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妊娠合并心脏病,以风湿性心脏病最为常见,占80%左右,尤以二尖瓣狭窄最为多见,是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在我国孕产妇死亡占第二位。
病因
妊娠期间,孕妇体内发生一系列变化,增加了心血管系统的负担。在正常情况下,心脏通过代偿可以承受,但若心脏功能因孕妇已患有心脏病而有所减退时,额外负担可能造成心脏功能的进一步减退,甚至引起心衰,威胁母婴生命。
症状
妊娠时血液总量增加约30~40%,心率加快,每分钟心搏出量增加,至妊娠32~43周达最高峰,此时心脏负担亦最重,此外,水、钠的潴留、氧耗量的增加、子宫血管区含血量的增加、胎盘循环的形成以及因横膈上升使心脏位置改变等,均使心脏的负担随妊娠期的增长而逐渐加重。分娩期心脏负担的增加更为明显,第一产程每次宫缩时,增加了周围血循环的阻力和回心血量,临产后,每次宫缩约有300-500ml血液自宫壁进入中心循环,使心排出量增加约20%,平均动脉压增高约10%,致左心室负荷进一步加重。第二产程除宫缩外,腹肌与骨骼肌亦收缩,周围循环阻力更增,加上产时用力迸气,肺循环压力显著增高,同时腹压加大,使内脏血涌向心脏,故心脏负担此时最重。第三产程胎儿娩出后子宫缩小,血窦关闭,胎盘循环停止。存在于子宫血窦内的大量血液突然进入血循环中,使回心血急剧涌向心脏,易引起心衰;另一方面,由于腹内压骤减,大量血液都郁滞于内脏血管床,回心血严重减少,造成周围循环衰竭。
产后1~2天内,组织内潴留的水分进入血循环,致体循环血量有再度短暂的增加,心脏负荷又有所加重。
由于上述原因,心脏病孕妇在妊娠32周时、分娩期及产后3天内心脏负荷最重,易发生心力衰竭。因此,对心脏病合并妊娠者,在处理上应倍加注意。
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与病情严重程度及心脏功能代偿状态等有关。病情较轻、代偿机能良好者,对胎儿影响不大;如发生心衰,可因子宫淤血及缺氧而引起流产、早产或死产。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非常严重的产科合并症,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病因,患有该病的患者在怀孕和产后都要多加注意观察自己的身体情况以及了解该病,以便更好地应对病发。那么,妊娠合并心脏病产后出血禁用什么止血呢?
对于产后出血,医生比较常使用缩宫素和麦角新碱来进行止血,其中麦角新碱禁用于患有妊娠合并心脏病产后出血的患者。此外,由于麦角新碱是一种非常强性的子宫收缩药物,使用的话有可能会导致孕产妇出现意外,因此不管什么情况大家都不可私自使用这种药物。
其实,不管是麦角新碱还是缩宫素都属于处方药,一般药店都是买不到的,都是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此外,除了麦角新碱,产后出血也不适合使用活血化瘀的药物,容易增加出血量。
患有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孕产妇在产后,尤其是产后3天内还处于危险时期,非常容易发生心力衰竭,所以不管是产妇还是产妇家人这时都要多注意患者的身体情况。
此外,产后女性身体一般都比较虚弱的,容易受外界影响,平时在生活上应该多加注意个人防护,注意保暖不要着凉,注意补充营养和保持充足的睡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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