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南航急救门”中突发疾病的当事人因无人搬抬只能自己爬上救护车,到近日北京老人突发脑梗塞遭急救人员要求另找人搬抬——救命急救,却屡屡遭遇“抬不动”一副担架的尴尬。
急救担架,到底应由谁来抬?22日,几经修订的《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明确搬抬急危重患者的责任由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承担,每辆救护车均应配备担架员。但面对全国多地专业担架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明确责权也许仅仅是填补急救供需缺口、理顺急救机制矛盾的第一步。
有了配备担架员的规定,担架员就能配齐吗?
在北京急救立法之前,国家卫计委2013年出台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中既已明确规定,“搬运、护送患者”属于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的范畴。
在此前的“北京急救人员要求另找人搬抬病患”事件中,由于患者家属在拨打120时说明患者肢体活动障碍,北京急救中心调度指挥中心在派出急救车时,除了驾驶员、医师、护士,特意配置了担架员。但在面对脑血管病需平躺、患者高龄体重等具体情况时,仍出现了一名担架员不够用的情况。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表示,实践中患者的急救需求存在多种情况,不宜将救护车上的人员配置严格到具体数量。此外,条例明确搬抬担架的责任主体为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同时,规定患者家属和现场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但有了“每辆救护车都要配备担架员”的规定,担架员就能配齐吗?
据介绍,北京担架员中不少人来自外地,尽管经过专业培训,工作强度大、时间长,收入却不高,每月只有两千多元。
招聘门槛高、工作风险高、劳动强度高,薪资收入低、晋升机会低、发展出路低,包括担架员在内的急救人员“用人荒”的背后,是“三高三低”的现实矛盾。一位担架员告诉记者,人员流动性很大,有的没干多长时间就辞职了。
面临收入少、责任重的不只是担架员。为缓解院前急救专业人员匮乏的现状,国家卫计委于2015年7月发布《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出,自2015年起,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对院前急救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加试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
然而,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需要防止加试成为变相的“降分录取”,导致院前急救的执业门槛降低、医疗质量下降。
急救缺的不仅仅是担架员
根据1994年发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规定,城市每5万人需要配备一辆救护车。但该标准早已跟不上我国城市化以及人口老龄化的速度,难以适应快速增长的日常急救服务的需求量。
记者查阅2014年数据,浙江杭州主城区按常住人口362万计算,应有救护车73辆,但目前实际只有51辆;天津市区常住人口加上流动人口共计1000多万人,按照标准应配救护车200辆,而实际上目前天津市120急救中心共有救护车70多辆。
北京市急救中心介绍,北京120每天派出救护车900到1000车次,但只有四五十个担架员。资源严重不足的同时,还存在对资源的不合理利用。
——缺乏对紧急和非紧急需求的有效区分,急救人员无法用在“刀刃”上。
“每天北京急救中心调度平台电话的呼入量为4000多次,其中要车的约1300-1400次,派出急救车的数量900-1000次,派车的这部分中,大约有一半的病人不属于卫计委规定的危急重症患者。”北京急救中心副主任刘红梅介绍。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要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提供搬抬服务,并不是“一刀切”,而是聚焦“有需要的急、危、重患者”。但在实践过程中,难以通过一通电话判断患者是否需要搬运、需要怎样的搬运。
——急救站点重复和不足并存,影响反应水平。
李小娟介绍,目前北京120和999两个急救体系分别设站,缺乏统筹协调,造成急救站点布局不均衡、资源利用不充分。据测算,北京要达到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在15分钟内,共需建立266个急救站点,目前急救站点总数已达305个,但反应时间还达不到15分钟的水平。
政府包干还是社会力量参与,急救供需缺口谁来补?
专家表示,北京立法明确政府在院前急救中的权责是第一步,接下来需要将法规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公共财政的配套和保障,全国其他地方也应借鉴北京的做法。有网民指出,政府部门不仅要重视盖楼、修路这样的基础设施建设,随着时代发展和百姓生活条件改善,院前急救这样“平时看不着、应急能救命”的民生工程也应得到重视。
一些专家指出,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值得借鉴。在香港地区,院前医疗急救由消防部门承担,非紧急的救护转运服务则由其他辅助机构来承担,从而既保证了专业反应又减少了利益纠葛。
刘红梅表示,分级调派,是让急救资源有效利用的前提。我国急救理念是尽快将医生送到病人身边,一辆急救车上有医生、护士,就相当于移动ICU,急救资源是非常宝贵的。出一趟急救车平均成本为1400多元,但向市民平均收费180元,将近90%的成本由政府承担。
而很多国家和地区对需要急救的患者是分开的,急危重症患者由政府提供免费服务。对于非紧急的情况,如空巢老人就医、需要搬抬的骨科病人,应该由市场化的公司提供这类服务。
一些专家建议,通过提高待遇等鼓励性措施保证急救医疗的数量和水平优势,比如基于急救人员独立的编制、待遇以及上升空间。例如在加拿大和我国香港地区等地,急救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是一份稳定、体面的工作。
【答案】:B
同期控制,又称为过程控制、环节质量控制,其纠正措施是在计划执行的过程中,护理管理者通过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和控制下属人员的活动,対执行计划的各个环节质量进行控制,当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偏差时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在领导监督下纠正不符合标准的医疗操作,属于同期控制的范畴。
光明网评论员:昨天,浙江甬台温高速温州方向发生车祸,高速路被私家车堵得严严实实,经交警10多分钟疏导才打开,受伤司机在医护人员到场后宣告死亡。“如果救援能早点到,可能还有救”,救援人员说。
13公里的路程,救援车辆走了近半小时。现场一名私家车主感叹,“好可惜啊,刚发生事故的时候,这个驾驶员还能说话,状态也不错,但一直等不到救援,就眼睁睁看他慢慢没气了。”生命之脆弱,在占道之野蛮面前,如败柳残枝,毫无反击之力。
同样的案例还发生在江苏南京:昨天上午,在一辆501路公交车上,一名乘客突然浑身抽搐,疑为癫痫发作。因该公交车途经的二桥高速车多拥堵,救护车无法及时赶到。此事虽有惊无险,但乘客、急救人员还是向媒体反映,在病人最急需救援的时候,一辆辆出城的车子,却挡在了应急通道上。
既然人命关天,应急车道被非法占据之弊,果真就无解了吗?不幸的是,这个问题在今年的黄金周,答案依然不甚乐观。比如来自媒体的消息称,“记者2日从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获悉,仅10月1日当天就发现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问题千余起。”四川市民杨先生,途经厦蓉高速距双桥子还有2公里左右路段时,他用手机视频记录了侵占应急车道的“火爆”——短短8分钟内,95辆车“犯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法占用应急车道,最高可以处罚200元,记6分。这样的罚则,也不算轻柔。那么,为什么作为救命通道的应急车道,还是想堵就能堵?
细究起来,无非三个原因:第一,在公共意识与舆论口径中,“占道问题”往往是大事化小的。堵死应急车道,不少人将之纳入“车德问题”、“文明问题”,把违法现象降格为道德议题。靠呼吁,靠说理,而没能突出法律惩戒的刚性之力。第二,法不责众,非法占道已经成了破窗效应。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在技术或执法层面,坦白说,并非有突破性惩戒手段。抓拍或专项整治的成果,与实践中的占道乱象相比,还是九牛一毛。正因为概率上的漏洞如此扎眼,车主违法的侥幸就难以禁绝。第三,作为汽车大国,道路交通安全层面,却不是规则大国。根据相关机构预测,2015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5亿辆水平,2020年将超过2亿辆。车多了,驾驶员也多了,但从驾培到治理,道路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与素养,却始终是被忽略的短板。在执法不力或力有不逮的时候,非法占道就成了恶示范的顽疾。
几年前,中国网络上疯传着《实拍德国救命通道给急救车让路》视频:所有车辆避让两旁,那架势和气度,比什么都更让人体会到何谓“敬畏生命”。遗憾的是,我们不仅在马路中间辟出一条救命通道比登天还难,就算是明摆着的紧急通道,也会扎扎实实给堵个半死。黄金周的“堵途”中,应急车道是广场舞的地盘、遛狗的空间、加塞的机会,却难得有人会当真为可能的救援留下一条生路。技术的盲区,理念的黑洞,加之执法未曾长出牙齿,救援通道也就成了司机眼里的一条虚线罢了。
眼下而言,解决救命通道被堵问题,也许唯有法律不再袖手。当年的酒驾与醉驾,一样迁延跌宕,多年无解,可狠心较真下去,照样风轻云淡。整治非法占道有什么难的呢?只要技术硬件到位,执法执罚不软,祭出“占道扣12分”等杀手锏,还怕车主心存侥幸吗?人死在堵车的路上、应急车道难应急——这样的悲剧,也该在依法治国中走向剧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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