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30年前的今天,1890年11月29日,日本召开第1届帝国会议,并实行《大日本帝国宪法》。
1890年11月29日,日本召开第1届帝国会议。同日,《大日本帝国宪法》正式实行。
《大日本帝国宪法》是日本基于近代君主立宪而制定的首部宪法,公布于1889年(明治22年)2月11日,并于1890年(明治23年)11月29日实施。很多情况下,该部宪法也被称作明治宪法或帝国宪法。与现行有效的日本国宪法相对应,也常常被称作旧宪法。
在亚洲诸国中,该部宪法的历史仅次于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的《奥斯曼帝国宪法》,在东亚范围内,则是首部近代意义上的宪法。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奥斯曼帝国宪法并没有发挥实质性的功能,因此可以说大日本帝国宪法是亚洲首部真正得到实行的近代宪法。也许与宪法发布敕令上提到的不可磨灭之大典有关,在制定日本国宪法前的大半个世纪里,这部宪法没有经历任何修改或变更。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部宪法的名称中带有大日本帝国的文字,但当时其实不是日本正式的国号,一直到昭和11年(1936年)日本的国号才正式统一称为大日本帝国。
点评天皇被置于国家元首和统治权的总揽者的地位,2战后还没被追究战争责任
本文地址:http://dadaojiayuan.com/lishitanjiu/143811.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douchuanxin@foxmail.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下一篇: 相声大师侯宝林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