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2年前的今天,1979年1月29日,中共中央为地主、富农份子摘帽。
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份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
1979年1月29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份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除极少数坚持反动立场至今还没有改造好的之外,凡是多年来遵照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富、反、坏份子,经过大众评审,县委批准,1律摘掉帽子,给予人民公社社员待遇。地、富家庭出身的社员,他们本人成分1律定为公社社员,与其他社员一样待遇。凡入学、招开、从军、入团、入党和分配工作等方面主要看政治表现。
本文地址:http://dadaojiayuan.com/lishitanjiu/148137.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douchuanxin@foxmail.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上一篇: 寄你一束成理春光
下一篇: 中国科学院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