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妊娠后出现恶心、呕吐、乏力、食欲不振、厌油、腹胀、腹泻、腹痛、肝区疼痛等症状,无其它原因可解释者。
2、肝脏肿大,肝区有压痛,或伴有轻度脾肿大,又无其它原因可解释者。
3、实验室检查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4、血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阳性反应。
5、妊娠前曾有与病毒性肝炎患者密切接触史,或妊娠前有输血或应用血制品史,或工作单位、家庭中有病毒性肝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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