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5岁的曹女士在朝阳区一家三甲医院接受心脏手术后死亡。经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调解,医患双方达成一致,由医院给付曹某家属40万余元。最近,曹某的丈夫、儿子及父母等4人以调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为由,诉请朝阳法院撤销调解协议。昨日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事件
患者死亡医院赔40万
曹女士丈夫单先生诉称,2013年7月份,他带妻子曹女士来京旅游,因妻子患有风湿性心脏病,便慕名到这家三甲医院做检查。医生称,妻子应该做二尖瓣换瓣手术,10万元就能治好。
2013年7月16日,曹女士入住该医院心外科,并于7月30日接受了二尖瓣更换和血栓消除术等。2013年8月7日,曹女士死亡。
2013年8月29日,单先生作为患方家属代表,在医调委主持下与医院达成调解协议,由医院向曹女士家属赔偿40万余元。2013年9月10日,医院将赔款给付了家属。
庭上,来自北京中天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人称,在诊疗过程中,医院存在一定过错,且与曹女士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故医院应承担相关责任。
》原告
需赔死者父母赡养费
昨日,单先生代表儿子及岳父岳母出庭。其律师称,因4名原告均非专业人士,医调委所出具的调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故诉请法院撤销该调解协议。
原告方表示,曹女士在医院做二尖瓣和取出血栓手术,可医生擅自做主,把主动脉和主动脉瓣切除,以致病人各项功能衰竭死亡,医院治疗存在重大过错。无论在调解中还是在鉴定中,相关部门均没有提出尸检。
此外,赔偿明细显示,医院在医药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6个项目中,其赔偿均为零。原告还认为,曹女士作为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今曹女士去世,医院应该赔偿老人赡养费。
》被告
已一次性赔偿拒诉求
被告方称,调解协议基于双方自愿,且原告方没有相关事实和证据证明调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故请法院判决驳回对方诉求。
完成前、火化前均没有提出异议。调解协议由医调委主持,双方自愿签订。40万余元的赔偿为一次性支付。且曹女士住院期间医药费花掉20余万元,医院为其减免10余万元,所以医院整个赔款应有50万元。
贵阳19岁女孩隆鼻手术时意外死亡事件引发热议,1月9日,一份死者家属与涉事医院达成和解的《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在网上流传。红星新闻从贵阳市云岩区中环社区群工部负责调解此事的罗涛处证实,死者家属与涉事医院已经达成和解协议。死者家属的一名好友告诉记者,此次和解,利美康整形医院赔偿死者家属的赔偿金额为160多万元,协议规定死者家属亲朋好友不得再通过网络传播医院的负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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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与医院达成和解协议现场
红星新闻记者 付松 编辑 包程立
这个要看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且是否是其医疗过错导致了患者的死亡,如果是的,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家属可以与医院协商,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来确实过错及死亡原因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这一事件如果是医院的失误,医院肯定要承担责任,如果跟医院无关,医院就不必承担责任。
李先生因夫妻俩准备要小孩,做了孕前检查发现有妇科病。2021年11月5日上午,妻子胡女士到绵阳市妇幼保健院做微创手术治疗,却不幸没能下手术台,于当天下午死亡。
2021年11月9日上午,绵阳市妇幼保健院回复称,胡女士在医院进行全麻下腹腔镜(巧克力囊肿剥除、子宫病损切除、双输卵管插管通液)手术时,突发心律增快、体温快速增高等症状,医院立即组织市级相关专家全力抢救,17时28分,患者抢救无效宣告死亡。对于患者死因,专家初步意见为恶性高热,这是一种极为罕见的家族遗传性骨骼肌异常高代谢肌肉病,与先天基因有关,一般情况下无表现,吸入麻醉剂和肌松药物可能诱发。
李先生表示,他不认同医院“恶性高热”的说法,希望通过尸检能查明妻子的死因。如果医院有责任,他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医院和家属方已达成协议,将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死者进行尸检。医院方表示,他们希望通过尸检查明真相,医院如果有责任,决不回避责任,该医院承担的责任决不推卸。
绵阳市妇幼保健院在网络进行了回复:
患者在我院进行全麻下腹腔镜(巧克力囊肿剥除、子宫病损切除、双输卵管插管通液)手术时,突发心律增快、体温快速增高等症状,我院立即组织市级相关专家全力抢救,17:28,患者抢救无效宣告死亡。对于死者及家人的不幸遭遇,我们深表遗憾与痛惜!
对于患者死因,专家初步意见为恶性高热,这是一种极为罕见的家族遗传性骨骼肌异常高代谢肌肉病,与先天基因有关,一般情况下无表现,吸入麻醉剂和肌松药物可能诱发。
医学还有很多局限与未知,我们与您一样急切期盼着司法鉴定机构尽早明确死亡病因。在此期间,如有需要,医院愿竭尽所能为死者家属提供帮助。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们也恳请广大网民朋友客观理性看待本事件,不信谣、不传谣,感谢您的理解!
同时,在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的网络回复中这样提到:2021年11月5日当晚,我院连夜与家属协商,达成共识,共同委托成都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死者进行尸检,并签订协议。受疫情影响,原协商的司法鉴定机构暂不受理此业务,2021年11月8日,家属提出由绵阳司法鉴定机构对死者进行尸检。目前,我院已尊重家属要求再次签订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协议,积极迅速配合家属依法维权。
绵阳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希望通过尸检查明真相,医院如果有责任,决不回避责任,应该医院承担的责任决不推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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