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尚书的权力有多大你知道吗?不知道没关系,小编告诉你。
在中国古代官场上,户部尚书的权力很大,俗称为大司徒。那么,高高在上的户部尚书,每年到底能够收入多少钱。认真地说,户部尚书的地位很高,每年最少能够收入几十万两银子。如果是那些强势的尚书,估计能超过100万两。
我们接着昨天的内容讲,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央的机构中分为六部。在名义上,礼部的地位最高,但是在实际排名的,吏部才是真正的第一。吏部尚书有能力对抗内阁大学士,而其他尚书做不到。至于第二名则争议很大,礼部是清流领袖,但户部最为实在。因此,这两个部门经常争夺第二的位置。户部的权力很大,而且涉及的方面很宽。从农业、商业到盐税的征收,都在户部的管理范围之内。至于其他开支,就更多了。
户部对各省的收入都会进行监控,所以说想忽悠朝廷很难。在征收赋税的时候,经常出现多余的部门。请注意,这些部分就是户部的额外收入,作为户部尚书自然拿的最多。还有就是支出的问题,例如说皇帝命令向一个省份拨款20万两,但这个省份能拿到15万两就不错了。其余的五万两会被层层克扣,第一关就是户部尚书。所以说,户部的权力很大,虽然不如吏部那样显赫,但轻易也不能得罪。
按照朝廷的规矩,储备的粮食、布匹、木材等物品也归属户部管理。请注意,这些物品每年都会有损耗,但具体损耗多少,还是户部说的算。所以说,在六部尚书中,户部尚书是挣钱比较容易的。礼部虽然最清贵,但油水也是最少的。那么,一个户部尚书每年能收入多少钱呢?在之前的文章中,小编讲过知县、知府、巡抚等地方官的收入。知县一年能够收入1000多两银子,这还是比较清廉的知县。至于知府大人,每年最少也在2万两以上。
至于巡抚大人,作为封疆大吏,收入的渠道很多。总体来说,一个巡抚每年最少收入20万两银子以上。至于六部尚书,肯定会高于这个数字。尤其是户部和吏部,按照当时的情况,户部尚书每年收入几十万两银子没有一点问题。在清朝历史上,翁同龢是一个重要的人物,这位老爷子是同治、光绪两位皇帝的老师。按照清朝的工资标准,翁同龢每年的工资只有180多两银子。但是翁同龢一年的开支,最少也有5000两银子。
顺便说一句,翁同龢是比较清廉的官员,也曾经担任户部尚书。翁同龢担任户部尚书期间,与北洋大臣李鸿章反复较量。北洋水师建立之后,翁同龢从各个方面压缩海军的经费,搞得北洋水师装备陈旧。当然,在这些中央官员中,礼部尚书也不能忽视。因为那些高级官员仅仅是以礼部为跳板,他们的目标肯定是内阁大学士。
一、六部分工
1、吏部:又称天官,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等事务;
2、户部:又称地官,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货币、官员俸禄、财政收支等事务;
3、礼部:又称春官,掌管国家的典章制度、祭礼、学校、科举和外事活动等;
4、兵部:又称夏官,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驿站等事务;
5、刑部:又称秋官,掌管国家的法律、刑狱等事务;
6、工部:又称冬官,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
各部的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
二、古今对比
1、吏部: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户部:财政部、民政部;
3、礼部:中央宣传部、外交部、教育部、文化部;
4、兵部:国防部;
5、刑部:司法部、公安部;
6、工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
7、御史台(都察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
8、大理寺:最高人民法院。
三、机构简介
1、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
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
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2、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
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3、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4、兵部
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
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
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
5、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
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
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6、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
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
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7、演化
六部,是中国古代数个官署的统称。从隋唐开始,对中央行政机构中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的总称。又称六曹。发端于秦少府尚书,经后汉尚书台诸曹演化而成。
8、职务
六部的职务在秦汉时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由曹渐变为部,至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中的六官,秦汉九卿的职务大部并入。
元代六部改属中书省。明太祖废宰相不置,以尚书任天下事,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地位更加提高。清末,新设外务等各部,六部之名遂废。
9、尚书
尚书始于战国,掌管文书。汉武帝时地位逐渐重要。东汉正式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官员。唐代中央首要机关分为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尚书省执行政令。
宋以后三省分立之制渐成空谈,行政全归尚书省。明代以后,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分掌政务,六部尚书相当于国务大臣。
大书法家颜真卿曾任吏部尚书,诗人白居易曾任刑部尚书,史可法曾任兵部尚书。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1、六部
六部,又称六曹。发端于秦少府尚书,经后汉尚书台诸曹演化而成。六部的职务在秦汉时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由曹渐变为部,至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
以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中的六官,秦汉九卿的职务大部并入。元代六部改属中书省。明太祖废宰相不置,以尚书任天下事,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地位更加提高。
2、汉代
汉代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曹、吏部曹、民曹、主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为六部前身。东汉尚书开始分为六曹治理国事,据古籍记载,有三公曹、吏部曹、民曹、主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
其中三公曹尚书分两人,称之为六曹。后主客曹分为南北两主客曹,但仍习称六曹。魏晋以后,尚书六曹屡有变革。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
3、隋唐宋元
隋、唐、元时六部尚书官阶为正三品,宋代六部尚书为从二品。
隋初设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代,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隋唐前,曹即为尚书。
隋唐后,曹为各部尚书的下属机构,如隋度支尚书之下属为度、仓、左户、右户、金、库六曹。唐代各州府佐治三官亦分为六曹,即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此亦称六司,即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
宋徽宗时,州县亦设置六曹,称之为兵曹、刑曹、工曹、礼曹、户曹、吏曹。故俗以六曹为地方胥吏之通称。后屡有变异。
隋初有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 。至唐代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 、户、礼、兵、刑、工六部,统于尚书省。
宋代因之 。元代改统于中书省,又以吏、户、礼为左三部,以兵、刑、工为右三部。各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总领三部之事。
4、明清
明代废中书省,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六部尚书官阶为正二品。
清代于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分别总理各部部务。雍正元年(1723)以后,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
兵部掌全国兵籍及武职官员。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
5、晚清
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这是六部之外增设新部之始。二十九年又增设商部。三十一年再增设学部及巡警部。六部之制逐渐变化。
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称度支部,兵部改称陆军部,工部与新设之商部合并为农工商部,原来的理藩院改称理藩部,刑部改称法部,另增设民政部、邮传部。
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至宣统三年(1911)四月,清政府成立责任内阁。
五月,责任内阁颁布官制,设立制诰、铨叙等局,吏部遂撤。六月,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六部之制,遂告变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六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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