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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正四品官很吃香吗,为何从三品降到正四品的官员会如此欣喜

揭秘历史故事 2023-06-16 00:38:36

明朝正四品官很吃香吗,为何从三品降到正四品的官员会如此欣喜

还不知道:古代降职开心的读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如果只看标题,估计不少人以为我在胡诌。的确,光从官职来说,谁都知道古代从三品肯定比四品高,但这标题的情况却真实发生在我国古代明朝,还不仅一位因为从三品降到正四品兴高采烈。低调点的就自己偷着乐,高调点的恨不得骑着马跑去"谢恩",这是为何呢?

《万历野获篇·卷二十·京职·京官肩舆》,乃是一本专门讲明朝风俗的古籍,其中有一句话为"在京三品大臣始得坐轿。以故光禄太仆卿之升佥都御史,虽甚雄剧,然以从三转正四,故有抬轿谢恩,骑马到任之语。"

明朝时在京城任职的官员,成为了三品大臣后才能获得乘坐轿子上朝的资格,因此我们电视剧里看到的那些官员出行全都乘轿乃是错误的。那三品之下出行怎么办呢?只能骑马出行上下班。光禄卿跟太仆卿这两职位,在当时都是从三品,佥都御史却只是正四品。

按理来说从三品降到正四品,官员肯定会很沮丧;但按上述文献的记载来看,虽然说这一下子有了坐轿到骑马的天差地别,官员却都很高兴,抬着轿子去谢恩,欢欢喜喜骑马赴任,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这当官不仅要看级别,还得看所处部门。

光禄卿可不是光禄大夫,光禄大夫自宋朝起一直都是一品大员,名称来源于战国时期的中大夫,自汉武帝始设,没有固定事物,乃是奉天子诏令行事的天子近臣。而光禄卿却隶属于光禄寺,负责掌管那些祭祀、朝会、大摆筵席之事。

从职位性质上来说,这光禄卿负责的乃是礼部事宜,所以听令于礼部;但从具体事物上来看,这各种酒席之事又少不了跟御膳房打交道,因此光禄卿还要受御膳监宦官的监督,可以说虽是从三品的高官之列,实际行动上却处处受到限制。

而太仆卿也不是仆射,仆射那是尚书省副官,自尚书令虚设后,仆射就是名副其实的宰相,到了宋朝方才废弃。太仆卿是什么呢?是掌管皇帝舆马和马政的官员,用个大家比较熟悉的官职来解释,那就是弼马温。

解释完光禄卿跟太仆卿,我们再来解释下佥都御史是个啥官。明清时期有个督察院,讲白了就是前朝的御史台,专门负责监察、弹劾百官,以及没事提提建议,连皇帝都能没事批评几句,"职责纠劾百官,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

明朝我们懂啊,对官员的言行举止要求特别严格,莫名其妙就会犯错,督察院就是专门挑错的,哪怕一个一品大员,某天晚上多吃一道比较奢侈的菜给督察院知道了,都能弹劾这个一品大员。

当然一般御史也没这么无聊,没事盯着同事晚上吃了啥,介绍这个主要是为了表达御史的实际权力,是要比表现出来的更大的。普通御史尚且如此,更别说地位仅次于之左、右副都御史的佥都御史了。

光禄卿跟太仆卿跟佥都御史不是一个部门,前两者相当于行政部门,后者则是监察部门。但别看前两者是从三品,后者只是正四品,佥都御史无论是实际权力,还是在官员中的地位,甚至在皇帝心中的形象,都比前两者高得多。

这就是为何明朝这些官员从三品降到正四品后,不忧反喜了。讲白了并非所有官员都如此,而是单单针对这种实际权力有变化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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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时候的从三品,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

从三品类似现在的厅级以上副部级以下。

大体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中央官职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地方官职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

扩展资料:

一些职位古今对照:

光禄大夫。皇帝身边顾问之臣。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中书令。掌管皇帝命令发布。相当于“两办”秘书长。

廷尉。执掌法律、主审要案的大臣。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

吏部尚书。掌管全国文武官吏考核赏罚。相当于人事部长。

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监察机构。相当于监察部长。

行军总管。统领军队出征的主将。相当于前沿总指挥。

车骑大将军。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当于元帅军衎。

尚书令。参议大政,综管政务,百官之长。相当行政院长。

兵马指挥。明清兵马司主官。相当于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通判。府之副职。相当于副省长(或省辖市副市长)。

推官。掌刑名,赞计典。相当于最高法院政策司处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古代官职等级

问一些关于明朝和唐朝的官制,官职的问题

  1.尚书左右仆射名义上是尚书省副职,但是因为李世民做过尚书令,实际上此官空缺,尚书左右仆射就是实际的尚书省主官了,是从二品。中书令和侍中只是正三品的官。
  2.唐朝的尚书为正三品。明朝六部尚书为正二品(一度为正一品)。
  3.唐代御史台为最高监察部门,设御史大夫1人为其首长,以御史中丞为其副。明代初年,沿元旧制,设御史台,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五月罢御史台。十五年改置都察院。这个机构为明代所创设的,与前代御史台之制不甚相同。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及浙江、江西、福建、四川、陕西、云南、河南、广西、广东、山西、山东、湖广、贵州等十三道监察御史共110人。都御史为台长,与六部平行,合称七卿。
  4.唐朝最大的除了没实权的就是宰相了。明朝废除宰相制度,但是实际上内阁首辅就相当于宰相,是最大的官。
  5.枢密院,唐、五代、宋、辽、元时代的官署名称。枢密院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出纳密命,以佐邦治。你可以当他是国防部。
  6.唐朝的地方官制,一般说安史之乱以前是州(府)、县二级制;至唐中后期则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唐代的州、县都根据当地的地理位置、辖境大小、户口多少以及经济发达程度划分为不同等级。
  州的长官为刺史。唐玄宗时一度改州为郡,长官称太守。刺史之下有别驾、长史、司马等官,称为上佐官,他们没有职权,朝廷往往以其品高俸厚安置闲散官员。但是如果刺史缺员,上佐官可以代理州事。刺史之下还有司功、司仓、司户、司法、司兵、司田等曹参军,负责处理各方面的政务,由录事参军事统领。这些官称为判司,具有实权。
  县的长官统称县令,其下有佐助之官县丞,有分判众曹、催征租赋的县尉,有掌管文书簿计的主簿等官。唐代的首都长安和陪都洛阳设府,长官为牧,一般由亲王遥领,实际主持政务的是尹。后来又增加了一些府,都以府尹主事。其下还有少尹、司录参军事等官。唐高宗及武后多居洛阳,因此那里的职官建置略同长安。虽然以后诸帝很少再去洛阳,但其职官衙署并未撤除,只是空存其名,不具实职。
  又有都督府,属于大军区性质,管十州以上的称大都督府。长官大都督一般以亲王遥领,由长史主其事。一般的都督皆兼任所在州的刺史。安史之乱后,由于地方节度使势力的膨胀,都督府实际上已不存在了,而“都督”也只成了“赠官”。
  为了加强对周边少数民族的管理和巩固边防,唐朝还在边疆地区先后设置了六个都护府,有大都护府与上都护府之分。长官大都护一般由亲王遥领,由副大都护主其事。上都护府长官为都护。作为边疆地区的都督府和都护府还管辖着若干羁縻府、州。羁縻是束缚、拢络的意思。唐朝为了便于控制边远的少数民族,在那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置羁縻府、州作为行政特区,大者称都督府,小者称州,以当地少数民族的首领为都督、刺史,可以世袭。这些羁縻府州有一定的行政自治权,可不向朝廷交纳贡赋,但必须接受边区都督和都护的辖制。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唐代的羁縻府州多达856个,比内地的府州还多。唐朝实行的这种少数民族自治的羁縻府州制度有助于稳定边疆地区的局势,加强中央同边远少数民族的和睦关系,同时对于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文化发展也是十分有利的。
  唐朝中后期节度使势力大增,发展成割据一方的地方分裂势力,最终导致了唐朝的灭亡。
  唐玄宗时为了加强边防的军事力量,在沿边设置八个节度使,统辖边地军队,本是军事将领。安史之乱爆发后,中原用兵,于是内地也设节度使。为了适应战争形势的需要,节度使不仅领兵,而且兼任所在州的刺史,兼理民政。后来节度使又都加京官和御史大夫头衔,又兼观察使(原为监察官员,后渐兼理民政,统管一道或数州)、营田使、度支使等,于是集军、政、财、监察诸权于一身,成为割据一方的藩镇。中唐以后,节度使的辖区也称道,后来全国划成四十余道。这时的道已不是唐初那种单纯的监察区划,而成为实际的行政区划了。这种道也称为方镇。所以节度使对所属各官大多是自行任命的,除了设置原有的武职、文职官员外,还有一套幕僚班子。节度使把许多重要的职务委派给这些幕僚去担任,于是称他们为差遣官。这些幕职人员未经朝廷任命,有些差遣也非正式职官,无品阶,这就要向朝廷申请,授予他们郎官、御史等头衔。
  这种办法称为“检校”。检校原为查核、察看之意。东晋最早设置检校御史,掌地方监察。至唐初,为暂时代理某官的意思;玄宗以后变为加官性质,凡加“检校”之官,皆无实职。
  明代地方区域的划分,除南、北两京外,还有十三个布政司,明之布政使司是由元代行中书省演化而来的,《明史·职官志四》载:

  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改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诸行省俱为承宣布政使司,罢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等官。改参知政事为布政使……十五年(公元1382年)置云南市政司……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以北平布政司为北京……十一年(公元1413年)置贵州布政司……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除两京外,定为十三布政司。

  承宣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从二品),左、右参政(从三品),左、右参议,无定员(从四品。参政、参议因事而添设,各省不等)。经历司,经历1人(从六品),都事1人(从七品)。照磨所,照磨1人(从八品)、检校1人(正九品)。理问所,理问1人(从六品)、副理问1人(从七品)、提控案牍1人。司狱司,司狱1人(从九品),库大使1人(从九品),副使1人、仓大使1人(从九品)、副使1人。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各大使1人(从九品)、副使1人。

  布政使是一省最高的行政长官,掌一省之政,朝廷有德泽、禁令、承流宣播,下达于有司。凡僚属满秩,负责考察其称职与不称职,上报达吏部、都察院。每三年则率其府、州、县正官,朝觐京师,以听察典。参政、参议分守各道,及派管粮储、屯田、清军、驿传、水利、抚民等事。经历、都事负责文书往来。照磨、检校、典勘理卷宗,理问典刑名。

  明初置提刑按察司,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于各道置按察分司。十五年(公元1382年),又在府州县置按察分司。建文时,改为十三道肃政按察司,每司设按察使1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佥事无定员(正五品)。经历司,设经历1人(正七品),知事1人(正八品)。照磨所,照磨1人(正九品)、检校1人(从九品)。司狱司,司狱1人(从九品)。

  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纠官邪,■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扬风纪而澄清其吏治。副使、佥事,分道巡察,《明史·职官志四》载,洪武十五年,以儒士王存中等531人为试佥事,每人按察二县,“凡官吏贤否,军民利病,皆得廉问纠举。”

  又有都指挥使司,掌各省之军事。与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合称为“三司”。都、布、按三司鼎立之制,虽能防止地方权力之扩大,但又不免酿成运用不灵之弊。所以明中央又派遣监察御史或部院大臣出任总督、巡抚、巡按各差,以驾凌于三司之上。《明史·职官志二》说:

  其在外加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者,有总督、有提督、有巡抚,有总督兼巡抚,提督兼巡抚,及经历、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员。

  “巡抚”之名即起于明代,据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记载,“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辛未,太祖令皇太子(即懿文太子)巡抚陕西地方,巡抚之名,始见于此。”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遣尚书蹇义等26人巡行天下,安抚军民。此后,逐渐派一些尚书,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去巡抚各处的边境腹地,办完事情就回朝廷复命。这样的官员,当时称为“巡抚”,或名“镇守”。巡抚兼军务的加提督,有总兵地方加赞理或参赞,所辖多而事务重者加总督。以尚书、侍郎任总督军务的,皆兼都御史,以便行事。由于总兵、宦官也可称为“镇守”,容易造成混乱,所以后来凡是文职官员奉命出朝,就一律称为“巡抚”,以与“镇守”相区别。此外,明代还

  派监察御史巡视各省,以资监察,称为“巡按”。“巡抚”、“巡按”略有不同,但这些都是明代才设置的差务。由于这些官职是临时性的,所以各处名称都不同。比较经常设置的,有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1员,总督蓟、辽、保定等处军务兼理粮饷1员,总督陕西三边军务1员,总督两广军务兼理粮饷带管盐法兼巡抚广东地方一员,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等府1员,巡抚顺天等府地方兼整饬蓟州等处边备1员,巡抚保定等府提督紫荆等关兼管河道1员,巡抚南赣、汀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1员。巡抚偏沅地方赞理军务1员,抚治郧阳等处地方兼提督军务1员。这些官员设置都是以边防或镇压人民为主要任务的。日久之后,便变成定制,到清代才将督抚看作一省的最高长官。总督在明代有称总制的,所以清代一般还称总督为制台。而督抚仍用钦差官的体制,不给印绶而给关防,称部堂、部院,而不单称总督,巡抚。

  布政使属下的参政、参议分司诸道的有督粮道,督册道、各处分守道。按察使下之副使、佥事分司诸道则有提督学道、清军道、驿传道、各处分巡道。两直隶无布、按两司,故北直隶各道寄衔于山东、山西;南直隶各道寄衔于山东、浙江、江西、湖广。至清代北直隶成立直隶一省,南直隶成立江苏、安徽二省,均设布、按两司,省制就比较合理而完整了。

  府

  明代初年,改诸路为府。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分天下府为三等;粮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知府秩从三品;二十万石以下为中府,知府正四品;十万以下为下府,知府从四品。后来一律定为正四品。全国之府共有159个。每府设知府一人,同知(正五品)、通判无定员(正六品),推官一人(洪武三年始设,正七品)。下属有经历司,设经历一人(正八品)、知事一人(正九品)。照磨所,设照磨一人(从九品),检校一人。司狱司,设司狱一人。《明史·职官志四》说:“知府掌一府之政,宣风化,平狱讼,均赋役,以教养百姓。每三岁,察属吏之贤否,上下其考,以达于省,上吏部”。同知、通判分掌军纪、巡捕、管粮、治农,水利,屯田,牧马等事。推官理刑名,赞计典。经历、照磨,检校,受发上下有关文书,磨勘六房宗卷。

  明初选任府州县官时都先赐给布疋、银两,称为“养廉”,使其到任时能奉公守法,不致敲榨人民。《明会要·职官十三》引郑晓《今言》载,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明太祖诏中书省:“自今除府州县官,赐银十二两,布六疋”。明太祖、明成祖都很重视地方官吏的选授,据《世法录》记载:

  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谕吏部曰:古称:“任官惟贤才”。凡郡得一贤守,县得一贤今,如颖川之黄■、中牟之鲁恭,何忧不治?今北方郡县有民稀事简者,而设官与繁剧同,禄入供给未免疲民,可量减之。

  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上谓吏部都察院曰:“为国牧守,莫切于守令。守令贤,则一郡一邑之民有所恃,而不得其所者寡矣,如其不贤,当速去之。然吏部选授之时,出于仓猝,未能尽其才。其令巡按监察御史及按察使,凡府州县到任半岁之上者,察其能否廉贪之实,具奏。

  明成祖还特谕吏部,府州县官必须相对稳定,不能随意更换、抽调或额外增加杂务,使他们能够专心理民。

  州

  州有二种,即属州和直隶州。属州的待遇与县同等,直隶州的待遇与府同等,但品秩相同。据《大政记》载,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八月,“诏州民户不满三千者皆改为县,凡三十七州。”此外,全国尚有234个州。每州设知州一人(从五品),掌一州之政令,同知(从六品),判官无定员(从七品),视其州事之繁简以供其职。凡面积不到30平方里的州,又无属县,不设同知、判官。有属县的,不设同知而置判官。州之属吏还有吏目一人(从九品)。

  县

  吴元年定天下县为三等: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知县从六品;六万石以下为中县,知县正七品;三万石以下为下县,知县从七品。后来全部改为正七品。明代分全国县共1,171个。每县设知县一人,掌一县之政,《明史·职官志四》说:

  凡赋役,岁会实征,十年造黄册,以丁产为差。赋有金谷、布帛及诸货物之赋。役有力役、雇役、借倩不时之役,皆视天时休咎,地利丰耗,人力贫富,调剂而均节之。岁歉则请于府,若省蠲减之。凡养老、祀神、贡士、读法,表善良、恤穷乏、稽保甲、严缉捕、听狱讼,皆躬亲厥职而勤慎焉。若山海泽薮之产,足以资国用者,则按籍而致贡。

  知县之下有县丞一人(正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分掌娘马、巡捕之事。其属吏还有典史一人,管文书收发。若无县丞,或无主簿,则分领丞簿之职(凡编户不及二十里者,并裁丞簿)。 阴中期以前,州县首官多从监生中选任。监生坐监后到吏部听选,前后经二十多年,方得出身,至除授之时,年已五十以上,神志昏倦。又自认为在任不久便将黜退,升任的可能性很少,故受命之后,惟图私利,没有治民之心。从《明臣奏议》所见,当时有不少大臣上疏,建议改从进士、举人中选拔年富力强、资质英俊者任地方官,但皆未能实行。据《梦余录》所载,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穆宗才同意大学士高拱建议,从举人中选任,就选者必稽其年貌。凡五十以上者,授以杂官,不得为州县之长。

  府县的杂职尚有医学,阴阳学,僧网司,道纪司。这些都是有官而无禄,是明代创制而为清代相沿不革。
  7.节度使实际上后来已经是割据势力了,不好用普通官职来看待。
  8.疆域:单位:万平方公里
  唐(总章二年,669年):1239;面积指数:130.1
  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933;面积指数: 97.2
  明(宣德八年,1433年):936;面积指数:97.5
  明(万历十年,1582年):747;面积指数:77.8
  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350;面积指数:36.4

  9.肯定唐朝强大,绝对对比明朝经济或许能胜过唐,但是相对而言,唐强盛的多。

明朝官职从大到小排列 明朝官职从大到小排列顺序

1、明朝官职设置按品级,官大小要办其品,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共分18个等级。史志中有记载的,由考中进士出身的,正四品(知府)以上的兴化籍官员就有193人。

2、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明朝中央最高级官职,三公为正一品,三孤为从一品,两者位尊权重,但是一种虚职,是皇帝对大臣的加官和赠官,兴化有两位礼部尚书(周如磐、朱继祚)加封太子太保,吏部尚书陈俊加封太子少保,他们都是兴化品位最高的官员。

3、明朝初期,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皇权,于洪武二十八年(1993)撤销中书省,自秦设立的丞相制度被废除。原中书省所辖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尚书实际上成为朝廷的最高的行政长官,其品位也由正三品升为正二品。明朝兴化人共出了12位尚书,除上述三人加封太保、少保外,其余九人为翁世资(户部)、郑纪(户部)、林俊(刑部)、康大和(工部)、林云同(刑部)、郭应聘(兵部)、陈经邦(礼部)、曾楚卿(礼部)、林兰友(兵部)。

4、都察院是明朝中央的司法行政监察机构,明朝部、院同治,院、部权并重,院长官都御史与尚书平级,为正二品,兴化人官居都御史的有三人。

5、承宣布政使司为明地方(省)最高行政长官,明朝全国设有13个布政使司,而巡抚在明初为中央派出协调地方工作的官员,为临时的官职,任务完成之后,回朝复旨,职务也就自然取消。宣德之后(1426-1435),许多巡抚不再回朝,而成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兴化人当布政使的有27人,巡抚3人,其官职均为正二品。

6、正三品官员兴化有26人,其中六部侍郎(六部的副长官)13人,通政使司(中央情报机关)通政使1人,大理寺(中央司法机关)卿1人,副都御史(都察院副长官)1人,按察使司(地方最高监察机构)按察使9人。

7、从三品官员兴化有24人。其中:承宣布政使司参政(省副长官)19人,都转运使司(中央在地方的办事机构)转运使3人,大仆寺(兵部在地方设立的牧养军马机构)卿2人。

8、明朝全国设159府,府的长官称知府,其官正四品,兴化人官居知府的有85人。与知府同级的四品官还有:按察使司副使26人,大理寺少卿4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1人。

9、此外,尚有四品以下如参议、六部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六品以上官员,数以百计。

10、明朝兴化官员政绩显赫,许多人被载入史册,成为兴化的骄傲和楷模。

11、明代兴化人考中进士的有571人(其中仙游35人),文进士563,武进士7人,赐进士1人,以明经荐辟6人,特奏2人。

明朝时期六部各官职从大到小是怎样排列的?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顺序)

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
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扩展资料:

明朝中书省时期,七卿长官均为正三品。洪武十三年,朱元璋罢中书,仿《周官》六卿之制,升六部秩,各设尚书、侍郎一人。

六部包括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其所属最高长官为明朝吏部尚书、明朝户部尚书、明朝礼部尚书、明朝兵部尚书、明朝刑部尚书、明朝工部尚书,其常常与都察院之都御史、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大理寺卿合称“九卿”。

明朝时,重臣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廷推。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大事、要事,须经九卿公决,此为廷议。而由三法司无法决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九卿开会定狱,此为廷鞠或园审。其与明朝内阁构成了明朝的行政权力中心与决策核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明朝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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