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唐朝灭亡场景,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前几年,穿越小说在网上特别流行,穿越题材的电视剧、电影也纷纷进入我们的视野,“穿越”主题曾经引发了一个大的话题,“如果可以穿越到历史的某个朝代,你最希望去哪里?”很多人认为唐朝是一个绝佳的选择,唐朝的繁荣与辉煌,直到今天仍然让无数人心向往之。然而,即便是泱泱大唐、举世瞩目的明珠,最终还是走向了灭亡,状况惨烈。
大唐的亡国之君——哀帝李柷,原名李祚,唐昭宗李晔的第九子,生于景福元年(公元892年),生母情况不详。由于唐末政局地动荡,宫档大多缺失,因而关于他的记载,史料中非常简略。在具体谈论这位末代皇帝之前,有一人不得不提,他的父亲,唐昭宗李晔。唐昭宗李晔是唐朝晚期难得的一位明君,他自幼便爱好读书,非常注重儒术学习 ,是一位满怀抱负的君王。只是,李晔登基前,懿宗、僖宗这两任皇帝非常荒唐,败坏了朝政。
另外,晚唐时期,朝外有众多割据一方的藩王,朝内有许多宦官祸乱朝政,致使民不聊生,农名起义四起。内忧外患形势严峻,但李晔无畏无惧,希望凭借自己的才能和力量,扭转大唐局势。为了挽救大唐,恢复昔日盛况,唐昭宗李晔兢兢业业的,对国事励精图治,对大臣以礼相待,希望在君臣的齐心协力下,重振唐朝国威,再次号令天下。李晔登基之初,凭借魄力和才识,已开展了一番作为,无奈大唐王朝积弊难反,皇权也长时期的旁落,再加上藩镇割据的现象日趋严重,唐昭宗多年来辛苦经营,仍旧不能阻止唐朝走上灭亡的命运。
当时,宣武节度使朱温经过20余年的征战,占据了中原地区,进一步控制了朝廷,公元903年,唐昭宗沦为了朱温的傀儡。随后,朱温还下令,处死所有有权势的宦官,将属于宦官们的军事集团——“神策军”也直接解散。自此以后,控制唐朝150余年的宦官势力被彻彻底底地清除,被封为梁王的朱温,则成为大唐真正的主宰。朱温控制住唐昭宗后,以长安饱受战乱侵袭、不能保护皇帝为由,胁迫朝廷迁都洛阳。为了早日登基称帝,朱温强迫唐昭宗就范,甚至将皇帝身边的小黄门等200 余亲信,残忍缢杀。
朱温在欺凌唐昭宗之余,还三番五次提出让皇帝给他加官进爵,并让李晔做好退位的准备。非常愤怒的唐昭宗,怨恨的情绪也不由自主地流露,言语间也透露出丝丝的拒绝。朱温见皇帝不再顺从他,偷偷派人将皇帝弑杀,年仅38岁的皇帝李晔,就此命丧洛阳。李晔死后,朱温为了继续幕后操纵、把控朝政,寻找了傀儡皇帝——九皇子李柷,即历史上的唐哀帝。哀帝登基时年仅13岁,他很清楚父亲、兄弟都命丧朱温之手,毫无反抗之力的他,只能按照朱贼的要求,要官给官,要爵加爵。
但是,李唐的大多数皇室和忠心的大臣公卿,都还在朝在野,只认李家人为天下主人,为清除阻碍,公元905年,朱温设下圈套,将先帝李晔的皇子们全部缢杀,彻底断绝李唐皇室登基的可能。事后不久,朱温又将效忠李唐皇室的大臣和亲王全部罢免,不分善恶的全部处死,扔进黄河。李唐皇室的支持大臣全部横死,朱温便开始逼迫哀帝主动退位,公元907年3月,朱温登上皇位,延续了289年的大唐王朝覆灭。
然而,退位后被送到曹州担任济阴王的哀帝,仍然未能躲过死亡,一年后,对他恨不放心的朱温,悄悄将哀帝毒死了,哀帝去世时年仅16岁。然而,历史中总会发生一些令人意外的事情,4年后,朱温竟然被自己的亲儿子砍死,因为他当年弑杀两任皇帝和诸多大臣,世人对他毫无怜悯,反认为他是罪有应得。
人物生平
姚崇处理得当,有条有理,深受武则天赏识,被擢升为夏官侍郎。 698年(圣历元年),姚崇升任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成为宰相,后改任凤阁侍郎,又兼任相王府长史。
704年(长安四年),姚崇因母亲年迈,请求辞去官职。武则天遂免去他的宰相之职,但保留其相王府长史一职,让他奉养老母。不久,武则天又让姚崇兼任夏官尚书,同凤阁鸾台三品。姚崇推辞道:“夏官执掌兵权,臣是相王府属官,兼任夏官不利于相王。”武则天深以为然,便改任他为春官尚书。
当时,武则天的男宠张易之欲把长安大德寺中的十名僧人调到定州,充实私置寺院,致使僧人上诉。姚崇不顾张易之的屡次说情,断停此事,因此得罪张易之,被贬为司仆寺卿,但仍保留宰相头衔。九月,姚崇出镇灵武,充任灵武道行军大总管、安抚大使,并举荐秋官侍郎张柬之为宰相。
710年(景云元年),唐睿宗继位。姚崇被征召回朝,担任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又升任中书令。姚崇与宋Z协力合作,革除中宗时期弊政,任用忠良,贬黜奸邪,赏罚分明,杜绝请托,使得各项法度重新得到整饬,朝野都认为国家复有贞观、永徽之风。
当时,太平公主干扰朝政,诸王手握兵权,对皇太子李隆基构成威胁。711年(景云二年),姚崇与宋Z密奏睿宗,建议将宋王李成器、豳王李守礼外放为刺史,将岐王李范、薛王李业由羽林将军改为东宫属官,并让太平公主迁居东都。太平公主大怒,指责李隆基。李隆基无奈,只得上奏皇帝,称姚崇离间宗室。姚崇因此被贬为申州刺史,后历任扬州长史、淮南按察使、同州刺史。他政法简肃,吏治清明,得到百姓立碑颂扬。
实行仁政,废除严刑峻法。
息兵休战,不求边功。
法行自近,公平执法。
宦官不得干政。
拒绝租赋外的贡献。
皇亲国戚不得担任台省官。
礼待朝臣。
虚怀纳谏。
不再增建道观、佛寺。
以两汉外戚专权为鉴戒。
唐玄宗欣然接受。次日,姚崇被任命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封梁国公,后升任紫微令。
姚崇拜相后,佐理朝政,革故鼎新,大力推行社会改革,兴利除弊。他从整饬制度入手,罢去冗职,选用官吏,并抑制皇亲、国戚和功臣的权势,注意发展生产,为开元盛世奠定了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
《诗经》道:‘秉彼蟊贼,付畀炎火。’汉光武帝也曾下诏道:‘勉顺时政,劝督农桑。去彼螟蜮,以及蟊贼。’这些都足以证明灭除蝗虫是应该的。蝗虫怕人,容易驱除。田地都有主人,让他们救护自己的庄稼,一定会很卖力。夜间焚火,在旁挖坑,边烧边埋,蝗虫才能灭尽。古代有除蝗而没能灭尽的,只是因为没有尽力。”于是派出御史为捕蝗使,督促各地灭蝗。 当时,朝议鼎沸,都认为蝗虫不宜捕杀,唐玄宗犹豫不定。姚崇进言道:“庸儒拘泥不化,不知变通。事物的发展常有违反经典而切合潮流的,也有违反潮流而合乎权宜的。古时曾有蝗灾,只因不肯捕杀,以致发生饥荒,百姓相食。如今飞蝗遍地,反复繁殖,河南河北家无宿粮,若无收获则百姓流离,关乎国家安危。灭蝗即使不能尽灭,也比留下来形成灾患为好!”唐玄宗深以为然。
唐玄宗虽被说服,但百官仍疑惧不安。黄门监卢怀慎道:“蝗虫乃是天灾,岂是人力所能除。况且杀虫太多,有伤天和。”姚崇道:“楚惠王吞蛭治好痼疾,孙叔敖斩蛇得到福报。如今蝗虫可以驱除,若任其成灾,粮食将被食尽,到时百姓怎么办?灭蝗救人,如果天降灾殃,有我姚崇承担,绝不会推诿给您。”卢怀慎无言以对。
地方官员对灭蝗之举仍有反对意见。汴州刺史倪若水进言道:“只有修德才能消除天灾,前赵刘聪除蝗不成反而招致更大的危害。”他拒绝御史的指挥,不肯灭蝗。姚崇写信责备道:“刘聪篡逆之君,德不胜妖,陛下圣明之主,妖不胜德。古时州有良守,蝗虫不敢入境,如果说修德可以免除蝗灾,发生蝗灾就是无德造成的么?”倪若水不敢抗拒,只得配合捕杀蝗虫。在姚崇的坚持下,蝗灾的危害被减小到最低限度,虽然连年蝗灾,也没造成大面积的饥荒。
都命黄门监源乾曜去征求他的意见。后来,唐玄宗采纳源乾曜的建议,命姚崇搬入四方馆居住,并准许他的家属侍疾。姚崇认为四方馆存有官署文书,不是病人居住之地,极力推辞。唐玄宗道:“设置四方馆本就是为官员服务,朕安排您住进来,是为国家考虑。如果可能,朕恨不得让您住进宫里,您不要推辞!” 姚崇虽是一代贤相,但却教子无方。其子姚彝、姚异广交宾客,招权纳贿,遭到舆论的非议。中书主书赵诲接受胡人贿赂,因事情败露,被唐玄宗定为死罪,姚崇也极力营救。玄宗对此非常不悦,在赦免京城罪囚时,特意在敕文中注明,将赵诲流放岭南。姚崇为此忧惧不安,数次请辞相位,并推荐广州都督宋Z继任宰相。不久,姚崇被罢去宰相之职,改任开府仪同三司。
唐玄宗虽将姚崇罢相,但对他仍极为尊崇,让他五日上朝一次,遇到重大政事也专门征询他的意见。720年(开元八年),唐玄宗封姚崇为太子少保,但他却因病没有接受。
721年(开元九年),姚崇病逝,终年七十二岁,追赠扬州大都督,谥号文献。729年(开元十七年),唐玄宗又追赠姚崇为太子太保。
轶事典故
姚崇担任同州刺史时,张说曾因旧怨,唆使赵彦昭弹劾他。姚崇拜相后,张说非常惶恐,到岐王府中暗通款曲。一日,姚崇在退朝后故意落在后面,并在唐玄宗询问时称有足疾。玄宗问道:“是不是很痛。”
姚崇答道:“我心里担忧,痛楚不在脚上!岐王是陛下爱弟,张说是朝中辅臣,他秘密出入岐王家中,恐怕岐王要为张说所误,所以我很担忧。”唐玄宗因此将张说贬到相州。 魏知古早年曾得到姚崇的引荐,后与姚崇并列相位,对他略有轻慢。姚崇便排挤魏知古,让他担任吏部尚书,到洛阳主持选官。魏知古非常不满。姚崇之子趁机请托于魏知古,被魏知古告知玄宗。玄宗假意问姚崇道:“你儿子才能如何?现在何处?”姚崇揣知玄宗的心意,便答道:“臣有两个儿子在洛阳任职,欲望很多但不谨慎。臣早年曾有恩于魏知古,他们一定是借此请托于魏知古。”唐玄宗认为姚崇公正无私,而魏知古却有负于姚崇,欲罢免他的官职。姚崇道:“臣的儿子行为失检,扰乱法纪,陛下却罢免魏知古,天下人一定会以为陛下偏私于臣。”唐玄宗虽然作罢,最终还是将魏知古罢为工部尚书。
刘幽求、钟绍京也都因为姚崇的弹劾而遭到贬黜。
人物评价 张说:有唐元宰曰梁文贞公者,位为帝之四辅,才为国之六翮,言为代之轨物,行为人之师表:盖维岳降神,应时间出者也。
柳芳:玄宗以雄武之才,再开唐统,贤臣左右,威至在已。姚崇、宋Z、苏F等,皆以骨鲠大臣,镇以清静,朝有著定,下无觊觎。四夷来寇,驱之而已;百姓富饶,税之而已。继以张嘉贞、张说,守而勿失。
李巽:姚元崇、宋Z、刘幽求,或辅相一代,致理平之化;或忘身徇难,成中兴之业。
崔群:玄宗初得姚崇、宋Z、卢怀慎、苏F、韩休、张九龄则治,用宇文融、李林甫、杨国忠则乱,故用人得失,所系非轻。
元稹:昔我玄宗明皇帝得姚元崇、宋Z,使之铺陈大法,以和人神,而又益之以张说、苏F、嘉贞、九龄之徒,皆能始终弥缝,不失纪律。
崔植:明皇守文继体,尝经天后朝艰危,开元初,得姚崇、宋Z,委之为政。此二人者,天生俊杰,动必推公,夙夜孜孜,致君於道。
杜牧:姚梁公元崇,登第下笔成章举,首佐玄宗起中兴业凡三十年,天下几无一人之狱。
李蔚:仁杰天后、高宗朝上公也,元崇先天、开元中贤哲也。
刘d:⑴
履艰危则易见良臣,处平定则难彰贤相。故房、杜预创业之功,不可俦匹。而姚、宋经武、韦二后,政乱刑淫,颇涉履于中,克全声迹,抑无愧焉。⑵ 姚、宋入用,刑政多端。为政匪易,防刑益难。谏诤以猛,施张用宽。不有其道,将何以安? 宋祁:姚崇以十事要说天子而后辅政,顾不伟哉,而旧史不传。观开元初皆已施行,信不诬已。宋Z刚正又过于崇,玄宗素所尊惮,常屈意听纳。故唐史臣称崇善应变以成天下之务,Z善守文以持天下之正。二人道不同,同归于治,此天所以佐唐使中兴也。呜呼!崇劝天子不求边功,Z不肯赏边臣,而天宝之乱,卒蹈其害,可谓先见矣。然唐三百年,辅弼者不为少,独前称房、杜,后称姚、宋,何哉?君臣之遇合,盖难矣夫!
赵元僖:唐太宗有魏玄成、房玄龄、杜如晦,明皇有姚崇、魏知古,皆任以辅弼,委之心膂,财成帝道,康济九区,宗祀延洪,史策昭焕,良由登用得其人也。
司马光:⑴ 元之吏事明敏,三为宰相,皆兼兵部尚书,缘边屯戍斥候,士马储械,无不默记。上初即位,励精为治,每事访于元之。元之应答如响,同僚皆唯诺而已,故上专委任之。⑵ 姚、宋相继为相,崇善应变成务,Z善守法持正;二人志操不同,然协心辅佐,使赋役宽平,刑罚清省,百姓富遮。唐世贤相,前称房、杜,后称姚、宋,他人莫得比焉。⑶ 上即位以来,所用之相,姚崇尚通,宋Z尚法,张嘉贞尚吏,张说尚文,李元、杜暹尚俭,韩休、张九龄尚直,各其所长也。
苏辙:⑴ 玄宗初用姚崇、宋Z、卢怀慎、苏F,后用张说、源乾曜、张九龄;宪宗初用杜黄裳、李吉甫、裴、裴度、李绛,后用韦贯之、崔群。虽未足以方驾房、杜,然皆一时名臣也。故开元、元和之初,其治庶几于贞观。⑵ 开元之初,天下始脱中、睿之乱。玄宗厉精政事,姚崇、宋Z弥缝其阙,而损其过,庶几贞观之治矣。
徐钧:天资权谲性圆通,相业开元治效中。至死未能忘故智,乞铭犹自算燕公。
洪迈:萧、曹、丙、魏、房、杜、姚、宋为汉、唐名相,不待诵说。然前六君子皆终于位,而姚、宋相明皇,皆不过三年。……萧何且死,所推贤唯曹参;魏、丙同心辅政;房乔每议事,必曰非如晦莫能筹之;姚崇避位,荐宋公自代。唯贤知贤,宜后人之莫及也。
归有光:姚元之尤长吏道,决事无淹思。三为宰相,常兼兵部,屯戍斥堠,士马储械,无不谙记。帝方躬万机,朝夕询逮,他宰相畏威谦惮,惟独元之佐裁决,以得专任。承权戚干政之后,纪纲大坏,而能先有司罢冗职,修制度,择百官各当其才,故天下称其通。虽然,元之虽善应变,以成天下之务,然天资权谲,计出张说于相州,罢魏知古为尚书,而东都坏庙之对,几于佞矣。
蔡东藩:⑴ 唐室贤相,前称房杜,后称姚宋,窃谓姚宋之才识有余,而度量不足,观其排挤张说,牵及岐王,假令因此穷治,辗转株连,岂非一场大狱?⑵ 姚有为,宋有守,固皆良相也。然姚以救时自喜,才具非不可观,而机械迭出,终非正道,即如病殁之后,犹计赚张说,史传上虽未明载,而姚崇神道碑,明明为说所作,稗乘未尝无据,生张说不及死姚崇,泉下有知,崇且自夸得计,然亦何若生前之推诚相与,使人愧服之为愈也。
毛泽东:大政治家、唯物论者姚崇,如此简单明了的十条政治纲领,古今少见。
个人作品
《全唐文》收录有其文24篇:《扑满赋》、《请褒赏刘子元吴兢奏》、《请东都别立义宗庙奏》、《请宣示豫州鼎铭符瑞奏》、《对太庙屋坏奏》、《谏造寺度僧奏》、《答捕蝗奏》、《对问冤狱疏》、《请遣捕蝗疏》、《东幸疏》、《答张九龄书》、《报倪若水捕蝗牒》、《造像记》、《遗令诫子孙文》、《先师冉伯牛赞》、《口箴》、《执秤诫》、《弹琴诫》、《执镜诫》、《辞金诫》、《冰壶诫》、《十事要说》、《答卢怀慎捕蝗说》、《兖州都督于知微碑》。
家庭成员 父亲:姚懿,官至`州都督,谥号文献。
母亲:刘氏,襄州长史刘志逵之女,封彭城郡夫人。
兄弟:姚元景,曾任宗正少卿。
儿子:姚彝,官至光禄少卿。
儿子:姚异,官至坊州刺史。
儿子:姚弈,曾任礼部侍郎、尚书右丞,后受侄子姚闳牵连,贬为永阳太守。
史籍记载 《旧唐书·卷九十六·列伟第四十六》
《新唐书·卷一百二十四·列传第四十九》
《资治通鉴·卷二百五·唐纪二十一》
《资治通鉴·卷二百六·唐纪二十二》
《资治通鉴·卷二百七·唐纪二十三》
《资治通鉴·卷二百八·唐纪二十四》
《资治通鉴·卷二百九·唐纪二十五》
《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唐纪二十六》
《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一·唐纪二十七》
《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二·唐纪二十八》
公元663年8月,在今天韩国锦江入海口上,日本以战船1000余艘、约4万2千人的军队,与唐朝的170艘战船和大约1万3000人的军队,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海战。这场海战,叫做白江口之战。这场一千多年前的战争,是中国和日本作为国家实体的第一次交手。
唐朝面对几倍于己的日军,依然连战连捷,日军大败。日本的上千名士兵或溺水而死,或被斩杀,沉入白江口水底。日军的四百多艘木船,也被唐军的火箭点燃,一时间,''烟火涨天,海水皆赤。''
白江口之战
这场海战结束之后,奠定了此后一千余年的东北亚地区的政治、经济与文化格局,唐朝作为东亚地区的地位也基本确立。那么,这场一千年前的战争,到底是怎么引起的呢?
01、 高句丽与唐朝修好
公元前57年至公元668年,在朝鲜半岛上,并立着高句(gōu)丽(l?)、新罗和百济三个国家。这段时期,称为朝鲜半岛的''三国时代''。
朝鲜半岛的三国时代
而这三个国家,高句丽最为强大。在隋炀帝继位后,隋炀帝要求高句丽王高元入朝,高句丽王不仅不入朝,还不遵藩国应有的礼节。于是,隋炀帝三次御驾亲征,讨伐高句丽。结果,致使隋朝民生凋敝,隋朝大乱,继而灭亡。
公元618年,李渊在长安称帝,建立唐朝。李渊称帝之后,对臣下说:''高句丽虽臣于隋,而终拒炀帝,何臣之为。朕务安人,何必受其臣。''裴矩、温彦博谏劝:''辽东本箕子封国,魏晋时故封内,不可不臣。中国与夷狄,犹太阳于列星,不可以降。''
当时,高句丽的国王是荣留王高建武,他是前任国王高元同父异母的弟弟。新帝国唐朝建立之后,他想一探虚实,于是遣使到唐朝,献上了疆域图,以表臣服。李渊想起了隋朝末年,因隋炀帝攻打高句丽而死在高句丽的士兵,于是他写信给高建武,约定把留在唐朝的高句丽人送回国,同时也把留在高句丽的唐朝人送回国。
唐高祖李渊还命人去隋朝征高句丽的战场收埋阵亡的隋朝将士的尸骨,并且毁掉高句丽人为了炫耀武功而修筑的京观。高建武十分害怕,担心唐朝会攻打高句丽,于是下令''建长城千里,东北首扶余,西南属之海。''公元624年,唐高祖李渊派沈叔安前往高句丽,册封高建武为上柱国、辽东郡王、高丽王,并派道士给高建武讲授《老子》。
02、 高句丽内乱
公元642年的一天,荣留王高建武的大臣们正准备去参加一场丰盛的酒宴。
他们不知道,前方正在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死亡。
当他们到达酒宴现场之后,却全部都被杀死,死亡人数达一百多人。而设计杀死他们的,是高句丽的西部大人(中国史书为了避李渊的名讳,记为泉盖苏文),然后又进入宫中,杀死了荣留王高建武,并将其分尸,丢进沟里。这就是高句丽内乱的过程。之后,他扶持傀儡,立高建武的弟弟高大阳之子高葬为王,史称''宝藏王''。而他自封为''大莫离支'',莫离之相当于首相。
他的父亲,是渊太祚。渊太祚去世后,职位便由他继任。不过,他性格凶猛残暴,百姓们都不喜欢他,因此不能继任。后来他向百姓们道歉,才得以任职。但任职后,性格依然残暴,于是在642年,高建武与大臣们便密谋除掉他。不料,这个消息被他知道了,他假装阅兵,还设置了酒席,并请荣留王和大臣们前来赴宴,检阅军队,于是就发生了这场政变。
03、 唐朝击灭百济
高句丽政变的消息传到唐朝后,大臣们劝唐太宗讨伐他的弑君之罪。不久,高句丽联合百济,大举进攻新罗,新罗向唐求援。唐太宗派兵讨伐高句丽,攻取了高句丽大量城池,歼灭高句丽兵四万多人。
不料,由于寒冷冬季的到来,唐军无法适应,唐军被迫班师。公元648年,唐太宗集结30万大军,准备一举击灭高句丽,不料,唐太宗因病去世,这次战争计划被取消。
公元655年,高句丽、百济和靺鞨联合,攻取新罗三十多座城池,百济向唐朝告状。由于高句丽和百济阻碍了新罗和唐朝的交通与纳贡,唐高宗多次劝和,并威吓百济,但百济不听。
公元660年,唐朝派出了大将军苏定方,讨伐百济。这次战争的结果是唐军大胜,扶余义慈和扶余隆向唐军投降,唐军俘虏了扶余义慈父子,并把他们押送到了洛阳城。刘仁愿和刘仁轨继续留守在百济。
04、 百济向日本求援
唐朝击灭了百济之后,百济的残余势力还在负隅顽抗。百济的将军鬼室福信(又名扶余福信)想要夺回被占领的城池,组织复国运动,于660年向日本请求救援,并要求放回在日本作为人质的扶余丰王子。日本朝廷为了恢复威信,决定出征百济。
661年正月,日本齐明天皇向筑紫郡进发,为支援百济作准备。不料,齐明天皇于7月病死,于是日本出征百济的计划被推迟。8月,齐明天皇的儿子中大兄皇子送百济王子扶余丰回国,以图复兴百济,鬼室福信和僧侣道琛拥立他为王,并与高句丽组织联军,企图复国。662年正月,日本向百济赠送物资,5月,日本派将军阿昙比逻夫率170艘船师抵达百济。663年3月,日本又增兵27000人。
05、 唐朝和日本爆发白江口之战
公元661年,唐将苏定方再次讨伐高句丽,结果又遇到了大雪,唐军不得不班师。但是,刘仁轨却坚守在百济。后来,他率兵攻取鬼室福信修建的真岘城。
唐将刘仁轨向道琛和鬼室福信劝降。鬼室福信觉得复国无望,而道琛却坚决拒绝投降,于是鬼室福信便杀死了道琛,这一举动,无疑是背叛了扶余丰。扶余丰已经意识到了鬼室福信的谋反,于是便逮捕了鬼室福信,并将他处死。百济的这次内讧,使得百济的势力锐减。
公元663年,唐罗联军对扶余丰的据点周留城发动了围攻,唐将刘仁愿、刘仁师和新罗王金法敏率领陆军,唐将刘仁轨、杜爽以及百济降将扶余隆率领水军,在白江口与陆军配合,夹击周留城。8月13日,扶余丰王子为了迎接日本的援军,率领水军在白江口等候。17日,日本的援军到达白江口,不过,唐罗联军也跟日军同时到达,惨烈的白江口海战拉开序幕。
白江口之战形势图
当时,日本的战船有400多艘,唐罗联军只有170艘,兵力也少于日本。所以,日本和百济高估了自己的优势,低估了唐罗联军的实力。在隋唐时期,中国的造船技术十分高超,设计精良。相比之下,日本的船就比较落后。结果,日本的战船都被唐军焚毁,唐军大胜。
白江口之战
战争结束之后,激发了日本学习唐朝的热情,开始派遣大规模的遣唐使,日本用简陋的船只,将唐朝灿烂的文化技术,源源不断地运到日本。那个时候,日本和唐朝之间的文化交流更加密切。白江口之战的惨败,使得日本意识到自己的实力远远无法与唐朝抗衡,此后的几百年间,一直与中国修好,全面学习中国先进的文化技术。
06、 唐朝击灭高句丽,完成隋炀帝未竟之业
公元666年,他去世,长子泉男生继任莫离支,他的弟弟泉男建、泉男产负责治理政事。后来,泉南建发动反叛,自任莫离支,发兵讨伐泉男生。唐朝派兵拯救泉男生,并任命泉男生为特进、辽东大都督,兼平壤道安抚大使,封玄菟郡公。唐朝先后任命薛仁贵、李勣出征,连战连捷,一路踏平高句丽,并生擒高藏、泉男建等人。最终,存在705年的高句丽最终灭亡。
唐朝在白江口海战中战胜日本,并且击灭百济、高句丽两国,基本确立了唐朝在东亚的中心地位,并奠定了此后一千余年在东北亚地区的政治、经济与文化格局。
唐代的官制基本是沿袭隋制。《新唐书·百官志》云:“唐之官制,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抵皆沿隋故。”
以皇帝为首的封建国家体制,在唐高祖武德时期就比较完备地建立起来。皇帝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力,操有对一切臣民生杀予夺的大权。法律和法令都以皇帝的名义颁布,皇帝有权修改法律和法令,并可以不受法律和法令的约束。在皇帝之下,有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职官体系。在中枢机构中,制令机关、封驳审议机关与行政事务机关是分工而又合作的。政务机关和事务机关的职责是很分明的,监察机构也很完备。此外,还有一套比较完备的品阶勋爵制度。《新唐书·百官志》说:
其辩贵贱,叙劳能,则有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核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方唐之盛时,其制如此。
随着社会矛盾的发展和政治形势的变化,唐代的职官制度也发生了变化。“使职差遣”逐渐侵夺了原来职官的权力,新出现的一些使职,使得原来的一套官僚体系发生了紊乱。他们占据了中央与地方的大部分权力。当时的局面,正如李肇《唐国史补》所说的“为使则重,为官则轻”。这种现象对宋代官制也有一定的影响。唐代的中央官制大致有以下几个系统:
一、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与政事堂
唐代初年,以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长官门下侍中、尚书省长官尚书令共议国政,都是宰相。宰相是辅佐皇帝总领天下大政的官员。《新唐书·百官志》说:“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后来,因为唐太宗即位前虽曾任过尚书令,臣下避而不敢居其职,便以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门下侍中、中书令号称宰相。据《册府元龟·宰相总序》说,自隋代以来,就有“或以他官参掌机事及专掌朝政者,并为辅弼”。唐代也因宰相品位尊崇,人主不肯轻易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并假借他官之称。如唐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征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称“参议得失”,或称“参知政事”等等,名称不一,都是宰相之职。《旧唐书·李靖传》载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中书令(《百官志》作仆射)李靖因足疾上表“乞骸骨”,其言辞极为恳切,唐太宗为之感动,说:朕观古往今来,身居富贵,能知足者甚少。纵然才能不堪,身患疾病,犹自强居职位。公能识大体,精神诚可嘉。于是,太宗除下优诏,令其在家调养外,又命其疾小愈,两、三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贞观十七年(公元633年),太宗以李绩为太子詹事(东宫百官之长),并特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使其与侍中、中书令一样参预宰相职事。从此之后,就有“平章事”与“同三品”的衔号,就是品级再高的官,也不例外,否则,就不能行使宰相的职权,只有三公、三师及中书令不加,永淳元年(公元682年),以黄门侍郎郭侍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自此以后,“同平章事”也成为宰相的衔号。开元以后,为仆射者例不加“同平章事”,结果就不能参与宰相机务,而被挤出宰相行列。
安史之乱以后,宰相名号又有了变化。由于代宗大历十二年(公元777年)升中书令和门下侍中为正二品,所以就废除了“同中书门下三品”的职衔。与此同时,中书令和门下侍中基本是藩帅兼领,几乎不单独作为宰相来设置,因此,唐后期的宰相名号基本上就是“同平章事”了。
唐代初年,三省长官在门下省议事。这个议事地点称为政事堂。《文献通考·职官四》说:“中书出诏令,门下掌封驳,日有争论,纷纭不决,故使两省先于政事堂议定,然后奏闻”。其后,高宗时的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张说为中书令,又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并且列吏房、机务房、兵房、户房、刑礼房五房于后,“分曹以主众务。”至此,政事堂已从“议事”之所变成宰相的办事机关了。产生这个变化的原因是因为唐玄宗以前,宰相都是三省长官兼职的(因三省长官尚有本省常务),他们上午在政事堂议事,下午就回本省办公,因此,不必要另立宰相的办公机关。玄宗开元以后,宰相数量少了,其职位更为尊崇,基本上是专职的(杨国忠虽身兼四十余职,但也以相职为主),于是就有必要设立一个固定的宰相办事机关,并列五房以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政事堂会议是协助皇帝统治全国的决策机关。军国大事经政事堂会议商定,奏请皇帝最后裁决;机密大事以及五品以上官员的升降任免,只在政事堂议论,他官不得预闻。在政事堂(或中书门下)议事的几位宰相中,有一位是首席宰相,称为“执政事笔”。唐玄宗时,李林甫、杨国忠为相,他们之所以能专权用事,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长期窃居了“执政事笔”的职位。安史之乱后,肃宗鉴于相权集中而造成个人专断之弊,乃“令宰相分直政事笔、承旨,旬日而更”。宰相十天一秉笔的制度,到唐德宗贞元十年(公元794年),才改每日一人轮流秉笔,其用意显然是在于防止宰相专权,但德宗以后,这个制度并没有沿续下去,如穆宗、敬宗时的李逢吉,武宗时的李德裕都是独秉国政的。宰相权力的大小,都是取决于皇帝(还有中晚唐时期的宦官)的态度的。
二、三省六部
唐沿隋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同样是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的政务,同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确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部下有司,部的首长称尚书,副首长称侍郎,各司正、副负责人称郎中、员外郎。
隋唐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是秦汉以来封建国家中央官制不断变化的结果。其组织较完备,分工较明确,是封建社会发展至成熟阶段的一个标志。这些一直沿续到清代,基本上没有改变。但有一点与明清不同的,唐代的尚书省有一个总机构,名为“都省”,都省之中以左右丞及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分管吏、户、礼左三部,兵、刑、工右三部。左右丞处于行政监督地位,而左右司则兼有总务管理的性质。
唐代中书省(隋因避讳作“内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中书省与门下省,它们合称为两省或北省(尚书省称为南省),长官为中书令、侍中,开元时皆为正三品(代宗时升为正二品)。中书省与门下省同秉军国政要,中书省掌制令决策,门下省掌封驳审议。凡军国要政,皆由中书省预先定策,并草为诏敕,交门下省审议复奏,然后付尚书省颁发执行。门下省如果对中书省所草拟的诏敕有异议,可以封还重拟。凡中央各部、寺、监及地方各部门所呈上的奏章,重要的必须通过尚书省交门下省审议,认可以后,方送中书省呈请皇帝批阅或草拟批答,门下省如认为批答不妥,也可驳回修改。唐太宗非常重视中书、门下两省在中枢政务机构中所发挥的作用,他曾多次称中书门下为“机要之司”。《资治通鉴》卷192记载:他于贞观元年十二月对群臣说:
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然驳正。人心所见,至有不同,苟论难往来,务求至当,舍己从人,亦复何伤!比来或护己之短,遂成怨隙,或苟避私怨,知非不正,顺一人之颜情,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国之政也。
可见唐太宗非常注意集体的智慧,防止个人专断而造成“兆民之深患”。中书、门下协助皇帝决定大计方针,就是防止个人专断的有效措施。
中书省,置中书令二人,正二品(代宗以前正三品),高宗龙朔元年(公元661年)改中书省为西台,中书令称右相。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中书省为凤阁,中书令称内史。开元元年(公元713年)又改中书省为紫微省,中书令称紫微令。后复旧称。中书令为一省之首官,《新唐书·百官志》云:“中书令……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又置侍郎二人,正三品,为中书令之副,参议朝廷大政,临轩册命,若四夷来朝,则受其表疏而奏之。又置中书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是中书省的骨干官员,掌侍进奏,参议表章、草拟诏旨制敕及玺书册命。因其所掌皆机务要政,故特规定四条禁令,即禁漏泄,禁稽缓,禁违失,禁忘误。他们可以就省内所讨论的军国大政及报上的奏状,发表自己的初步处理意见,并签上自己的名字,谓之“五花判事”。省内的意见经中书令、侍郎汇集后,再交付中书舍人,然后根据皇帝的意旨草成制敕,这个专门负责执笔草诏的舍人称为“知制诰”,其余舍人也要分别在制敕上署名。在舍人中选择一个资格最老的,称为“阁老”,负责处理本省杂事。舍人六人分押尚书省六部,并辅佐宰相判案。宰相的议事处政事堂就有一个门通往中书舍人办公厅,宰相常从这个门经过,找中书舍人咨询政事。据《旧唐书·常衮传》载,代宗大历时,常衮为相,才把这个门堵死,“以示尊大,不相往来”。肃宗时,常以他官知中书舍人事,《新唐书·百官志》说当时因“兵兴,急于权便,政去台阁,决遣颛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复押六曹之奏。”直至武宗会昌末年,宰相李德裕再建议:“台阁常务,州县奏请,复以舍人平处可否。”但这一制度在当时似乎未认真执行过。唐代的中书舍人都是文人士子企慕的清要之职,所谓“文士之极任,朝廷之盛选”,是跃居台省长贰以至入相的一块重要跳板。此外,中书省的属官还有起居舍人2人,从六品上,《新唐书·百官志》云:“掌修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通事舍人16人,从六品上,掌朝见引纳,殿廷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通事舍人则导其进退,而赞其拜起、出入诸礼节。四方蛮夷纳贡,也由通事舍人接受呈进。军士出征,则受命劳遣,并每月慰问将士家属。又有主书4人,从七品上。主事4人,从八品下。右散骑常侍2人,右谏议大夫4人,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小则上封事。
门下省,置侍中二人为省长,正二品(代宗以前正三品)。唐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门下省为东台,侍中称左相,武后光宅元年(公元684年)称纳言,垂拱元年(公元685年)改门下省为鸾台。开元元年(公元713年)改称黄门省,侍中称监,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称左相。《新唐书·百官志》云:“侍中……掌出纳帝命,相礼仪,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颛判省事”。有门下侍郎2人,正三品,为侍中之副,龙朔二年改称东台侍郎。武后垂拱元年,称鸾台侍郎,天宝元年,又称门下侍郎。《百官表》云:“门下侍郎……掌贰侍中之职。大祭祀则从;■则奉巾,既帨,奠巾;奉匏爵赞献。元日、冬至,奏天下祥瑞,侍中阙,则莅封符券,给传驿。”门下省的属官有左散骑常侍2人,正三品下。掌规讽过失,侍从顾问。左谏议大夫4人,正四品下,掌谏诤得失,侍从赞相。武后垂拱二年(公元686年),有一个名叫鱼保宗的,上书建议置铜匦以接受四方之书。武则天接受了这个意见,铸铜匦四个,涂以四方颜色,排列在朝堂:东方青匦,称为“延恩”,凡是告养人劝农之事者投之;南方红匦,称为“招谏”,凡是论及时政得失者投之;西方白匦,称为“申冤”,凡是陈述受抑屈者投之;北方黑匦,称为“通玄”,凡是告发天文或秘密谋反者投之。朝廷派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各1人为使者,管理四方铜匦;又派御史中丞、侍御史各1人为理匦使。天宝九载(公元750年),唐玄宗以“匦”声近“鬼”,故改理匦使为献纳使。肃宗至德元年(公元756年)恢复旧称。德宗建中二年(公元781年),以谏议大夫1人为知匦使。又有给事中4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监察弘文馆缮写雠校之事。凡百司奏抄,侍中审毕,则驳正违失。凡是诏敕有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涂归”。白居易在《郑覃可给事中敕》中说,给事中的职责是“凡制敕有不便于时者,得封奏之;刑狱有未合于理者,得驳正之;天下冤滞无告者,得与御史纠理之;有司选补不当者,得与侍中裁退之”。《旧唐书·李藩传》载,唐德宗贞元年间(公元785—805年),李藩任给事中,“制敕有不可,遂于黄敕后批之”。当时有人对他说,这是皇上的圣旨,应该把自己的意见另纸写上,那能随便拟在圣旨上?李藩说,如果用另纸写,便是文状,那能称为拟敕?李藩之所以敢于发此大言,就是因为制度规定给事中有权在认为不合适的诏敕上“涂窜而奏还”。白居易所谓“刑狱有未合于理者,得驳正之”,就是《大唐六典·门下省》说的“凡国之大狱,三司详决,若刑名不当,轻重或失,则援法例,退而裁之”的意思一样。《新唐书·百官志》说,给事中可“与御史、中书舍人听天下冤滞而申理之”,就是指他们可以组成“三司”,越过执法机构,受理天下冤错案件,听其诉讼,这种制度称为“三司受事”或“三司详决”。白居易所谓“有司选补不当者,则与侍中裁退之”,就是《新唐书·百官志》所指的“六品以下奏拟,则校功状殿最、行艺,非其人,则白待中而更焉。”这种制度称为“过官”。又有起居郎2人,从六品上,掌录天子法度。天子御正殿,则起居郎居左,舍人居右。若天子有诏命,起居郎俯陛以听,退而书之,每季终了时交给史官。贞观初年,以给事中、谏议大夫兼知起居注、或知起居事。唐高宗时,许敬宗、李义府为相时,为了防止泄密,上言减少预闻机密的人员,故命起居郎、舍人承旨之后,与百官同出,不得与闻机务。至文宗大和九年(公元835年)才诏令起居郎、舍人于入阁之日,具纸笔立于螭头下,恢复贞观时期的制度。
此外,门下省还设有录事4人,从七品上;主事4人,从八品下;左补阙6人,从七品上;左拾遗6人,从八品上;典仪2人,从九品下。掌赞唱及殿中版位之次序。城门郎4人,从六品上,掌京城、皇城、宫殿诸门开关之节。符宝郎4人,从六品上,掌天子八宝及国家之符节,大朝会,则奉宝进于御座,天子行幸,则奉宝随从。凡命将、遣使,皆请旌、节。旌以颛赏,节以颛杀。
中书省与门下省还各有补阙拾遗,它们均分左、右置,“左”隶门下省,“右”隶中书省。左右补阙,从七品上;左右拾遗,从八品上,均是武则天垂拱元年(公元685年)创置的。据《旧唐书·白居易传》载,白居易于宪宗元和二年(公元808年)曾任过左拾遗,他说:“左右拾遗,掌供奉讽谏,凡发令举事,有不便于时,不合于道者,小则上封,大则廷诤”。“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弊无不言,此国朝置拾遗之本意也”。谏官有直接向皇帝提意见的机会,所以,官品虽低,也颇为时人所重。从理论上说,谏官的本职,就是建言讽谏,即使言辞激烈,也无可责难,白居易在任拾遗、补阙期间,曾尽其职而力谏,屡次上书言事,甚至当面和皇帝争执,据《通鉴》卷238记载:“白居易因议事,言陛下错,上色庄而罢,密召承旨李绛,谓‘白居易小臣不逊,须令出院’。”所以,元和八年(公元813年),白居易被改任太子左赞善大夫,这是一个不得过问朝政而专门陪伴太子读书的闲官。元和十年(公元815年),宰相武元衡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派人刺死,白居易激于义愤,首先上书“急请捕贼,以雪国耻”,而当时旧官僚集团却攻击他说“宫官非谏职,不当先谏官言事”,并借机加以诬陷,把他贬为江州司马。这件事既说明了谏官有言事的特权,也说明谏官处境的艰难。
三、尚书都省
尚书省置令1人,正二品。唐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称东台,废尚书令,改尚书为太常伯,侍郎为少常伯,武则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又改称文昌台,不久再改为文昌都省。垂拱元年(公元685年)称为都台,长安三年(公元703年)称为中台。唐代尚书省的办事机构设在长安皇城的承天门大街东侧,位于中书、门下二省之南端,所以又别称南省或南宫。从中书门下发出的诏令制敕,均经由尚书省转发到中央各部门及地方各州县,或者根据诏令制敕的精神制成政令,下达到有关部门。《新唐书·百官志》说:
诸州计奏达京师,以事大小多少为之节。凡符、移、关、牒(按:皆公文名),必遣于都省乃下。天下大事不决者,皆上尚书省。这说明尚书省的权位相当重要,据《旧唐书·戴胄传》记载,唐太宗曾说:“尚书省,天下纲维,百司所禀,若一事有失,天下必受其弊者。”这几句话就足以说明尚书省在中枢行政机构中的重要地位了,也就是说在三省中,尚书省才是行政的实际总汇。唐代的尚书省组织更加整齐严密,由隋之六曹固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而每部的组织,则以隋之侍郎升为尚书的佐贰,在尚书左右丞下,每部有4个属司,共24个司。
尚书省的长官是尚书令,掌典领百官。因为唐太宗即位前曾任其职,故唐代例不复置。以左右仆射为本省的实际长官。另有左丞1人,正四品上,右丞1人,正四品下,主持省内日常事务,《新唐书·百官志》云:“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有左右司郎中各1人,从五品上,员外郎各1人,从六品上,为丞的助手,分判本省六部诸司事务。唐高宗龙朔元年(公元661年),改左右丞为左右肃机,郎中为左右承务,诸司郎中为大夫。唐初,仆射的地位十分尊崇,因为在中枢的职事官中,正一品的三公、三师不单独设置,而正二品的尚书令又被废,只有从二品的仆射官阶最高,其他两省的副官如门下侍郎、中书侍郎以及各寺、监的长官均在三品以下。所以《唐会要》称左右仆射为“师长百僚,虽在别司,皆为统属”。据说仆射于都堂上书,宰相皆送,文武三品以上官均升阶列坐,左右丞、各部侍郎、御史中丞以及四品、五品以下者皆罗拜阶下,仆射不答拜,可见其威权之重。自中唐以后,由于仆射被排斥于宰相行列之外,尚书省的地位因受到使职差遣的冲击,加上用非其人,其享有的地位就逐渐下降了。
据《唐会要》记载,贞观时,唐太宗曾规定:“尚书细务属左右丞,惟大事应奏者乃送仆射”。可见左右丞在尚书省内的权位也是相当重要的,其中左丞统吏、户、礼三部;右丞统兵、刑、工三部。六部诸司文案均需送都省由左右丞勾检后,方下达到有关部门。因为规定省内有大事才向仆射请示,其余细务均由左右丞处理。这样,左右仆射已渐被架空,都省的实权自然落在左右丞手中了,所以到宋代,左右丞也是执政官之一。
尚书都省所属的六部二十四司,负责处理全国军政、财文、兵刑、钱谷等一应行政事务。其中吏部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下统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唐代规定官员的选授制度是:三品以上者由皇帝亲自选授,五品以上者由宰相提名呈报皇帝御批,吏部听制授官;六品以下者由吏部根据其身材、资历、才能、功劳、德行、言辞、书判诸方面的优劣予以“注批”,并报请门下省审复后授职。四司官员分掌如下:吏部郎中,掌文官阶品,朝集、禄赐、给假告身、假使,其中有一人专掌选补流外官。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一人判南曹,均为尚书、侍郎之副贰。司封郎中,掌封命、朝会、赐予之级。司勋郎中,掌官吏勋级;考功郎中,掌文武百官功过、善恶之考法及其行状。若官员死亡后,史官要为其立传,太常要议谥,若要铭于碑者,则会同百官议其宜记述的事迹上报,然后考功郎中通报其家属。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以前,由考功员外郎主持科举考试。户部,掌天下财政、民政,包括土地、人民、婚姻、钱谷、贡赋等,所属有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其中户部郎中、员外郎,掌户口、土地、赋役、贡献、蠲免、优复、婚姻、继嗣之事;度支郎中、员外郎掌天下租赋、物产丰约之宜、水陆道涂之利,岁计所出而支调之,与中书门下省议定上奏;金部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库藏出纳、权衡度量之数,管理两京市、宫市等交易之事,并供给宫人、王妃、官员奴婢衣服;仓部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库储、出纳租税、禄粮、食禀之事。礼部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所属有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其中礼部郎中、员外郎,掌礼乐、学校、衣冠、符印、表疏、图书、册命、祥瑞、铺设,及百官、宫人丧葬赠赙之数,为本省尚书、侍郎之副;祠部郎中、员外郎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筮、医药、僧尼之事;膳部郎中、员外郎,掌陵庙之牲豆酒膳;主客郎中、员外郎,掌诸蕃朝谨之事。开元二十四年玄宗诏礼部侍郎主持科举考试。这样,礼部的地位就大大提高了。兵部掌六品以下武官选授、考课、主持武举,以及军令、军籍和中央一级的军训,但并不直接带兵。所属有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司。其中兵部郎中一人判帐及武官阶品、卫府众寡、校考、给告身诸事;一人判簿籍及军戎调遣之名数。
员外郎一人掌贡举、杂请,一人判南曹,岁选解状。皆为尚书、侍郎之副;职方郎中、员外郎,掌地图、城隍、镇戎,烽候、防人道路之远近及四夷归化之事。凡蕃客至,鸿胪寺先询问其国山川、风土,然后制成地图上奏,并送副图于职方司,殊俗入朝,则图其容状及衣服样式通达于上;驾部郎中、员外郎掌舆辇、车乘、传驿、厩牧马牛杂畜之籍;库部郎中、员外郎,掌兵器、卤簿仪仗。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隶并平议国家之禁令。其属有刑部、都官、比部、司门四司。其中刑部郎中、员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寺及天下上奏诸案件,为尚书、侍郎之副贰。凡是审理大案件,可用尚书侍郎之名义与御史中丞、大理卿组成“三司”,共同参议。国家发布大赦令,可代表刑部召集囚徒宣布赦免名单;都官郎中、员外郎,管理俘虏,奴隶的簿录,给以衣粮医药,并审理其诉讼事件;比部郎中、员外郎负责通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勋赐缺乏物资,以及军用物资、器械、和■等事;司门郎中、员外郎,管理门禁关卡出入登记,以及各地上缴失物的处理。工部掌土木水利工程和国家农、林、牧(军马除外)、渔业之政,以及诸司官署办公所需纸笔墨之事。所属有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其中工部郎中、员外郎,掌城池之工役程式,为尚书、侍郎之助手;屯田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屯田及在京文武官员之职田、诸司官署公田的配给;虞部郎中、员外郎,掌苑囿、山泽草木以及百官蕃客菜蔬薪炭的供给和畋猎之事;水部郎中、员外郎,管理河流过渡、船舻、沟渠桥梁、堤堰、沟洫的修缮沟通,以及渔捕、漕运诸事。
六部长官称为尚书,正三品,副官为侍郎,正四品下(吏部侍郎正四品上)。唐初以来,尚书的地位很高,据《通鉴》开元二十四年的记载:“惟旧相及扬历中外有德望者乃为之”。正因为如此,尚书实际上成为高官权臣的兼职,不能具体处理本部事务,这自然就被架空而失去实权。唐代六部尚书分为三行:吏、兵为前行;刑、户为中行;礼、工是后行。各部官员的迁转就是按照这个次序的,由后而中而前的,所以担任某部尚书,并不等于熟悉这部的职务,而只是由于资格的关系。因此,中唐以后,六部尚书基本上成为官员迁转之资,其官称只代表一种身分,而不一定说明所任的职务。这就是宋代六部等于虚设,而另以其他机构代替六部的由来。
四、唐代的监察机关——御史台
唐承隋制,置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设御史大夫1人,正三品。《新唐书·百官志》云:“大夫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唐会要·御史台》云:“正朝廷纲纪,举百家紊失”。在隋朝及唐初,御史台只管揭发,并且只要根据传闻即可奏劾,不需要什么证据,更不受理诉讼,这就是《通典·御史台》所说的“但风闻弹事,提纲而已”。唐太宗非常重视御史台的作用,他要求三省和御史台官员各尽其责,真正起到互相检查的作用。《贞观政要》卷1记载他对大臣说:隋朝所以二世而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皇帝“不肯信任有司,每事皆自断”,结果群臣有意见都不敢直言,“宰相以下,惟即承顺而已”。而他自己则要“择天下贤才,置之百官,使思天下事”,凡事都要交给有司商量,然后经宰相筹画,于事稳便,才能上奏施行。他为了充分发挥御史台的监察职能,贞观元年(公元627年)规定:凡是中书、门下及三品以上官吏入阁议事,都要有谏官随同,有不当的随时进谏。御史台的地位由此提高,对于纠正官吏的违失起了一定作用。贞观以后,御史台也受词讼,并且设置了“台狱”,《新唐书·百官志》说:“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三司,谓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也”。“有制覆囚,则与刑部尚书平阅”。对于百司不法事件,“大事奏裁,小事专达”。在纠举之前,往往要“推覆理尽,然后弹之”。
御史台的次官,唐初依隋旧制,称治书侍御史中丞,高宗李治即位,因避帝讳,改称御史中丞,正五品下。《唐会要》“御史大夫”条云:由于“大夫秩崇,官不常置”,故实际上以“中丞为宪台之长”。
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御史台曰“宪台”,大夫曰“大司宪”,中丞曰“司宪大夫”。武后文明元年(公元684年),改御史台为肃政台。光宅元年(公元684年),分左右台、左台知百司、监军旅;右台察州县,省风俗。不久,又命左台兼察州县。两台每年派使者八人,春季称为风俗,秋季称廉察,以四十八条监察州县官员。唐肃宗至德以后,诸道使府参佐,皆以御史为之,谓之“外台”。东都洛阳设留台,有中丞1人,侍御史1人,殿中侍御史2人,监察御史三人;元和后,不置中丞,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主持留台事务,而三院御史也不常备。
在御史台内设有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分别由侍御史(从六品下)、殿中侍御史(从七品上)、监察御史(正八品上)居其职,合称“三院御史”。其中侍御史6人,掌纠举弹劾百僚,推鞠狱讼、知公廨等杂事。所谓推鞠狱讼,是指对被告发官员进行审理,这主要是“制狱”,即皇帝亲自命令办理的案子。弹劾指按朝廷行政法规指控官员的不法行为。知公廨杂事是指处理台内日常杂务。这一职务一般由资格较老的人担任,称为“杂端”,殿中监察职掌进名、迁改及令史考第,台内一切事务由他专决,所以也称为“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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