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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好还是老药好(老药新用问题)

祝由网 2023-07-11 08:27:20

每当一种新药包括减肥新药刚上市销售时,医药学界都希望它能开辟出一片新天地。

新药上市后,大都经历了下面这样一个过程。

上天了!

由于新药往往是一种新的化学物质,往往代表着一种新的治疗期望,医生和病人的信心、都寄托在它的身上,人们的这种期盼心理加上不适当的新药宣传鼓噪,一时间它就会被捧上了天,俨然一个包治包好的神药。

下地狱吧!

这种新药在临床使用一段时间以后,人们发现它不是想像的那样好,还逐渐发现了它有一些不良反应,而且有的不良反应还很严重,会给病人带来永久性损害甚至死亡,人人闻之色变,只恐避之不及,好似粪土一般。它就一下子从天堂摔入了炼狱,又跌进了地狱。

真正意义上的"药〃回到了人间!

再后来,经过对这种药物正负效应的客观验证,就发现只要正确掌握了它的适应证,正确掌握了它的用法用量后,它还真是一个不错的药,于是乎,它又从炼狱回到人间,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药"。

这就是描绘药物命运的著名"振荡波规律〃。

药物在一旁暗泣:是人类一把将我捧上天,忽又一脚将我踹下地,药本身何罪之有;药就是药,用的好治病,用的不好就致命。

新药不见得就好,老药不见得就差。

老药经过历史长时间的检验,用药利弊一眼看得分明。老药确实会被新药所淘汰,多半也确实是因老药临床治疗地位下降了,这就像物质世界中的新陈代谢一样自然。但在今天的社会中,也还有这样一股暗涌:只有淘汰了老药,才能有新药的市场,而新药的利润往往更大!

而且,新药毕竟只在有限的时间中在有限的人群中使用过,它的各种负面效应还未露出原形,而有的药物负面效应是经过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后才被发现。

经典的案例

孕母使用了一段时间的激素类药物,生下女儿长大成人后发现患上癌症,病因竟然是母亲在孕育她时所吃的激素!

老药也好,新药也好,只有适合于自己的才是最好!

上市场去买肉,人们要看看这肉经过检疫没有;喝一瓶酸奶,也要看看有效期有多长,蛋白和脂肪含量如何。使用一种药呢?就更应该看清楚它的说明书,详细了解它的治疗性能,向有经验的药师咨询,做到心中有数。

"救人一命,贵重千金〃,民间信奉的药王菩萨、唐代著名医药学家孙思邈撰写的中医药宝典"千金方"书名,就取义于此。他认为,医生但凡处一方用一药,莫不应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慎之又慎。-个古代医学家尚且有如此高尚的医德和情操,今天的医生更应做好安全合理用药,防备药害,珍惜生命。

小贴士

问:食用辣椒,有助于体内脂肪的"燃烧〃吗?

答:能够促进脂肪的燃烧,但是如果没有配合运动就不会收到这样的效果。辣椒中含有的辣椒素是辣味成分,据说这种成分具有活跃交感神经、消耗脂肪的作用,但是只吃辣椒,脂肪是不会减少的。吃过以后趁交感神经兴奋期间,加强运动,可以达到脂肪减少的目的。

食用辛辣食品后体温升高,这是血液循环良好的表现。但是,由于辛辣食品的剌激性较大,食用过多后伤害肠胃的黏膜,能够引起胃痛和泻肚,所以要适可而止。

老药新用问题

随着药品在临床治疗上的应用, 药品的适应证常被扩大,临床医师经常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己掌握的新的药品信息,使用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即“老药新用”。本文就医院药师如何处理“老药新用”的医师处方提出几点建议, 供医院医师、药师参考。
1 “老药新用”的概念
“老药新用”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药监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之内。包括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不同。“老药新用”一般是在临床上应用了一段时间的药品, 在临床治疗实践中发现了新的作用、用途或用法,通过临床应用的经验积累和验证,从而得到大量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 制药企业向国家药监部门申报,经药监部门审批,增加为药品新的适应证。
2 “老药新用”的现状
医学是发展的实践性科学,对疾病诊断和治疗不断有新的认识和方法,医师根据新的药品信息和循证医学证据以及患者的病情使用药品,有可能超出了药品说明书和药典的规定,扩大适应证,可能是合理的,但由于超出药品法律法规和医疗诊疗规范的规定,是不合法的。药品说明书是药品使用参考中最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其规定的适应证是根据药品的药理毒理实验的数据,临床实践所总结的。又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试行) 》的规定,医院药师审方的依据之一就是药品的说明书,临床诊断用药与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不符时,药师有权不予调配。
另一方面,一些药品说明书的适应证滞后于临床上的应用,是因为药品说明书的更改需要提供药品大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制药企业因为时间、成本、经济利益等因素,不愿意主动向药监部门申请更改药品说明书,扩大适应证的范围。
3 “老药新用”处方的应对
临床上“老药新用”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是不容回避的。药师遇到此类处方,应主动与医师联系沟通,建议在药品说明书适应证以内用药,或介绍类似的药品,在没有经过充分循证医学总结的情况下,“老药新用”不应是医师开药的理由,药师也应根据药理作用判断用药是否合理。如特殊情况必须超出药品说明书范围用药,药师应将药品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向医师说明,权衡利弊再作决定。如果用药,应先告知患者同意,医师应告知患者治疗的步骤、预后情况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医师应在处方上写明处方的原因和适应证,再签字确认,药师才可调配,并作好相关的记录,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药品的不安全使用带来的药疗事故,药师是有责任的。对于常出现的“老药新用”的情况,因为其中一大部分药品的作用机制是不明确的,多是国外期刊的报道和临床经验的总结,临床药师应该加强学习,了解医学药学的发展动态,常与医师沟通,研究文献资料,新药审批资料,对药物进行结构性质、药动学、药效学、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禁忌证的研究和实验,与有相同适应证的药品对照,以及进行药物经济学的研究,并且对用药过程进行观察,出现问题及时停药和处理。临床实际工作中,很多“老药新用”在特定的专科已形成了用药习惯,临床应用也普遍接受,在一个医疗单位, 对药品扩大的适应证应经过药事委员会讨论、研究、审批和备案。
4 “老药新用”的建议
针对“老药新用”疗效明确的适应证,药监部门应尽快组织临床验证,及时修订药品说明书,使更多的药品能更好地应用到患者身上, 解除患者的病痛。“老药新用”应作为医院临床药学的一项工作,建立“老药新用”上报系统,及时发现、总结药品的新用途。

该如何解释药品都是老药,换一个名字就卖的很贵?

这就是所谓的明星效应,其实不管是卖什么商品,其实它的药用价值都是一样的,如果不停的给一些老的商品去做宣传,没有一个人去认可。但是如果给这个老商品换一个包装。大家就会觉得它的效果是最好的,而且就会记住他。所以每一个人的想法就是新的就是好的。才有人愿意去尝试。哪怕贵一点,他也觉得值得。所以药品的价值是一样的,所以有的商家为了让自己的商品卖得更好,在原有药物的基础上,会改一些包装,让它变成一种新药,大家就会有一种新的认识,觉得是一种新开发的药,其实它的药用价值是一样的。只能说是个人的认知情况,和个人的想法取决于他的行为方式。新鲜的事物,总觉得都是最好的。以前的就不愿意去尝试了。和我的想法相同,就采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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