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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不了引产证明怎么办,为什么要开引产证明(引产证明怎么办理)

佚名 2024-03-12 22:30:10

开不了引产证明怎么办,为什么要开引产证明

一、开不了引产证明怎么办

引产是一种妇科手术,有一些孕妇朋友出于一些原因而去做引产手术。毫不夸张地说,引产手术对孕妈妈们身体危害是特别大的。引产手术往往要开证明,但是有一些孕妈妈们则开不到引产证明,那么怎么办呢?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1,小编姐姐那会开证明时就说自己已经吃了药了,可是使阴道流血量明显增多,超过平时月经量的2-3倍,并且头晕的厉害止,流血不止,身上软弱无力,不怎么回事,请医生马上看看,医生马上给做引产了,给开证明,人命关天谁敢耽误。

2,可能是干了重体力活吧出现阴道出血,同时感觉下坠,胎儿可能是保不住了,所以必须引产,把东西流干净,这个不能脱延的,耽误了会有生命危险,大从小孩都会有危险,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3,如果实在开不到证明,就去私立医院做人流吧,就不需要开具人流的证明的。可是私立医院设备肯定不如正规医院环境好,遇到特殊情况能及时的得到解决,所以还是想好了要不要去私立医院。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开不到引产证明怎么办的一些内容,希望有所帮助哦。在这里,小编不得不啰嗦几句,引产证明非常重要,如果开不到孕妈妈们要想办法。小编个人非反对做引产手术,不建议孕妈妈们随便去做引产手术。

二、为什么要开引产证明

1、引产证明是一个终止妊娠证明

做引产时胎盘已经形成,胎儿已经长大到比较大的程度,胎儿骨骼变硬,做引产手术时必须充分扩张子宫颈才能将胎儿和其它妊娠组织取出,这就是做引产为什么要开引产证明的理由。引产证明必须要到当地居委会或计生办办理。

2、选择医院做检查

开完引产证明后,孕妇可以到医院做系统引产手术术前检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引产手术类型。为了尽可能的提高引产手术的安全系数,决定做引产的女性最好在引产手术前做一次全面的b超、白带常规、炎症、血常规、心电图等检查,这样可以保证引产手术顺利进行。

3、引产要选择正规医院

能够专业开展引产手术的医院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许可证。我国有关条例规定,终止意外妊娠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必须在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才能开展,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以在选择引产医院的时候,首先得看这家医院是否具有这样的许可证。

三、如何开引产证明

1、引产主要适合于怀孕三个月后不想要或者不是和要小孩的孕妇。

引产手术采用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而结束妊娠的流产方式,做引产必须要具有引产证明并且怀孕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孕妇才可以。

2、引产证明是一个终止妊娠的证明。

现在做引产必须要到你的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工作单位开证明的,是一个终止妊娠的证明,做引产手术需要证明是国家规定的,没有那一家医院做引产不需要证明,除非是不正规的医院。

3、引产证明开具条件

已婚女性:

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到镇或者街道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填写引产申请表。盖章之后可以进行引产。以下是可以开具引产证明的情况:

(1)计划生育外怀孕;

(2)检查发现是死胎,不引产对胎儿;

(3)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胎儿不能生存;

(4)孕妇患有不适宜怀孕的疾病,如肾脏疾病;

(5)孕妇羊水过多。

未婚女性:

可以不用引产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开具未婚证明即可。

四、引产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引产前

孕妇在引产前一定要禁房事1周,洗澡,尤其是下腹部及阴部更应清洗干净;引产时医生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引产后如有阴道出血、发热,应查明原因,清除宫腔内的残留组织以止血及避免感染源的存在.患者一旦出现发热,要做细菌培养,并予以大剂量的抗生素以控制感染.还应避免盆腔炎、腹膜炎或败血症等严重并发症的发生.

引产后

不论是引产还是流产,对于女性来说都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对于女性的生殖系统都会有比较大的创伤。所以,引产以后也要多注意这些事项,全面补充营养,注意卫生,更不能同房(要等到子宫完全恢复以后,最迟42天最长3个月以后),女性引产以后由于子宫和子宫颈都受到了创伤,这个时候如果发生性交,男性的生殖器就会带入细菌,有创伤的子宫就会容易感染发生炎症,对女性的身体是种非常大的伤害,容易导致子宫内膜炎,盆腔炎等等,年轻的时候也许不觉得,但是年纪大一些就会表现出来,所以,不要在引产和流产以后一个月内做爱。

引产证明怎么办理

该证明是指孕妇不是进行性别鉴定而引产桐核明的证明,主要是为了防止孕妇做性别鉴定后再引产。怀孕超过14周(含14周)的孕妇需要终止妊娠的,在进行引产时需要身份证明和相关机构出具的引产证明;能出具引产证明的可以是医院、计生部门等。如果其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引产不能报销;如果其参加了生育保险,引产就可以报销。氏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局告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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