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水产制品、肉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7类食品74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3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总体情况:水产制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14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146批次,饮料9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16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标称宁波市梦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宁波江东济英食品商店销售的海蜒(水产食品),镉(以cd计)检出值为0.27 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7 mg/kg)高出58.8%。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标称哈尔滨义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哈义利食品旗舰店苏宁(网站)易购销售的香肚,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00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0000cfu/g)高279倍。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标称浙江野娇娇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杭州思味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野娇娇旗舰店在天猫(网站)销售的纯绿豆糕,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50000cfu/g。比标准规定(1500cfu/g)高165.7倍。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标称嘉兴市醉香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醉香楼旗舰店在天猫(网站)销售的绿豆冰糕,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1000 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00cfu/g)高6.3倍。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黑龙江、浙江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江苏、浙江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小贴士: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一、菌落总数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二、镉镉是水产制品中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dnfp)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规定鲜冻水产动物鱼类镉的限量≤0.1mg/kg,干制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以相应食品原料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脱水率或浓缩率可通过对食品的分析、生产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其他可获得的数据信息等确定。本次检出不合格产品是按照企业提供的脱水率折算限量值进行判定,折算后镉的限量值为≤0.17mg/kg。水产制品中镉不合格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济南市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阳购物广场、山东乐安府食品有限公司、济南市商河县中润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山东爱客多商贸有限公司晨阳店、山东董老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或销售的莱芜香肠、葡萄糖水蜜桃味饮料、安仕顿黄油、咸鸭蛋、颗粒草莓酱等19批次食品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市场监管局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饮料12类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本次共抽检食品样品109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078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餐饮食品
临沂市莒南县小宋快餐店销售的1批次葱花肉馅饼中铝的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临沂市临沭喜缘火锅店使用的标示生产企业为临沭县丽洁消毒餐具经营部生产的1批次餐具中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滨州市沾化区利国乡长军农家鸡鱼馆销售的1批次自制红烧肉中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合格。
烟台市牟平区恒邦大食客饭店销售的1批次炸油条中铝的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蛋制品
济宁市山东爱客多商贸有限公司晨阳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滕州市正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咸鸭蛋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肉制品
莱芜市钢城区利众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莱芜市口镇精香斋生产的1批次香肠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济南市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阳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济南市莱芜区兴博园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莱芜香肠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泰安市宁阳县鹤山仁康熟肉佳肴店销售的1批次卤猪耳朵中亚硝酸盐项目不合格。
潍坊市山东临朐百货大楼有限公司龙泉路广场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临朐广华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酱牛肉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食用农产品
济南市天桥区珍和餐厅销售的1批次黄花鱼中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临沂市罗庄区时春玲蔬菜经营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中腐霉利项目不合格。
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牟平五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中腐霉利项目不合格。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济南市商河县中润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山东益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安仕顿黄油中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
水产制品
滨州市山东九海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即食海蜇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青岛市青岛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即墨幸福广场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威海东景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即食海蜇头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青岛市青岛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黄岛华尔兹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威海东景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即食海蜇头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水果制品
枣庄市市中区老乡村农副产品购销经营部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山东董老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颗粒草莓酱中霉菌项目不合格。
饮料
烟台市烟台磁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磁山泉饮用水中耗氧量项目不合格。
济宁市任城区鑫声玉城快捷超市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山东乐安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葡萄糖水蜜桃味饮料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5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5类食品313批次样品。其中,豆制品24批次,合格22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60批次,合格58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3批次,合格61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果制品76批次,合格75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90批次,合格86批次,不合格4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黄山市天冠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休宁县黄山仕龙豆制品厂生产的黄山豆干(生产日期/批号:2016/9/1),苯甲酸检出值为3.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2.芜湖新港嗣福茶干厂生产的新港《嗣福》茶干(生产日期/批号:2016/9/15),苯甲酸检出值为1.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3.铜陵市狮子山区成达百货经营部经销的芜湖南陵家祝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特一粉(生产日期/批号:2016/9/17),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1700μg/kg。标准规定为≤1000μg/kg。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龙井粮油店经销的芜湖市利丰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瑞雪丰年小麦粉(生产日期/批号:2016/8/8),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1500μg/kg。标准规定为≤1000μg/kg。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安徽永良购物广场经销的肥西县合铜油厂生产的小榨菜籽油(生产日期/批号:2016/1/5),苯并[a]芘检出值为22.7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6.定远县百大超市有限公司六店经销的安徽金恒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定远县金恒油厂生产的浓香压榨菜籽油(生产日期/批号:2016/1/22),过氧化值检出值为8.1mmol/kg。标准规定为≤6mmol/kg。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7.苏果超市(宿州)有限公司宿州汴河东路社区店经销的宿州市福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心金桔(生产日期/批号:2016/1/26),苯甲酸复检检出值为0.65g/kg。标准规定为≤0.5g/kg。复检机构为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东至县兰兰纯净水厂生产的兰兰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8/15),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0CFU/250mL;<1CFU/250mL;20CFU/250mL;300CFU/250mL;<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东至县本源纯净水厂生产的本源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8/16),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CFU/250mL;10CFU/250mL;1CFU/250mL;2CFU/250mL;<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东至县至德纯净水厂生产的至德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8/17),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CFU/250mL;100CFU/250mL;30CFU/250mL;5CFU/250mL;3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1.东至县清泉饮用纯净水厂生产的清泉饮用山泉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8/15),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0CFU/250mL;100CFU/250mL;<1CFU/250mL;47CFU/250mL;3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友情提醒:
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jiankang/130703.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602607956@qq.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下一篇: 一种疫苗,就可以预防所有蚊媒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