来越严格,这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尸体的接收与焚烧越来越严格,要知道过去刚刚兴起火葬的时候,火葬场只要送来火葬的尸体几乎都会被接收的,但也就是这样的来者不拒的情况,曾经还发生过一件十分可怕的事。
那就是曾经有两个中年男子给火葬场送去了一具老人“尸体”,说是自己的母亲,因为家里没有人,因此老人在家突然发病倒在地上没人照看,就去了,因此他们就将老人的尸体送来火化,当时的工作人员由于十分的繁忙,于是将老人送往固定停放的地点,准备第二天火花,而就是在当天晚上值班人员在值班的时候发现,这个老人竟然坐起来了,当时就吓傻了值班人员,随后就将老人送往了附近的医院,经过医生诊断老人应该只是昏迷过去了,她是活着的。
之后两位男子也来将母亲接走了,这个事件我们无法深究两位男子究竟是怎样判定母亲是死亡,并送往了火葬场,但是这件事给人们敲响了警钟,给火葬场敲响了警钟,不能再像过去一样随意了,要知道如果是真的将老人火化了,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可以说是十分恐怖的一件事了。
因此火葬场接受尸体的时候,一定会确认它的死亡证明,因为只有死亡证明才能确认这是“死者”,它已经死去了,有的人或许也就会说,可以确认死者已经死了,只是没有死亡证明也是可以的吧,事实上也是不可以的,其实在火葬经过多年的发展,社会在这方面也非常的完善了,只要是不涉及案件的死亡,家属去开相应的死亡证明也是十分方便的。
如果是在医院去世的,医院里的医生会主动给死者开具相应的死亡证明,当然也有很多乡镇因为医疗不够健全,以及有很多突发的死亡,家属只要拿着相应的证件到相关的派出所或者街道办也都是可以办理的,程序上也并不复杂。
结语但没有死亡证明的尸体,火葬场无论如何都不会焚烧的,因为没有人可以证明这具尸体是因和原因去世的,而尸体本身就带有很多的线索和证据的,尤其是社会之大,如果他身后还涉及到一些为解案件或事项,如果火葬场员工焚烧了,就会把一切都烧毁,这样不仅是给相关的政法机关带去很大的麻烦,导致案件难以进行,这样做本身也是不被允许的,因此火葬场的员工能烧也不敢烧这样的尸体。
结论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虽然火葬场的规则看似让家属多了一些程序,在承受亲人离去的同时,还要去办理一些在他们看来十分麻烦的文件,让很多人都觉得这样做没有必要,但事实上只有这样按照规矩来,按照法治办,杜绝一些不法分子,钻这样的漏洞,造成更加的损失与影响,才是真的让所有人方便,毕竟生命只有一次,面对生命我们只有更加的珍惜、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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