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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晨跑被狗绊倒致残,要求狗主人赔付250万

中医世家 2023-08-07 19:54:57

65岁的徐女士在小区晨跑时,被两只小狗绊倒,导致其颈椎受伤,至今生活不能自理。事发后,她将饲养人和小区物业告上法庭,索赔250余万元。一审判决饲养人承担七成责任,赔偿33万元,双方均提出上诉。近日,此案二审在市二中院开庭。

晨跑被狗绊倒致残

徐女士家住房山区长阳镇某小区,是一名退休干部,被告毕某是一名设计师。2014年12月9日6点40分左右,徐女士在小区跑步,小区监控录像显示,当她跑步至3号楼前时,适有毕某饲养的两只未拴狗链的小狗在她侧后方追跑。其中一只黑白色幼犬在她右侧跟跑,数秒钟后,徐女士摔倒。

事发后,徐女士由家属和与毕某同住的杨某送至医院。经诊断,徐女士头外伤、头面部血肿及挫伤、上唇部皮裂伤、四肢麻木无力,后转入解放军总医院治疗,并行颈椎后路椎板切除等手术。之后,徐女士又三次住院,直至去年4月出院。

去年2月,徐女士将毕某、杨某及北京万科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她认为,毕某二人饲养的两只狗在其身旁追赶,使得她被绊倒致颈椎外伤、脊髓损伤。而且二人无证养狗,在公共场所遛狗不系狗绳。另外物业公司未尽到维护小区公共秩序良好和安全防范工作的职责。

被告辩称原告因病致残

毕某否认是其饲养的幼犬绊倒了原告。她称,原告摔倒前已患有严重颈椎病,其手术病情稳定后又发生血肿压迫颈髓等病变是其残疾的直接原因,其颈椎伤残后果与摔倒外伤无因果关系。杨某称,两只狗都与他没有关系,他是做好事把原告送到医院。

万科物业公司认为,毕某和杨某是宠物狗的管理人,公司不应成为被告。此外,公司已经尽了安全保障和管理义务,对于业主养犬有明确规定,并采取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文明养犬倡议书等行为,引导业主正确养犬和文明养犬,故不应承担责任。

一审判决被告担责7成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两只犬的追跑确对原告晨练造成干扰,与她摔倒致伤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毕某未为犬办理养犬登记证,且未尽到管理义务,对原告摔倒受伤存在过错。

同时,原告看到两犬追跑,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的损害,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害发生,而原告并未妥善处理,其对损害的发生亦有过失,应承担30%的责任,毕某的过错责任为70%。经司法鉴定,原告外伤与伤残后果建议外伤参与度为20%-40%,结合查明事实情况,酌情确定外伤参与度为30%。

此外,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杨某是两只犬的管理人,也无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对原告遭受人身损害存在过错,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一审判决毕某赔偿原告33万余元。

判决后,徐女士和毕某均提出上诉。徐女士要求毕某、杨某和物业公司赔偿其135万余元。毕某也要求改判,不应承担责任。

被告指责原告隐瞒病情

二审开庭时,徐女士的代理人指出,徐女士正常跑步被狗绊倒,一审判决责任三七开,不应予以认定。其事发前三年的体检证明都没有颈椎病,最终残疾是摔伤导致。代理人称,徐女士如今需要完全护理,由老伴和护工照顾。

毕某坚持认为,录像中并未显示两只狗追徐女士,小狗在自行玩耍,徐女士是不慎摔倒。因狗太小,所以没有办证和牵引。另外,徐女士选择手术治疗与其所受外伤无关,其隐瞒了之前患有颈椎病的事实。毕某还称,杨某只是与她合租的同事,徐女士称二人同居构成名誉侵权。

由于毕某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涉事女孩家属对此有何回应?

广东老人被狗绳子绊倒后不幸身亡,但是由于狗主人家和女孩家的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狗主人表示自己甚至拿不出不到一万元来赔偿给受害老人的家属。女孩子的家庭女孩是单亲家庭,她的父亲和母亲离婚之后跟着父亲生活。女孩父亲和母亲离婚之后独自带着女儿生活,那个还父亲平时主要靠打工为生,对于自己的女儿很少管,自己的女儿甚至还偷过东西,她自己跑出去玩自己都是第二天才知道的,但是因为说了她几句,她甚至比自己的父亲还要凶。

有关规定在狗将老人绊倒之后,她带着狗迅速离开现场,该女孩的弟弟说自己的姐姐是因为害怕。在事后,女孩回应说自己不管别人怎么看待自己,怎么说她都没有办法。该事件初步被判断为意外事件,这只狗属于大型犬只,仅凭小女孩很难拉住这种大型犬只。不少城市对于遛狗已经有了相关的规定,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人携带犬只。

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该事件发生后,有些律师认为这需要由女孩承担全部的责任,也有律师认为饲养狗的主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此,老人的家属表示自己不追究这些。其实人在突发状况下往往下意识的会选择逃走,这是一种本能,但是这种本能被持续的发酵甚至指责谩骂都会对于这个未成年小女孩的心理造成阴影。我们也需要去注重她的感受和心理反应,要关注小女孩的心理健康。

这个女孩的家长常年都不在家对于女孩的教育有一定的缺失。哪怕她是一个未成年但是她有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也应当负起这个责任,这个事情的罪魁祸首并不是那只狗,而是遛狗的人,宠物可以给我们带来欢乐也能带来一定的伤害,所以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对此负起责任。

佛山阿婆被狗绳绊倒身亡,事情经过究竟是怎样?

? ? 这件事刚发生后不久便上了新闻,小编也进行了观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8月17日上午广东佛山顺德杏坛镇罗水市场前一位老人被一条大狗的狗绳绊倒,牵狗的人是一个12岁的小女孩,是她将邻居家的狗牵出来,不曾想大狗竟脱离把控追逐其他小狗最终量成悲剧,当时老人便已经倒地不起,随后被简单急求后立即送往医院最后医院也无能为力。

? ? 新闻播报后也立即引起网友热议,对于城市养犬管理工作许多人提出了意见。小编认为,这件事反映出的问题很值得我们深思,一些地区的就居民饲养宠物规定仍不明确,就拿狗狗来举例,在我生活的周围很多宠物狗出门不带嘴套甚至主人在遛狗时都不拴绳索,这样就会给他人留下安全隐患。这样的新闻案例也在逐年增多,闹出人命的也很多,记得之前就有一个小男孩被邻居狗咬之后虽然及时注射了狂犬疫苗但是因为伤口过深最终还是离去了,这件事一直都很触动我,甚至有段时间连我都不敢随便靠近狗了。所以我认为对于宠物饲养的管理制度更要好好落实,不能再让这些可控的风险再次发生。

? ? 此外,这件事情引发的问题还不止这些,据悉了解当时老人倒地时这个12岁的小女孩却带着狗立即跑开了,面对路人的劝说也是没有留下,这样的行为便引起网友们的议论。我想面对这样的事情,老人的家属也并不好受,毕竟这个意外也是无法预料的,但是如果女孩能够留下照看老人并拨打急求电话或许就有不一样的转机。这就是人思想品德的问题,就老人摔倒没人去扶这个问题而言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最优解,但是在道德的可行域中我们还要保持善良的品质与承担责任的心。

? ?望这件事的发生能给我们带来警醒,主人在遛宠物时一定要确保他人的安全,按社区要求在规定地点带着宠物娱乐,政府积极完善相应规章政策,给予相应保障,主人更要学习相关知识做合格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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