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秉正的故事大家喜欢吗?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比如在明朝洪武年间,一位堂堂正三品的“副部级”官员,为了筹措回家的路费,居然穷到卖女儿的地步。朱元璋闻讯后,勃然大怒,丝毫没有同情这位官员,反而将其处以宫刑。这位官员堪称是明朝最惨的清官了,那么此人到底是谁呢?这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此人名叫曾秉正,江西南昌人,出身书香门第。洪武初年,天下初定,人才缺乏,朱元璋于是下令地方官推荐当地人才,此时曾秉正也被当地推荐,被任命为海州学正。洪武九年,朱元璋“以天变诏群臣言事”,曾秉正上书皇帝,得到朱元璋的嘉许,之后不断得到提升。
曾秉正先被任命为思文监丞,没过多久改任刑部主事,之后又担任陕西参政。后来朱元璋设置通政司,“掌内外章奏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件”,曾秉正被任命为首任通政使。曾秉正虽然来到了皇帝身边,但他为人正直,太过书生气,上书言事多次顶撞皇帝。
后来朱元璋一怒之下,免去了曾秉正的职务。前面说了曾秉正是南昌人,如今被免职,只得从返回故乡,但是此时他却犯了难,因为他没有足够的路费盘缠。被逼无奈之下,此时的曾秉正做出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把自己年仅四岁的女儿卖了,“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
很多人可能不相信,曾秉正被免职前毕竟是堂堂正三品的朝廷大员,怎么会这么穷呢?这还真不是曾秉正哭穷,因为他确实有难言之隐!按照明朝的制度,正三品的官员每月俸禄为35石,而且这只是纸面上的俸禄,在实际发放过程中,经常用宝钞、实物来代替。
朱元璋又不懂经济规律,滥发纸币,导致大明宝钞严重贬值,所以购买力非常低。另外曾秉正虽然做官,但需要养活一大家子人,“其家少者五六口,多者十余口,俸既不足,则其衣食器用、仆隶之需,必出于民”。但曾秉正是个清官,而且又是京官,根本没有什么油水,思之再三,他只得卖掉女儿。
更倒霉的事还在后面,朱元璋得知曾秉正居然卖女儿筹措路费,龙颜大怒,当场做出决定,将曾秉正抓了回来,得到了与司马迁一样的处罚,被处以宫刑,后来“不知所终”。其实在明朝初年,像曾秉正这样的清官还有很多,但下场最惨的应该就是曾秉正了,堂堂正三品大员,居然卖女儿筹路费,最后还被处以宫刑,实在是历史上极其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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