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两名老人死了,死在单位家属院的家中。被人发现时,老两口的遗体已经开始腐烂。
如果不是单位退休科打电话通知他们领取补助,两位老人不知再过多久才会被发现。即便是住在同一小区的儿子,也不知道父母何时死亡。
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上个月,同是成都,两名老人接连死在同一幢楼中无人知晓;也是上个月,湖北黄石下陆区的一名老人死在家中,直到变成白骨时,才被发现。10月,济南农村的一名老人死在家中,尸体被窜进来的狗啃食……
必须要反思谁应为这些悲剧负责。
这一次,儿子与父母家相距仅100米却不闻不问,不孝的儿子当然应该被谴责。但在更多的地方,生活的压力把子女和父母的距离拉远。村里的年轻人离开撂荒的土地,在辉煌的都市艰难谋生。他们无力把父母接到身边,甚至难以休假“常回家看看”。而城市里的年轻人,不少人背负着高昂的银行按揭贷款,生活的压力,早已把孝心挤压出去。
当然,这不能成为为那个不孝儿子开脱的理由。不过,当一个严峻的现实摆在眼前时,谴责个体,显得有点无济于事。
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两亿,其中2000万为独居老人。不少学者指出,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可以预见,在独生子女背景下老龄化时代的到来,苦苦挣扎在“4-2-1阵型”中的年轻人必将面临更大的养老压力,传统的“养儿防老”模式,早已危机重重。
我国第一部老龄事业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由于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中国面对“未备先老”和“未富先老”的双重挑战。也就是说,我国“赤手空拳”、大踏步进入老龄化社会时,既没有找到适合国情的养老方式,也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作支撑。
我们理解政府的苦衷,理解我国在养老问题上面临的挑战,但在青黄不接的养老真空中,曾经的建设者在毫无尊严地孤独终老,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那么,该由谁来为老人的养老接盘?
河北省肥乡县,在农村试点实施“互助养老”。独居老人交纳一定的费用入住“幸福院”,由年轻的照顾年老的。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但在社区本身尚不成熟的背景下,这种社区养老模式缺少政策、资金支持,更难以成为养老的可靠模式。
饶有意味的是,湖北黄石下陆区独居老人变白骨事件见报后,该区区委书记批示,要求区民政局“对辖区范围内的独居、空巢老人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建立台账,要求所在街道、片区实行一对一的照顾,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
据说效果立竿见影,该区的“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已被送进福利院,并将实行“一对一”的包保服务。
如此看来,即便是积弊颇深的问题,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可能。而是在问题多、资源少的情况下,在问题频发的社会转型期进行权衡,如何分配资源,优先解决哪些问题。
我们有理由相信,至少在一些条件成熟的地方,由政府埋单,建立实际可行的养老保障机制,还是有可能的。比如,发放更高的补贴、建设更多公办养老机构、政府出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在独居老人家中安置紧急求助按钮等。我们希望,措施不仅停留在口头和各种听起来很美的“平台”上,至少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至少是有尊严地离去。
宽容的人们理解政府的难处,但如果把个体的牺牲视为想当然,独居老人的问题只会无解。这些曾经的建设者,不能在暮年成为被社会转型击倒的一批人。否则,这也可能是年富力强的我们老年的命运。
你好:依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执行,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1、平均分配;2、按贡献分配:对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对有条件而不仅赡养义务的应当部分或少分。3、丧失继承权:即指继承人为争夺财产而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杀害其他继承人、伪造、篡改遗嘱、虐待、遗弃被继承人情节恶劣的。因此,他们说“在家里死亡就必须要通过法医验证,跟他同住的人随时可能会负伤法律责任“,无外乎是为了验证爷爷死亡是否属于他杀?或被虐待而死,从而剥夺你父亲的继承权。律师建议:只要善待老人、不犯错误,不但对方的阴谋不能得逞,而且还能赢得更多的遗产。
请你对本人答复给与评价。
河南信阳这起“健康权纠纷”案的责任人应该是这位撞了小孩的老人家,虽然在等待警察解决纠纷的时间里,突然倒地猝死,但原因是他自身有疾病,而非被告人对他有肢体上的接触而导致的。
见义勇为,在法律上是这样界定的,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而河南信阳的孙女士的行为,完全符合见义勇为的条件。
1、河南信阳老人遇阻猝死案
网上有个段子说的是现在的老人都变坏了,网友们说不对,是坏人变老了。这话用来概括河南信阳这起老人遇阻猝死案的始末最恰当不过。事情的起因特别简单,在信阳的一个小区门口,一位老人骑着自行车经过,撞倒了一个小男孩,可是这位老人却没有下车看看小孩的伤势,反而要偷偷溜走,这时刚好被小区里的一位孙女士看到了,她扶起小男孩发现脖子受伤流血,上前拦住要溜走的这位老人,没想到老人开始用非常难听的话骂人,双方发生了激烈的语言冲突,无奈之下孙女士只好报警。在等待警察到来的时候,这位老人突然倒地身亡。事后这位老人的家属把这位孙女士和小区物业告上了法庭,认为正是由于孙女士的行为导致老人猝死,而小区的物业没有起到管理职责,要求孙女士和小区物业共同赔偿老人家属40万元。
2、见义勇为不是多管闲事
收到传票的孙女士真的是是十分崩溃,没想到自己见义勇为的行为会招致这样的后果,老人的家属认为孙女士带着孩子在行人、非机动车辆通道处占道休闲、玩耍、打闹,对正常通行且身为残疾人的老人恶言恶语相向并阻拦不让其通行,对老人无礼纠缠最后导致老人情绪过于激动,心脏骤停不治身亡。并且说老人除了腿部有点残疾之外,并没有心脑血管类的疾病,老人的死因就是孙女士给气死的。一时间,网上各种说辞纷至沓来,让孙女士不是所措,甚至怀疑自己难道做错了?
面对老人家属的无理取闹,甚至动手打人的行为,最终法院给予了公正的宣判,孙某阻拦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之内,其行为符合常理,不具有违法性。而且孙女士的言语没有过激,也没有和老人有肢体冲突,这位老人也是在一周前由于脑梗、高血压、糖尿病、继发性癫痫等多种疾病刚刚出院,孙女士的行为对于老人的死亡没有过错,也不应该承担责任,至于小区物业也履行了相应的管理职责,也不应该承担责任。这个宣判结果可以说大快人心,声张了正义,让见义勇为的人不会寒心。
3、坏人变老了还是坏人
不是所有的人老了都会变得慈祥,宽容,通情达理,现在社会上有些老人的行为真的让年轻人都看不下去,这难道是社会的压力让他们变坏了吗?网友总结得比较到位,就是坏人变老了,这些人年轻的时候也不是什么讲道理,有素质的人,老了之后只会倚老卖老,以为自己是老年人就必须得到所有的尊重,礼让。可是对于这样不讲公德,撞了人就想跑,跑不掉就骂人的行为也应该礼让吗?难道老年人就可以不遵守法律?就可以为所欲为?这个判决结果告诉这些人,不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谁都不能够混淆视听!
看到这个判决结果真的是一颗心落了地,起码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明白一个道理,一个健全的社会,除了法律的制裁,还有道德的约束,路见不平,见义勇为绝对不是多管闲事,而是我们作为中国人的一个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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