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国学】《家范》及司马光家教故事(4月17日19时第12期家风公益大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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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本项目缘由北京市老百姓国学会、果雪儿国学教育线上平台联合推出“家风家教传习公益大讲堂”项目,面向家长群体,促进新时代家庭教育更好传承、学习和创新发展,造福广大青少年儿童更好成长成才。
学习时间
本期学习为第11次学习。
4月17日19时正式开始,
密码:0417
约1个小时。过期不候,
敬请提前2分钟进入直播课堂,
直播后,不回放。
学习地址
果雪儿国学教育平台
本期学习内容
《家范》及司马光家教故事
家范
卷一 治家
《周易》:离下巽上。家人:利女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
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象曰:风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初九:闲有家,悔亡。象曰:闲有家,志未变也。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象曰:王假有家,交相爱也。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大学》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爱者所以使众也。《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谓治国在齐其家。
《孝经》曰:闺门之内具礼矣乎!严父,严兄。妻子臣妾,犹百姓徒役也。
昔四岳荐舜于尧,曰:“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帝曰:“我其试哉!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帝曰:“钦哉!”
《诗》称文王之德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此皆圣人正家以正天下者也。降及后世,爰自卿士以至匹夫,亦有家行隆美可为人法者,今采集以为《家范》。
卫石碏曰:“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
齐晏婴曰:“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二,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
夫治家莫如礼。男女之别,礼之大节也,故治家者必以为先。《礼》:男女不杂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受;嫂叔不通问,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于阃,内言不出于阃;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故日月以告君,斋戒以告鬼神,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以厚其别也。
又,男女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
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
又,子生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男子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女子十年不出。
又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
又,国君、夫人、父母在,则有归宁。没,则使卿宁。
鲁公父文伯之母如季氏,康子在其朝,与之言,弗应;从之及寝门,弗应而入。康子辞于朝而入见,曰:“肥也不得闻命,无乃罪乎?”曰:“寝门之内,妇人治其业焉,上下同之。夫外朝,子将业君之官职焉;内朝,子将庀季氏之政焉,皆非吾所敢言也,”
公父文伯之母,季康子之从祖叔母也。康子往焉, 门而与之言,皆不逾阈。仲尼闻之,以为别于男女之礼矣。
汉万石君石奋,无文学,恭谨,举无与比。奋长子建、次甲、次乙、次庆,皆以驯行孝谨,官至二千石。于是景帝曰:“石君及四子皆二千石,人臣尊宠乃举集其门。”故号备为万石君。孝景季年,万石君以上大夫禄归老于家,子孙为小吏,来归谒,万石君必朝服见之,不名。子孙有过失,不诮让,为便坐,对案不食。然后诸子相责,因长老肉袒固谢罪,改之,乃许。子孙胜冠者在侧,虽燕必冠,申申如也。僮仆欣欣如也,唯谨。其执丧,哀戚甚。子孙遵教,亦如之。万石君家以孝谨闻乎郡国,虽齐、鲁诸儒质行,皆自以为不及也。建元二年,郎中令王臧以文学获罪皇太后。太后以为儒者文多质少,今万石君家不言而躬行,乃以长子建为郎中令,少子庆为内史。建老,白首,万石君尚无恙。每五日洗沐归谒亲,入子舍,窃问侍者,取亲中裙厕牏,身自浣洒,复与侍者,不敢令万石君知之,以为常。万石君徙居陵里。内史庆醉归,入外门不下车。万石君闻之,不食。庆恐,肉袒谢罪,不许。举宗及兄建肉袒。万石君让曰:“内史贵人,入闾里,里中长老皆走匿,而内史坐车自如,固当!”乃谢罢庆。庆及诸子入里门,趋至家,万石君元朔五年卒。建哭泣哀思,杖乃能行。岁余,建亦死。诸子孙咸孝,然建最甚。
樊重,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殖。重性温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其营经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乃至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尝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赀至巨万,而赈赡宗族,恩加乡闾。外孙何氏,兄弟争财,重耻之,以田二顷解其忿讼。县中称美,推为三老。年八十余终,其素所假贷人间数百万,遗令焚削文契。债家闻者皆惭,争往偿之。诸子从敕,竟不肯受。
南阳冯良,志行高洁,遇妻子如君臣。
宋侍中谢弘微从叔混以刘毅党见诛,混妻晋阳公主改造琅邪王练。
公主虽执意不行,而诏与谢氏离绝。公主以混家委之弘微。混仍世宰相,一门两封,田业十余处,童役千人,唯有二女,年并数岁。弘微经纪生业,事若在公。一钱、尺帛,出入皆有文薄。宋武受命,晋阳公主降封东乡君,节义可嘉,听还谢氏。自混亡至是九年,而室宇修整,仓廪充盈,门徒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东乡叹曰:“仆射生平重此一子,可谓知人,仆射为不亡矣。”中外亲姻、里党、故旧,见东乡之归者,入门莫不叹息,或为流涕,感弘微之义也。弘微性严正,举止必修礼度,婢仆之前不妄言笑,由是尊卑大小,敬之若神。及东乡君薨,遗财千万,园宅十余所,及会稽、吴兴、琅邪诸处。太傅安、司空琰时事业,奴僮犹数百人。公私或谓:室内资财,宜归二女;田宅僮仆应属弘微。弘微一物不取,自以私禄营葬。混女夫殷睿素好摴蒱,闻弘微不取财物,乃滥夺其妻妹及伯母两姑之分,以还戏责。内人皆化。弘微之让,一无所争。弘微舅子领军将军刘湛谓弘微曰:“天下事宜有裁衷,卿此不问,何以居官?”弘微笑而不答。或有讥以谢氏累世财产充殷,君一朝弃掷,譬弃物江海,以为廉耳?弘微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今内人尚能无言,岂可道之使争!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
刘君良,瀛州乐寿人,累世同居,兄弟至四从,皆如同气。尺布斗粟,相与共之。隋末,天下大饥,盗贼群起,君良妻欲其异居,乃密取庭树鸟雏交置巢中,于是群鸟大相与斗,举家怪之。妻乃说君良,曰:“今天下大乱,争斗之秋,群鸟尚不能聚居,而况人乎?”君良以为然,遂相与析居。月余,君良乃知其谋,夜揽妻发,骂曰:“破家贼,乃汝耶!”悉召兄弟,哭而告之,立逐其妻,复聚居如初。乡里依之,以避盗贼,号曰义成堡。宅有六院,共一厨。子弟数十人,皆以礼法,贞观六年,诏旌表其门。
张公艺,郓州寿张人,九世同居,北齐、隋、唐,皆旌表其门。麟德中,高宗封泰山,过寿张,幸其宅,召见公艺,问所以能睦族之道。
公艺请纸笔以对,乃书“忍”字百余以进。其意以为宗族所以不协,由尊长衣食,或者不均;卑幼礼节,或有不备。更相责望,遂成乖争。苟能相与忍之,则常睦雍矣。
唐河东节度使柳公绰,在公卿间最名。有家法,中门东有小斋,自非朝谒之日,每平旦辄出,至小斋,诸子仲郢等皆束带。晨省于中门之北。公绰决公私事,接宾客,与弟公权及群从弟再食,自旦至暮,不离小斋。烛至,则以次命子弟一人执经史立烛前,躬读一过毕,乃讲议居官治家之法。或论文,或听琴,至人定钟,然后归寝,诸子复昏定于中门之北。凡二十余年,未尝一日变易。其遇饥岁,则诸子皆蔬食,曰:“昔吾兄弟侍先君为丹州刺史,以学业未成不听食肉,吾不敢忘也。”
姑姊妹侄有孤嫠者,虽疏远,必为择婿嫁之,皆用刻木妆奁,缬文绢为资装。常言,必待资装丰备,何如嫁不失时。及公绰卒,仲郢一遵其法。国朝公卿能守先法久而不衰者,唯故李相昉家。子孙数世二百余口,犹同居共爨。田园邸舍所收及有官者俸禄,皆聚之一库,计口日给饼饭,婚姻丧葬所费皆有常数。分命子弟掌其事,其规模大抵出于翰林学士宗谔所制也。
夫人爪之利,不及虎豹;膂力之强,不及熊罴;奔走之疾,不及麋鹿;飞飏之高,不及燕雀。苟非群聚以御外患,则反为异类食矣。是故圣人教之以礼,使之知父子兄弟之亲。人知爱其父,则知爱其兄弟矣;爱其祖,则知爱其宗族矣。如枝叶之附于根干,手足之系于身首,不可离也。岂徒使其粲然条理以为荣观哉!乃实欲更相依庇,以捍外患也。
吐谷浑阿豺有子二十人,病且死,谓曰:“汝等各奉吾一支箭,将玩之。”俄而命母弟慕利延曰:“汝取一支箭折之。”慕利延折之。又曰:“汝取十九支箭折之。”慕利延不能折。阿豺曰:“汝曹知否?单者易折,众者难摧。戮力一心,然后社稷可固。”言终而死。彼戎狄也,犹知宗族相保以为强,况华夏乎?圣人知一族不足以独立也,故又为之甥舅、婚媾、姻娅以辅之。犹惧其未也,故又爱养百姓以卫之。故爱亲者,所以爱其身也;爱民者,所以爱其亲也。如是则其身安若泰山,寿如箕翼,他人安得而侮之哉!故自古圣贤,未有不先亲其九族,然后能施及他人者也。彼愚者则不然,弃其九族,远其兄弟,欲以专利其身。殊不知身既孤,人斯戕之矣,于利何有哉?昔周厉王弃其九族,诗人刺之曰:“怀德惟宁,宗子惟城;毋俾城坏,毋独斯畏;苟为独居,斯可畏矣。”
宋昭公将去群公子,乐豫曰:“不可。公族,公室之枝叶也。若去之则本根无所庇荫矣。葛藟犹能庇其根本,故君子以为比,况国君乎?
此谚所谓庇焉,而纵寻斧焉者也,必不可君。其图之,亲之以德,皆股肱也。谁敢携贰!若之何去之?”昭公不听,果及于乱。
华亥欲代其兄合比为右师,谮于平公而逐之。左师曰:“汝亥也,必亡。汝丧而宗室,于人何有?人亦于汝何有?”既而,华亥果亡。
孔子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故欲爱其身而弃其宗族,乌在其能爱身也?”
孔子曰:“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善为家者,尽其所有而均之,虽粝食不饱,敝衣不完,人无怨矣。夫怨之所生,生于自私及有厚薄也。
汉世谚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言尺布可缝而共衣,斗粟可舂而共食。讥文帝以天下之富,不能容其弟也。
梁中书侍郎裴子野,家贫,妻子常苦饥寒。中表贫乏者,皆收养之。
时逢水旱,以二石米为薄粥,仅得遍焉,躬自同之,曾无厌色。此得睦族之道者也。
卷三 父母/ 父/ 母
陈亢向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
曾子曰:“君子之于子,爱之而勿面,使之而勿貌,遵之以道而勿强言;心虽爱之不形于外,常以严庄莅之,不以辞色悦之也。不遵之以道,是弃之也。然强之,或伤恩,故以日月渐摩之也。”
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家训》曰:“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痒痛,悬衾箧枕,此不简之教也。”
石碏谏卫庄公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自古知爱子不知教,使至于危辱乱亡者,可胜数哉!夫爱之,当教之使成人。爱之而使陷于危辱乱亡,乌在其能爱子也?人之爱其子者多曰:“儿幼,未有知耳,俟其长而教之。”是犹养恶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顾不多哉?又如开笼放鸟而捕之,解缰放马而逐之,曷若勿纵勿解之为易也!
《曲礼》:“幼子常视毋诳。”
“立必正方,不倾听。”
“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负剑辟咡诏之,则掩口而对。”
《内则》:“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
曾子之妻出外,儿随而啼。妻曰:“勿啼!吾归,为尔杀豕。”妻归,以语曾子。曾子即烹豕以食儿,曰:“毋教儿欺也。”
贾谊言:古之王者,太子始生,固举以礼,使士负之,过阙则下,过庙则趋,孝子之道也。故自为赤子,而教固已行矣。提孩有识,三公三少,固明孝、仁、礼、义。以道习之,逐去邪人,不使见恶行。于是皆选天下之端士、孝弟、博闻、有道术者,以卫翼之。使与太子居处出入。故太子乃生而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后皆正人也。夫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犹生长于楚,不能不楚言也。
《颜氏家训》曰:古者圣王,子生孩提,师保固明仁孝礼义,道习之矣。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呵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乃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长成,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谚云:“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诃怒,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尔。当以疾病为喻,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岂愿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王大司马母卫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
梁元帝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少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掩藏文饰,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语言不择,为周逖抽肠衅鼓云。然则爱而不教,适所以害之也。《传》称鸤鸠之养其子,朝从上下,暮从下上,平均如一。至于人,或不能然。《记》曰:父之于子也,亲贤而下无能。使其所亲果贤也,所下果无能也,则善矣。其溺于私爱者,往往亲其无能,而下其贤,则祸乱由此而兴矣。
《颜氏家训》曰: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之死,母实为之;赵王之戮,父实使之。刘表之倾宗覆族,袁绍之地裂兵亡,可谓灵龟明鉴。此通论也。
曾子出其妻,终身不取妻。其子元请焉,曾子告其子曰:“高宗以后妻杀孝己,尹吉甫以后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庸知其得免于非乎?”
后汉尚书令朱晖,年五十失妻。昆弟欲为继室。晖叹曰:“时俗希不以后妻败家者。”遂不娶。今之人年长而子孙具者,得不以先贤为鉴乎!
《内则》曰:“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
君子之所以治其子妇,尽于是而已矣。今世俗之人,其柔懦者,子妇之过尚小,则不能教而嘿藏之。及其稍着,又不能怒而心恨之。至于恶积罪大,不可禁遏,则喑呜郁悒,至有成疾而终者。如此,有子不若无子之为愈也。其不仁者,则纵其情性,残忍暴戾,或听后妻之谗,或用嬖宠之计,捶扑过分,弃逐冻馁,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已。《康诰》称:“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谓之元恶大憝,盖言不孝不慈,其罪均也。
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古人有言曰:“慈母败子。”爱而不教,使沦于不肖,陷于大恶,入于刑辟,归于乱亡。非他人败之也,母败之也。自古及今,若是者多矣,不可悉数。
周大任之娠文王也,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敖言。文王生而明圣,卒为周宗。君子谓大任能胎教。古者妇人任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邪色,耳不听淫声。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艺博通矣。彼其子尚未生也,固已教之,况已生乎!
孟轲之母,其舍近墓,孟子之少也,嬉戏为墓间之事,踊跃筑埋。
孟母曰:“此非所以居之也。”乃去。舍市傍,其嬉戏为炫卖之事。孟母又曰:“此非所以居之也。”乃徙。舍学宫之傍,其嬉戏乃设俎豆揖让进退。孟母曰:“此真可以居子矣!”遂居之。孟子幼时问东家杀猪何为,母曰:“欲啖汝。”既而悔曰:“吾闻古有胎教,今适有知而欺之,是教之不信。”乃买猪肉食。既长就学,遂成大儒。彼其子尚幼也,固已慎其所习,况已长乎!
汉丞相翟方进继母随方进之长安,织履,以资方进游学。
晋太尉陶侃,早孤贫,为县吏番阳,孝廉范逵尝过侃,时仓卒无以待宾。其母乃截发,得双髲以易酒肴。逵荐侃于庐江太守,召为督邮,由此得仕进。
后魏钜鹿魏缉母房氏,缉生未十旬,父溥卒。母鞠育不嫁,训导有母仪法度。缉所交游,有名胜者,则身具酒馔。有不及己者,辄屏卧不餐,须其悔谢乃食。
唐侍御史赵武孟,少好田猎,尝获肥鲜以遗母。母泣曰:“汝不读书,而田猎如是,吾无望矣!”竟不食其膳。武孟感激勤学,遂博通经史,举进士,至美官。
天平节度使柳仲郢母韩氏,常粉苦参、黄连和以熊胆以授诸子,每夜读书使噙之,以止睡。
太子少保李景让母郑氏,性严明,早寡家贫,亲教诸子。久雨,宅后古墙颓陷,得钱满缸。奴婢喜,走告郑。郑焚香祝之曰:“天盖以先君余庆,愍妾母子孤贫,赐以此钱。然妾所愿者,诸子学业有成,他日受俸,此钱非所欲也。”亟命掩之。此唯患其子名不立也。
齐相田稷子受下吏金百镒,以遗其母。母曰:“夫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矣。”稷子遂惭而出,反其金而自归于宣王,请就诛。宣王悦其母之义,遂赦稷子之罪,复其位,而以公金赐母。
汉京兆尹隽不疑,每行县录囚徒,还,其母辄问不疑,有所平反,活几何人耶?不疑多有所平反,母喜,笑为饮食,言语异于它时。或亡所出,母怒,为不食。故不疑为吏严而不残。
吴司空孟仁尝为监鱼池官,自结网捕鱼作鲊寄母。母还之曰:“汝为鱼官,以鲊寄母,非避嫌也!”
晋陶侃为县吏,尝监鱼池,以一坩鲊遗母。母封鲊责曰:“尔以官物遗我,不能益我,乃增吾忧耳。”
隋大理寺卿郑善果母翟氏,夫郑诚讨尉迟迥战死。母年二十而寡,父欲夺其志。母抱善果曰:“郑君虽死,幸有此儿。弃儿为不慈,背死夫为无礼。”遂不嫁。善果以父死王事,年数岁拜持节大将军,袭爵开封县公,年四十授沂州刺史,寻为鲁郡太守。母性贤明,有节操,博涉书史,通晓政事。每善果出听事,母辄坐胡床,于障后察之。闻其剖断合理,归则大悦,即赐之坐,相对谈笑;若行事不允,或妄嗔怒,母乃还堂,蒙袂而泣,终日不食。善果伏于床前不敢起。母方起,谓之曰:“吾非怒汝,乃惭汝家耳。吾为汝家妇,获奉洒扫,知汝先君忠勤之士也,守官清恪,未尝问私,以身殉国。继之以死,吾亦望汝副其此心。
汝既年小而孤,吾寡耳,有慈爱无威,使汝不知礼训,何可负荷忠臣之业乎?汝自童稚袭茅土,汝今位至方岳,岂汝身致之邪?不思此事而妄加嗔怒心缘骄乐,堕于公政,内则坠尔家风,或失亡官爵;外则亏天子之法,以取辜戾。吾死日,何面目见汝先人于地下乎?”母恒自纺绩,每至夜分而寝。善果曰:“儿封侯开国,位居三品,秩俸幸足,母何自勤如此?”答曰:“吁!汝年已长,吾谓汝知天下理,今闻此言,故犹未也。至于公事,何由济乎?今此秩俸,乃天子报汝先人之殉命也,当散赡六姻,为先君之惠,奈何独擅其利,以为富贵乎?又丝枲纺绩,妇人之务,上自王后,下及大夫士妻,各有所制,若堕业者,是为骄逸。
吾虽不知礼,其可自败名乎?”自初寡,便不御脂粉,常服大练,性又节俭,非祭祀、宾客之事,酒肉不妄陈其前;静室端居,未尝辄出门阁。内外姻戚有吉凶事,但厚加赠遗,皆不诣其门。非自手作,及庄园禄赐所得,虽亲族礼遗,悉不许入门。善果历任州郡,内自出馔,于衙中食之,公廨所供皆不许受,悉用修理公宇及分僚佐。善果亦由此克己,号为清吏,考为天下最。
唐中书令崔玄,初为库部员外郎,母卢氏尝戒之曰:“吾尝闻姨兄辛玄驭云:‘儿子从官于外,有人来言其贫窭不能自存,此吉语也;言其富足,车马轻肥,此恶语也。’吾尝重其言。比见中表仕宦者,多以金帛献遗其父母。父母但知忻悦,不问金帛所从来。若以非道得之,此乃为盗而未发者耳,安得不忧而更喜乎?汝今坐食俸禄,苟不能忠清,虽日杀三牲,吾犹食之不下咽也。”玄由是以廉谨着名。
李景让,宦已达,发斑白,小有过,其母犹挞之。景让事之,终日常兢兢。及为浙西观察使,有左右都押牙忤景让意,景让杖之而毙。军中愤怒,将为变。母闻之。景让方视事,母出,坐厅事,立景让于庭下而责之曰:“天子付汝以方面,国家刑法,岂得以为汝喜怒之资,妄杀无罪之人乎?万一致一方不宁,岂惟上负朝廷,使垂老之母衔羞入地,何以见汝先人乎?”命左右禠其衣坐之,将挞其背。将佐皆至,为之请。不许。将佐拜且泣,久乃释之。军中由是遂安。此惟恐其子之入于不善也。
汉汝南功曹范滂坐党人被收,其母就与诀曰:“汝今得与李杜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辞。
魏高贵乡公将讨司马文王,以告侍中王沈、尚书王经、散骑常侍王业。沈、业出走告文王,经独不往。高贵乡公既薨,经被收。辞母,母颜色不变,笑而应曰:“人谁不死,但恐不得死所,以此并命,何恨之有?”
唐相李义府专横,侍御史王义方欲奏弹之,先白其母曰:“义方为御史,视奸臣不纠则不忠,纠之则身危而忧及于亲,为不孝;二者不能自决,奈何?”母曰:“昔王陵之母杀身以成子之名,汝能尽忠以事君,吾死不恨。”此非不爱其子,惟恐其子为善之不终也。然则为人母者,非徒鞠育其身使不罹水火,又当养其德使不入于邪恶,乃可谓之慈矣!
汉明德马皇后无子,贾贵人生肃宗。显宗命后母养之,谓曰:“人未必当自生子,但患爱养不至耳。”后于是尽心抚育,劳瘁过于所生。
肃宗亦孝性淳笃,恩性天至,母子慈爱,始终无纤介之间。古今称之,以为美谈。
隋番州刺史陆让母冯氏,性仁爱,有母仪。让即其孽子也,坐赃当死。将就刑,冯氏蓬头垢面诣朝堂,数让罪,于是流涕呜咽,亲持杯粥劝让食,既而上表求哀,词情甚切。上愍然为之改容,于是集京城士庶于朱雀门,遣舍人宣诏曰:“冯氏以嫡母之德,足为世范,慈爱之道,义感人神。特宜矜免,用奖风俗。让可减死,除名。”复下诏褒美之,赐物五百段,集命妇与冯相识,以旌宠异。
齐宣王时,有人斗死于道,吏讯之。有兄弟二人,立其傍,吏问之。
兄曰:“我杀之。”弟曰:“非兄也,乃我杀之。”期年,吏不能决,言之于相。相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曰:“今皆舍之,是纵有罪也;皆杀之,是诛无辜也。寡人度其母能知善恶。试问其母,听其所欲杀活。”相受命,召其母问曰:“母之子杀人,兄弟欲相代死。吏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有仁惠,故问母何所欲杀活。”其母泣而对曰:“杀其少者。”相受其言,因而问之曰:“夫少子者,人之所爱,今欲杀之,何也?”
其母曰:“少者,妾之子也;长者,前妻之子也。其父疾且死之时属于妾曰:‘善养视之。’妾曰:‘诺!”今既受人之托,许人以诺,岂可忘人之托而不信其诺耶?且杀兄活弟,是以私爱废公义也。背言忘信,是欺死者也。失言忘约,已诺不信,何以居于世哉?予虽痛子,独谓行何!”泣下沾襟。相入,言之于王。王美其义,高其行,皆赦。不杀其子,而尊其母,号曰“义母”。
魏芒慈母者,孟杨氏之女,芒卯之后妻也,有三子。前妻之子有五人,皆不爱慈母。遇之甚异,犹不爱慈母。乃令其三子不得与前妻之子齐衣服、饮食。进退、起居甚相远。前妻之子犹不爱。于是,前妻中子犯魏王令,当死。慈母忧戚悲哀,带围减尺。朝夕勤劳,以救其罪。人有谓慈母曰:“子不爱母至甚矣,何为忧惧勤劳如此?”慈母曰:“如妾亲子,虽不爱妾,妾犹救其祸而除其害。独假子而不为,何以异于凡人?且其父为其孤也,使妾而继母。继母如母,为人母而不能爱其子,可谓慈乎?亲其亲而偏其假,可谓义乎?不慈且无义,何以立于世?彼虽不爱妾,妾可以忘义乎?”遂讼之。魏安厘王闻之,高其义,曰:“慈母如此,可不赦其子乎?”乃赦其子而复其家。自此之后,五子亲慈母雍雍若一。慈母以礼义渐之,率导八子,咸为魏大夫卿士。
汉安众令汉中程文矩妻李穆姜,有二男,而前妻四子以母非所生,憎毁日积。而穆姜慈爱温仁,抚字益隆,衣食资供,皆兼倍所生。或谓母曰:“四子不孝甚矣,何不别居以远之?”对曰:“吾方以义相导,使其自迁善也。”及前妻长子兴疾困笃,母恻隐,亲自为调药膳,恩情笃密。兴疾久乃瘳,于是呼三弟谓曰:“继母慈仁,出自天爱,吾兄弟不识恩养,禽兽其心。虽母道益隆,我曹过恶亦已深矣!”遂将三弟诣南郑狱,陈母之德,状己之过,乞就刑辟。县言之于郡。郡守表异其母,蠲除家徭,遣散四子,许以修革。自后训导愈明,并为良士。今之人,为人嫡母而疾其孽子,为人继母而疾其前妻之子者,闻此四母之风,亦可以少愧矣?
鲁师春姜嫁其女,三往而三逐。春姜问其故。以轻侮其室人也。春姜召其女而笞之,曰:“夫妇人以顺从为务。贞悫为首。今尔骄溢不逊以见逐,曾不悔前过。吾告汝数矣,而不吾用。尔非吾子也。”笞之百,而留之三年。乃复嫁之。女奉守节义,终知为人妇之道。令之为母者,女未嫁,不能诲也。既嫁,为之援,使挟己以凌其婿家。及见弃逐,则与婿家斗讼。终不自责其女之不令也。如师春姜者,岂非贤母乎?
卷四 子上
《孝经》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又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又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孟子曰:“不孝有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夫为人子,而事亲或亏,虽有他善累百,不能掩也,可不慎乎!
《经》曰:“君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礼》: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盛容饰以适父母之所。父母之衣衾、簟席、枕几不传,杖、履祗敬之,勿敢近。敦牟、卮,非馂莫敢用。在父母之所,有命之,应唯敬对,进退周旋慎齐。升降、出入揖逊。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不敢唾涕。寒不敢袭,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褶。不涉不撅。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恒言不称老。
又:“为人子者,居不主奥,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门。食飨不为概,祭祀不为尸。听于无声,视于无形。不登高,不临深,不苟訾,不苟笑。孝子不服暗,不登危,惧辱亲也。”
宋武帝即大位,春秋已高,每旦朝继母萧太后,未尝失时刻。彼为帝王尚如是,况士民乎!
梁临川静惠王宏,兄懿为齐中书令,为东昏侯所杀,诸弟皆被收。
僧慧思藏宏,得免。宏避难潜伏,与太妃异处,每遣使恭问起居。或谓:“逃难须密,不宜往来。”宏衔泪答曰:“乃可无我,此事不容暂废。”彼在危难尚如是,况平时乎!
为子者不敢自高贵,故在《礼》:“三赐不及车马。”不敢以富贵加于父兄。
国初,平章事王溥,父祚有宾客,溥常朝服侍立。客坐不安席。祚曰:“豚犬,不足为之起。”此可谓居则致其敬矣。
《礼》:“子事父母,鸡初鸣而起,左右佩服以适父母之所。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进盥,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盥,卒,授巾。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父母之命勿逆勿怠。若饮之食之,虽不嗜,必尝而待;加之衣服,虽不欲,必服而待。
又,“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又,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在丑夷不争。
孟子曰:“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馀,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馀,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老莱子孝奉二亲,行年七十,作婴儿戏,身服五采斑斓之衣。尝取水上堂,诈跌仆卧地,为小儿啼,弄雏于亲侧,欲亲之喜。
汉谏议大夫江革,少失父,独与母居。遭天下乱,盗贼并起,革负母逃难,备经险阻,常采拾以为养,遂得俱全于难。革转客下邳,贫穷裸跣行,佣以供母,便身之物,莫不毕给。建武末年,与母归乡里,每至岁时,县当案比,革以老母不欲摇动,自在辕中挽车,不用牛马。由是乡里称之曰“江巨孝”。
晋西河人王延,事亲色养,夏则扇枕席,冬则以身温被,隆冬盛寒,体无全衣,而亲极滋味。
宋会稽何子平,为扬州从事吏,月俸得白米,辄货市粟麦。人曰:“所利无几,何足为烦?”子平曰:“尊老在东,不办得米,何心独飨白粲!”每有赠鲜肴者,若不可寄至家,则不肯受。后为海虞令,县禄唯供养母一身,不以及妻子。人疑其俭薄。子平曰:“希禄本在养亲,不在为己。”问者惭而退。
同郡郭原平养亲,必以己力,佣赁以给供养。性甚巧,每为人佣作,止取散夫价。主人没食,原平自以家贫,父母不办有肴饭,唯餐盐饭而已。若家或无食,则虚中竟日,义不独饱,须日暮作毕,受直归家,于里籴买,然后举爨。
唐曹成王皋为衡州刺史,遭诬在治,念太妃老,将惊而戚,出则囚服就辟,入则拥笏垂鱼,坦坦施施,贬潮州刺史,以迁入贺。既而事得直,复还衡州,然后跪谢告实。此可谓养则致其乐矣。
《礼》: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怒不詈,疾止复故。
文王之为世子,朝于王季,日三。鸡初鸣而衣服,至于寝门外,问内竖之御者曰:“今日安否?何如?”内竖曰:“安。”文王乃喜。及日中,又至。亦如之。及莫又至,亦如之。其有不安节,则内竖以告文王。文王色忧,行不能正履。王季复膳,然后亦复初。武王帅而行之,不敢有加焉。文王有疾,武王不脱冠带而养。文王一饭亦一饭,文王再饭亦再饭。旬有二日,乃间。
汉文帝为代王时,薄太后常病。三年,文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所尝弗进。
晋范乔父粲,仕魏,为太宰中郎。齐王芳被废,粲遂称疾阖门不出,阳狂不言,寝所乘车,足不履地。子孙常侍左右,候其颜色,以知其旨。如此三十六年,终于所寝之车。乔与二弟并弃学业,绝人事,侍疾家庭。至粲没,不出里邑。
南齐庾黔娄为孱陵令,到县未旬,父易在家遘疾,黔娄忽心惊,举身流汗。即日弃官归家,家人悉惊。其忽至时,易病始二日。医云:“欲知差剧,但尝粪甜苦。”易泄利,黔娄辄取尝之。味转甜滑,心愈忧苦。至夕,每稽颡北辰,求以身代。俄闻空中有声,曰:“徵君寿命尽,不可延,汝诚祷既至,改得至月末。”晦,而易亡。
后魏孝文帝幼有至性,年四岁时,献文患痈,帝亲自吮脓。
北齐孝昭帝,性至孝。太后不豫,出居南宫。帝行不正履,容色贬悴,衣不解带,殆将旬。殿去南宫五百余步,鸡鸣而出,辰时方还;来去徒行,不乘舆辇。太后所苦小增,便即寝伏阁外,食饮药物,尽皆躬亲。太后惟常心痛,不自堪忍。帝立侍帷前,以爪掐手心,血流出袖。
此可谓病则致其忧矣。
《经》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哀,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君子之于亲丧固所以自尽也,不可不勉。丧礼备在方册,不可悉载。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高子皋执亲之丧也,泣血三年,未尝见齿,君子以为难。
颜丁善居丧,始死,皇皇焉,如有求而弗得;及殡,望望焉,如有从而弗及;既葬,慨焉,如不及其反而息。
唐太常少卿苏颋遭父丧,睿宗起复为工部侍郎,颋固辞。上使李日知谕旨,日知终坐不言而还,奏曰:“臣见其哀毁,不忍发言,恐其殒绝。”上乃听其终制。
左庶子李涵为河北宣慰使,会丁母忧,起复本官而行。每州县邮驿公事之外,未尝启口。蔬饭饮水,席地而息。使还,请罢官,终丧制。
代宗以其毁瘠,许之。自余能尽哀竭力以丧其亲,孝感当时,名光后来者,世不乏人。此可谓丧则致其哀矣。
古之祭礼详矣,不可遍举。孔子曰:“祭如在。”君子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斋三日,乃见其所为斋者。祭之日,乐与哀半,飨之必乐,已至必哀。外尽物,内尽志;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也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声不绝乎耳,心志嗜欲不忘乎心。致爱则存,致悫则着,着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齐齐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乎其欲其飨之也。《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思。”
此其大略也。
孟蜀太子宾客李郸,年七十余,享祖考,犹亲涤器。人或代之,不从,以为无以达追慕之意。此可谓祭则致其严矣。
《经》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
乐正子春下堂而伤足,数月不出,犹有忧色。门弟子曰:“夫子之足瘳矣,数月不出,犹有忧色,何也?”乐正子春曰:“善,如尔之问也!善,如尔之问也!吾闻诸曾子,曾子闻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惟人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矣。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也,今予忘孝之道,予是以有忧色也。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而不径,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身。不辱其身,不羞其亲,可谓孝矣。”
或曰:亲有危难则如之何?亦忧身而不救乎?曰:非谓其然也。孝子奉父母之遗体,平居一毫不敢伤也;及其徇仁蹈义,虽赴汤火无所辞,况救亲于危难乎!古以死徇其亲者多矣。
晋末乌程人潘综遭孙恩乱,攻破村邑。综与父骠共走避贼,骠年老行迟,贼转逼。骠语综:“我不能去,汝走可脱,幸勿俱死。”骠困乏坐地,综迎贼叩头曰:“父年老,乞赐生命。”贼至,骠亦请贼曰:“儿少自能走,今为老子不去。孝子不惜死,可活此儿。”贼因斫骠,综乃抱父于腹下。贼斫综头面,凡四创,综当时闷绝。有一贼从傍来会曰:“卿举大事,此儿以死救父,云何可杀?杀孝子不祥。”贼乃止,父子并得免。
齐射声校尉庾道愍所生母漂流交州,道愍尚在襁褓。及长,知之,求为广州绥宁府佐。至府,而去交州尚远,乃自负担,冒崄自达。及至州,寻求母,经年不获,日夜悲泣。尝入村,日暮雨骤,乃寄止一家。
有妪负薪自外还,道愍心动,因访之,乃其母也。于是俯伏号泣。远近赴之,莫不挥泪。
梁湘州主簿吉翂,父天监初为原乡令,为吏所诬,逮诣廷尉。翂年十五,号泣衢路,祈请公卿。行人见者,皆为陨涕。其父理虽清白,而耻为吏讯,乃虚自引咎,罪当大辟。翂乃挝登闻鼓,乞代父命。武帝嘉异之,尚以其童稚,疑受教于人,敕廷尉蔡法度严加胁诱,取其款实。
法度乃还寺,盛陈徽纆,厉色问曰:“尔求代父死,敕已相许,便应伏法。然刀锯至剧,审能死不。且尔童孺,志不及此,必人所教,姓名是谁?若有悔异,亦相听许。”对曰:“囚虽蒙弱,岂不知死可畏惮?顾诸弟幼藐,唯囚为长,不忍见父极刑,自延视息。所以内断胸臆,上干万乘。今欲殉身不测,委骨泉壤。此非细故,奈何受人教耶?”法度知不可屈挠,乃更和颜诱,语之曰:“主上知尊侯无罪行,当释。亮观君神仪明秀,足称佳童。今若转辞,幸父子同济。奚以此妙年,苦求汤镬?”曰:“凡鲲鲕蝼蚁,尚惜其生,况在人!斯岂愿齑粉。但父挂深劾,必正刑书。故思殒仆,冀延父命。”翂初见囚,狱掾依法备加桎梏。法度矜之,命脱其二械,更令着一小者。翂弗听,曰:“翂求代父死,死囚岂可减乎?”竟不脱械。法度以闻,帝乃宥其父子。丹阳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并诸乡居,欲于岁首,举充纯孝。曰:“异哉王尹!何量翂之薄也。夫父辱子死,斯道固然,若有面目当其此举,则是因父买名,一何甚辱!”拒之而止。此其章章尤着者也。
卷五 子下
《书》称舜“烝烝乂,不格奸”,何谓也?曰:言能以至孝,和顽嚚昏傲,使进进以善自治,不至于大恶也。
曾子耘瓜,误斩其根。皙怒,建大杖以击其臂。曾子仆地而不知人。
久之乃苏,欣然而起,进于曾皙曰:“响也!参得罪于大人,用力教参,得无疾乎?”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皙闻之,知其体康也。孔子闻之而怒,告门弟子曰:“参来,勿内。”曾参自以为无罪,使人请于孔子。孔子曰:“汝不闻乎,昔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尝不在于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小捶则待过,大杖则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今参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身既死而陷父于不义,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乎?杀天子之民,其罪奚若?”曾参闻之,曰:“参,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谢过,此之谓也。
或曰:孔子称色难。色难者,观父母之志趣,不待发言而后顺之者也。然则《经》何以贵于谏争乎?曰:谏者,为救过也。亲之命可从而不从,是悖戾也;不可从机时从之,则陷亲于大恶。然而不谏是路人,故当不义则不可不争也。或曰:然则争之能无咈亲之意乎?曰:所谓争者,顺而止之,志在必于从也。孔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礼》: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则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
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又曰:事亲有隐而无犯。又曰:父母有过,谏而不逆。又曰: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言穷无所之也。或曰:谏则彰亲之过,奈何?曰:谏诸内,隐诸外者也,谏诸内则亲过不远,隐诸外故人莫得而闻也。且孝子善则称亲,过则归己。《凯风》曰:“母氏圣善,我无令人。”其心如是,夫又何过之彰乎?
或曰:子孝矣而父母不爱,如之何?曰:责己而已。昔舜父顽、母嚚、象傲,日以杀舜为事。舜往于田,日号泣于旻天。于父母负罪引慝,只载见瞽瞍,夔夔斋栗,瞽瞍亦允。若诚之至也,如瞽瞍者犹信而顺之,况不至是者乎?
曾子曰:“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惧而弗怨。”
汉侍中薛包,好学笃行。丧母,以至孝闻。及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殴杖,不得已,庐于舍外,旦入而洒埽。父怒,又逐之。乃庐于里门,晨昏不废。积岁余,父母惭而还之。
晋太保王祥至孝,早丧亲,继母朱氏不慈,数谮之,由是失爱于父,每使扫除牛下,祥愈恭敬。父母有疾,衣不解带,汤药必亲尝。有丹柰结实,母命守之,每风雨,祥辄抱树而泣。其笃孝纯至如此。母终,居丧毁悴,杖而后起。
西河人王延,九岁丧母,泣血三年,几至灭性。每至忌月,则悲泣三旬。继母卜氏,遇之无道,恒以蒲穰及败麻头与延贮衣。其姑闻而问之,延知而不言,事母弥谨。卜氏尝盛冬思生鱼,敕延求而不获,杖之流血。延寻汾淩而哭,忽有一鱼长五尺,踊出冰上,延取以进母。卜氏心悟,抚延如己生。
齐始安王谘议刘沨父绍仕宋,位中书郎。沨母早亡,绍被敕纳路太后兄女为继室。沨年数岁,路氏不以为子,奴婢辈捶打之无期度。沨母亡日,辄悲啼不食,弥为婢辈所苦。路氏生溓,沨怜爱之,不忍舍,常在床帐侧。辄被驱捶,终不肯去。路氏病,经年,沨昼夜不离左右。每有增加,辄流涕不食。路氏病瘥,感其意,慈爱遂隆。路氏富盛,一旦为沨立斋宇,筵席不减侯王。
唐宣歙观察使崔衍父伦为左丞,继母李氏不慈于衍。衍时为富平尉,伦使于吐蕃,久方归。李氏衣敝衣以见伦,伦问其故,李氏称伦使于蕃中,衍不给衣食。伦大怒,召衍责诟,命仆隶拉于地,袒其背,将鞭之。衍泣涕终不自陈。伦弟殷闻之,趋往以身蔽衍,杖不得下,因大言曰:“衍每月俸钱皆送嫂处,殷所具知,何忍乃言衍不给衣食?”伦怒乃解。由是伦遂不听李氏之谮。及伦卒,衍事李氏益谨。李氏所生次子,每多取母钱,使其主以书契征负于衍,衍岁为偿之。故衍官至江州刺史而妻子衣食无所余。子诚孝而父母不爱,则孝益彰矣,何患乎?
或曰:妻子失亲之意则如之何?曰:《礼》:“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
汉司隶校尉鲍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永去之。
齐征北司徒记室刘,母孔氏,甚严明。年四十馀未有婚对,建元中,高帝与司徒褚彦回为娶王氏女。王氏穿壁挂履,土落孔氏床上,孔氏不悦, 即出其妻。
唐凤阁舍人李迥秀,母氏庶贱,其妻崔氏尝叱媵婢,母闻之不悦,迥秀即时出妻。或止之曰:“贤室虽不避嫌疑,然过非出状,何遽如此?”迥秀曰:“娶妻本以养亲,今违忤颜色,何敢留也!”竟不从。
后汉郭巨家贫,养老母,妻生一子三岁,母常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给,共汝埋子。子可再有,母不可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二尺余,得黄金一釜。或曰:“郭巨非中道。”曰:然以此教民,民犹厚于慈而薄于孝。
或曰:五母在礼,律皆同服。凡人事嫡、继、慈、养之情,乌能比于所生。或者疑于伪与。曰:是何言之悖也?在《礼》:为人后者,斩衰三年。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何如而可为之后?
同宗则可为之后。如何而可以为人后?支子可也。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继母如母。传曰:继母何以如母?继母之配父与因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慈母如母。传曰:慈母者,何也?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若是,则生养之,终其身如母,死则丧之三年如母,贵父之命也。况嫡母,子之君也,其尊至矣。梁中军田曹行参军庾沙弥嫡母刘氏寝疾。沙弥晨昏侍侧,衣不解带。或应针炙,辄以身先试。及母亡,水浆不入口累日。初进大麦薄饮,经十旬,方为薄粥,终丧不食盐酱。
冬日不衣绵纩,夏日不解衰绖,不出庐户,昼夜号恸,邻人不忍闻。所坐荐泪沾为烂。墓在新林,忽有旅松百许株枝叶郁茂,有异常松。刘好啖甘蔗,沙弥遂不复食之。汉丞相翟方进,既富贵,后母犹在,进供养甚笃。太尉胡广年八十,继母在堂,朝夕赡省,旁无几杖,言不称老。
汉显宗命马皇后母养肃宗,肃宗孝性纯笃,母子慈爱,始终无纤介之间。帝既专以马氏为外家,故所生贾贵人不登极位。贾氏亲宗,无受宠荣者。及太后崩,乃策书加贵人玉赤绶而已。古人有丁兰者,母早亡,不及养,乃刻木而事之。彼贤者,孝爱之心发于天性,失其亲而无所施,至于刻木,犹可事也,况嫡继慈养之存乎?圣人顺贤者之心而为之礼,岂有圣人而教人为伪者乎?
葬者,人子之大事。死者以窀穸为安宅,兆而未葬,犹行而未有归也。是以孝子虽爱亲,留之不敢久也。古者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诚由礼物有厚薄,奔赴有远近,不如是不能集也。国家诸今,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盖以待同位外姻之会葬者适时之宜,更为中制也,《礼》:未葬不变服,啜粥,居倚庐,寝苫枕块,既虞而后有所变,盖孝子之心,以为亲未获所安,已不敢即安也。
汉蜀郡太守廉范,王莽大司徒丹之孙也。父遭丧乱,客死于蜀汉,范遂流寓西州。西州平,归乡里。年五十,辞母西迎父丧。蜀都太守张穆,丹之故吏,重资送范。范无所受,与客步负丧归葭萌。载船触石破没,范抱持棺柩,遂俱沉溺。众伤其义,钩求得之,疗救仅免于死,卒得归葬。
宋会稽贾恩,母亡未葬,为邻火所逼,恩及妻栢氏号泣奔救。邻近赴助,棺榇得免,恩及栢氏俱烧死。有司奏,改其里为“孝义里”,蠲租布三世,追赠恩显亲左尉。
会稽郭原平,父亡,为茔圹凶功不欲假人,己虽巧而不解作墓,乃访邑中有茔墓者,助之运力,经时展勤,久乃闲练。又自卖丁夫以供众费。窀穸之事,俭而当礼,性无术学,因心自然。葬毕,诣所买主,执役无懈,与诸奴分务,让逸取劳,主人不忍使,每遣之。原平服勤,未尝暂替。佣赁养母,有余聚以自赎。
海虞令何子平,母丧去官,哀毁逾礼,每至哭踊,顿绝方苏。属大明末,东土饥荒,继以师旅,八年不得营葬。昼夜号哭,常如袒括之日,冬不衣絮,暑不就清凉,一日以数合米为粥,不进盐菜。所居屋败,不蔽风日,兄子伯与欲为葺理,子平不肯,曰:“我情事未伸,天地一罪人耳,屋何宜覆?”蔡兴宗为会稽太守,甚加矜赏,为营冢圹。
新野庾震丧父母,居贫无以葬,赁书以营事,至手掌穿,然后成葬事。贤者于葬,何如其汲汲也。今世俗信术者妄言,以为葬不择地及岁月日时,则子孙不利,祸殃总至,乃至终丧除服,或十年,或二十年,或终身,或累世,犹不葬,至为水火所漂焚,他人所投弃,失亡尸柩,不知所之者,岂不哀哉!人所贵有子孙者,为死而形体有所付也。而既不葬,则与无子孙而死道路者奚以异乎?《诗》云:“行有死人,尚或之。”况为人子孙,乃忍弃其亲而不葬哉!
唐太常博士吕才叙《葬书》曰:《孝经》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
盖以窀穸既终,永安体魄,而朝市迁变,泉石交侵,不可前知,故谋之龟筮。近代或选年月,或相墓田,以为一事失所,祸及死生。按《礼》,天子、诸侯、大夫葬,皆有月数,则是古人不择年月也。《春秋》:九月丁巳葬宁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中,乃克葬。是不择日也。郑简公司墓之室,当道,毁之则朝而窆,不毁则日中而窆,子产不毁。是不择时也。古之葬者,皆于国都之北,域有常处,是不择地也。今葬者,以为子孙富贵贫贱夭寿,皆因卜所致。夫子文为令尹而三已,柳下惠为士师而三黜,讨其邱垅,未尝改移。而野俗无识,妖巫妄言,遂于躄踊之际,择葬地而希官爵;荼毒之秋,选葬时而规财利。斯言至矣。夫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固非葬所能移。就使能移,孝子何忍委其亲不葬而求利己哉?世又有用羌胡法,自焚其柩收烬骨而葬之者,人习为常,恬莫之怪。呜呼!讹俗悖戾,乃至此乎?或曰:旅宦远方,贫不能致其柩,不焚之何以致其就葬?曰:如廉范辈,岂其家富也?延陵季子有言:“骨肉归复于土,命也,魂气则无不之也。”舜为天子,巡狩至苍梧而殂,葬于其野。彼天子犹然,况士民乎!必也无力不能归其柩,即所亡之地而葬之,不犹愈于毁焚乎?或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具此数者,可以为大孝乎?曰:未也。天子以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为孝;诸侯以保社稷为孝;卿大夫以守其宗庙为孝;士以保其禄位为孝。皆谓能成其先人之志,不坠其业者也。
晋庾衮父戒衮以酒,衮尝醉,自责曰:“余废先人之戒,其何以训人?”乃于父墓前自杖三十。可谓能不忘训辞矣。
《诗》云:“题彼脊令,载飞载鸣,我日斯迈,而月斯征。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经》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又曰: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内则》曰:“父母虽没,将为善,思贻父母令名,必果;将为不善,思贻父母羞辱,必不果。”
公明仪问于曾子曰:“夫子可以为孝乎?”曾子曰:“是何言欤!
是何言欤!君子之所谓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参直养者也,安能为孝乎。”
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五者不备,灾及其亲,敢不敬乎?亨熟膻芗,尝而荐之,非孝也。君子之所谓孝也,国人称愿,然曰:幸哉,有子如此!所谓孝也已。”为人子能如是,可谓之孝有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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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国学】3月27日第9期家训大课堂学习心得,看过来
【全家福38】韩羽霄:《范氏家训百字铭》学习心得体会(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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