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关于李白武功的讨论,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我们的认知中,中国知识分子大概是一袭长衫文质彬彬的,他们琴棋书画诗酒花,摇头晃脑走天涯,他们一袭白纱弱柳扶风手无缚鸡之力但心中有万千雄兵。但事实上,在冷兵器时代,作为一个知识分子,要是不会点防身的功夫,说不定在你去京城赶考的路上,早就被小毛贼干掉了。
中国的知识分子练武功,是有优良传统的。这个传统来自于春秋时期的“士”。
“士”是介于平民与贵族之间的中间阶层。混得好成为贵族,混得不好滑落成为普通百姓。士有很多种类。《墨子·杂守》篇就把士分为谋士、勇士、巧士、使士等。不管你是什么类型的士,练习弓马技艺总是需要的,因为当国家有事时候,士总是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儒家创始人孔子就是个会武功的知识分子。他身材高大威猛力大无穷,擅长驾车、短跑射箭等,而他的弟子子路,年轻时候更是一个混社会的小侠客。子路当时戴着公鸡羽毛装饰的帽子,佩戴着用猪皮装饰的剑,与孔子狭路相逢,然后就狠狠地把孔子按在地上摩擦。
当崇尚文质彬彬的儒家思想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之后,文士大多不再练习武功了。但在乱世或崇尚武力的时代,为了保命或建功立业,还是要看谁的拳头硬。所以在这些时代,文人们崇尚侠客精神,他们在喜欢书的同时,还喜欢剑,所谓书剑风流,就是他们的追求。
在初盛唐时代,文人们心中大多激荡着风云之气,他们希望走上边疆大漠,走向开疆拓土的战场,以让自己的名字挂上凌烟阁,建立不世的功业。他们的理想是“功名只应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是“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在唐朝,你最好桀骜不驯,最好既诗酒风流又络腮胡子武功在身,而那些面色惨白、风摆杨柳的看不出性别的小鲜肉,是没有市场的。
所以,盛唐诗人李白到底会不会武功,这是个不需要讨论的问题。我们要讨论的是,李白的武功到底有多强?是否像游戏《王者荣耀》中所渲染的那样:是大唐剑术第二的绝顶高手?
盛唐时代的诗人,大多都慷慨激昂有着侠客精神。在这一点上,李白体现得尤为明显。从身形上来看,李白大概是骨骼清奇适合练武的人,他个子不高反应敏捷,眼睛特别有神,这在武侠小说中,是内力深厚的象征。李白的粉丝魏颢说他“眸子炯然,哆如饿虎,少任侠,手刃数人。”李白的酒友同列杜甫“酒中八仙”的崔宗之说他,“双眸光照人,词赋凌子虚。”这样的形象我们可以脑补功夫明星李连杰。
李白长得仙风道骨气质相当优雅,这样的气质要是佩戴兵器,肯定是剑了。你要是带着把匕首,搞得像个杀猪的;扛一杆长枪,又像是猛张飞,看着还是像个杀猪的,和李白的气质不符。所以李白平时出门时是这样的:“高冠佩雄剑”他戴着某种仪式感特别强的高帽子,佩着长剑,再惨一点,就把自己整成浪漫主义诗歌的祖师屈原了。
以李白的财力与气质,装备必须是第一流的。所以李白佩戴的是龙泉剑,有了龙泉剑还得有骏马。李白曾经意犹未尽地回忆起自己年轻时在长安城的盛况空前:
忆昔作少年,结交赵与燕。金羁络骏马,锦带横龙泉。
李白年轻时候就是这么拽——骑着披金挂银的骏马,挎着龙泉宝剑,在长安城里如沐春风地驰骋。李白这身装束大概不是去砍人的,而是摇曳多姿地让那些美丽的胡姬看的。从这个形象我们就可以猜测出,李白自己所说的什么“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魏颢说的什么“手刃数人”的说法,纯属吹牛。毕竟真正的侠客都很低调,正如李白所说,侠客的境界就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没有那个侠客傻到好勇斗狠杀人之后还满大街地显摆。
所以,李白所谓的杀人之说,无非是显摆而已。
但李白迷恋侠客想做侠客那样的人,倒是真的。李白一开始学道,后来学剑,看不起埋头读书的儒生。李白写了一首《侠客行》,表明了自己想做侠客的心情: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李白热情歌颂了历史上朱亥、侯嬴等著名侠客,他们闪耀着英雄的光芒,他们有“纵死侠骨香”的精神。李白轻视那些白首章句的腐儒,他要做书剑风流纵马奔驰的侠客。
杀人不是侠客精神的真正内涵,否则所有的刽子手就都是侠客了。真正的游侠精神有四个方面,总结下来是两重两轻:重然诺、重情义;轻生死、轻钱财。这四点,李白自认为做得相当模范。李白说,“感君恩重许君命,太山一掷轻鸿毛”。他仗剑出川时,带了几十万钱四处撒钱做散财童子接济落魄公子、与朋友喝酒,因为他坚信“千金散尽还复来”。他看重的是兄弟情义,因为“人生贵相知”,“何必金玉钱”。尽管有时候钱花光了“昨日破产今日贫”不免窘迫,但做个唐朝的小孟尝散尽千金,毕竟“黄金逐手快意尽”是超爽的事情。
侠客仗剑走江湖,不是有钱就能解决事情的,还得有些真本事。唐朝盛行“行卷”,拿自己的作品四处找人切磋,把最好的作品献给王公贵族文坛领袖,以抬高身价,一次不行还要第二次,这叫做“温卷”。所以唐朝的读书人大多喜欢漫游,他们不是在漫游的路上,就是刚刚从漫游的远方回来。在漫长的旅途上,难免遇到些毛贼,那么李白的功夫能不能应付这些情况呢?
按照李白的说法,他可是杀过人的,他的粉丝魏颢也这么说,但这大概率属于吹牛。李白的浪漫主义其实就是诗歌中在空前丰富的想象能力基础上的吹牛,李白说黄河,那是“黄河之水天上来”;说雪花,那是“燕山雪花大如席”,说一个小池塘,那是“桃花潭水深千尺”。总之是夸张的要命。李白在四处找工作的时候,都不谦虚还是一个劲儿吹牛。所以吹牛伴随了李白的一生。另外,唐朝法律极为严酷,李白今天在这里杀了人,明天又在那里杀了人,还天天逍遥自在,难道唐朝的官府,全是李白的“保护伞”吗?
有人说李白是大唐的第二剑客,这也是理想主义的吹牛。大唐的第一剑客是裴旻,据说,“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旻引手执鞘承之,剑透空而入,观者千百人,无不凉惊栗”,李白曾经写信给裴旻,表示愿意拜在他门下学剑,但没有证据表明,裴旻当时收李白做了徒弟。按照李白显摆的性格,要是真的做了第一剑客的弟子,那必定是要大书特书的。但李白私下里表示,自此之后,自己的武功突飞猛进,曾经“转背落双鸢”,更牛的是,他曾经“一射两虎穿”。这很明显,属于吹牛了。
李白是否参加过实战?在李白的诗歌中,我们发现他还真的和五陵少年其实就是一帮富二代小流氓打过群架。
我昔斗鸡徒,连延五陵豪。邀遮相组织,呵吓来煎熬。
君开万丛人,鞍马皆辟易。告急清宪台,脱余北门厄。
李白当时很惨,被人围起来痛揍了一顿,幸亏有个朋友冲出人群报告官府,派兵来把李白救走。估计当时李白的脸都被吓白了——要是剑术天下第二,就一帮富二代小混混,李白哪里会如此窘迫?
李白的诗写得好,是中国文学史上首屈一指的“诗仙”,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李白并不是专业诗人,成为 “诗人”并不是他的人生目标。那时的人写诗,就像今天的人写日记、开博客一样,是记述一种心情。“不小心”就成了诗人,这不是他的本心,他的本心是做侠客,当大将(当然,他也想当宰相,并自负有“入相”之才)。认为“剑”比“诗”好,这是李白自己的看法。 李白年轻的时候行侠仗义,到处打抱不平,曾亲手杀过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也许是暗写他自己的经历。这一点,当时的人魏颢在编写李白诗集时就说过:“(李白)少任侠,手刃数人(亲手杀死过几人)”。这一“手刃数人”事件的始末,李白和魏颢都语焉不详,大概是有所顾忌。 侠客行也说明了李白会的
会
李白的确是会一点剑术的,在李白再给时任荆州长史兼襄州刺史、山南东道采访使的韩朝宗写的求职自荐书《与韩荆州书》中自我介绍:“白,陇西布衣,流落楚、汉。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
《新唐书》中也说李白这个人“喜纵横书,击剑”。所以说从上面两个记载中可以看出李白的确会剑术,而且自己说十五岁的时候就学习剑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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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白流传下来的诗词中,我们可以看到李白对于剑是非常喜爱,有人考证李白的诗词中去除“剑阁”这样的地名外,李白诗词中带“剑”、“吴钩”、“干将”、“莫邪”等相关的词句出现多达103次。
脍炙人口的《侠客行》里,李白就描写了“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这样的游侠儿,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李白对于这样游侠的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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