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康熙是怎么对待贪官的?希望对你们能有所帮助。
康熙皇帝历来被人认为是“吏治典范”,然而,康熙皇帝在治理国家过程中并非那么简单,他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如何处理吏治问题。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政权,他如何与汉精英搞好关系。一方面为了天下统治;一方面用他们抑制满权贵。所以,他更多的是对贪官采取一种宽容政策。
康熙对贪官其实比较宽容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广西巡抚萧永藻弹劾原布政使教化新,说他在广西期间造成米谷亏空严重,要求由其进行补赔。
康熙则坚决反对:亏空了就拿钱赔,以今日官员的薪资水平看那可太难了。各个省的粮库如果都认真核实的话,所有官员恐怕都有问题。因此,我看还是免了吧。财政现在也有钱。所以,还是让大学士们斟酌一下“另行规定”一些条款,对这样的情况拟定一个解决方案。
总体看,康熙朝晚年各种亏空问题很严重,康熙的一贯态度是:对于凡是因为公事而出现问题的官员,只要不是极为恶劣的情况(包括挪用、贪腐),康熙一般都是按处理最轻的级别进行处理。
其实,即使对于严重犯罪的官员,康熙也进了最大的保护。例如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蔡毓荣将吴三桂的女儿私藏起来纳为妾,同时,将被罚没的吴三桂部分资产进行贪污。这是重罪,因此刑部认为应处以斩立决,可康熙的处理意见则为:没收全部家产,戴刑枷三个月,鞭打一百,强令子孙分家,发配黑龙江。
正是康熙对贪官地袒护,最终导致康熙晚年各种亏空大案频繁发生。
为掌握民情,康熙屡次出京,六次南巡
从康熙十年第一次离京东巡,到康熙六十年北巡塞外,在其掌政的五十年里,他共离京43次,其中就包括著名的六次南巡。其实,每一次都是浪费了国家的不少钱财。当各地官员为此事叫苦不迭的同时,更多的官员的腰包却鼓了起来。
理由很简单:在封建社会,皇帝经过某处、前往某地,对于百姓来说、对于官员来说,那是几十年、几百年都遇不到一次的事情。对于官员、百姓来说,难道你不多多孝敬?更重要的是,招待好皇帝,让皇帝看到自己的政绩,也有利于自己的升迁呀。为此,各种摊派、临时加税的事情也就很理所当然了。
虽然,康熙在离京中也能发现一些社会问题、吏治问题,但其价值远远要低于各处为了逢迎拍马而大肆铺张浪费、各地借机贪腐等负面问题。
康熙对此也不是没有觉察过。例如康熙三十年,他就说过“朕南巡至浙江,见百姓生计大不如前”“地方官者诚心为民者甚寡,一切务虚名而无实效”。
连康熙自己都承认“前南巡时督抚等官肆意挪用,以致亏空”。
既然问题出在皇帝身上,他也不好严惩各级官员。
那么,康熙为什么还要多次出京呢?其实,出巡仍然是一种对政权被颠覆的恐惧,他对汉族精英从来没有放心过,而这一特点贯穿整个清朝。通过这种劳民伤财的行为,他要做的其实和秦始皇的目的是一样的:借巡视为名,查看天下动静。震慑天下有不臣之心的人。康熙对于天下安定的不信任,使其要向世人显示自己的强大。他依然进行着他的南巡。
因为,有亏空的省份很多,造成亏空的官员遍及天下,对他们的追赔就成为对天下官员追赔。这不利于天下稳定。皇帝是管官的皇帝而不是管民的皇帝,管民只能依靠官。所以,康熙很有压力。他难以与天下的官为敌。
更重要的是,你追赔的话,反而会造成对天下百姓的进一步剥削。要知道,如果追赔的话,官员们不可能从自己的腰包里拿出钱,拿出钱的人只能是百姓,百姓只能接受第二次甚至第N次伤害。从而造成康熙最害怕的农民起义。
康熙朝对于亏空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同时,对贪官处罚也越来越宽松
康熙朝对于贪污的处决限额,开始为60两,其后改为100两到200两,到最后则是不公开的潜规则——千两死罪。由此,康熙二十年到康熙四十五年的25年里,共解职、降级总督、巡抚48人,其中6人因贪污致罪。
但是这种好的形势到了晚年产生变化。这主要是因为:作为农业社会,只要稳定其经济就会缓慢发展,国库就会逐渐充盈。为此,康熙五十年二月(1711年3月)说:“今天下太平无事,以不生事为贵。兴一利,即生一弊。古人云:‘多事不如少事’。职此意也。驭下宜宽,宽则得众。为大吏者若偏执己见,过于苛求,则下属何以克当。”
在此情况下,贪官的胆子越来越大,比如百姓交税粮1两,有的贪官竟然加派到十两十几两。例如山西巡抚苏克济贪污四百多万两,按照千两者死,够死4000次了,但康熙却“暂免其司”。表面是暂,只不过因为危害太大,康熙不过是照顾满朝反贪腐的情绪而已。
当然,对于贪污成风的情况,康熙也进行了所谓的改革。其主要如下:
其一,掌控藩臬,控制天下官员。之前,清朝继承前朝体制,每三年进行一次“大计”也就是官员的业绩考核。藩臬到京后,需要将条呈上报给通政司,由通政司转交君主进行考核。但问题是,链条越长越容易出现偏差。为此,康熙将此政策改为直接面呈。这样,皇帝只需要控制百人,就可以控制天下官员,天下官员再去控制天下百姓。康熙认为,我对这百人的监控难道做不到吗?
实际上,他还真的做不到。不要说百余人,就连身边的人他都无法控制。
其二,允许“以风闻入奏”。这一制度其实自古即有,但问题是人性之恶,“风闻言事”往往使其成为政治斗争的方式之一。
其三,大力奖励清廉官员。例如树立“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等清官形象。其实,奖励清官就证明天下吏治出了问题。树立清官的形象,无非就是告诉世人:大清朝有清官,贪腐的仅是小部分。
其四,创立密折制度。密折制度主要是监视官员的手段,但其汇报的内容中中也会涉及廉政问题。
通过康熙朝的各种政策管制,将吏治问题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再加上这时,“陋规制度”已经形成一种定例,百姓们、商人们、基层官员们知道每个贪腐级别需要给多少钱,这种“陋规制度”是通过明朝历史逐渐形成的,最终到了康熙朝成为一种潜规则。康熙对此也给予默认。
由此,反而让“低薪制”的官员的“索取”有了某种“限制”。下级知道给多少钱,上级也知道该要多少钱。
有时候,也会有上级想开口子儿多要钱,但问题是“潜规则”作为一种规则是所有人都要遵守的。皇帝默认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最后裁决者,你破坏,那对不起你就是贪腐。因此,因为“陋规”被下级告了的情况很多,而皇帝们对破坏者也进行严惩。
由此,百姓们心里有了底,有了底就知道该赚多少钱才有生存希望。
有希望就会有稳定,有安定。最怕的就是,下级不知道你要多少。
清朝就是这样的朝代,从朝代建立伊始“贪腐问题”就一直很严重,到朝代灭亡前更严重。但反而延续了两个多半世纪。
奇怪吗?其实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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