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的两次秦国会盟!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在春秋战国时期,各个诸侯之间的会盟,无疑是比较常见的事情。比如齐桓公、晋文公等霸主,就在春秋时期多次举行会盟。一般来说,在春秋战国时期的会盟中,很少出现扣留对方君主的情况。但是,凡事总有例外,比如在春秋时期,楚国就在会盟时扣留了宋国君主宋襄公。不过,让楚国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也会有被人扣留的时候。
公元前299年,秦国攻占了楚国八座城池,秦昭襄王约楚怀王在武关会面。楚怀王不听昭睢、屈原劝告,决定前往武关,结果被秦国扣留。与此相对应的是,在扣留楚怀王之后,秦国还和赵国举行会盟,虽然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秦国却不敢扣留赵惠文王。那么,问题来了,秦国敢扣留楚怀王,却不敢扣留赵惠文王,是因为秦国怕赵国吗?
一
“渑池会盟”是发生公元前279年,秦赵两国议定在渑池西河之外进行会盟。在渑池会盟中,秦昭襄王以强凌弱,胁迫赵惠文王鼓瑟且令记入秦史。赵国大臣蔺相如愤然而起,请秦昭襄王击缶,后者怒而不允,蔺相如正气凛然迫使秦昭襄王击缶,亦令记入赵史。秦昭襄王随即恼羞成怒,但是,即便是这样,秦国也不敢扣留赵惠文王。
最终,渑池会盟让蔺相如名扬千古,并受到赵惠文王的重用。与此相对应的是,秦国在扣留楚怀王上,则是没有丝毫顾虑。对于为什么秦国敢扣留楚怀王,却不敢扣留赵惠文王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原因分为以下几点。一方面,这是因为赵国国力强盛,秦国不敢和赵国轻易开战。
二
“渑池会盟”是发生公元前279年,而胡服骑射大约始于公元前307年。也即经过胡服骑射后,赵国的国力明显增强,不仅消灭了中山国,还向西边林胡、楼烦用兵,促使赵国的疆域到达云中(今内蒙古托克托县)、九原(今内蒙古包头市)等地。因此,如此强盛的赵国,自然令秦昭襄王所忌惮。与此相对应的是,秦国扣留楚怀王这一事件,发生于公元前299年。
在此之前,楚国先是在丹阳之战、蓝田之战中败给了秦国,丢失了汉中之地等大片疆域,又在垂沙之战中败给了齐国、韩国、魏国、秦国,从而损失了大量的兵力。正是因为楚国连续遭到重创,秦昭襄王这才有了扣留楚怀王,而不担心楚国报复的底气,因为当时的楚国,正是需要休养生息,恢复国力的阶段,无法反击秦国。但是,如果秦国扣留赵惠文王,赵国自然会反击秦国。
三
更为关键的是,在扣留楚怀王之前,秦国和楚国已经多次交手了。对于楚国的实力,秦国已经是知根知底了。但是,对于秦国来说,赵国还是一个未知的对手,也即双方还没有爆发大规模的战役。比如大家熟悉的阏与之战,发生于公元前269年,也即渑池会盟的10年后。由此,秦国还没有全面掌握赵国的实力,贸然扣留赵惠文王,确实不是一个理智的选择。
另一方面,会盟地点的不同,也是楚怀王、赵惠文王结局不同的原因之一。对于楚怀王来说,和秦昭襄王是在武关会盟的,武关当时是秦国的疆域,也即楚怀王这是在羊入虎口。而就渑池会盟来说,当时渑池尚且是韩国的邑,虽然渑池距离秦国比较近,但是,这毕竟是韩国的疆域。对于韩国来说,时而倒向秦国,时而倒向赵国和魏国,其立场无法确定,这也是秦昭襄王没有轻举妄动的重要原因。
四
最后,在渑池会盟时,蔺相如还做了后手准备,也即让廉颇率领大军在赵国和韩国的边境等待,只要秦昭襄王敢扣留赵惠文王,廉颇就会立即率军精锐的赵军前来营救。因此,在渑池会盟中,赵国可谓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从而帮助赵惠文王全身而退。但是,楚怀王不听昭睢、屈原劝告,决定前往武关,结果被秦国扣留。
如果楚怀王也在身后准备一支随时出动的大军,秦昭襄王在扣留楚怀王这一决定上,自然要仔细斟酌了,也即楚怀王准备不充分,或者说一点也没有反制的手段,无疑是他遭到扣留,并最终客死异乡的原因之一。因此,在笔者看来,楚怀王的遭遇确实值得同情,但是,其行为还是需要批评和否定的。进一步来说,楚怀王被秦国扣留,赵惠文王能够全身而退,这说明在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任何一点天真和单纯都是无法承受的奢侈。只有铁一般坚定的实用主义之花,才能在这个高冷的季节怒放。
政治
李悝提出“选贤任能,赏罚分明”的基本国策。主张改变旧的世卿世禄制,重要的官职由有才能的人来担任,有功劳的人才能享受优厚的俸禄。由此改善了吏治,同时大大削弱了旧贵族的特权。
经济
李悝又提出“尽地力”的农业政策,强调充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号召大家“废沟洫”铲除井田的疆界,以便建设农田水利,事实上破坏了井田制。实行保护农民利益和发展农业的“平籴”法富民。
法治
李悝强调法治作用,制定中国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法典-----《法经》,目的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但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政局方面确实起了重要作用。
军事
魏文侯任用吴起进行军事改革,创建了一支强大的军队-----“武卒”,使得“秦兵不敢东向”。
秦国变法
经济上
1、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 (“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依法律形式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 奖励耕织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3、统一度量衡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的基础。
政治措施
1、治国策略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内容: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开始变法,法令规定:1.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只有买卖。2.奖励颈战,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根据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废除没有军功的旧贵族的特权。 3.建立县制,由国军直接派官吏治理。意义(作用):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了发展,军队的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封建国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2、 改革制度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地点处。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3、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推行郡县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
军事上
奖励· 实行· 编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的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也不得铺张。制定军功爵制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军功爵制发展为后来著名的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使得军工地主势力发展起来,打击奴隶主贵族势力,维护新兴地主势力,使得秦国军事力量发展起来,从“夷狄遇之”到“虎狼之国”。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法制上
定秦律 燔诗书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符合法家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秦国的统治。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社会风俗 商鞅强制推行一夫一妻小家庭政策;禁止父子及成年兄弟同居一室;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等。
地理位置上
魏国处于四战之国的中原之地,北有赵、南有韩楚、东有秦、北有齐燕。
秦国处于进可攻退可守的关中之地,有险关与中原六国相隔,北有众多游牧小国,南有弱国巴、蜀。
秦国与魏国改革的最大不同,也是造成最后结果的是商鞅的变法注重奖励耕战,这种政策完全是驱民为战。统治者推着人们去杀敌立功以换取地位和权势和金钱;以至于秦国轻易地灭掉山东六国,我认为这点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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