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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2011-20121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

佚名 2023-07-07 20:13:21

一、2012年1月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概况

2012年1月(2012年1月1日零时至1月31日24时),全国(不含台港澳,下同)共报告法定传染病413899例,死亡793人。其中,甲类传染病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和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23种传染病共报告发病248104例,死亡783人;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淋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

同期,全国共报告丙类传染病发病165795例,死亡10人。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和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2%。

二、2011年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概况

2011年(2011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全国共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6320099例,死亡15802人,报告发病率为471.33/10万,死亡率为1.18/10万。

2011年,全国共报告甲类传染病发病25例,死亡1人,报告发病率为0.0019/10万,比2010年下降84.55%,死亡率为0.0001/10万,比2010年减少1人。乙类传染病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白喉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其它共报告发病3237533例,死亡15263人,报告发病率为241.44/10万,死亡率为1.14/10万,分别较2010年上升1.16%和6.34%。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淋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4.41%,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肺结核、狂犬病、病毒性肝炎和流行性出血热,占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7.56%。

同期,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3082541例,死亡538人,报告发病率为229.88/10万,死亡率为0.04/10万,分别较2010年下降4.83%、44.69%。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和风疹,占丙类报告发病总数的98.70%。报告死亡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感冒。

与2010年相比,2011年甲乙类传染病中的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分别下降4.73%和2.38%,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分别上升1.31%和4.66%。肠道传染病中除戊型肝炎发病数上升外,霍乱、甲型肝炎、伤寒/副伤寒、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及未分型肝炎发病数均有所下降;呼吸道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猩红热、百日咳和甲型h1n1流感报告发病数有所上升,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和肺结核报告发病数均有所下降;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中鼠疫、登革热、疟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乙型脑炎和狂犬病报告发病数有所下降,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1例)与2010年相同,流行性出血热、布鲁氏菌病、炭疽和血吸虫病报告发病数则有不同程度上升;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中除淋病报告发病数略有下降外,艾滋病、丙型肝炎、梅毒和乙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均上升。

2011年全国共报告人间鼠疫发病1例,死亡1人,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较2010年减少6例和1人;共报告霍乱发病24例,无死亡,报告发病率为0.0018/10万,较2010年下降84.75%;报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病1例,死亡1人,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均与2010年相同;报告脊髓灰质炎病例20例,死亡1人,报告病例均由境外输入的Ⅰ型脊髓灰质炎野病毒感染引起。

国家卫健委内设机构正式更名!已挂牌近一年半的国家疾控局运作如何?

11月8日,在相关通知发布8个多月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调整在官网上正式更新,医政医管局更名为医政司,卫生应急办公室更名为医疗应急司,原机关党委更名为机关党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撤销国家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监督局。
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下称《调整通知》),公布了国家卫健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国家疾控局“三定方案”明确,国家疾控局是国家卫健委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单位。
11月10日,医改界主编、三医智酷医院管理发展研究院院长魏子柠对记者表示,此次调整强调各方职责,在职能划分上更加清晰明确,这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
根据上述两个文件,国家疾控局主要职责以传染病防治与防疫为重点,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职能则划入新的医疗应急司。不过,国家卫健委仍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同时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由新的医疗应急司具体负责。对国家卫健委卫生应急办公室更名为医疗应急司,魏子柠解释道:“国家卫健委此前的卫生应急办的职能不仅包括传染病,还包括医疗应急,当卫生的职能划定至国家疾控局后,医疗应急司只承担单纯的医疗应急职能。”

↑2021年5月13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正式挂牌 据IC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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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疾控局挂牌近一年半来,多地已成立疾控局
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已经独立出来,升级为国家疾控局。记者注意到,国家卫健委原疾控局网站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更新到11月7日,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概况更新到7月,最新的政策文件停在8月。而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的8月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概况,标题特别注明“国家疾控局发布”。
去年4月28日,国家疾控局首次亮相。国务院任命王贺胜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常继乐、沈洪兵、孙阳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同年5月13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正式挂牌,明确为副部级机构,由国家卫健委管理。6月10日,卢江任国家疾控局副局长。
而备受关注的中国疾控中心的去向也已尘埃落定。在今年7月,宣布沈洪兵担任中国疾控中心主任、高福不再担任该中心主任的干部大会指出,中国疾控中心近日已由国家卫健委划转到国家疾控局管理。
地方上,去年7月,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组建河北省疾控局;8月,全国首个省级疾控局(筹)在福建揭牌;12月底,北京市也提出成立北京市疾控局。2022年1月底,湖南益阳市疾控局揭牌,标志着全国首个地市级疾控局成立。今年上半年,湖南共有一市四县成立疾控局。4月,陕西省提出组建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还提出,整合市、县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站)职责,重新组建市、县级疾控中心,保留卫生监督所(站)牌子。
当谈及疫情防控形势与卫健委内设机构调整的关系时,魏子柠表示,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疫情影响,但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是一个长期性、渐进性的任务,对疾控、医疗体制改革的呼声长期存在,此次调整不过是在疫情之下加快了改革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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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国家疾控局内设机构负责人亮相
这期间,国家疾控局并未建立起自己的官方网站,许多文件通知也通过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8月,国家卫健委原疾控局网站发布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综卫免发〔2022〕8号)。同月,据教育部官网,教育部和国家疾控局组织制定并印发了第六版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而4月的上一版还是由教育部和国家卫健委印发的。
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国家疾控局相关官员继续以国家卫健委疾控局的身份出席。到了9月16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病防控工作进展成效的发布会上,国家疾控局综合司一级巡视员熊煌亮相。9月29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此前一直以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身份出席的雷正龙,以国家疾控局传防司司长身份出席。
中疾控的新闻动态中,已有多个国家疾控局内设机构负责人亮相,包括综合司一级调研员吴勇卫、规财法规司一级巡视员高小蔷、卫生免疫司司长夏刚。
魏子柠表介绍,国家疾控局和国家卫健委人员组成原则上不会有大的出入,但在涉及到职能调整,如医政司调整医管职能的情况下,可能会随职能变动。
国家疾控局的工作此前较少出现在新闻中。3月,香港地区疫情爆发后,国家疾控局局长王贺胜赴深圳指挥,副局长孙阳也在相关新闻中出现。据中疾控网站,8月青海省大通县暴发山洪后,8月20日,国家疾控局要求中疾控派遣国家公共卫生专家组开展灾后卫生防疫工作,中疾控也完成了《青海省大通县山洪灾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报告》,报送给国家疾控局。

每年中国平均疫情有多少人感染

健康时报梳理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概况发现,自2021年1月1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全国共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753例(包含境外输入),报告死亡病例2例,死亡率0.017%。且自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全国已连续10个月无新增新冠死亡病例。据全球疫情实时大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月11日23时,全球新冠病死率1.8%,而我国死亡率0.017%,是全球病死率的1/94.4。钟南山院士在2021年11月25日举办的中国网络媒体论坛发表演讲时指出,“我国新冠患病率为十万分之八点九,是美国的1/1678,死亡率是十万分之零点四,是美国的1/606。”截图自今日头条疫情实时数据新冠疫苗的积极接种对降低死亡率和重症率有明显的作用。张伯礼院士在1月6日接受健康时报采访时表示,“据目前研究结果看,新冠疫苗在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方面效果很好,有效率达80%-90%。所以依然要加强疫苗的接种,提高疫苗覆盖率。”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在2022年1月8日的联防联控发布会上表示,国内外的研究和实践证明,新冠病毒疫苗能有效降低重症率、减少病亡率。截至1月7日,完成疫苗全程接种的人数占全国总人口的86.25%。希望大家能够充分利用好疫苗这个预防疾病的有力武器,积极主动接种,为疫情防控尽一份责任、尽一份义务。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的防控方案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28号)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发现、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病毒变异监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等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此方案适用于现阶段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并将根据对该疾病认识的深入和疫情形势变化适时更新。
二、病例的发现、报告
(一)病例定义。
1.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定义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国卫办医发〔2014〕 6号)。
2.疑似聚集性病例是指7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社区等)发现1例确诊病例,并同时发现1例及以上疑似病例,提示可能存在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在上述条件下,发现2例确诊病例的,判定为聚集性病例。
(二)发现与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就诊的流感样病例,要询问其禽类或活禽市场的暴露史,重点关注从事活禽养殖、屠宰、贩卖、运输等行业的人群。在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后,应当于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H7N9禽流感”。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诊断后24小时内填写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控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三、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检测
(一)流行病学调查。县级疾控中心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后,应当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制定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调查。
对于单例病例,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发病就诊经过、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转归情况、病例家庭及家居环境情况、暴露史、密切接触者情况等。对病例可能暴露的禽类饲养或交易等场所,应当采集禽类粪便、笼具涂拭标本等环境标本开展病原学检测。必要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
对于疑似聚集性病例和聚集性病例,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要立即排查疑似病例,并重点调查病例的暴露史及病例之间的流行病学关联,对从病例和环境标本中分离到的病毒进行同源性分析,明确是否存在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
(二)标本采集、运送与实验室检测。当医务人员怀疑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时,应当尽早采集其上、下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与急性期血清采集时间间隔2-4周的血清等。
有条件开展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要对呼吸道标本开展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进行病例诊断;没有条件开展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应当尽快利用快速抗原检测试剂进行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并将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阳性的标本送当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进一步开展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包装、运送等应当严格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原卫生部令第45号)等生物安全相关规定执行。
具备BSL-3级生物安全条件的省级疾控中心应当在2周内完成病毒分离工作,具备序列测定能力的实验室应当在病毒分离后72小时内完成全基因组序列测定工作,并将序列提交国家流感中心流感病毒序列数据库。未能进行序列测定的病毒48小时内按要求送国家流感中心;未能开展病毒分离的网络实验室需将H7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的原始标本48小时内送国家流感中心,国家流感中心在2周内完成病毒分离和序列测定工作,并将序列提交流感病毒序列数据库进行反馈。
各医疗机构采集的血清标本送当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由当地网络实验室将血清标本分别送省级疾控中心和国家流感中心开展相关抗体检测。
各级疾控中心要加强对活禽市场和家禽养殖场等重点地区环境标本的采集与检测工作。
具体操作要点参见中国疾控中心制定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略》。
四、信息管理
(一)信息报告。
对于确诊病例,报告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通过人感染H7N9禽流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填报病例的病情转归信息,并在其出院或死亡后24小时内网上填报《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调查表——临床部分》(详见《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对于死亡病例,要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相关内容,通过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所在辖区的县级疾控中心完成初步调查后,要网上填报《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调查表——流行病学部分》(详见《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并根据调查进展,及时补充完善调查表信息,每日更新其中的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情况。
如已经网络直报的病例转院治疗,转出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通过人感染H7N9禽流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病例的转出情况。接收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通过上述系统对该病例信息进行查询核实,并录入病例的收治情况。
聚集性病例一经确认后,应当于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根据事件进展及时进行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开展实验室检测的疾控中心要及时将标本信息和检测结果录入到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中。
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报告和标本(毒株)报送的省份,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信息发布与通报。
国家卫生计生委每月定期公布全国人感染H7N9禽流感发病数和死亡数,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发布本行政区域的个案信息。
外环境标本检测阳性结果由各地疾控中心报告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同级农业部门。
病毒发生变异、出现人传人疫情等重要信息,要经国家级联防联控机制专家组审核评估后发布。
五、病例管理和感染防护
医疗机构应当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卫发明电〔2013〕6号),落实病人隔离、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和医务人员防护等措施。
疾控中心人员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样品采集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并指导涉禽从业人员和染疫禽类处置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六、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一)可疑暴露者的管理。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H7N9禽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的禽类、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养殖、屠宰、贩卖、运输等人员。对可疑暴露者,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农业、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健康告知,嘱其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其禽类接触情况。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是指诊治疑似或确诊病例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或曾照料患者的家属;在疑似或确诊病例发病前1天至隔离治疗或死亡前,与病人有过共同生活或其他近距离接触情形的人员;或经现场调查人员判断需作为密切接触者管理的其他人员。对密切接触者,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进行追踪、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7天。一旦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则立即转送至医疗机构就诊,并采集其咽拭子,送当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
七、流感样病例强化监测
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各地要在既往流感样病例监测工作基础上,提高监测强度,增加标本采集和检测数量,南方省份每家流感监测哨点医院每周采集流感样病例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相关病例标本20份,北方省份4-9月每月采集相关标本20份,10月-次年3月每周采集20份标本,送当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开展检测。
在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的县(区)内,应当在病例确诊后开展为期2周的强化监测。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符合流感样病例定义的门急诊患者,以及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患者,应当及时采集呼吸道标本,询问暴露史,并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制定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略》开展相关检测工作。各医疗机构每周汇总并上报流感样病例总数、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患者总数、采样人数、本医院检测人数、送疾控中心检测人数、阳性数及阳性结果等。具体上报方式参照中国疾控中心印发的强化监测信息报告有关技术要求。各地可根据工作情况适当扩大监测范围和时间。
八、疫情形势研判建议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疫情形势、病原学监测和研究进展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疫情形势研判,达到突发事件标准时,应当按照相关预案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机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终止响应。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牵头部门的作用,根据疫情形势建议当地政府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在未发生疫情的地市,建议采取活禽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措施;在发生疫情地市,建议采取休市和彻底消毒措施;在有条件的地市,鼓励采取季节性休市措施。
九、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各地要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地应对疫情,并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指导并促进公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尤其要加强对从事活禽养殖、屠宰、贩卖、运输等行业人群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培训与督导检查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病例管理与感染防控、风险沟通等内容的培训。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一、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级爱卫会要切实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强化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结合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基层单位,在城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要重点加强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着力解决活禽销售、宰杀方面存在的突出卫生问题。

我国卫生部部长叫什么名子?

卫生部以及取消了,没有部长。下面介绍一些卫生部:

一、13年取消

2013年3月,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议案,将卫生部的职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曾是主管卫生工作的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之一,其前身为1949年11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

二、职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1号),卫生部的主要职责是:

1、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规章,依法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拟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3、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4、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5、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6、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7、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8、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9、起草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和政策,指导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0、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jiankang/86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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