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起诉丈夫隐瞒乙肝病史#
近日,一则“丈夫隐瞒乙肝病史妻子起诉要赔偿被驳”的新闻吸引了眼球。
据媒体报道:甘肃兰州的王某,在朋友介绍下与丈夫张某结婚,婚后数月后王某发现自己丈夫一直患有乙肝,于是提出离婚,并以其故意隐瞒重大病史而构成欺诈为由,要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失费。
而丈夫张某同意离婚,但不认为自己构成欺诈,因此拒绝妻子的精神损失费赔偿。
近日,王某便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经过案审后,法院认为乙肝不属于民法典所规定的“重大疾病”,张某虽说婚前隐瞒病史,但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最终法院判处两人婚姻关系解除,并驳回王某的其他请求。
乙肝患者,是否可以结婚呢?
实际上,这个问题也是很多乙肝患者的心结,总是担心会不会传染给家人。
实际上,任何人都有追求婚姻的权利,乙肝患者也不例外。
乙肝在临床上主要指的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型肝炎患者,因为病毒具有传染性,尤其是会通过夫妻间的性生活传播。
由于在生活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损伤,尽管这些损伤比较微小,但却还是存在感染的风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成年人由于免疫力较为完善,因此95%的感染都会自行康复,同时产生抗体,仅仅有5%的会成为慢性感染者,又或者发生急性乙肝。
一旦感染了乙肝病毒的人,在和别人谈恋爱的时候,最好是将自己的情况告知他人,每个人都有选择以及知道实情的权利。
同时还需要求对方及时注射乙肝疫苗,产生保护性抗体,进而阻断感染的可能性。
乙肝小三阳患者结婚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婚前体检
乙肝小三阳患者决定结婚之后,应该和对象一起进行婚前体检。
在体检的时候尤其要注意检查肝功能、肝脏彩超、乙肝病毒DNA几个方面,如果患者的病情保持稳定,没有出现恶变的现象,自然是好事。
同时对方也要进行相应的检查,尤其是检查身体里面有没有充足的乙肝抗体,尤其是乙肝表面抗体为阳性,这样才可以帮助身体更好的预防乙肝病毒的感染。
若发现身体里面没有充足的乙肝抗体,就要及时地接种乙肝疫苗,仅可以预防乙肝病毒的感染,还有机会预防肝硬化、肝癌的发生。
二、注意婚后生活的护理
乙肝小三阳患者最好不要让自己过度的疲劳,以免导致肝细胞无法顺利修复,肝功能越来越弱之后,乙肝的病情加重,容易引起肝纤维化、肝硬化、甚至肝癌。
乙肝病毒主要是通过体液、血液传播、母婴垂直传播,患者在婚后进行性生活的时候应该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尚未有生育计划,不妨在进行性接触的之前就要佩戴好避孕套。
如果口腔或者消化道里面有溃疡、破损面,最好是减少接吻的次数或者避免接吻。
三、注意日常防护
乙肝小三阳会通过血液传播,所者应该尽量避免和其他人共用刮胡刀、指甲刀、毛巾、牙刷之类的生活用品。
在平时也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让自己受到意外伤害,一旦发现身体受伤,出现破损就要及时进行包扎,只有这样才能预防其他人的伤口不慎接触到血液,引起感染。
乙肝患者,是否能生育呢?
按照目前现有的医学技术支持,是可以生!
若准备孕育宝宝就要提前到医院进行体检,要确定病情保持稳定身体的条件,女方的身体适合怀孕才能开始备孕。
女方是乙肝小三阳患者,就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抗病毒的药物,使乙肝病毒得到有效的控制,在怀孕期间也要定期到医院孕检和检查肝功能。
一旦发现病毒不稳定,就要加强抗病毒治疗,在分娩之后要尽快给婴儿注射乙肝抗体以及免疫球蛋白,这样就可以做到充分的母婴阻断措施,以免婴儿受到乙肝病毒的感染。
这位女士,首先从道德上讲,你这种做法是不道德的。(我说话太直接,请不要见怪)。因为你隐瞒你的病史对你的配偶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也是极不负责的做法。一旦你怀孕分娩时没有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就会将乙肝病毒传染给下一代,到时你会遗憾终身。
从生活上来讲,要正确面对你的疾病。你的配偶有知情权。婚姻靠的是双方坦诚相待。如果因为你的隐瞒而将乙肝病毒传染给下一代,你的配偶知道后他会原谅你吗。其实乙肝病毒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可怕。它的传播途径只有两种,一种是母体传染(怀孕分娩时),另一种就是血液传染。70、80后有不少女士携带或患有乙肝病,但她们在医生的正确指导下,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并没有将乙肝病毒传染给下一代。
从婚姻上来说,你还没有结婚就考虑到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我对你的这种做法很不苟同。我们国家也没有因为隐瞒了乙肝病情而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律法规。但是,今后的生活是你自己去面对,因为隐瞒了真实病情而酿成的苦果,只能由你自己慢慢的品尝。
但愿我的回答能给你提供帮助。
能否以配偶隐瞒婚前携带乙肝病毒要求离婚?
婚姻法禁止“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患者结婚。根据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下列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等传染病;
(3)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
携带乙肝病毒并不属于婚姻法上规定的禁止或不宜结婚的疾病范围。况且原被告双方刚结婚不久感情尚好,所以在原告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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