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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责险切中解决医患纠纷要害(2018-09-17定州医责险会议纪要)

妙手生春 2023-08-03 06:18:32

国家卫计委会同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并印发《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提出,到2015年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90%以上。

按照《意见》要求,各地要统一组织、推动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即由医疗机构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一旦发生医疗损害责任事件,由保险公司代为赔付。而为确保院方参保医疗责任保险,《意见》还提出,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医疗责任保险的支持,确保医疗责任保险充分发挥医疗风险分担作用;医疗机构投保医疗责任保险保费可在其医疗支出中列支。

所谓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而言,投保双方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同时承担对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给付赔偿金的责任。既可由医生个人投保,也可由医院投保,保险公司承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医院及医务人员(即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显然,运用保险手段解决医疗责任赔偿问题,建立第三方赔偿的途径和渠道,不仅有利于患方及时得到经济补偿,更好地明确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亦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实际上,我国推进医疗责任保险的步伐早已迈出。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就开始了医疗责任保险试点。但试点范围和效果均不尽人意。2007年,保监会等多部门还共同发布《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为中国医疗责任保险提供政策支持。

然而,即便如此,医疗责任保险作为新鲜事物,仍未实现大面积覆盖,其发挥的作用更是有限。当前,我国医疗责任保险覆盖率仍难改较低的事实。据统计,2013年我国有6000余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总数的60%。但同时,医疗责任保险发展仍然面临困难,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参保率低,导致保险无法发挥“大数法则”的作用。此外,医疗责任保险险种设计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这些问题,《意见》除要求提高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外,还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科学合理厘定医疗责任保险费率,适时根据医疗机构风险状况及风险特点进行保费浮动调整和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和保险赔偿的衔接,支持保险机构提早、全程介入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多渠道调处医疗纠纷。

据记者了解,随着医疗事故纠纷的多发,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形式已经形成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申请行政调处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但这三种解决方式无不将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更重要的是,患者一方难以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这也是横亘于医患纠纷难以解决的关键所在。

在记者看来,积极推进院方投保医疗责任保险,不断提高医疗责任保险覆盖率,无疑切中了解决医患纠纷的要害。至少,对于院方和医务人员而言,在贯彻履行医生职责和规范诊疗行为的同时,在不可抗力或操作不当导致医疗事故之后,医疗责任保险可以在最大限度上降低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还利于其经营管理和营业秩序的正常开展;对于患者而言更是大有益处,即患者可以自然通过第三方公正合理地获得经济补偿。

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医疗责任保险的推广难度巨大。虽然医疗责任保险在国内外都已被实践证明既能降低医院风险,又能保障患者利益,但作为高风险险种,其即使在发展了几十年的西方发达国家,至今仍面临着如何解决巨额赔偿压力的问题。

国际上的广泛实施经验表明,唯有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以及司法、卫生等多部门的高效协调,方能确保医疗责任保险广泛启动,并在医疗体制改革中发挥应有作用。照此看来,《意见》所提一系列要求和明确的各方扶持政策,已经为医疗责任保险的大幅铺开创造了条件,而《意见》提出的“2015年年底100%全覆盖”的目标能否达成,也值得各方一并期待。

2018-09-17定州医责险会议纪要

2018年9月6日,分公司客户渠道部范总与理赔客服部相关人员,安信经纪公司客服部张总及项目负责人王鑫经理,一行四人到保定定州,就医疗责任险统保业务开展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工作。

大家首先到达定州医疗调解委员会,与主要负责人贾书记、张院长,项目协调人员张挺进行了座谈讨论。参会人员还有我司保定中支理赔客服李经理、非车险负责人杨涛,定州县支赵经理、张经理、项目对接理赔人员许燕。

大家就本项目从年初开展以来理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一、该业务总体情况

截止目前共11笔未决赔案,估损金额435000元;10笔已决赔案,涉及金额270285元。共计21笔赔案,合计赔款七十余万元。本业务实收保费二百万元,整体赔付率现在来看尚可。但考虑医疗责任险实际的长尾性,整体情况仍有待观望。三方都是本着把该业务打造成拓展全省医责险业务名片的目的,多方积极沟通合作,争取赢得卫生局及承保医疗机构的好口碑,并争取能够顺利续保。同时也要把控理赔风险,控制赔付率,努力将本项目做成优质业务。

二、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该地区因为首次开展这项业务,前期各环节衔接有些问题,如重复索要理赔手续、交接不及时、理赔周期长、需要我司及时参与调解等情况,在会上对以上情况进行了梳理,前期收集资料人员根据条款及案情、资料清单认真审核,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手续;交接工作有纸质台账,做好登记,责任到人,方便后期查看;我司专人及时参与赔案调解工作。各方积极配合,努力做好理赔服务工作。

两万元以下的赔案,虽然承保协议要求较宽泛,但院方赔偿处理过程也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和医调委,切勿私自达成赔付协议,以免造成后期赔付纠纷。

我司已经结案的赔案,一定要在九月份,抓紧做好另外两家共保体的赔案摊回工作。以后的案件也应注意摊回赔款及时性。

截止目前出险案件较多的中医院,已决未决合计赔款已经超过总保费,应重点监管,严格把控;作为当地医疗机构龙头老大,及该业务保费占比最高的人民医院,赔付率较低,前期理赔也有些疏忽之处,应做好重点客户的理赔服务工作,提供客户满意度。

最后范总对本业务的开展情况,及项目未来的期望做了精彩的总结发言,确定了共同合作多方共赢,长期稳定发展的目标。

会后几位领导还专场到人民医院进行了走访慰问。赢得了院方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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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年度综治暨平安创建工作总结

2018年乡镇年度综治暨平安创建工作总结范文

篇一:乡镇年度综治暨平安创建工作总结为了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有效维护全镇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综治委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平安创建相关工作部署,我镇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平安创建,提升了镇工作的整体水平,有力推动了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考核

一年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综治暨平安创建工作,牢固树立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的思想,把保平安、促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综治工作重心转移到建设“平安”上来。一是组织领导到位。镇党委、政府为了切实做好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平安”建设、预防和处置重大信访事件、安全生产等工作领导小组,为“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落实责任考核。与各村、主要企事业单位、综治成员单位签订综治、信访、安全生产等各项责任书45份。建立严格的检查考评制度,对基层综治、信访、安全工作情况实施年终检查和考评,从而确保综治、信访、安全责任书的各项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建立了领导干部抓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把创建“平安”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直接与镇干部绩效考核挂钩。

二、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平安防线

(一)以镇综治中心为平台,以各成员单位为抓手,整合镇、村、部门、企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今年以来,我镇坚持每月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排查出矛盾纠纷1件,成功调处1件;镇、村两级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4件(镇级10件,村级4件),调解14件,成功调解13件(镇级成功调处11件,正在调处1件,村级调处4件),调解率和成功率分别为100%和92.9%以上。综治中心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批19人次,受理信访件11件(其中上级转办案件8件),办结信访件9件(其中上级转办案件7件),3件正在办理。管控重点人员27人次,整治治安乱点1个,整治乱搭乱建20余处。

(二)及时有效化解不安定因素、矛盾纠纷与安全隐患,构建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一是坚持信息走在预测前。通过网格化管理方式,结合联片、联村、联组工作,构建成了“五排”排查工作网络。做到“元旦”、“春节前后”、“两会”、 “9.3抗战胜利纪念日”“国庆”等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二是坚持预测走在预防前。结合干部每周二下村开展“直联”服务日活动,镇、村两级干部从村民日常言谈中捕捉各类信息,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同时坚持每月稳定形势、治安形势分析,提前预测各类重大不稳定因素。三是坚持预防走在化解前。一年来,我镇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思路,力争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坚持化解走在激化前,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分级调处工作机制。①一般民间纠纷由村级治调组织负责调处。近年来,我镇村级调解组织调解纠纷成功率达85%,把大量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②较大的矛盾纠纷由镇综治工作中心化解;③比较复杂的社会矛盾由镇领导小组协调;④突出问题成立工作组专题化解。如卫生院医疗事故,通过工作组的调解,成功化解了一宗医疗事故。⑤突发性事件镇主要领导亲自牵头,直接参与,如我镇8.31黄烟少磅事件,正是由于镇主要领导亲临一线,亲自指挥、协调、第一时间介入,迅速及时化解了一宗敏感期事件。

三、开展严打整治,加强治安防范

(一)深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3+2”专项行动为重点开展各项公安工作,攻坚克难,主动出击收集线索,团结一切力量开展严防、严控、严打和群防群治工作,有效地维护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一年来,共立刑事案件12起,破案10起,破案率34.5%;立治安案件36起,行政查处21起,查处率65.8%;调解5起,治安拘留17人,强制戒毒1人。

(二)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工作。通过在全镇开展排查、走访、宣传等工作,经过分析、研究最终确定关停了镇区位于信用社旁的麻将室,一定程度上净化了社会赌博风气。一年来,通过打击整治,对7名重点参与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2人治安拘留。同时通过宣传和派出所的经常巡查等工作,使镇区周围的聚赌豪赌现象得到了有效整治。

(三)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力度。在人防上,建立以派出所为骨干,镇综治中心、夜巡队、护林队为中坚力量,村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组织为依托,各村和单位内部的防范工作为基础,形成人人参与的群众安全防范工作格局。开展季节性与经常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逻。在物防、技防上,在镇区重点部位、路段安装了21个视频动态监控系统,实行全天候实时监控。同时,全镇重点部位、金融机构、机关企事单位等都安装了视频监控、防盗门窗、报警装置。如对镇中心学校食堂进行视频直连市食药局,实时监控确保了食堂食品安全,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四、加强安全防范管理,切实保障各领域安全

一是公共安全。成立了处理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小组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镇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等各类领导小组。制订了重大群体突发性事件预案和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应急预案,做到面临公共安全事件时能及时、谨慎、有效地平息和控制事态。同是对重大工程项目实行风险评估,大大提高了党委调控、政府负责的维稳处置能力。

二是生产安全。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标语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法》,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共悬挂宣传横幅5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张贴宣传挂图10余张。同时,根据市安委的要求,对各企事业单位安全人员开展安全培训1次,受训人数100余人次。另一方面加大检查力度,消除事故隐患。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跟踪复查等方式,全面排查整治边界“非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上半年,共检查企事业单位(点)共计61家(点),发现隐患23条,已整治20条,整改率86.9%。企业自查38家,发现隐患18条,已整治18条,整改率100%。

五、强化工作重点,夯实平安基石

(一)实施基层系列平安创建工程,不断夯实综治基层基础。认真贯彻上级平安创建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继续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定了《镇平安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平安村(居)、平安学校、平安家庭、平安医院、平安林业、平安边界等系列平安细胞创建活动。平安创建的基础是各村(居),在去年已成功验收5个平安村的基础上,今年我镇再深化创建3个平安村(居),至此,平安村(居)创建率达到72.7%,到2017年前,将100%完成全镇11个村(居)的平安创建工作。

(二)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对卫生院和民政部门的统计造册核查,目前我镇登记在册精神障碍患者47人,其中已办证16人,所有精神障碍患者分别分布在全镇10个村委会,均已实行了轻度患者监护人监管,重度患者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全镇未发生1例因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对有暴力倾向的患者由派出所强制送精神病医院治疗。

(三)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镇安监、派出所对我镇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小太阳幼儿园等教育教学点就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社会治安、校车安全等进行了全方位地毯式排查整治。通过整治,完善了2处幼儿园消防设施改造;新增校车2辆;责令整改无证经营摊位1个;取缔无证经营零食点1家;完善整改视频监控5处;新增中心学校安全标志带和部分安全标志;整治非法营运三轮摩托车11辆次。

(四)积极开展反邪教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大势宣传“无邪教创建”工作,确定将我镇桃坪村作为无邪教示范点。开展无邪教知识培训1次;设立无邪教宣传栏2块;张贴反邪教标语10余条;反邪教横幅2条;利用“圩日”为广大群众讲解邪教的本质1次和派发各类宣传小册300余册。

(五)继续深入开展综治网格化管理。从年初开展综治网格化工作以来,目前已完成村居网格化管理全覆盖,达标率100%。

(六)积极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咬住整治目标,重锤出击,对辖区内非法制作易爆物品(烟花爆竹)迹象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整治,重点对加油站、液化气站、边界“非采”和烟花爆竹销售点等进行排查和整治;三是打击非法聚集,及时预防和调处事件;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完成全年治理工作。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年立刑事案件12宗,同比去年下降14.3%。破案5宗,破案率41.7%,同比去年上升11.2%,逮捕1人,提请直诉2人;立治安案件36宗,同比去年下降44.4%。行政查处21起,查处率58.3%,行政拘留14人,强制戒毒1人。解决群众求助76人次。成功调处了卫生院医疗事件和烟站黄烟事件。

(七)加强出租屋管理,深入开展打击传销。镇综治办联合派出所对全镇出租屋进行了摸底排查,我镇共有出租屋80间,其中,75间被本地居民租赁使用,5间房屋被外来人口租赁使用。我镇派出所与外来人口所租住房屋的所有人当场签订了《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一》共5份。同时,我办还与派出所签定了《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1份。

(八)积极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整顿工作。按上级文件要求,镇综治、派出所和安监站对邮局进行了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工作检查,通过检查,邮政工作人员操作规范,物件实行实名造册,寄递物品全部实行验货实名登记,检查组并无发现由非法危爆物品寄递情况。

以上是我镇在201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所做的一些工作,虽然比起上年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工作方法还存在着有待改进的地方,工作成效与上级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提高我镇综治工作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扎实工作,真正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建设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平安”。

明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市综治办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二、继续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做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群治队伍形成网络;辖区各单位有完善的机构和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使责任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细胞建设。因地制宜抓好辖区各单位平安细胞建设,将平安细胞做到各行各业,使平安观念深入群众心中。

篇二:乡镇年度综治暨平安创建工作总结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我镇根据县综治委发《XX县“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意见》的相关文件要求,围绕社会矛盾化解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镇 2018年度“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为了搞好“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镇党委、政府将“社会矛盾化解“摆上重要议事,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认真传达文件内容,全面部署当前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邹汉明任组长,镇长谭卫财、党委副书记曾凡军任副组长及相关成员组成的镇“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综治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二、制定方案,分步实施。

为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能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建立经常性工作机 制,及时化解事关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我镇综治办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动员全镇各相关单位及各村(居)委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属人、属事”的原则,以“事要解决”为 核心,以“息诉罢访”为目标,深入排查,精心组织,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了每项任务、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为“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的顺 利开展提供政策依据。自今年“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开展以来,镇共排查重大矛盾纠纷19宗,已化解的17宗,正在努力跟进化解的2宗。

三、部门联动,稳步推进。

镇综治办本着 “因案施策、因人施策”的原则,合理地运用各种措施,全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开展领导接访、干部下访工作。班子领导、五大办主任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上访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协调解决;定期组织干部下到基层,对各村(居)委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帮助群众反映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推动了各类矛盾的有效解决。二是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建立健全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各种矛盾和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初 始阶段,做到不升级,不蔓延。三是有效落实《人民调解法》。完善“三调联动”的运行机制,发挥自身优势,配合人民调解组 织及时发现、主动调解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四、加强指导,督促检查。镇“社会矛盾化解年”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督查小组,不定期深入基层,全面跟踪掌握“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促进各类 问题的有效解决。同时,加强对各相关单位、基层综治工作站的指导培训,指导基层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要点和程序、特 点、及规律。对活动排查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实行“一票否决”,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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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是交给

受害人。
首先,医保先行保险的医疗费属于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医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帮助和医疗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属于政策性保险。医保提供的只是最基本的医疗保障,该基金的使用会直接影响到受害人以后就医时自付部分的比例。
其次,受害人获得医保报销与其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并不冲突。受害人获得医保报销是其履行保险费缴纳义务后享有的权利,属于受害人投保后带来的收益,这是受害人与医保机构之间存在社会保险关系而发生的。受害人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则属于侵权法律关系,两者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医保支付部分不能冲抵赔偿义务人的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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