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韩非有什么样的成就?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韩、赵、魏、楚、燕、齐、秦,被称为战国七雄。
但战国时期并不是只有这七个国家,只不过它们的实力最强,成为了林立的诸侯国中的代表。
说到这,不少人就会说了,韩国就是一个打酱油的,除了被打,几乎没有任何存在感,其实这只是对韩国的一种“偏见”罢了,因为韩国能跻身战国七雄,那还是有底蕴的。
比如说,韩国的弩和箭,战国时期的纵横家苏秦在游说韩王时,曾说:天下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出自《战国策·韩策》),这虽然涉嫌苏秦故意给韩王戴高帽,不过也反映出了韩国虽小,但制作兵器的水准很高。
诸子百家
再比如说,韩国的人才,韩国是人才辈出的地方吗,其实也不见得,不过韩国的一个人,却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因为他提出的治国思想,是中国封建统治阶级运用的基础,可能您也猜到了,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韩非。
韩非的才华,有目共睹,就连嬴政都是他的“铁杆粉丝”,他读了韩非的著作之后,发出了“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出自《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的感叹。
那么是韩非的文采让嬴政倾倒吗,当然不是,是他的治国思想,他主张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的国家,这和嬴政心中的抱负不谋而合,不过可惜的是,韩非为韩国公子,终不能弃韩投秦,最终落得客死秦国的结局。
不过尽管如此,依然不能否认韩非的才华,因为他是名副其实的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法家
春秋战国的历史上,法家的代表人物有很多,为何韩非被称为法家的集大成者?当我们带着这个疑问透过几千年的时光看向韩非时,他却用骄傲地回答道:因为我站在了前人的肩上。
本篇笔者就从韩非的生平说起,聊聊在法家思想上走在韩非之前的“前人”,继而说说韩非的“法”。
乱世中的韩非。
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常言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虽然这不符合唯物主义,但也说明了命运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有多么不顺,只要努力,总能见到属于自己的阳光,韩非正是如此。
正如上述《史记》中的记载,是说韩非口吃,说话结结巴巴,与人沟通也是有障碍的,但是他很擅长写,韩非文章出众,为后世留下了大量名言名著,连李斯都“自以为不如非”。
韩非
如果韩非只擅长写书,那他充其量是一个优秀的作家,但韩非身为韩国公子,他看着韩国日渐衰落而整日忧心忡忡,心中有强韩之策,于是“数以书谏韩王”,但结果“韩王不能用”,如果是布衣士子,国君不采纳自己的主张,换个国家效命就是,从山东六国投秦而受到重用的士子,比比皆是,这也是一条出路。
但韩非不能,因为他的身份不是布衣,他时时刻刻都在想着“存韩”,即使韩国面临秦国的进攻,韩非成为了政治的牺牲品,被韩王派往秦国,想凭借秦王嬴政对韩非的“欣赏”,来换取韩国的苟活,这对韩非来说,是一条不归路。
以口吃之人做游说他国之君,想想也有些可笑,最终“韩非知说之难,为说难书甚具,终死於秦,不能自脱”,意思是说韩非最终还是死在秦国,不能逃脱游说的祸难。
《韩非子》
有些人死了,他还活着,韩非就是这样的人,因为他的著作是一只不会燃尽的蜡烛,即使过了几千年,依然在历史中闪闪发光,他作为法家无可争议的集大成者,笔者下文就来具体分析分析韩非的“法”为何可以影响千余年,不过我们还得要先说说韩非的“前人”。
走在韩非之前的“前人”。
先秦法家思想的萌芽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管仲和子产的治国思想,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三个代表人物,分别是商鞅、申不害的和慎到,韩非的法治思想就是整合了这三位“前人”的思想中“法”、“术”、“势”。
商鞅的“法”。
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商君书·赏刑》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他的主张就是“法治”,商鞅劝谏秦孝公时,就明确地提出了“霸道治国”,深得秦孝公认可,他认为要强秦,必须变法,这就需要确立法的重要地位,制定法令,以此来让全民遵守。
正如上述引用,则是说明了商鞅主张——“刑无等级”,这就完全推翻了之前的“刑不上大夫”的治国思想,商鞅是这样提的,也是这样做的,后来秦太子嬴驷触犯了新法,但太子又不能处罚,但是为了树立法的权威性,就刑罚了嬴驷两位位高权重的老师。
商鞅雕像(右)
正如《史记·商君列传》记载: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於是太子犯法……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对于商鞅的这种主张,韩非也是极为赞同,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思想,并且亦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出自《韩非子·有度》)”,由此可见,两人都主张“一断于法”,只不过韩非相比较商鞅来说,又增加了“赏善”的内容。
商鞅在秦国的变法,是围绕“耕战”进行的,所以奖励耕战而重农抑商,《商君书·农战》记载:劳民者,其国必无力,无力者,其国必削,意思是想要国家不衰弱,就不能“劳民”,韩非主张的“尽其地力,以多其积(出自《韩非子·五蠹》)”,也就和商鞅重视农战的思想不谋而合。
此外,商鞅还主张连坐和轻罪重罚,认为只要刑罚够重,“则民不敢试”,韩非对于商鞅的这个主张那是大为赞赏,认为“小过不生,大罪不至”。
《韩非子》
由此可见,韩非充分肯定了商鞅的法治思想,并且对商鞅变法后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孝公得商君,地以广,兵以强(出自《韩非子·奸劫弑臣》)”,不过韩非对于商鞅的思想并不是一股的全盘接受,还提出了商鞅变法思想中的不足,即:徒法而无术和法未尽善。
既然说到了法家思想中的术,申不害则是绕不过去的存在。
申不害的“术”。
(申不害为韩相)内脩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彊,无侵韩者。——《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申不害,原本只是郑国的贱吏,后来郑国被韩国灭掉,申不害也就成为了韩国人,在韩昭侯时期,任申不害为相,开启了申不害在韩国“内脩政教,外应诸侯”的变法图强之路,而最终的结果是“国治兵彊,无侵韩者”。
申不害画像
申不害的法家思想主张治国行法,以术驭臣,所以申不害又被称为法家中的术治派,那么什么是术呢,申不害并未给出我们一个明确的定义,但是透过韩非的思想,却能品略出一二。
1.阳术。
《韩非子·定法》有云: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意思是所谓术,就是依据才能授予官职,按照名位责求实际功效,掌握生杀大权,考核群臣的能力,这是摆在明面上的,所以又被称为阳术。
2.阴术。
《韩非子·难三》记载: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意思是术是藏在君主胸中,用来对付各种各样事情,并且在暗中驾驭群臣,这是君主深藏在心中的,而不能说出来的,所以又被称为阴术。
由此可见,无论是阳术还是阴术,其实都是更注重驭人,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大臣成为了威胁君主的隐患,所以申不害认为君主不能过于相信手下的大臣,要善于用“术”来控制他们,只有如此,才能抑制臣下独断专行,从而达到稳固君权的目的。
动漫中的韩非
而韩非对于申不害的术治也给予了肯定,并且认为“主无术于上之患”、“主无术以知奸”,而韩非法家思想中的“术”理论也是直接来源于申不害,不过申不害单单只强调术,而忽视了法,所以韩非评判商鞅和申不害的思想是“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所以这就又要讲讲法家思想中的“势”。
慎到的“势”。
河下龙门,其流,驶如竹箭,驷马追之不及。——《慎子》
慎到,战国时期赵国人,后来长期在齐国稷下学宫讲学,对于齐国法家思想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慎到主张君权至上,被称为法家学说中的势治派,那么什么是“势”呢,其实就是权势。
当然这并不是主张臣子掌权,而是主张君主掌握绝对权势,他认为只有如此,才能做到令行禁止,继而实现“法治”,正如上述引用则是慎到对于“势”的理解而做出的比喻。
古书
慎到主张“势治”,而反对儒家的“德治”,认为律法就是要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以此来保障顺利的实施,此外,慎到认为,君主不可能独自把各方面的工作都做好,比如《慎子·知忠》记载:亡国之君,非一人之罪,治国之君,非一人之力也。
此外,慎到还主张君主要充分调动臣子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臣子的才智,认为只有如此,才能做到“君逸乐而臣任劳,臣尽智力以善其事”,不过慎到相比较商鞅和申不害而言,其实他并不是势治思想的践行者,只是一个理论者,不过尽管如此,也影响了韩非法家思想的形成。
韩非的老师——荀子。
人之性,恶也,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
荀子,是儒家思想的杰出代表人物,可以说他是第一个将儒法合流的思想家,而主张法家思想的韩非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徒弟,所以说韩非法家思想的形成也是深受荀子的影响。
正如上述对《荀子》的引用,则是说明荀子主张的“性恶论”,他认为人性本恶,否认民众天生就有道德观念,强调只有通过后天的教化,才能改造人性,这是荀子“隆礼重法”的理论前提。
荀子认为,礼和法都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是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作为儒家的荀子,他提倡严刑重罚,但又强调赏罚必须严明,与此同时,他又提倡要慎刑,坚决发对连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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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荀子·君子》记载:刑罚怒罪,爵赏踰德,以族论罪,以世举贤,故一人有罪,而三族皆夷,德虽如舜,不免刑均,是以族论罪也。
意思是如果刑罚超过了犯人的罪行,官爵的奖赏超过了德行,按照亲属关系来判罪,根据世系来举用贤人,一人有罪就诛灭父、母、妻三族,即使德行像舜一样,也不免受到同样的刑罚,这样又如何能较好的治理国家呢?
而韩非也继承了荀子“人性本恶”的观点,并且把这一思想发挥到极致,此外荀子的重礼、重法、重霸等思想也被韩非所继承并且发展完善,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让韩非的法家思想更趋于完善。
结束语:
韩非为何被称为法家的集大成者?这是因为韩非站在前人的肩上,而形成和完善了一套属于自己独有的理论,他总结了商鞅的尚法、申不害的用术、慎到的重势,并且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治思想,提出了一套“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统一”的独树一帜的全新法家理论。
百家争鸣
韩非认为:人主控制臣民之道有三,一为处世,二为抱法,三为用术,法、术、势三者相辅相成,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其中法是根本,势是前提,术是手段,三者各司其职,相互依存,只有如此,才能使君主控制臣民,从而保障君主的利益和行之有效的治理国家。
说到这,就有些人认为,韩非的法家思想只是对于这三者简单的糅合,其实不然。
韩非不仅指出了商鞅和申不害思想中“徒术而无法,徒法而无术”的不足,而且超越了慎到主张的君主与生俱来“血缘之势”,强调法与势相结合的“君主之势”,并且紧密结合当时的社会发展,最终使得韩非的法家思想,成为了中国封建统治阶级运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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