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明朝贪腐盛行的文章,欢迎阅读哦~
在历史上有这样一个奇怪的朝代,中国朝代惩治贪官的措施最严厉,然而腐败现象却最严重,这就是明朝。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极其痛恨腐败,制定了严厉的刑罚惩治贪官。甚至为惩治贪官创造了很多酷刑出来,明代光是酷刑就有数十种之多,凌迟、极刑、剥指、墨面等等。依据明太祖颁布的《大诰》,凡是敢贪污的人,别管贪污多少,一律在脸上刺字,并且挖去膝盖骨。并且明确规定,官员受赃数目到达八十贯就处以绞刑。他还开列了一些惩治贪婪官员的典型事例,让官员以此为戒。到了洪武后期,反贪律法更是变的严苛,不管到不到六十两,只要贪腐了立即处死,而且朱元璋还规定在各地的官衙都要建一座土地庙,当然这座庙可不是用来供奉土地的,而是把那些贪腐的官员处死后,再剥皮充草挂在土地庙前面,用以警示后来的官员所用的。
可惜即时都已经如此的严厉,朱元璋统治的这30年,每年都还是有贪官被杀,洪武朝历经30年,贪官被杀数十万人,可是我们都知道贪官是越杀越多。只不过相对明朝永乐之后的朝廷,洪武一朝还算清明,贪官较之要少得多,不像明未崇祯帝一朝,满朝文武皆是贪官,可以说朱元璋时期的清官比例占到整个明朝的六分之五,真可谓是“中坚力量”。
然而自永乐之后,明朝却是一代更比一代腐败。到1644年,李自成马上就要攻陷皇城,崇祯皇帝一心想要重振大明朝,可是国库中居然连足够的军费都拿不出。崇祯皇帝只好发起大臣们给国家捐款,帮自个渡过难关,按理来说此刻现已到了国破家亡的境地,大臣们应当与国家同命运共危险,可是令崇祯皇帝没有想到的是这些老油子最终的捐款只要几万两,有些大臣捐一百两,还有一些就捐几十两,然后就开始哭穷,最终李自成攻下了北京。可以说明朝尽力治理腐败,却最终因腐败而灭亡。
那么有人会问,为什么朱元璋杀了那么多贪官,就连“剥皮充草”这样残酷的行刑方式都出来,明朝的腐败还是没有得到遏制,甚至明朝的腐败可以说是历朝历代最为严重的呢?个人觉得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朱元璋并没有为后世留下一套完整、严格的行之有效的反腐律法,虽然洪武帝设置了御史台来监察天下官员,也制定了严酷的律法和考核措施,可是这些都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可以说整个明初的反腐工作,全凭朱元璋一个人说了算,朱元璋说这个人贪了就是贪了,甚至有时候连官员辩驳的机会都没有,直接杀了,朱元璋完全就不按照其所制定的律法来,要抓要杀完全就是朱元璋一个人说了算,那你说这套反腐的法律有何用,谁会信服呢?
久而久之,这种残酷但毫无权威的反腐法律自然就会被人抛弃,朱元璋忘记了他是开国皇帝,是踏着敌人的鲜血登上帝位,他可以完全不计后果,完全不用看别人的意志做事,所以对于贪官他才能想杀就杀,而不用在乎其他百官的看法。但是他的后代不行啊,朱元璋的后代不可能像朱元璋这样的“任性妄为”,他们要想坐稳这个皇帝宝座,要想维持好这个大明王朝,他们就必须要考虑百官的感受,他们就必须要去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所以他们对于贪官的处置绝对不能自己一个人说了算,想杀就杀。
再者朱元璋之后对于什么才算是贪官并没有严格的定义,朱元璋也没有留下一个切实可行的律法,所以对于如何判定这个人是贪官,完全就是皇帝和百官说了算,再加上朱棣之后的皇帝,全部都是生长于深宫之中,他们绝对不会如他们的祖宗朱元璋那样,采取铁腕的政策去反腐,他们要想杀这个贪官,很多时候都是会受到百官意志的左右,那么这个时候“官官相护”就来了,所以结果自然而然就知道啦,官员之间互相拉帮结派一起贪污,底层官员剥削百姓钱财,然后拿着这些钱财去讨好上层的官员,而上层官员就收下这份钱财,然后充当底层官员的保护伞,在朝堂上保护着这些底层官员,以此可以让他们继续剥削百姓,而借此自己也就可以收到更多的钱财。
第二、明朝的皇帝自己造成明朝的大规模腐败,明朝自明宣宗之后的皇帝,就很少有“正常”的皇帝。明英宗开启宦官专权的先例,王振明朝第一个专权宦官,在当时官员只要有钱财孝敬王振,立马就能升官,若无则很有可能会被贬官,甚至是丢了性命,所以这个时候的官员只要想升官就必须给王振送钱,后来王振被抄家的时候仅金银就有60余库,玉盘100多个,珊瑚树高六七尺者20余株,其它珍玩则不计其数,足见其贪污受贿的程度;明世宗二十年不上朝,朝中之事尽交付太监和内阁负责,期间出了一个明代六大奸臣之一的严嵩,严嵩擅专国政达20年之久,期间严嵩和他的儿子严世蕃败坏朝纲,大肆排挤异己,收受贿赂,在严嵩一伙的把持下,“政以贿成,官以赂授。”每一开选,视官之高下而低昂其值,及遇升迁,则视缺之美恶而上下其价。
如七品州判,售银三百两,六品通判售银五百两;刑部主事项治元,用银一万三千就可转任吏部稽勋主事,贡士潘鸿业用银二千二百两,就当上了临清知州,武官中则指挥售银三百两,都指挥七百两,夺职总兵官李凤鸣出银两千两,起补蓟州总兵,老废总兵官郭琮出银三千两,使督漕运。你说明朝出了这么几个皇帝,即使他们的祖宗朱元璋再怎么样治理贪腐,杀贪官,明朝也还是会贪腐成行,所以我说明朝有那么严重的腐败问题,很大程序在于明朝皇帝自己,哪怕明朝的皇帝稍微勤政一点,明朝也不至于腐败到如此地步。
第三、明朝官员的工资真的太低了,低到什么程度呢?明代俸禄以品级制度为基础,共分九品十八等,朱元璋时期,明朝官员俸禄以米的形式计算,其中正一品官员年俸900石,从一品750石……正七品140石……正九品米60石,从九品米50石。到了明成祖时期,才出现“以米折银”,而且俸禄有所增加,但相比唐宋依然极低。用米的形式说明俸禄,其实还不够直观,那我们以相同购买力的形式进行换算,直接换算成我们现在的人民币。
明朝一石米经换算大约是90公斤,按照如今的米价5元/公斤换算,上文我们说到朱元璋时期官员的年俸,正一品官员的年收入换算人民币约为40余万元,从一品30余万元……正七品4、5万元……正从九品2、3万元,这么一看,是不是的确很低。那么肯定会有人说一年四五万足够一家普通百姓一年的生活了,但是别忘记了,这是官员的工资,官员一家可不只有四口,即时是明朝第一清官海瑞,一家包括母亲、妻子、小妾、孩子、奴仆也多达数十口,还有别忘记了这些人都是要靠海瑞一个人养的,奴仆你的发工资、孩子上学你的付钱、妻子和小妾买胭脂水粉你的付钱、母亲买衣服你的付钱,就这样下来,试问一年四五万够吗?显然不够。
再加上明朝的官员和其家属明令不得从事商业的事情,也就是说你的钱只能是你做官的工资,那么可想而知,明朝的官员如果你不贪污,如果你遵纪守法,那么你可能都要揭不开锅了。显然朱元璋虽然一直用重典来治理明朝的贪腐,但是他却忘记了,他给官员的工资连养自己一家人都不够,你更就不用说,官员之间还要“礼尚往来”,亲戚之间还要送人情这些事情了,所以明朝的官员如果不贪还能如何?当然,我这并不是说官员没钱就可以贪,这是对的,只是我想说的是朱元璋应该要想到再用残酷的刑法的时候,也应该给予明朝官员更高的工资,毕竟你打了人家一巴掌,也要稍微给点甜头吃吧!但是无奈的是朱元璋从小就仇视当官的,他觉得当官拿这份工资足够了,而后代的皇帝也不太敢违背朱元璋的祖训,也就一直没有给官员涨太多的工资,而这样也在某一种程度说明了,为什么明朝的官员腐败如此厉害了,只能说高薪不一定能养廉,但薄俸一定能致腐。
第四、当然历朝历代的官员哪有不腐败的,不管哪个朝代只要他要用到当官的,并给了当官的权利,那么不管这个王朝实施如何强有力的反腐措施,也会有贪官的存在的,比如清朝不是还专门设立了“养廉银”来养官员吗?可是事实上呢?贪官还是有,和珅这样的巨贪也都还存在,只能说只要我们这个世界还有“官”,只要我们这个世界还有“民”,那么腐败问题是绝对得不到彻底的根治的。而明朝之所以被人那么重视其官员的腐败问题,无非就是明朝刚建国的时候,朱元璋有别于其他的开国皇帝,他大力的反腐,大力的整治贪官,并用“剥皮充草”这样的残酷刑法来治理贪官,所以我们都特别的奇怪,为什么如此的残酷的刑法,明朝还是贪腐成行。但是我们谁都知道,不管哪朝哪代官员腐败问题都是时刻存在的。
所以基于以上原因,明朝这二百七十六年以来,除了洪武这30年,清官比例要比贪官多少,之后的明朝廷可谓是一代不如一代,直到大明王朝后期的腐败已经到了沦肌浃骨的地步,侵蚀了社会肌体的每一个细胞,在这个时候每一件事需要多少贿赂,都有公开的标价,官员,如果不贿赂就当不了官,如果不贿赂你就升不了官;百姓,如果不贿赂就断不了案,如果不贿赂就做不了事,只能说那个时候的大明王朝已经无可救药,与其说明朝毁于李自成,毁于满清,倒不如说明朝是毁于自己,毁于腐败。
反腐倡廉是经久不衰的话题,不仅现在提倡,古时候也有很多反贪反腐的故事。其中明太祖朱元璋就是个很注重这一问题的皇帝,甚至定过贪污超60两就是死罪的严苛规矩。那么他为什么如此痛恨贪污?反贪的最终成效又如何呢?今天我们就来讲一下朱元璋的?反腐之路?。
我们都知道,朱元璋是一个草莽皇帝,在登上皇位之前,他曾做过:放牛娃、和尚、乞丐等工作,可以说是生活在底层中的底层。那时,正值元朝末年,旱灾和瘟疫频发,但腐败的统治者仍在残酷的剥削百姓,巧立各种名目向人们收取苛捐杂税。过节要收?追节钱?,生辰要收?生日钱?,实在想收又找不到名目的,就说要个?撒花钱?。
朱元璋就是其中被迫害的一分子,他的父母兄长都是困饿而死的。
可以说,太祖皇帝是有?童年阴影?的,估计小时候没少骂?狗官?之类的粗话。他反贪的决绝来源于对官僚集体的不信任,认为只有严厉惩罚才能杜绝贪官欺压底层百姓,也就能避免底层出一个像自己一样的牛人揭竿起义,威胁到王朝的统治。
于是,他在上位后,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严厉的反贪法:贪污超过60两的官员,立杀!
《明史?食货》中记载,当时的一两白银,可以买两石米。明清时期,一石大概相当于现在的140斤(参考:《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也就是说一两银子能买280斤米,60两就是16800斤。现在的米价各地各时节不太一样,基本上是3元左右,这么简单算下来,明朝洪武年间贪污60两银子,大概相当于侵吞了5万人民币。贪污五万,杀无赦,你敢想吗?
而且立杀,也不仅仅是砍头那么简单,为了增强威慑力。据传闻,朱元璋下令在各地的县衙中增设一土地庙。这可不是普通庙宇,它有个专属名词叫?皮场庙?,凡贪污被杀的官吏,死后的人皮都会被剥下来,塞满稻草供在庙里。继任者走到此处,看到前任官员的惨状,心理阴影面积可想而知
吏守贪酷,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以为将来之戒。
《稗史汇编》
但是这么严厉的规定,却没有取到多好的成效,贪污不见止住,当官的却越来越少,甚至出现一个滑稽的记录:某年派官364人,杀6人,戴死罪和徒流罪的358人。一年总共收了那么多官,一个不漏,全是重刑犯(注:此处的戴死罪指应该判死罪但暂时不执行的犯人,因为杀的官员太多,人手不够,所以部分死刑犯还得在行刑前戴着镣铐上一阵子班)
究其原因,除了人性贪婪这种老生常谈的话题之外,还跟当时明朝的薪俸水平有关。老朱搞反腐倡廉,但是发下去的工资实在不多。按规定,明朝一品大员的月俸是八十七石米,等级低的逐步递减,到了知县一级,只有7.5石。
套用购买力平价理论,按照之前说的一石=140斤,一斤米三元换算,明朝知县的月薪大概相当于现在的3000元人民币比如今县长的基本工资都要低出很多。
朱元璋定的这个薪资水平应该是经过仔细计算的,他从贫农一路坐到皇帝的位置,深刻了解底层民众都过着什么样的生活。站在他的角度上,可能还觉着给这样的薪水算是优待了如果把这么多钱发给普通老百姓,他早就感恩戴德了,你要是还贪,我就治你的罪!
但是官员们拖家带口的,本来日常开销就比老百姓多,还得给身边的办事员:亲信、常随、奴仆发工资。到什么节日庆典,迎来送往,搞个社交也得烧钱,这么点工资,哪够啊?
所以,明朝的官吏面对着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低级官员靠俸禄不够维持基本生活,高级官员靠俸禄不够维持豪华生活(不豪华一些怎么体现高级?)
于是,高级官吏要豪华,得靠各地方送礼;低级官吏怎么才有闲钱送礼呢?得靠搜刮百姓。
那有没有真的高风亮节,一点都不贪的人呢?
有,但都过得很惨。
比如明英宗时期,被构陷冤杀的大臣于谦于少保,他可是从一品官。但朝廷抄家时,发现他家里除了生活必需品之外,什么都没有(家无余财),翻箱倒柜也没找到他半点贪污证据。
历史剧《海瑞罢官》里面的那个海瑞,也是一生清廉,家里穷的叮当响,死的时候连棺材都买不起,棺材本都是别人给凑齐的。给他料理后事的佥都御史王用汲看到他家里的样子,当场失声痛哭。
于谦和海瑞这样的人,值得被历史记住。
但你不能要求所有人都这样,绝大多数都是普通人,都想过好生活,吃好东西。
所以说,老朱的铁血手腕,对当时的腐败分子还是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可惜不注重为政的宽柔相济,一边严厉打压贪腐行为,一边又用苛刻的薪资条件造就了贪腐的风气,效果不好也在常理之中。于是,朱元璋逝世之后,这些不合时宜的严厉规定很快就被废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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