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知道:古代三妻四妾的读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近代社会学家所研究:人类男女之间,本来是没有什么禁例的。这以后社会渐有安排,依年龄的长幼,别离辈行。当此之时,同辈行之男女,可以为婚,异辈行则否。更进,乃于亲族之间,加以限制。最初是施诸同母的兄弟姊妹的。后来逐步扩大至凡同母系的兄弟姊妹,都不准为婚,就成所谓氏族了。
三妻四妾指""妻妾很多"",如《庄子》记载:""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浴""。在人类学的概念上,一夫一妻制并不包含一般所谓""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两者其实是分属不同领域的语言,前者的""一妻""仅指女性配偶的惟一性,而一般所谓""一夫一妻多妾制""属于人类学概念上的""一夫多妻制""。
那么,三妻四妾详细是指什么呢?
在清朝李渔创造的戏剧《风筝误》中也提及此词。自此,三妻四妾一词开始为人熟知并使用。由此可见,三妻四妾一说是明清时期后起的,并非古来就有的说法。至于三妻与四妾的详细所指却并不清楚。
依照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一般是一夫一妻多妾。所谓的嫡妻,乃是男人明媒正娶的首任妻子,也可称为正妻。嫡妻地位最高,一般只要一位。只要在同宗兄弟绝嗣,兄弟中有人将自己独子过继给他时,独子可以娶两位嫡妻,以求连续双方香火。至于偏妻与下妻,虽然有“妻”之称,实则为妾。在民间的俗语中,偏妻也被称为下堂妾。 而清代俞正燮的《癸巳类稿》中直言下妻曰妾。
至于四妾的说法更是议论纷纷,流传最广的乃是陪嫁丫鬟一说。
三妻四妾一说更像是一种虚指,我国古人以数字表虚指的用法由来已久。
在汉朝时,有特殊成就者才干得备八妾,普通官员只能有妻妾三个,庶人只能不得纳妾。等到元朝时,庶人才得以纳妾,并且还只能是在年满四十还无后的情况下。如果随意纳妾,便会被笞打四十皮鞭。在这种情况下,权贵人家所纳娶的妻妾八成不止三妻四妾,而平民百姓八成只要一位妻子。三妻四妾一说只不过是指权贵之家妻妾成群的情况。
三妻四妾作为传统社会的一种现象,它也表现了古代对于秩序的推重。前朝的君君臣臣与后室的妻妾次第其实是一脉相承的,他们都是古人对等级推重的表现。
三妻四妾这个说辞最早出现在明朝小说《金瓶梅》中:"至如三妻四妾,买笑追欢的,又当别论"而在清朝的戏剧作品中也有出现此词。于是三妻四妾一词也便由此在民间流传开来。从这也可以看出古代对于男子一夫多妻的行为并没有在书籍记载中有过多的描述,不然怎会在明清之际才出现这样的词汇呢,也恰恰说明对于一夫多妻的现象在古代大众的思想中皆是"本应如此"!只有在明清之际这都是封建社会发展到后期了,才有对一夫多妻的概念的逐渐清晰化。
那么,三妻四妾具体指的是哪三妻哪四妾,三妻:古代男子所明媒正娶的第一个妻子,称之为正妻。这个妻子是关系最亲密,不管其往后再娶多少个妻妾,正妻地位是最高的一位。也可称为嫡妻,常听到的嫡子也就是她所生的第一个儿子。还有两位分别是"偏妻"和"下妻"这两位妻子虽有妻子的称呼,可是待遇和地位都是跟正妻无法比拟的。完全可以把这两位"妻子"看做"妾"那么这两位看似妻子实则为妾,那四妾的说法又指的是什么呢,对于四妾的说法,坊间说法不一,不过流传最多的就是这些妻子嫁过去之后都会带着自己贴身的婢女去伺候自己,而这些丫鬟就算是陪嫁过去了,被男主人看上了便可纳做自己的妾子。
这样看来三妻三妾也就看似合理了,这第四妾多为父母所赐。在男子年轻的时候,大户人家的孩子都会有丫鬟奴婢在其身边伺候照顾,父母所赐的其实就是安排了一个丫鬟从小便照顾男子的生活起居,常伴左右,但又因其身份低微,不可做男子的妻子,所以便给其一个小妾的身份。古人多数时候对于数字的说话都是虚指,如九牛一毛这个成语中的九,实则代表的只是一个数字,还有对皇帝的说法"后宫佳丽三千"中的三千都是虚词,只是对数字的一种表示,并不代表实际的数量。所有这三妻四妾其实不一定就是固定的人数,那些陪嫁过去的贴身丫鬟有的未必会被纳妾,还有古时候的男人妻妾成群的说法也是有迹可循的,所以妾室不一定只有四人。
上面谈到这种现象的发生有一定的阶级因素存在,所以并非所有的古人都可以享拥三妻四妾,很多平民百姓可能一生也就只有一个妻子。在汉代时期,就有过对于妻妾的规定,能够纳妾的只有官员和对朝廷有过特殊贡献的人,其中一般官员只能有三个妻妾。只有对朝廷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人才可以提升至八位。而平民不允许纳妾,这就体现了严重的阶级思想。到了元朝时期,对平民的妻妾管束就相对放松一些了,规定平民在到达不惑之年且没有子嗣的情况下才可以纳妾,这里的不惑之年就是指的四十岁,三十而立四十不惑就是对年龄阶段的形容。看似对平民的管束放松了,实则不然,若未满足条件就随意纳妾的平民会受到官府的惩罚。在这样的环境下,有权有势的乡绅地主肯定不会只有三个妻子四个小妾,而平民百姓一生也就一个妻子。所以三妻四妾指的还是王公贵族那些权贵的妻妾成群的现象。
总结:
三妻四妾的说法虽然一直言传至今,不过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这种充满着封建资本主义色彩的陋习也终究淹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中,这也体现了对于男女平等这一社会本质的存在,女权同男权本应平等,在几千年的男权社会发展中,对女性的不平等不尊重也伴随随着封建时代的一同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据近代社会学家所研究:人类男女之间,本来是没有什么禁例的。这以后社会渐有安排,依年龄的长幼,别离辈行。当此之时,同辈行之男女,可以为婚,异辈行则否。更进,乃于亲族之间,加以限制。最初是施诸同母的兄弟姊妹的。后来逐步扩大至凡同母系的兄弟姊妹,都不准为婚,就成所谓氏族了。
三妻四妾指''妻妾很多'',如《庄子》记载:''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浴''。在人类学的概念上,一夫一妻制并不包含一般所谓''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两者其实是分属不同领域的语言,前者的''一妻''仅指女性配偶的唯一性,而一般所谓''一夫一妻多妾制''属于人类学概念上的''一夫多妻制''。
那么,三妻四妾详细是指什么呢?
在清朝李渔创造的戏剧《风筝误》中也提及此词。自此,三妻四妾一词开始为人熟知并使用。由此可见,三妻四妾一说是明清时期后起的,并非古来就有的说法。至于三妻与四妾的详细所指却并不清楚。
依照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一般是一夫一妻多妾。所谓的嫡妻,乃是男人明媒正娶的首任妻子,也可称为正妻。嫡妻地位最高,一般只要一位。只要在同宗兄弟绝嗣,兄弟中有人将自己独子过继给他时,独子可以娶两位嫡妻,以求连续双方香火。至于偏妻与下妻,虽然有“妻”之称,实则为妾。在民间的俗语中,偏妻也被称为下堂妾。 而清代俞正燮的《癸巳类稿》中直言下妻曰妾。
至于四妾的说法更是议论纷纷,流传最广的乃是陪嫁丫鬟一说。
三妻四妾一说更像是一种虚指,我国古人以数字表虚指的用法由来已久。
在汉朝时,有特殊成就者才干得备八妾,普通官员只能有妻妾三个,庶人只能不得纳妾。等到元朝时,庶人才得以纳妾,并且还只能是在年满四十还无后的情况下。如果随意纳妾,便会被笞打四十皮鞭。在这种情况下,权贵人家所纳娶的妻妾八成不止三妻四妾,而平民百姓八成只要一位妻子。三妻四妾一说只不过是指权贵之家妻妾成群的情况。
三妻四妾作为传统社会的一种现象,它也表现了古代对于秩序的推重。前朝的君君臣臣与后室的妻妾次第其实是一脉相承的,他们都是古人对等级推重的表现。
三妻四妾释义:谓妻妾众多。
拼音:sān qī sì qiè? ?
出处:?清·李渔《风筝误·逼婚》:“你做状元的人,三妻四妾,任凭再娶。”?
三妻的由来,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在齐国有一位君主,叫齐灵公,他一直没有确定皇后的人选,因为在他心中有三个人,这三个人各有千秋,好像选谁都行,又觉得选谁都不行。
于是一次大臣前来询问的时候,齐灵公就开玩笑地说,要立这三位女子都为皇后,本来是一句戏言,但是被言官记录了下来,大家觉得君无戏言,于是就有了三妻的说法。
但是对于四妾并没有历史渊源,直到元朝,在一篇文学作品中,出现了一句话“至如三妻四妾,买笑追欢得”,至此之后,三妻四妾的说法,就传播开来。
三妻在古代是指正妻,平妻,和偏妻,正妻的地位与夫妻,她们生的孩子也叫嫡子,从确切的意义上来说,只有正妻才算妻。
在清朝时期,王爷可以有嫡福晋,就是正妻,和两位平妻,两位侧福晋,但是其实侧福晋并没有正妻的权利,她们其实也算是妾,但是因为身份的显贵,因此也被称为妻。
四妾其实是四种身份的妾,在古代,妾的地位十分低下,犹如商品,但是因为出生不同,于是划分了四种不同来源的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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