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18日讯 患者骨折手术中死亡,家属在手术室发现了过期麻醉药剂,虽然卫生院表示并未使用在患者身上,但最终给了家属方面“贫困救助”18万元。
骨折手术中病人死亡
8月24日下午,家住河南省濮阳县梁庄乡后楼村的村民王增春冒雨出去放羊后回到家中,因鞋底沾满了泥水,进屋后不慎滑倒在地。王增春的家属紧急将老人送往梨园乡卫生院诊治,经过检查,发现左腿髌骨骨折,25日下午安排了手术。
8月25日下午4时左右,患者被推进了手术室,大约一个小时后,有医生出来询问,老人是否曾患有羊癫疯、冠心病等,家属否认后,医生转身再次走进了手术室。
7时左右,院方告知家属手术中王增春出现血压突然增高、心跳不稳等症状,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手术室中发现过期药品
“当时觉得不可思议,我们进入手术室查看情况。”在手术室中,家属发现有不少过期的药品。
王先生出示了几张照片,记者看到照片中显示,在手术室一个铁皮柜中堆放着大量的药品,其中一张照片中显示,一支已经使用过的名为“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的针剂上,清晰地印着“有效期至2016.06”的字样。
据王先生介绍,这些过期药品是从手术室内的一个药柜里发现的,除了这种局麻药外,还有氯化钠、葡萄糖等药品。
卫生院否定使用过期药品
“卫生院的手术室里为什么放着这么多过期药?那支已经过期2个多月的麻醉针药剂是什么时候打开的?”家属提起此事表示很疑惑。
从当天家属拍摄的照片上看到,其中一盒“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8日。此外,有的氯化钠注射液有效期至2015年9月10日。据家属介绍,发现这种情况后,家属已经将此情况反映给濮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单位已经将这部分过期药物查封并带回进行下一步调查。
对此,河南濮阳县梨园乡卫生院表示,过期的药物存在手术室,是因为尚未处理,并未用在患者身上。8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濮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名负责稽查的郭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家属举报后,他们已经派人查封了这批药品。
王老汉手术中死亡是否因为使用了过期药品,该负责人介绍,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手术中使用的就是这支针剂,有关医疗废弃物处理等规定,可以去卫计委了解。
过期药品存在系管理不善 院方正在积极协调中
记者在濮阳县卫生计生委见到了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记者拨通了濮阳县梨园乡卫生院和院长的电话,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各相关部门已介入此事,病人的病历和手术中使用的相关药品已经封存。关于卫生院手术室是否存放有过期药品,那支已经使用了的过期药品是否曾给王增春使用,都在调查中。该负责人表示,手术室里的过期药品确实存在,是卫生院管理不善,但手术中绝对没有给病人使用任何已经过期的药物,病人是在手术中突然出现了一系列症状,目前,院方正在积极调解中。
当事卫生院被处罚 死者家属获贫困救助18万
记者发稿时,关于过期药物的妥善处置,濮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医院的过期药品应该进行定点存放,填过报损记录后由院长签字进行统一销毁。卫生院在手术室中存放过期药品是不应该的,这个事件已经可以定性为“使用过期药品”。目前,该局调查取证结束,责令梨园乡卫生院整改,并且按照过期药品价值的3倍处罚,处罚金额120多元。
家属表示已经和医院达成和解。在一份该县医调委主持下签订的《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中记者看到,院方给予家属方面贫困救助18万元。目前,王老汉已经被家属带回安葬。
虽然卫生院否认给患者使用了过期麻醉制剂,但是最后却产生18万元的贫困救助;无独有偶,今年8月常州一医院给孕妇注射过期生理盐水,1个月后双胞胎胎死腹中,因为明确不了胎儿死因是否与过期药水有关,因此患者和医院也产生了医疗纠纷。医疗意外我们不能阻止,但这些医疗纠纷是人为完全可以避免的,药品过期在卫生室、卫生院、大医院都存在,作为管理者一定要定期清查,使用前一定要认真核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卖过期药致使死亡的,按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要求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药店买到过期药可以尝试按十倍最低1000元索赔。食品可以要求十倍赔偿,最低1000元。销售过期药品定性为销售劣药,对此消费者可根据规定,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当地医药监督管理部门申诉,或直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过期药品是属于劣药,药店销售过期药品的,药品监督部门可以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在药店买到过期药怎么投诉
保留好证据。药店买到过期药,建议把证据保留好,因为这是维权的依据。比如保留好药品和购买票据等。有了这些证据,才能去有效的维权。拨打电话投诉。在药店买到过期药,可以拨打电话投诉,比如拨打一些主管部门的电话,把购买药物的地点和购药经过讲清楚就行。写投诉信投诉。在药店买到过期药,也可以写投诉信投诉。比如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或者不想透漏个人信息,也可以去写一封匿名信投诉你的购药经历,然后寄给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法律分析:买到过期药品,因药品质量问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请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损失。接到受害人赔偿请求的,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给用药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药品质量问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请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损失。接到受害人赔偿请求的,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追偿。
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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