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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妇幼解决孕产妇就医的“急难愁

妙手生春 2023-08-08 19:58:30

在国家2016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专家之际,为了着力解决市民就医过程中的“急难愁”问题,在生育大年提供给孕产妇更好的就医体验,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推行产科初诊流程“三部曲”,让产科初诊B超平均等候时间从89.39分钟下降到8.4分钟。目前该项目入选上海市卫生系统文明办首批评选出20个医疗服务品牌,并在全市推广。

身处闹市的上海长宁区妇幼保健院地方并不大,可由于名声在外,不少准妈妈慕名在此生产。曾经一度,等待产检的孕妇挤满了医院门诊,而且每位孕妇在院平均等候160分钟,其中产科初诊B超平均等候89.39分钟。不仅仅是孕妇挤在一起,医生的时间效率也发挥不好。到了8:00-8:30时段产科诊室门前空荡荡,出现医生等孕妇的情况,而到中午12:30医生仍无法正常用午餐。

因此门诊部早就将“产科初诊流程优化”项目作为JCI专案进行推进了。2014年5月,项目组开始尝试着产科初诊流程“三步曲”的优化。针对问题,做了以下调整。

第一步:将初诊B超检查医生人数从一位增加到3位,减少初诊B超时间。

第二步:错开检查项目, 保持各检查诊区的候诊人流保持均匀。在优化B超检查的基础上,门诊护理组设计2张“同内容,不同流程”的产科初诊就诊流程图,利用“错峰”理念,将在同一时段安排不同的检查流程,将产科初诊B超和心电图等检查给予错开,并用不同颜色区别。同时,再根据尖峰离峰值的数据测定,在不同时段安排不同数量的孕妇检查,直至保持各检查诊区的候诊人流保持均匀。

第三步:医务人员错峰上班。经过前二步的调整,产科初诊流程日趋合理化,但根据人流量的调整每天第1时段就诊孕妇相对之前增加,产科门诊服务区域实行“错峰”上班,护士和文员提前半小时上岗,让孕妇得到最及时的照护。

在接受《健康时报》采访时,方文莉院长表示,对长妇幼而言质量安全是核心,服务流程是框架,JCI是抓手。改善孕产妇就医体验,是长妇幼不断在追求提高。而医院方面也始终大力鼓励员工主动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而在医院管理层面,更要注重在此基础上的提炼总结和向全院落实推广。

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的历史变迁

作为浦东地区唯一一家妇幼保健专业医疗单位,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的脚步已经走过了五十个春秋。她的前身是成立于 1954年的川沙妇幼所,并于1984年在所的基础上建院。由于医院地处浦东偏川沙地区,在地理位置、服务人口分布、医疗用房条件乃至人才引进、科教研方面都处于相当的劣势,严重阻碍了医院业务的开拓发展。
随着浦东开发开放紧锣密鼓地展开,当时的妇幼保健院已经远远落后于浦东改革开放的整体水平,远远不能满足新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需求。十多年来,医院一直自筹资金扩建和改建门诊、病房设施,病房大楼的楼层一加再加,从1984年的二层到1988年的三层,最后到1993年的四层楼,还在露台上搭建了病房;2000年又对医院的门卫进行了改建。自身的努力仅仅缓解了暂时的就医压力,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得到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帮助。
2000年6月,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向上级领导递交了迁址申请。经过反复的勘察和论证,区政府将医院的新址定址于浦东新区的腹地――金桥碧云国际社区。项目建设历时一年,总投资约9400万元,并于2003年3月8日正式运行。
几十年时间,弹指一挥间。如今的妇幼保健院已经从一个地处新区边缘城乡结合部的,设备设施陈旧简陋的,高级人才紧缺的,技术水平单一的妇幼保健院发展成为一所位于浦东新区腹地,拥有一流的设备设施和相当高级人才的开展全方位多功能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的妇幼保健院。
近年来,随着人才引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稳步增长,年分娩量已经达到一万余人,连续数年位列上海市第一,而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远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上海封控政策

法律分析:
2022年12月8日举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防控办副主任邬惊雷就本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10条措施的有关情况作通报:

2022年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题研究并迅速部署落实。7日下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就科学精准实施好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10条措施、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提出明确要求。市防控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照国家要求,逐条细化分解,有力有序落实各项优化措施。

一是关于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目前,本市已经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要求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街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不得随意采取“静默”管理。科学判定风险区域,尽量减少封控人员数量,无社区传播风险情况下可不划定高风险区。

二是关于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本市已明确,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除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外,其他人员原则上愿检尽检;对7天内无核酸检测记录的人员不再赋黄码。从12月8日起,本市不再对来沪返沪人员实施“落地检”“三天三检”“五天四检”等;来沪返沪人员抵沪不满5天者,其“随申码”“场所码”不再显示“来沪返沪不满5天”的标记提示,不再限制其进入相关公共场所。我们已优化调整部分场所防疫要求,除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学校(含托幼机构)等有特殊防疫要求的场所外,12月9日9时起密闭娱乐场所、餐饮服务场所也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市将继续保留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三是关于优化调整隔离方式。对密切接触者,本市已明确12月8日起,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由“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12月9日起,本市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以选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我们已要求各区各单位加强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关于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本市已经明确,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避免长时间封控,减少因疫情给市民带来的不便。如封控后高风险区发现的新增感染者为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管理阳性人员的同住人员、密切接触者或其同住人员,经评估后无家庭外的社区传播风险,不影响高风险区的解封时间。除划定的高风险区外,我市已不再对阳性感染者所在的居住小区和其他涉及场所、密切接触者所在楼栋的涉及人员,开展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和核酸检测。

五是关于保障群众正常购药需求。市民可在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对线上线下“四类”药品购药人员已不再要求信息登记。市相关部门已与重点连锁药店、电商平台、行业协会建立四类药品应急保供机制,加大采购力度,备足备齐货源,保障市民尤其是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基本购药需求。建议市民可适当备些常用药,但没有必要囤药。

六是关于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国内外大量的研究证据表明,接种疫苗可以有效防重症、防死亡。特别是老年人等脆弱人群感染新冠病毒后,容易发展成重症、危重症甚至死亡,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很有必要。为加快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本市将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各项便民措施,最大限度为老年朋友提供接种便利。为更好保护自己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为家人着想,建议60岁以上老年朋友特别是80岁以上高龄老人,抓住当前窗口期,尽快接种疫苗,为自己穿好疫苗这件“无形防护服”。

七是关于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本市已要求各区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对辖区内婴幼儿、孕产妇、长期透析患者、急危重症患者等特殊人群也要进行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应急情况下健康管理、闭环转运、医疗保障等方案预案,对未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档的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人、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等行动不便老年人开展入户调查,了解健康情况并做好信息登记。

八是关于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区域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我们将全力保障基本医疗服务,优化门急诊流程,特别是对发热门诊进一步扩充区域、增加诊室、充实力量,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同时,市、区相关部门积极加强生活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储备保障,全力保障市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九是关于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硬质隔离等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和小区大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紧急避险渠道畅通。社区与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十是关于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是当前学校疫情防控的重要任务。本市已对学校疫情防控作专题部署,明确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各区与属地校园要完善校地协同机制,在医疗队伍及物资、阳性感染者转运等方面,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响应,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师生健康和校园安全。

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好进一步优化十条措施,坚持稳中求进,加强统筹协调,平稳有序落实落细各项优化调整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抗疫没有局外人,防控没有旁观者。回归正常生活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战胜疫情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离不开全体市民的理解、参与、配合和支持。请广大市民担负起护卫自身健康、家人健康的责任,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外出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尽快接种疫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切实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近期,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持续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取得积极成效。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为更加科学精准防控,切实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二是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三是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是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是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六是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七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八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九是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十是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本通知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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