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与汉朝的顶级官职“大司马”一字之差,天壤之别。司马,是一种佐官,位在长史之后,在各级官府中都有,品级地位也与其所在官府挂钩,相差很大。当年灭秦后,项羽封十八路诸侯王,其中有三个秦朝降将就是雍王章邯、塞王司马欣、翟王董翳。这三员秦将都是巨鹿之战与项羽交手的,章邯是主帅,司马欣、董翳都是佐官,也就是章邯的副手,司马欣为长史,董翳为都尉。
白居易当时是江州司马,州一级的最高长官是刺史,除了刺史,还有别驾、长史,江州就是现在的九江,所以这个江州司马大概相当于副市长。不过,通常来说,别驾、长史、司马这些官职往往是看起来豪华却没有什么实权的职位,常常成为中央官吏被贬的首选职位。从这个角度来说,白居易的江州司马,也可以类比市一级的位高权不重的闲差。
在唐朝官制中,每个州设有主官刺史,而副手则是长史、司马,他们共同辅佐刺史行使职权。如果在此期间刺史缺位,长史、司马也会代替主持州务,直到新刺史赴任。所以,司马相当于每个州的二把手或者三把手,地位很高。按理说,白居易就是江州的最高行政长官之一。
唐朝立国后仍沿用隋朝的改革成果,但安史之乱后,藩鎮成了唐朝一大问题,众节度使拥有自己招募幕僚的权利,同时这些藩鎮依靠自己手中的权利不断干扰地方政府。这又完成唐朝地方政府的崩溃,他们的领导班子成了虚职。所以说白居易被贬为司马,也是个闲职,只能领份俸禄罢了,这也算是唐朝对被贬文人的一种优待。
司马均为军府之官,在将军之下,综理一府事务,参与军事计划。隋、唐两代州、郡、府佐吏有司马一人,位在别驾、长史之下。
《琵琶行(并序)》:“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九江郡,隋代设置,唐代叫江州或浔阳郡,治所在现在江西省九江市。“司马”是州刺史的别称,当时实际上是闲职。
唐初实行四等官制,以尚书都省为例,长官就是尚书令(唐代只有特例),通判官就是左右仆射,本判官(也有的学者称为主判官)为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典史就是各种吏;勾检系统的长官则是尚书左丞、右丞。地方行政机构也类似,长官就是刺史,通判官是别驾、长史、司马,本判官就是各曹判司,典史都是吏;勾检长官为录事参军。前期的司马作为通判官是有实权的,如《新唐书·孔述睿传》:“曾祖昌寓,字广成,贞观中对策高第,历魏州司马,有治状,帝为不置刺史。为政三年,玺书褒美,进膳部郎中。”可见司马掌握实权,而且是代理刺史的长官行政权。但中后期的确成为了大量贬官的安排,史籍中不乏贬为某州司马这样的记载,而且贬官后,司马并没有实权。
司马五品下
司马是从五品下的官员,在唐朝的时候,司马这个官职的职务就是协助当地的刺史办事,但是更多的只是个虚名而已,没有任何职权,几乎成为了朝廷贬官的一个代名词。唐朝中后期,司马已经是很低级的职务了,而且京官被贬,一般是被贬为司马。所以唐朝司马是个很特殊的官职,没有实权,只领俸禄,每天都是游山玩水的。而且一般情况下,官员们不会跟他们交往,因为如果交往了,被人抓到把柄,有可能会被罢职。而且这些司马很有可能还会回到京城做官,所以只能敬而远之。
长史,为幕僚之长。亦可领兵,其实质若现今之参谋长之职务。
刺史是名义一把手,长史是具体行政者,司马是没啥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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