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美国越战老兵托马斯・拜耶斯拍摄了一段只有短短5秒钟的录像,录像中的神秘动物身高7英尺(约合2.13米),重300磅(约合136公斤),据信就是传说中的“大脚怪”。这段录像也被视为最新的大脚怪目击证据。
在这段模糊的录像中,疑似大脚怪的神秘动物在半空中挥舞着毛茸茸的双臂。它靠两足行走,摇摇晃晃地穿过公路,试图在林地中寻找掩护。拜耶斯相信自己拍到了大脚怪。这个神秘的家伙长着黄色的牙齿,在地面留下6趾足印。大脚怪是一种在北美洲野外出没的神秘动物,与猿类似。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美国越战老兵托马斯・拜耶斯拍摄了一段只有短短5秒钟的录像,录像中的神秘动物身高7英尺(约合2.13米),重300磅(约合136公斤),据信就是传说中的“大脚怪”。这段录像也被视为最新的大脚怪目击证据。
在这段模糊的录像中,疑似大脚怪的神秘动物在半空中挥舞着毛茸茸的双臂。它靠两足行走,摇摇晃晃地穿过公路,试图在林地中寻找掩护。拜耶斯相信自己拍到了大脚怪。这个神秘的家伙长着黄色的牙齿,在地面留下6趾足印。大脚怪是一种在北美洲野外出没的神秘动物,与猿类似。
才两具,太少了吧
有
9月8日,“世界UFO大会”在大连召开。UFO尚未被主流科学界认同,与会的大约200人绝大多数没有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背景。
把“UFO大会”看作是一次民间UFO业余爱好者的聚会无可厚非。值得注意的是,一批声称曾经遭遇过外星人,有过“第三类接触”,及具有“特异功能”的人士,在这个聚会上亮相,给民间UFO研究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专家对这些UFO经典案例一一批驳,并指出,所谓外星人与“第三类接触”迄今尚未被科学证实,因而是不科学的,如果民间UFO研究仍然要靠神秘哲学和迷信惑众,难免重蹈沦为伪科学的覆辙。
外星人背他飞行?
专家:当事人可能中度偏执。
黄延秋,河北省肥乡县北高村农民。1977年,黄延秋连续三次神秘地失踪,自称不乘任何人间交通工具,由两个不明飞行人携带,一夜之间腾空飞越到一千多公里以外的南京、上海,第三次失踪居然跨越了19个省市,飞遍了大半个中国。这件离奇的飞人事件被称为中国UFO三大悬案之一。
不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怎么可能累计飞行1万多公里?作为摆脱不了地球引力的人类又怎么会飞?这究竟是真实故事还是一个谎言?
49岁的黄延秋看起来比他的实际年龄要年轻几岁。这个正在为二儿子筹盖婚房的河北农民走在大连的街道上时,常常下意识地朝天空某个不确定的远方眺望,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出现。
“你真的确信见过外星人吗?”记者问。
“其实我当时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到了南京和上海。”这个堪称中国UFO经典案例第一人的农民回想起自己21岁的那段“离奇”经历时陷入了苦恼。
1977年7月27日晚上,出工回家的黄延秋在吃完晚饭后就躺下睡觉了,然而“一觉醒来”居然发现身在南京。按黄延秋自己的描述,他是从头一天晚上10点到第二天早上7点就到了南京,这中间相差仅仅只有9个小时,在这9个小时里,黄延秋便从河北他的家乡北高村一下子到了江苏的南京。
邯郸和南京两地相距至少1000公里,而且从黄延秋的家里到邯郸还有45公里的路程,在交通不发达的上世纪70年代,黄延秋怎么可能在9个小时内从河北农村到达江苏的省会城市南京呢?这当然轰动一时。
接下来的事情更离奇,“两个民警又买车票把我送到了上海遣送站”。并且,在1977年7月28日,也就是黄延秋失踪后的第二天,一封电报就从千里之外的上海发到了肥乡县,要求乡里来上海领人。”
1977年9月初的一天晚上,已经回到家乡的黄延秋再次“遭遇神秘劫持”:当天晚上十点多钟回的家睡觉,然而“一觉醒来,我发现自己又在上海了”。这次是在上海的老乡把他送回了老家。
1977年9月,黄延秋第三次神秘失踪了,而且这次出去的时间最长,去的地方最多。按他的描述,9天之内他被两个能飞行的人背着飞越了19个省市,抵达了兰州、北京、天津、哈尔滨、长春、沈阳、福州、西安八个城市,累计飞行一万多公里,而且每到一个城市几乎都只花了一两个小时,据推算,平均每分钟至少飞行20公里,飞行速度接近音速。
就是这起典型的外星人劫持地球人事件,除了当事人的口述,至今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三次离奇的飞行。而事隔10年之后的1987年,有国内一些UFO调查者才写了第一篇报道认为,此事与外星人和UFO有关。
“其实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事是外星人干的,是1987年他们采访我时,他们告诉我说可能是外星人干的。”事情过去了28年,埋在黄延秋心头的疙瘩并没有减轻,相反越来越重。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脑高级功能研究室博士后李春波认为:这是比较典型的“梦游症”,人一旦睡着,醒来之后,到了另外一个地方,他中间不能回忆,回忆不起来。“我也不理解,专家说我是梦游,我不承认,但是我也不知道中间发生了什么。”黄延秋说。
去年12月,黄延秋在北京市一家测谎中心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测试。两个星期后,测试结果出来:黄延秋没有通过测谎。
北京市安定医院精神卫生科的专家说,正常人不可能会飞行,这种思维已经超过正常人的生理耐受性。但是黄延秋觉得很自然,还坚信自己,跟正常的思维逻辑就有偏差。医生怀疑黄延秋是“中度偏执”。
东北农场林工被外星人电击?
专家斥为“谎言”
在“UFO大会”上,主办单位称将邀请另一个和外星人及飞碟有过离奇遭遇的地球人来大连,但是直到结束,此人并没有出现。
据了解,这个当年自称被飞碟击伤的黑龙江林场职工叫孟照国。现在东北一家大学的食堂工作。
1994年,在黑龙江省红旗林场工作的孟照国自称在凤凰山上被外星人击倒,并被外星人带上了飞碟。此事被列为另一个重要的中国UFO悬案。
当年6月7日,孟照国自称在凤凰山南坡看见了会叫的大怪物,几次试图靠近它,都被一堵无形的电墙打了回来。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林场。第三天,也就是1994年6月9日,孟照国带着林场的干部职工,直奔怪物停留的地方。人们准备了望远镜、照相机、录音机,希望留下怪物的证据。但是大约走了五公里,一直没有看到孟照国发现怪物的地方。
即便是拿望远镜,人们还是一无所获。奇迹就在这时发生。孟照国拿过望远镜,却大呼“看见了”,然后就倒在地上浑身抽搐。一副被“外星人击伤”的样子。此后,“林场职工被飞碟外星人击伤”的消息迅速传遍大江南北,并上了报纸。
和黄延秋的故事极为相似的是,孟照国“遭遇外星人”同样只是一个人的叙述,至今没有直接的证据加以佐证,有的不过都是人们的推断、猜测和想象,自然,此事又成为一桩UFO悬案。调查者认为,可以肯定的是,既然UFO的定义是不明飞行物,那么可以首先肯定的是,当年孟照国在山上“看见”的静止白色物体并不能称为UFO,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它以前飞过”。
UFO研究者张茜荑觉得这个故事听起来像弥天大谎,缺乏可信度。因为当时正好出现有关彗木相撞的新闻,所以有可能让这样的谎话有了一个圆满的疑似UFO的结局。心理专家杨宜音则认为:很多人都非常容易受到他人暗示,会不知不觉根据和别人的关系来形成自己的想法和判断。
专家认为,当一些人面对自己和面对他人的期望的时候,会对自己的经历做一个塑造,这并非是有意欺骗人,而是在潜意识里有要把经历做圆满的这样一个动力。“临床上是一种记忆障碍,术语叫虚构,这个情况在很多精神障碍当中出现。”
据介绍,公安部原测谎专题组组长、组织研制中国第一台测谎仪的专家杨承勋认为,孟照国的故事,“是刻意编造的,根本就没有这回事,我们可以判断他在说谎,但是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比如产生的一种幻觉,一些精神上的状态,我脑子里就有这个记忆,那么这种你要通过测谎就很难判断出。”
他认为,孟照国遭遇外星人“可能是一段很特殊的心理经历,而不是一个真实的经历”。
飞棍来自何方?
专家揭开谜底,原来是摄像镜头的光学机关作祟。
近几年,很多人声称见到了一种神秘的“飞棍”。
最早的飞棍是在1994年美国人拍摄到的。这是人类第一次将它记录下来。美国独立电视制片人朱斯在自己所拍的录像带上,发现有些不同寻常的东西飞过天空。
从外观上看,朱斯发现的是一个圆柱形物体,飞行的速度非常快。由于这种飞行物的形状像一条棍子,朱斯就将它命名为飞棍。朱斯将自己的发现公布出去,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很快,世界各地的人们开始不断地拍摄到飞棍的画面。对它的描述是:身体细长像一根棍子,大到上百米,小到几厘米,在空中急速飞行。更有人把这当成外星人和地球人交流的信息。
有意思的是,几乎所有的“飞棍”都是当事人用摄像机或者照相机拍下的,在真实的空间,人们用肉眼并没有亲自见过这种来去无踪的“飞棍”。
就在今年5月,东北一家药厂声称自己拍到了“飞棍”。北京UFO研究者张靖平和中央电视台记者亲赴吉林,不仅拍到了“飞棍”,而且有幸解开了飞棍的奥秘。
张靖平对记者介绍:最早发现“飞棍”的是这个药厂的录像监控设备。5月21日晚,振国药厂的监控员突然发现显示器上一道白光迅速闪过。回放录像资料时,发现监视器拍摄到了一个长条形的飞行物迅速飞过厂房上空,大概三米长,飞行时速达到了200公里以上。从外形上看,显然不是人造。
不久,气象部门也排除了是闪电的可能,一个星期之后的某天夜晚,神秘飞行物又在药厂上空出现,而且这次是晴天。
起初张靖平他们认为可能是昆虫之类的东西,但是连续拍摄多日后,仍然没有发现飞棍的踪迹。就在准备放弃寻找时,由于脚底一滑,张靖平手里的摄像机剧烈地晃动了一下,就在摄像机晃动的过程中,他发现镜头里有些异样的东西。
张靖平开始怀疑飞棍的出现可能和摄像机的某些性能有关。因为此前所有的飞棍消息都是只在摄像机里出现。张靖平了解到药厂摄像头的拍摄快门速度是十六分之一秒,于是就把自己摄像机快门速度调整成接近的十二分之一秒。
当他路过一个地灯附近时,神奇的一幕出现了,原来正常飞行的各种小飞虫霎时间变成了无数个大大小小的飞棍,这些飞棍的形状与姿态和人们以前拍摄到的飞棍一模一样。
真相大白,原来飞棍的出现不过是摄像机的假相而已。比如拍摄行驶的车辆,用1/8秒的低速快门来拍摄时,由于车是运动的,用1/8秒的快门不能有效地“固定”汽车,车就显得略为模糊,但背景是静止的,所以是清晰的。这样就形成了动与静的对比。
张靖平拍到的飞棍是一种夜间活动的飞蛾。由于摄像头红外线的吸引,加上飞蛾的快速飞翔,再有摄像头十六分之一秒的快门,最终造就了飞棍。
“如果我们把摄像机的快门调整到这种速度,就会发现,飞棍无处不在。”张靖平说。
如何识破“第三类接触”骗局
关于UFO及外星人第三类接触,几乎没有一件被科学试验手段得到证实。人们的以讹传讹,加重了对UFO神话的误读和迷信。
北京天文台馆长朱进认为,地球上的生命肯定不是惟一的。地球只是很普通的绕着太阳的一个行星,太阳本身是很普通的一个恒星,在银河系里边像太阳这样的恒星,有2000亿颗左右。每一个恒星都可能像太阳一样,有它自己的行星系统,所以说在所有的这些星球里,如果只有地球上有生命,可以说是不可想象的。
同时他认为,即便地球的能力再发达,到目前为止人类绝对没有能力在有生之年飞到太阳系边上,如果说外星人再从其它的星球通过宇宙旅行到地球上来,从人类的角度考虑,也是非常非常不可能的。
紫金山天文台的王思潮研究员介绍说:很多声称和UFO亲密接触的案例都是不可信的。判断到底是否曾有发生过第三类接触,要有几个条件:首先要有证据,不能用排除法。比如,既然声称和外星人接触过,一定要拿到外星人的东西,不能空口无凭。而且拿到的这个东西必须是地球上的人类造不出来的,才可信。而且必须经过专家的鉴定,不能当事人自己说这是外太空和外星人的东西,而且必须是地球上没有的材料做的。这个条件并不苛刻,但是遗憾的是,目前所有的UFO和外星人接触案例,没有一个达到这个要求。
其次,声称见过外星人和飞碟,必须同时有非相关群体作证,比如,一个地方几个人看到一个飞碟是不作数的,必须要有好几个地方同时看到。
最后,外星人的DNA也肯定和地球人不一样,这同样要拿到科学证据,才能证明是真正的外星人。
他认为,以目前的科技水平推断,不排除存在地外文明的可能,但是这一切要依靠严谨的科学实验加以证实。
链接
不明飞行物,就是我们通常说所的UFO,是英文U-nidentified Flying Object的缩写,世界上第一次大规模关于UFO的报道是1878年,美国农民马丁在空中看到了一个圆形物体。1947年6月,美国人阿诺德在驾驶飞机时,看到了有9个白色碟状神秘物体在天空中飞过,他将它们称为飞碟,被新闻媒介广泛报道后,人们就习惯用飞碟这样一个形象的名称来称呼不明飞行物,我国近年来也有这类目击报告出现。
大脚怪,又叫“沙斯夸支”,是在美国和加拿大发现但未证实的一种似猿的巨型怪兽。在北美的印第安人中,早就流传着这种神秘怪兽的传说。但确凿的足迹最早是在1811年发现的。当时探险家大卫·汤普逊从加拿大的杰斯普镇横洛矶山脉前往美国的哥伦比亚河河口,途中看到一串人形的巨大脚印,每个长30厘米,宽18厘米。由于汤普逊没有见到这种动物,只看到大得尺人的脚印。他报道了这一消息后,人们就用“大脚怪”来称呼这种怪兽。从此以后,关于发现大脚怪或其脚印的消息络绎不绝,至少有750人自称他们见到了大脚怪,还有更多的人见到了巨大的脚印。虽然不少科学家认为大脚怪是虚妄之谈,但有些报道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注意。
前美国总统老罗斯福不是一个轻信的人,但他在1893年出版的《荒野猪人》一书中,曾记载了一名猪人亲口给他讲述的与大脚怪遭遇的可怕故事。那件事给老罗斯福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猪人名叫鲍曼,事后多年,他谈起这段经历时仍不住地哆嗦。鲍曼说,他年轻时和一个同伴到美国西北部太平洋沿岸的山地捉水獭,就在林中宿营。半夜里,他们被一些嘈声吵醒,嗅到一股强烈的恶自味,他在黑暗中看到帐篷口有一个巨大的人形身影。他朝那个身影开了一枪,大概没打中,那影子很快冲入林中去了。由于害怕,鲍曼和他的同伴决定第二天就离开,当天中午,鲍曼去取捉水獭的夹子,同伴则收拾营地。夹子捉了三只水獭,鲍曼到黄昏时才清理完毕,但他直回营地时却大尺失色,同伴死了,脖子被扭断,有四个巨大的牙印,营地周围还有不少巨大的脚印,一看就知道是那只怪兽干的。由于恐惧,鲍曼什么都顾不上收拾,连忙骑上马,一口气奔出森林。
1924年,伐木工人奥斯特曼到加拿大温哥华岛对面的吐巴湾去寻找一个被人遗弃了的金矿。一天夜里,他和衣在睡袋里睡觉的时候,觉得自己被抱了起来。天亮后,他从睡袋里钻出来,发现自己是在一个山谷中,周围是六个身材高大的毛人。这些毛人不会说话,成年的身高有两米多,体重大约5、6百磅,他们前臂比人长,力气大得尺人。毛人们没有伤害他,整整过了六天,奥斯特曼才找到机会逃出来。
奥斯特曼许多年后才肯讲自己的经历,他怕别人不相信,但据专家们分析,他讲的许多细节确实不象虚构的。
1967年10月,美国人帕特森终于用摄影机拍下了二十多英尺的大脚怪镜头。那天帕特森和同伴骑马经过加利福尼亚北部的一处山谷,刚拐了一个弯,竟然发现一只黑色的人形巨兽蹲在河边,马尺得狂叫一声,用后蹄直立起来,把帕特森摔在马下。帕特森连忙取出摄影机,这时大脚怪正慢慢向森林走去,边走边回头看了一眼。在它没入丛林之前,帕特森及时地拍下了一段难得的珍贵镜头。从影片上显示该动物身高约二米多,肩宽近一米,黑色,用两足屈膝行走,有一对下垂的乳房,体态和行走的姿势也显得比大猩猩更像人类。
另一个美国人伊凡·马克斯是个擅长风景摄影的猪人。七十年代,他曾几次拍到“大脚怪”的照片。1977年4月,他在加州的夏斯塔那附近拍到了许多“大脚怪”的珍贵镜头,根据马克斯多次拍摄到的照片、影片,美国惊异视野公司制作了一部名为“大脚怪”的电影。电影映出后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科学家认为,“大脚怪”可能是古代巨猿的后代。
巨猿化石是1935年发现的。当时荷兰古生物学家柯尼斯瓦尔德在香港中药店里发现了一些巨大的猿类牙齿。五六十年代,在中国南部、印度和巴基斯坦又发现了更多的这类巨兽化石。
人们推测,巨猿是八百万年至五十万年前生存的一种巨形类人猿,它活着的时候身高大约2.5米至3米,体重约300公斤。有些动物学家认为,巨猿并没有完全来绝,北美的“大脚怪”可能就是巨猿的某种同类或变种。
但由于人们至今尚未捕获“大脚怪”的实体,因此许多人对“大脚怪”是否存在仍是半信半疑。对此,国际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创始人兼美国俄勒冈州大脚怪研究中心主任柏恩指出,发现有“大脚怪”出没的地区达数十万平方公里,大多是深山密林,人烟罕至。有些地区更是难以到达。柏恩说,过着石器时代生活的塔沙特人就生活在菲律宾丛林里,直到1971年才被发现,所以至今没能捕获“大脚怪”也不足为奇。
随着人对自然界认识的增加,发现动物新品种的可能性就越来越小。但可能仍有许多人们未知的动物。最近一百年间,过去许多被怀疑的动物陆续得到发现与证实。如大猩猩、大王乌贼、鸭嘴兽以及科摩多龙,过去都曾有人不相信过,但事实证明了这些动物的存在。但是,人们能否证实“大脚怪”的存在呢?这就要看动物学家们的努力了。
马来西亚出现神秘大脚怪踪迹
很长时间以来,世界各地都有关于大脚怪的传闻。最近,马来西亚又传出关于大脚怪出没的消息,而且被描述得活灵活现,引起了很多人的兴趣。为了揭开其中的秘密,确定传闻的真实性,马来西亚决定组建官方的正式专家团队,对大脚怪展开追踪调查。
据美国媒体1月27日报道,日前,马来西亚南部柔佛州的地方官员透露说,该州将任命相关领域的科学家和专家,让他们共同组成调查团,寻找和搜索大脚怪的痕迹、追踪有关看到大脚怪报告的真实性。
2005年11月,柔佛州兴楼珑宾国家公园的鱼塘工人报告说,他们发现了三个“大脚怪”,并拍下了大脚怪的足印照片。马来西亚的媒体还刊登了其中一张照片。照片显示,这枚足印长约45厘米,呈三角形。
马来西亚自然协会柔佛分会负责人说,报告说在鱼塘附近还发现了大脚怪的毛发。根据被折断的树枝判断,大脚怪身高可能在三米左右。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此前就曾有人报告说在这一公园里发现了大脚怪。
有关“大脚怪”的说法最先是由美国人提出的,特指一种大型、多毛、像人的生物。多年来,世界各地关于发现大脚怪或其脚印的消息层出不穷,但遗憾的是,到目前人类没有真正捕获过一只大脚怪。
在北美的原始丛林中,从1955年开始人们就传言这里生活着一种好像亚洲野人的“大脚怪”。当时在报纸上也发现有关捕获、杀死并发现某尸体的报导,但是目击者们却不承认他们发现这种“怪物”的尸体。
人们发现这种奇怪的动物都不喜欢阳光。它们喜欢晚上出来活动,为了更加详细地了解它们,伊凡·马克斯早在50年代就对它们进行研究。并从当地的印第安人和爱斯基摩人那里得到一些它们的情况。通过对它们的追踪和考察,发现这些奇怪的动物有极善于逃避敌人伤害的能力。
人们都不相信有这样的一种“大脚怪”的存在,伊凡也是一样。但在1951年10月,伊凡在加里福尼亚北部西克犹郡的死马山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脚印。他推断那是“大脚怪”的脚印,用此他对他以前的观点第一次表示了怀疑。
有一天伊凡·马克斯在内华达州的华尔特山狩猎美洲狮时,发现500米外的地方有一个黑色高大的可怕的类人生物。他立即用长焦距镜头拍了下来,他说:“那东西太古怪、陌生,可能很危险,所以我不想再靠近它。
1970年5月的一天,他和一名瑞士“大脚怪”考察者雷内·达因顿在华盛顿州的科尔维尔迫踪“大脚怪”中,再次发现众多的、分布广泛的“大脚怪”,他们还做出了这种脚印的石膏模型。
华盛顿州立大学人类学家格罗弗·克兰茨博士鉴定模型后评论说:脚印异呼寻常地弯曲、隆起和细致,从解剖的精密度来说,是真实可信的。
1970年10月,有一个“大脚怪”在科尔维尔北边的公路上被汽车撞倒。马克斯闻讯马上赶到现场,他看见那个被撞但伤势不重的“大脚怪”浑身长着黑毛,它正在仓惶地逃跑,而且很快消失在丛林中。马克斯仅仅抢拍了一点这个动物蹒跚而行的镜头。不久,马克斯在爱达荷州的普利斯特湖东边加里布弯附近考察时,突然发现一个红褐色的“大脚怪”正朝一片沼泽地跑去,它的身体在树干之间时而显露类似人的四肢与宽阔的背部。
1972年,有一只庞大的白毛“大脚怪”在加里福尼亚北部的暴风雪中四处奔腾、跳跃。据有人考证认为,雄性的黑猩猩也有在风暴中腾跃的行为,而且随着身体发育成熟,在身体某些部位的体毛会变得特别白。这个白毛“大脚怪”是否在习性上与黑猩猩有相同之处呢?
1977年4月,在加里福尼亚州夏斯塔郡的雪山附近,马克斯发现一个雄性“大脚怪”站在沼泽中用手舀水,并用力抖动身体驱赶成群的蚊子。它的皮毛像水獭那样光亮,头上的毛发在缝处分成前后两半,这是一种胚胎发育的特征。同年12月的一天,马克斯与妻子正沿着一只猜测可能是“大脚怪”的脚印搜索前进时,忽然听到一种树枝断裂的声音正在向他们接近。马克斯以为遇见了熊,他从肩上将枪取下来,正在这时,突然一个“大脚怪”晃动着脑袋十分迅猛地朝他们扑来。马克斯出于自卫,将它一下击倒。
“大脚怪”在地上来回翻滚,极度痛苦地挣扎着,一只手捂住屁股,并跳起来跑到一棵大树后面,显得精疲力尽并痉挛地踢着脚。佩吉一直抢拍影片,直到胶卷耗尽,然后又用照相机拍照。
“大脚怪”很快就一跛一拐地逃走,不久就不再跛行,而是精力充沛地大步离开。马克斯和佩吉谨慎地跟在“大脚怪”后面。
过了一会儿,“大脚怪”爬上一个熔岩石脊停了下来,摆动着长臂,回过头来威胁地看着马克斯他们。“大脚怪”额顶部的顶毛直直地竖立着,显得十分可怕!为免遭它报复性的袭击,马克斯和佩吉急忙离开了。
人类学家认为“大脚怪”很可能是类似于粗壮南猿或包氏南猿的一种素食性的人科。他们喜欢居住在潮湿的森林中,雌体和雄体的两腿姿势、骨盆外状和阴部都酷似于人类。
不过,多数猿类都不习水性,但“大脚怪”却极善游泳,甚至能潜水,并习惯以潮汐带、溪流、湖泊和沼泽中的水生食物为生。人类学家猜测“大脚怪”是一种生活在寒冷地区的水猿。
伊凡·马克斯花了33年时间在北美拍摄了大量“大脚怪”活动的珍贵镜头,并由惊异视野公司制成大型纪录片——“大脚怪之迷”,生动地展示了这种动物的外观和行为,使全球为之赞叹。
毫无疑问,大脚怪是北美洲的隐秘动物学上最著名的神秘事物。一旦被证实是真的(任何缺乏一个真实标本的事件都不会让大多数科学家感到可信),它将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人类的进化史。因为如果大脚怪真的存在的话,它们可能是我们人类的一支近亲。事实上,大脚怪的相信者们认为,它们或者是一种猿,或者是一种早期人类。
大脚怪是一种巨大的“类人猿”或“类猿人”,它们广泛被发现于美国西北部(加利福尼亚州北部、俄勒冈州、华盛顿州与爱达荷州)和加拿大西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与艾尔伯塔省),这些地区存在着广阔的山地与森林。因此这种动物的存在——虽然所有案件均未最后被证实,但有些目击者自己被吓呆了——即使仍然是不可思议的,至少也是可能的。
根据加拿大著名“大脚怪”调查者与作家约翰·格林研究过几百起目击案所得出的结果,这些动物的平均身高为7.5英尺。它们似乎喜欢独处,很少被见到与其他同伴在一起。它们的身体全都长满了毛发,四肢的长度并不像猿,而更像人。然而,它们肩膀很宽,没有脖子,脸部与鼻子平平的,前额倾斜,眉骨突出,头像锥形,这些使其更像是动物而不是人。它们既吃动物,也吃植物,喜欢昼伏夜出,在寒冷的天气里则不喜欢活动。
1901年,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维多利亚出版的《殖民者》报,报道了在坎贝尔河附近的温哥华岛上工作的一个名叫迈克·金的伐木工人的一段经历。当时金是一个人呆在那里,因为他的搬运工们说害怕森林里的一种“猴人”而拒绝与他同往。有一天傍晚,这个代木工看到一个“人兽”正在河中洗脚。在这只动物看到他后,就大叫起来并飞快地向山上跑去,然后在一个地方停下来回头向他张望。金说这只动物“全身披着红褐色的毛,他的胳膊特别长,在爬山或在森林中‘奔跑’时很灵活。它留下的脚印尤其像人的,但有着明显长且宽的脚趾。”
1904年12月14日,《殖民者》报报道说,另外4个可信赖的目击者也在温哥华岛看到过一种像大脚怪的动物。又过了3年,该报报道说一些印第安人离开了居住的村子,居民们是被一只“像猴子一样的野人”吓走的,它“夜晚出现在岸边,发出一种神秘的怪叫”。加拿大西部的居民对于披着毛发的大脚怪十分熟悉。这是由于一个名叫伯恩斯的教师经常撰文介绍的缘故。他在不列颠哥伦比亚靠近哈里森温泉的一个印第安人保留区里教书。从当地印第安人的讲述中,伯恩斯感到大脚怪与传说中的“超级猿人”并不是一回事,后者是一种聪明且具有超自然力量的“印第安巨人”。
其他声称曾看到过这种披有毛发的巨兽的人中,包括一个名叫艾伯特·奥斯特曼的不列颠哥伦比亚人。他于1957年站出来报告了一件声称发生于1924年的事件。当时他正在温哥华岛对面的多巴湾进行一次探矿旅行,有一天夜里正当他睡觉时,连同睡袋一起被什么东西“铲起”并被“搬运”了数英里。当他终于被“卸”下来后,才发现自己已成为一个家庭的俘虏,这个家庭里有成年男性和女性,也有男孩和女孩,而他们全都是像猿类动物似的巨人!虽然这些“人”对他还算友好,但显然不想使他逃脱。只有当那只成年雄性因为嚼烟草而引起剧烈咳嗽后,他才有机会逃离那里。奥斯特曼这次遭遇前后共经历了6天时间。那些访问过他的人们,包括奇异动物专家约翰·格林与伊凡·桑德森对于他的诚实与精神健康毫不怀疑。甚至灵长类动物学家内皮尔也认为这个事件是极具“说服力”的。
另一件不可思议的故事讲述的是一组矿工被一些大脚怪攻击的事,它发生在华盛顿州西南部的圣海伦斯山与路易斯河地区。1924年7月的一个晚上,两个矿工——至少一个星期以来,他们因为一直听到从附近的山岭上传来一种奇怪而可怕的尖叫声而变得有些神经质了——看到一只有7英尺高的像猿一样的动物并举枪射击。他们迅速跑回了小木屋,就在这里,他们与另外两名矿工一起,遭受到一群这种动物整整一夜不停的攻击。它们向屋子投掷石头,并不断地试图破门而入。后来赶到现场的《波特兰俄勒冈人报》的记者们发现了一些巨大的脚印。这段插曲发生的地点从那时起就被叫做“猿峡谷”。
1967年,这次事件的当事人之一弗雷德·贝克,与儿子罗纳德一起出版了一本回忆这次遭遇的小册子,书名是《我曾与圣海伦斯山的猿人生死相搏》。1982年,在接受温哥华一家报纸采访时,86岁的兰特·马伦斯承认他与他的叔叔就是引起很久以前那次事件的那两名矿工。他开玩笑说,在叔侄俩捕鱼后回驻地的途中,“惹了点小小的麻烦”。罗纳德·贝克拒绝了关于这整个故事只不过是“一个合谋骗局”的说法。
加拿大的报纸开始不间断地报道有关大脚怪目击案。“大脚怪”这个名称开始被使用,是在20世纪20年代,当时西北部的居民们对于在远郊地区发现的那些脚印之巨大感到十分震惊。1958年,神秘的大脚怪引起了美国人的注意,当时工作在加利福尼亚州西北部柳树溪附近的重型机械司机们发现了大量的由巨大的两足动物留下的脚印。在推土机刚刚推平的地面上,一夜之间就出现了这些脚印。这些脚印多次出现后,就被铸成了石膏模并在报纸上刊登出来。
20世纪60年代,大脚怪已在公众中引起了巨大反响。尽管科学家们拒绝承认目击者们所看到的真是他们所声称看到的东西,认为那些报告只不过是一些骗局或只是看到了熊而已,但还是有一些调查者如约翰·格林、勒内·达亨丹以及吉姆·麦克拉伦去访问目击者,前往丛林期望有所获并研究目击资料,就自己的发现撰文或著书。
伊凡·桑德森在其1961年出版的《雪人从传说中走进现实》——第一部详细论述大脚怪现象的专著——书中将北美的有关报告与世界范围的“野人”报告联系了起来,其中包括蒙古的“阿尔玛斯”(ALMA)与喜马拉雅雪人“耶太”。
在那些前往野外寻找大脚怪的人当中,有一个叫罗杰·帕特森的人,他曾是骑牛赛手、发明家与投资者。1959年,他看了《真实》杂志的一篇有关大脚怪的文章引起了他的好奇,从此,只要时间允许,他就前往沿太平洋的西北部森林中游荡,希望一睹这种动物的“尊容”。后来,他决定制作一部有关这种神秘动物的记录影片,就在探险时随身携带了一架摄影机,以便为以后的电影拍摄一些脚本。
1967年10月20日下午1点15分过后,帕特森与同伴鲍勃·吉姆林正骑着马在加利福尼亚州北部“六条河”国家公园,沿着布拉夫溪的100码宽的半干河床前行。这一地区因为发现了太多的大脚怪活动——既有目击又有足迹——以至于已变成一个旅游胜地了。在一个地方,河床中间放着的一堆圆木头挡住了他们的去路,他们不得不绕道而行。在绕过木头回到原路时,他俩看到了多年来已成为公众睹目焦点的“那个东西”。
他俩看到一只雌性大脚怪蹲伏在水中,然后站起身来敏捷地走向旁边的树林中去,一边走还一边不停地摆着手臂。这一场景使帕特森、吉姆林的坐骑都受惊了。帕特森的坐骑一跃而起,跌下来压在帕特森的右腿上。待那匹马刚站起身来,帕特森就把手伸进鞍袋中摸出那架16毫米摄影机,跃起身来沿着那只动物的足迹追去。摄影机里只剩下28英尺长的胶片了,帕特森就利用这仅剩的一点胶片成功地从不同位置拍到了这只大脚怪的身形。
帕特森死于1972年,至死他都发誓说这次目击与所拍到的胶片都是真实的。仍然健在的吉姆林也坚持这一说法。第一个赶到现场的调查者鲍勃·蒂特马斯发现了一些脚印,这些脚印的位置与电影胶片上所显示的大脚怪逃跑的路线是一致的,他制作了一些石膏模。这些脚印还显示出,这只大脚怪爬上了一个山坡,在一个地方停下来坐了一会儿,回过头来注视着帕特森与吉姆林,这时他俩已停止了追踪以找回受惊而去的两匹马。
当然,要真正揭开北美神秘的“雪人”仅凭帕得森的电影是不够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就此抹杀帕特森对这一问题所做的努力与贡献,帕得森的电影还是值得人们加以研究讨论的。
1982年,神秘的大脚怪再一次掀起轩然大波。6月10日上午,美国森林管理员的前雇员保罗·弗里曼正驱车在乌马提拉国家森林公园里的蓝色山脉中穿行,这个森林公园从华盛顿州东南部一直延伸到俄勒冈州的东北部。他看到了一群麋鹿,于是停下车,跳下来沿着脚印追踪这些动物,以期在其中能找到一些小牛。
在绕过一个河流转弯处时,他闻到了一股臭味,同时他看到对岸有什么东西正穿过浓密的灌木丛下到岸边。当这只动物来到开阔地时,弗里曼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呆立在那里,愣愣地看着这只“巨大的动物”,一只足有8.5英尺高的大脚怪,而它也回头盯着他看。数秒钟之内,弗里曼与这只动物就隔着约150英尺至200英尺的距离互相凝视着,然后大脚怪就向相反的方向逃走了。
惊慌失措的弗里曼立即将此事告诉了华盛顿州沃拉沃拉的几个上司。几个小时后,一队森林工人就赶到了位于与华盛顿州交界处的俄勒冈州的出事地点。他们发现了21个脚印,长约14英尺,宽约7英尺。他们制作了3个石膏模并拍了一些照片。
1982年6月14日,沃拉沃拉森林局发出公告,陈述了弗里曼的目击案并指出,有关弗里曼所声称看到的那种动物的“身份”方面“尚无任何结论”。森林局还说没有再打算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然而4天后,它却透露说在16日,弗里曼与一名叫比尔·埃布克的巡警,在华盛顿州与俄勒冈州边界位于华盛顿州境内的米尔河的分水岭上,发现了40个新的脚印。
17日,一个名叫乔尔·哈丁的美国边境巡警,他同时也是一个跟踪专家与大脚怪怀疑论者,对这些足迹进行了检查并断定它们都是骗局。他说其中最可疑的是这些脚印显露出有皮肤纹络,而动物不可能具有这些纹络。然而事实证明他在这一点恰恰是错的,因为高级灵长类动物,诸如猴子、猿与人类,确实存在脚趾与手指上的这种纹络,这就是指纹的来由。
1982年6月11日,俄勒冈州阿马提拉县治安局派遣了一只由5名志愿者组成的小组前往弗里曼目击案发生的同一地点——虎溪地区。这些人并不是去寻找大脚怪,而是去寻找前不久失踪的一名男孩的尸体。他们之所以来到这个地区,是因为弗里曼所提到的那种恶臭,他们认为这可能是尸体腐烂时所发出的。虽然这只队伍既没有找到尸体也没找到那股臭味,却另有所发现。
据这只搜寻队的队长、当地商人阿特·斯诺说,搜寻队发现的脚印远远比森林局所发现的那21个脚印要多。他说,脚印延伸长达3/4英里,他们将其中最好的一个复制成石膏模。斯诺还说,所有发现的证据都支持弗里曼的故事。
不久,华盛顿州立大学的人类学家、科学界大脚怪现象的支持者之一格罗弗·克兰茨,对上述所有这些脚印进行了研究。一个星期后,克兰茨得出结论,认为这些脚印是由两个“独立的个体”留下的。其中一个的脚趾要比一般大脚怪的大,另一个则明显有一个分开的第二趾。
除了这两点,这些脚印与以往典型的大脚怪的脚印是十分近似的。脚印约有5英寸长,各脚趾的大小比人类的要均匀得多。几乎没有足拱,大脚趾上有两个“肉球”。
使这些大脚怪的脚印更为可信的是,其周围没有发现任何人类留下的足迹。从脚印间的距离看,留下它们的那大脚怪的步幅很大。另外,克兰茨提到,这些脚印踏入地面很深,绝大多数调查人员都认为这至少需要有600磅的力才行,而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是由某种机械力造成的。
还是有另外一些调查者对这些脚印产生了质疑。比如说,这些脚印实在是太完美了,其步幅也是如此一致。一般调查人员都估计说这只动物的体重约在800磅至1000磅之间,然而从泥中发现的脚印的深度却绝不像是这样体重的动物所应达到的深度。事实上,这些脚印的深度比调查人员所留下的脚印还要浅!另外,野生动物学家罗德尼·约翰逊认为,“情况似乎是,这只动物为留下这些脚印而把两只脚摆来摆去”。他还指出,在发现脚印的一个地方,“似乎一些森林垃圾(如松针等)被扫到了一边,这绝不是一种自然情形”。
有人对弗里曼的诚实也提出怀疑。曾长时间跟踪大脚怪事件的鲍勃·蒂特马斯认为弗里曼是在人为地制造证据。而且在一次电视访问中,弗里曼曾一度承认假造了这些大脚怪的脚印!尽管弗里曼所“发现”的脚印有可能不是真的,但仍然有大量的大脚怪脚印有待解释。约翰·内皮尔撰文认为,如果要说所有这些脚印都是有人伪造的话,那我们就不得不相信这样一个几乎不可能的事实,即从旧金山到温哥华一线所有地区的发现都是一个大阴谋。但是,另外一种说法也被很快提出来,认为如果这种动物确实在西北部地区存在的话,那它又为什么能永远保持住这种隐身状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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