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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御医称奥巴马入主白宫4年老8岁(奥巴马的成长历程)

佚名 2023-08-12 18:17:18

如今青春不再,鱼尾纹和眼袋纹深了,面颊肉松弛了,头发白了,皮肤多了不少黑斑。

有真实照片显示,奥巴马4年前入主白宫时容光焕发,皮肤紧致,双目有神。

岁月催人老,美国总统奥巴马入主白宫4年后青春不再。

前总统克林顿任内的白宫“御医”马里亚诺坦言,4年任期使奥巴马老了8岁。

细看奥巴马近照,难以想象他只有51岁。与他2008年当选后所拍的官方肖像相比,现在明显衰老许多

专家指出,奥巴马变老与任内面对更多压力有关。有老年病学医生指出,如在一段时间内持续面对高强度压力,皮肤会变薄,肌肉开始松弛,免疫系统也会转差。

奥巴马上周接受全身体检,结果将于下月公布。他前年10月的体检显示体重为181磅(约82公斤),身高约1.85米,以50岁男士而言算是非常健康,相信全赖他日常坚持运动所赐。

奥巴马的成长历程

在好莱坞大片里,未来的美国总统经常是个黑人,而不是白人。像近来火爆的美国电视剧《24小时》,帕尔默从一个黑人美国参议员到美国总统,再到因为国家危难而挺身而出的前总统,直到在第五季中被无辜杀害。这样一些意象表达了美国人潜意识里对黑人总统的一种期待。而如今,贝拉克·奥巴马成了最有可能实现这一期待的人。200多年来,美国43任总统清一色都是白皮肤的男性。在美国政治历史上,非裔美国人竞选总统并不算新闻。黑人民权领袖杰西·杰克逊、夏普顿等人都曾经做出尝试,但都没有能闯过初选。美国两大政党甚至从未提名过拥有非洲裔背景的黑人参加总统竞选。
3年的国会参议员生涯,7年的伊 利诺伊州参议员生涯,民主党内国会众议员初选的一次败北,民主党全国大会上的一次精彩演说,两本政治类畅销书,这就是46岁的奥巴马的政治履历。这是否让他具有足够资格成为一名美国总统?黑皮肤帅气笑脸,众多年轻人、少数族裔和底层平民的支持,好莱坞明星出面力挺造声势,这是否能让奥巴马以黑马的姿态问鼎美国第44任总统的宝座?

复杂身世 白人家庭长大的黑人孩子

奥巴马出生于夏威夷。父亲是肯尼亚一名黑人经济学家,母亲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父母在奥巴马两岁的时候分手,在听说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奥巴马跟着母亲和姥姥姥爷长大。

父亲贝拉克·奥巴马是一名在夏威夷念书的肯尼亚留学生。母亲安·邓纳姆是一个白人,原本来自肯萨斯州。当邓纳姆与老奥巴马结婚时,她刚好18岁。这一段婚姻很短暂,老奥巴马离家前往哈佛大学念经济学的博士学位,就把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巴里(那时他才两岁)抛下了,他没有钱带上妻儿同去。毕业后,他更是带着另一名美国女人露丝回到了肯尼亚,露丝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因为在家乡他早已娶了一任妻子。

父亲离开了,奥巴马跟着母亲长大。邓纳姆后来嫁给了一名印尼石油公司的经理罗罗·素托罗,素托罗由于工作的关系需要去雅加达,于是,邓纳姆带着6岁的奥巴马去了印尼。奥巴马在印尼度过了四年的童年时光。

10岁时,母亲与继父离婚,奥巴马回到了夏威夷,大部分的时间他和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在一起。邓纳姆带着她与素托罗生的女儿玛亚又回到印尼。当时,邓纳姆生活十分困难,她自己在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还省吃俭用供儿子读书。奥巴马老少一家挤在一个很小的公寓里面。奥巴马的外祖父换过多份工作,先做过家具推销员,还当过一名很失败的保险经纪。外祖母在一家银行工作。但奥巴马竟然进了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这说明小家伙很会念书,但家里负担不轻。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是夏威夷乃至全美最优秀的私立学校,具有百年历史,学费昂贵,但凡有点钱财地位的人无论如何都是要把孩子往里塞的。一旦进去了,父母脸上有光,小孩前程似锦。

一谈到这件事,邓纳姆总是半带自豪地认为,奥巴马继承了他父亲的智慧,沿着他父亲成功的道路在走。

两岁后只见过父亲一次

这个伟大的父亲经常给奥巴马母子写信,但是,却只探望过他们母子一次。虽然由于在肯尼亚政府工作的需要,老奥巴马经常全球各地到处跑,他却只在奥巴马10岁的时候看过他,那次俩父子相处了一个月。

老奥巴马的成长经历就是一个改变命运的故事。老奥巴马出生在肯尼亚西部一个贫穷的小村庄,当过放牛娃,后来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去美国读书,经过哈佛的镀金之后,老奥巴马在肯尼亚政府担任经济学家。奥巴马的祖母和许多亲戚如今仍住在那个小村庄,老奥巴马1982年因车祸去世后也埋在村内。

1992年时,奥巴马初访家乡寻根,也把未婚妻米歇尔领进门。2006年,奥巴马二度访问家乡,拜访生活在乡村的祖母。

奥巴马的姥姥姥爷反对女儿与老奥巴马的婚姻,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在奥巴马的面前诋毁他的父亲,反而,他们会向对父亲没太深记忆的奥巴马谈到他父亲的轶事,例如谈起老奥巴马曾在国际音乐节上唱非洲歌曲,“你老爸唱得非常好,每个人都被他迷倒了。”

在念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的时候,奥巴马总是跟同学吹嘘,生父是一个非洲“王子”。当父亲真的来夏威夷看他时,奥巴马意识到应该打破自己的幻想。站在自己前面的男人瘦瘦的并没有伟岸的感觉。

血统不错 竟和三任总统是血亲

奥巴马是一个黑人小孩,但他熟识的家人——母亲和外祖父母都是白人。奥巴马复杂的身世是他的魅力之源,尽管有人对此也不以为然。但奥巴马对自己身世的认知无疑吸引到了很多人对他产生“理解之同情”。

2004年7月,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做“基调演讲”时,他就提到了自己的身世:“我站在这里,清楚地意识到我的故事只是大量美国故事中的一个部分,我感激所有赋予我生命的人。我的故事兴许也发生在全球的各个地方。”主动坦白复杂的身世让许多人与奥巴马产生了感情上的共鸣。

而有美国研究者更研究了奥巴马的家谱,发现奥巴马父母的多次婚姻给奥巴马带来了7个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而他的祖先更是来自肯尼亚、英格兰、德国、爱尔兰等地。研究者最后更惊奇地发现从血统上而言,奥巴马绝对是做总统的料,他们追溯到奥巴马竟和美国三位总统都有血缘关系,杜鲁门、老布什和小布什都是奥巴马的远亲!奥巴马和布什的亲缘关系可以上溯到17世纪,他们往上数10代就能找到同一个祖先。而奥巴马和副总裁切尼也有亲缘关系,两人是同一个祖先的第9代子孙。

不过,系谱学家称,这对不少美国人而言都不是稀奇的事,毕竟,许多美国人的祖先都来自英格兰。布什父子更是和16任美国总统是血亲。

从政长路 从底层爬起的穷人代理人

尽管与父亲相处时间不长,但遗传自父亲的肤色,在他的政治生涯中成为一面旗帜。1995年,奥巴马出版了自传《源自父亲的梦想》,卖得很差,因为那时没人知道奥巴马是谁,但这本自传意味着奥巴马坚定了自己的身份认同。从政后,奥巴马借用了父亲的名字贝拉克,在别人对他的称呼中,感受父亲留下的烙印。而奥巴马从政的道路就是书写了一部从社会底层奋斗出头的个人成长史。

做过混混吸过大麻

奥巴马也曾深深困惑于自己的身份。“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奥巴马在自传《源自父亲的梦想》中这样写道,“烟酒、大麻……我希望这些东西能够驱散困扰我的那些问题,把那些过于锋利的记忆磨到模糊。我发现我了解两个世界,却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个。”

奥巴马坦言,由于对复杂家庭的不理解,自己在恣意放纵中度过了少年时代。他经常逃学,游荡在夏威夷海滩和印尼的街头,尝试用大麻和酒精麻醉自己的失落。

好在这段“街头混混”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上世纪70年代末,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大学毕业后,奥巴马到芝加哥的一个穷人社区做起了社区工作者,年薪只有1.3万美元。

3年社区工作者的经历让奥巴马决心要从事公共事业,为下层民众争取权益。在这种信念的驱使下,奥巴马来到哈佛大学学习法律。就读期间,他成为《哈佛法律评论》月刊首位黑人社长。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起了宪法学。

最穷参议员曾抵押房子筹钱

奥巴马之后选择从政,连任3届伊 利诺伊州州参议员,2004年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脱颖而出,将知名度扩大到全美。当年,他赢得国会参议员选举,成为目前国会中唯一一位黑人参议员,也成为美国历史上第5位黑人联邦参议员。

复杂坎坷的成长经历,让奥巴马特别关注美国社会底层的生存状态。从政以来,他喊出了很多社会下层民众的呼声。奥巴马一家是所有美国参议员中最穷的。2004年,为了获得竞选国会参议员的经费,奥巴马一家甚至把公寓拿出去抵押了。奥巴马还自称是惟一一名要自己报税的参议员。

当了多年“穷人的代理人”,奥巴马积攒起雄厚的民意资本。奥巴马成功地树立起清廉、为百姓着想的形象。从社会底层依靠一己之力奋斗出头的个人成长史,加上他雄辩的口才,灿烂的笑容,俘获了众多美国人的心。奥巴马在年轻人、少数族裔、底层平民和自由派中都有不少支持者。

介绍下奥巴马。谢谢

在充斥着阴霾和沮丧的2008,如果不出意外,奥巴马的强势亮相或将成为历史书写者笔下颇为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位政治新星仿佛从世界的边缘走来。他生于夏威夷,长于印尼和美国本土,在梦想和种族漩涡的交缠中成熟。他没有万贯家财,更没有显赫的家族荫庇,然而却从社区底层崛起为主流白人政治圈中的黑人领袖。

他被视为“肯尼迪第二”和实现马丁·路德·金“梦想”的最佳人选。这个扛着“改变和希望”大旗的年轻政治家,他的经历和内心世界,其实超越了众多美国人思维的象限。

如果不出意外,他将受任于动荡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如何与各国协调稳定全球金融体系、挽救全球经济局势,将成为他的首任大考。而如何与中国携手努力,突破中美关系40年来的箱体格局,也将是一个令人期待的悬念。(苏庆先)

奥巴马“零距离”

在曼彻斯特那个礼堂里,我看到的是满眼的年轻人,他们声嘶力竭地欢呼着他们的英雄、他们的胜利。

如果愿意冒一点点的风险,我们已经可以预言:用不了多久,美国将迎来一场政治、社会层面的深刻变革。

当前的选情越来越清晰地表明:美国人似乎下定了决心,要在220年后接纳第一位黑人总统。当然,选民真正希望的,是奥巴马能引领美国走出迷失了多年的困局,给美国带来崭新的气象。

所有新鲜的东西,总是诱惑而神秘的。这个扛着“改变、希望”大旗、西装笔挺的年轻黑人,他的经历和内心世界,其实超越了很多美国人思维的象限。

非“美国”的笑容

我见过奥巴马三次。分别在今年1月马萨诸塞州的初选、8月丹佛的民主党大会和10月中旬纽约的第三次总统辩论会上。可以说,对他的印象,一次好过一次。

第一次见到奥巴马,是在马萨诸塞州曼彻斯特镇的一所礼堂里。那天奥巴马在此举办一个中型的拉票演讲。有点出乎意料的是,进奥巴马的场子,记者随身物件都要放在一处让警犬嗅一遍,警戒十分严厉。而同在马萨诸塞的希拉里、麦凯恩、罗姆尼等竞选人并没有这么做。想想从他一开始参选就纷起的“刺杀”传言,警方对他作特殊保护似也情有可原。

那天的演讲厅里几乎是年轻人的天下。其中一个名叫汤姆的小伙子,是专程请了假从纽约州赶过来做志愿者的。我也是第一次真实感觉到奥巴马的强大感召力。

演讲开始前,先是一队青年男女上台欢天喜地地等待接见。然后在全场尖叫声中,奥巴马上台了。那是我第一次注意到奥巴马在较随意的场合展露朴素的笑容——牙齿很白,深深的酒窝,眼睛里透着平易和真诚。在我看来,那不是一种政客的面具式笑容,眼光中也没有政治精英人士的咄咄逼人。他的表情有点像上台唱卡拉OK的大一新生,带点羞涩,但很诚恳。他一个不落地和台上志愿者用双手一一握手致谢。

不过奥巴马一开始演讲,确实有点像变了一个人。他眉头紧锁,语调高亢,频频使用排比句演说技巧——在我听来,词藻华丽,口号连连,但总显得空洞。以后听过他多次演讲,发现他每一次都把演讲当作马丁·路德·金似的历史性演说,倾情投入,一丝不苟。

2004年,奥巴马在民主党大会上那次一鸣惊人的演讲,也是他自己一手起草,经过反反复复修改后的成功之作。此番再听他演讲,总能感觉到竞选中所表现的勤奋、进取、一丝不苟的态度。这也是他这个无名无分的参选人,最后能赢得大场面的重要品质。

奥巴马这个“苦大仇深”的形象广为人知。街头小贩卖的奥巴马头像T恤,最流行的图案就是他紧蹙着双眉,深邃目光投向远方。这张照片给我的第一印象,则更像古巴革命者切·格瓦拉。而这可能就是奥巴马粉丝们内心对他真正的期望。

不过于我印象最深的,倒不是奥巴马这副招牌式的冷峻面容。在我看来,这更多是初出茅庐的他,为掩饰自己的青涩和紧张而故意装出的形象。相比较起来,希拉里、麦凯恩在台上演讲时,真比他放松不知多少倍。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他那真诚而憨厚的笑容。这个笑容,直接把奥巴马和那些老练政客区分开来,让人感受到他朴素、平实,甚至是亲切的一面。他这种气质,希拉里、麦凯恩这样显赫的政界名人没有,罗姆尼、朱列安尼这样的百万富翁也没有。

此后在多个场合,只要不是在激情演讲,奥巴马总显出他朴素、真诚的一面。比如在辩论会上,受到攻击的奥巴马在回应时有时会有一些结巴,但说出的话听起来却很真实。

他最近一次和麦凯恩辩论,当麦凯恩侃侃而谈他将如何拯救美国的经济时,奥巴马禁情不自禁露齿笑起来,这虽然显得有些不敬,但倒是青涩真实的奥巴马的展现。

奥巴马似乎是擂台上突然现场的无名高手,在黑人、年轻人和穷人的呐喊声中,击倒一个又一个强大对手。

在曼彻斯特那个礼堂里,我看到的是满眼的年轻人,他们声嘶力竭地欢呼着他们的英雄、他们的胜利。

抹不去的黑色

奥巴马的父亲是纯粹的肯尼亚黑人,母亲是堪萨斯州白人。但按美国不成文的规矩,他仍然算黑人。

高度发达的美国竞选机制和文化不会让奥巴马在公开场合谈论种族话题,他也从不提及自己的黑人身份。他甚至会刻意和“黑人兄弟”们保持距离,他会在演讲时说“这不是白人的美国,不是西班牙裔的美国,不是亚裔的美国,不是非裔的美国,这是一个多种族的美国”。虽然他拼命去摆脱,但他黑色的皮肤注定成为极其敏感的焦点话题。

现实中的反映是,黑人兄弟们在南卡罗莱纳州初选中为他拿下重要一役。在最新民调中,10个黑人有9个会投他的票。金牌黑人主持奥普拉·温弗莉为他站台,黑人将军鲍威尔虽为共和党人,照样支持奥巴马。

而白人们开始谈论起“黑人清算”话题。近日在美国公众电台的谈话节目中,一个老太说:我预感到一个“终级审判”的时刻就要到了,白人几百年来对黑人的压迫和侮辱将面临清偿。其他一些妇人则感到“担心”和“害怕”,她们害怕的是奥巴马会被谋杀。

在美国的几年中,我没有听到过任何一个美国人会因奥巴马是黑人而拒绝投票给他。因为这在美国社会是极敏感的事。但民调显示,美国白人男性中的大部分支持麦凯恩,显示了美国主流,至少是财富和权力阶层对奥巴马的态度。

在几天前的一个聚会上,我问起一个剃着光头的白人老板的投票倾向,他说我只告诉你一点:我不会投票给一个增加税收的人,我一个子儿也不想多出。他对奥巴马的态度显得相当轻蔑。

而在亚裔选民中,我也经常听到一些言论:当然不能投奥巴马,他要当选,不是更鼓励那些喜欢不劳而获的黑人吗?

奥巴马并非生活在真空中,像他这么聪明、敏感的人,深深知道自己的肤色意味着什么。虽然他如今穿着十分考究,甚至被某杂志评为最佳衣着品位男士;虽然他有哈佛法学院的最高学历,他住在高档社区,有很多高层次的白人朋友,但是——奥巴马应该仍不会忘记自己的出身。

在奥巴马上小学时,有女同学要摸他的头发,男同学则问,他的爸爸会不会吃人。对于不时发生的诘难,小小年纪的奥巴马回应的态度是耸耸肩。这很有点他父亲的风度。有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是:在夏威夷大学念书时,奥巴马的父亲有一次去一个酒吧。一个白人对侍者大声抱怨:为什么安排我坐在黑鬼旁边!众人都呆住了,老奥巴马走过去,心平气和地对白人讲起了什么是“美国梦”,人生而平等的由来等等,结果那白人听得面红耳赤,最后掏出100美元埋单谢罪。

面对白人社会的疏远和诘难,奥巴马基本循他父亲的方式,默默以自己的才华和能力向世界证明自己。在传记《来自父亲的梦想》中,奥巴马也承认自己年轻时深受身份认同的困扰,一度也吸过大麻寻求逃避。但他最终选择了一条理性、融合的道路。

在奥巴马寻找自己精神归宿的过程中,他交往过各种各样的人。这些经历直到现在仍是竞争对手攻击的目标。他的黑人启蒙牧师怀特是一位极端黑人人权主义者。他曾和被称为“国内恐怖分子”的反越战激进人士艾尔有过交往。他一度和加入过共产党组织的作家戴维斯过从甚密,戴维斯被称为他的“红字导师”。虽然奥巴马不断说明自己和这些人的关系,但确定无疑的一点是,奥巴马至少一度行走在所谓美国主流价值观的边缘地带。

虽然如今的奥巴马出入在上层白人人群中,但他在精神上或许仍是一个边缘人。奥巴马外公的一个十几年的黑人朋友,在奥巴马十几岁的时候告诉他:白人永远不可能真正和你成为朋友。这句话曾让奥巴马深感震撼。初选阶段,奥巴马的妻子米歇尔说:让我告诉你:这是我成年之后第一次为美国感到自豪。她的这番话引起轩然大波。

这是一个和奥巴马朝夕相处、在芝加哥大学就任高职的黑人女士的感言,可想而知,奥巴马的感受和她会有多遥远呢?

当然,随着选情越来越光明,奥巴马全家,甚至所有黑人因此深受鼓舞。奥巴马也在演讲中一次又一次讲到“美国梦”的真实和伟大。

马丁·路德·金的梦想似乎就要在奥巴马的身上最终实现,哪怕在椭圆形办公室内,奥巴马仍将感受到来自美国白人老男人们不屑的眼神,还有3K党不散的阴魂。

泥路上的童年

奥巴马直到18岁才真正开始在美国本土学习和工作。而对他价值观、人生观影响极大的青少年岁月,恰恰是在远离美国的夏威夷州和第三世界国家印度尼西亚度过的。

大概在6-10岁之间,奥巴马随母亲从夏威夷迁居到继父、印尼人苏托洛在雅加达郊区的家中。那里的生活环境堪比贫民窟。路都是没铺过的,房子里没有电。但作为一个孩子,奥巴马适应得很快。他骑着墙头和隔壁的女孩聊天,在学校里交了不少朋友,他吃各种印尼食物,还学会了一些印尼话。

1995年,奥巴马赴肯尼亚作他人生第一次寻根之旅。他来到了他爸爸出生的地方,一个小部落的小村寨。走过泥泞的小路,他看到一身土著装扮的祖母。奥巴马蹲在祖母身边和她合了一个影,两个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如果奥巴马做了美国总统,当他再一次和非洲土著祖母欢聚在一起时,那将是一个足以令人动容的反差。事实上,奥巴马的父亲给了奥巴马大概10个同父异母兄弟姐妹。如今他们都在肯尼亚生活,其中几个和奥巴马关系密切。

他来自非洲的父母,和热爱第三世界的母亲,注定让奥巴马和第三世界国家的人民关系密切。

在10岁到18岁之间,奥巴马生活在夏威夷祖父母的身边。虽然夏威夷是美国的一个州,但那里的社会形态相当特殊。土著、亚裔占了人口的很大比例,白人并不占多数。各族裔之间相处融洽。

奥巴马虽然没有刻意渲染自己在印尼和夏威夷的生活经历,但这一经历无疑让他有了一个更加国际化的视野,更理解像印尼这样第三世界国家人民的生活,也更了解美国其他族裔的文化和心理。

而他这种较为谦逊的世界观,也受到母亲安的深刻影响。安非常注重观察其他国家人民的优点和感受。她第一次婚姻在上世纪60年代惊世骇俗地嫁给肯尼亚黑人老奥巴马,第二次婚姻是嫁给亚洲人苏托洛,这就充分证明她是白人至上主义的颠覆者。她善良、宽大的胸怀对奥巴马的影响自然不可低估。奥巴马曾说:我身上最好的东西都来自于她。

当然,奥巴马自己,包括他的竞选团队,是不允许他混淆自己出身的。在很多场合,奥巴马提到白人母亲安对自己的深刻影响,也着重强调外婆麦德琳对自己的教诲,以此突显他“美国种、美国生、美国养”的干净出身。这对于选战来说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或者我们也可以认为美国文化对奥巴马的影响更至关重要,但他18年美国本土之外的生活经历,将注定他是一个与美国任何一届总统都截然不同的候选人。

期待新的美国

今天的美国,虽然谈不上经济崩溃,也不至于交出超级大国的头把交椅,但毫无疑问它已在经济、外交领域陷入了内外交困的境地。

金融危机的大爆发对奥巴马而言,是一个天赐良机。这场危机,为奥巴马持续对布什政府将人民置于水深火热境地的攻击,作出了最生动的注解。而善于见风使舵的奥巴马阵营,在危机中也给出了一系列听起来相当动人的应对方案。

比如,奥巴马强调如果他当上总统,将整顿金融秩序,决不让金融机构的总裁们肆无忌惮地鲸吞民众和政府的金钱。他又强调要大幅减少政府的财政赤字,不再一味“向中国借钱,到沙特买油”,建立起独立稳健的财税体系,等等。

当民众惊惶不定时,奥巴马在电视上镇定自若地侃侃而谈如何应对金融危机的举动,让他大大得分。在各大民意调查中,经济是选民关心的第一要点,而谁能解决金融危机,谁将入主白宫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强。

伊战爆发后,美国的国际形象大打折扣。作为曾颇受尊重的超级大国的国民,美国人已经不愿再继续承受世界的冷眼。而在这一点上,奥巴马提出尽快以适当方式从伊拉克和阿富汗撤军。他一次次誓言与世界各国广泛合作,让美国重新赢得世界的尊重。

而要重新赢得美国人渴望的国际尊重,麦凯恩做不到,希拉里也做不到。麦凯恩的口号是,他一上台就要把本·拉登捉拿到手,必要的时候将闯入巴基斯坦边境。而希拉里以凌晨3点紧急电话的竞选广告,持续强化民众的战争意识和敌对情绪,同样不能改变美国在全球的形象。

而奥巴马的外交政策显然要柔和得多。他强调对话和谈判的重要性,强调疏解美国和反美势力之间的紧张态势,努力消除紧张的源头。在美中关系上,奥巴马提出中国不是敌人但是竞争对手,不像希拉里那样的咄咄逼人。

而奥巴马这些一反美国传统做法的理念,深深吸引了一部分期望改变美国现状的人。

在奥巴马的每一个竞选集会上,年轻人总是占了大多数。蓝领、黑人、妇女是他的忠实支持者。倾向比较自由主义的年轻人希望奥巴马一洗白宫的陈腐气息,而蓝领、黑人、妇女等社会较弱势人群,以及厌烦了美国种族分裂的人们,则希望奥巴马能为他们出人头地。

10月中旬在纽约举行的最后一场辩论会现场,大学生们把霍夫斯卡大学变成了奥巴马的主场。大三女生安吉拉高举着“奥巴马”的牌子,她说她支持奥巴马,是因为他能给美国政治带来新鲜的空气。安吉拉的话代表了奥巴马大多数支持者的心声,也契合着奥巴马贯穿始终的口号:改变、希望。

或许我们终将看到一个有所不同的美国。新的总统愿意更多把总统一号降落小国、穷国的机场。外交官们愿意多听听反美力量的声音。他们的媒体也能改变一下那种高高在上的腔调。在金融、环保等领域变得更加克制和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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