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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专家:养老金没领完,余额有望继承

夕阳红 2023-08-01 01:16:22

人社部专家:养老金没领完余额有望继承 ,担心缴多“不划算”?养老金没领完有望继承

在基本养老保险缴满15年后,继续缴还是不缴?每个人心中或许都有自己的“算盘”。

近日,针对养老金缴费多少年更“划算”的问题,人社部给出回应:我国正在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退休人员退休时领的养老金,与其工作时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直接相关。

以退休职工领取养老金为例,按照现行的养老金支付体系,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的资金越多,从统筹账户中所领取的百分比也越高,从绝对金额来看,缴费水平相当情况下,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单月所领取的养老金金额自然越大。

但是,算上资金贬值、领取年限等因素,一些人并不愿意选择多缴多得的方式。业内专家对现行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也存在争议。

一位人社部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缴养老保险费划算是有道理的,有些人担心来不及领完缴纳的养老保险或许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机制正在不断完善,目前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同时,统筹账户的继承问题也在研究之中。

养老金“多缴多得”?

王阿姨和老伴在一个县城工作,再过几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但在多年前缴满15年养老保险后,他们就没有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不划算”是王阿姨给出的理由。

实际上,王阿姨和老伴并非个案,社会对于多缴多得的养老保险激励机制一直存在争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唐钧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在来看,缴得少的人可能相对划算,因为有一个底线,政府要兜底,但是,缴得少,领到的金额肯定也是比较少的。”

对此,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人们持这些想法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其实这种做法并不“划算”。退休人员退休时领的养老金,与其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直接相关。缴得多、长,领的养老金水平自然高。15年只是判断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能否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以企业职工为例,企业职工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系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相应的计发月数。

“由此可见,参保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额息息相关。个人缴费时间越长、缴费越多,养老金水平就越高。”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说,“不管对哪类参保人员,多缴养老保险费都是划算的。”

《北京商报》报道称,以一位月薪保持在5000元的企业男职员为例,如果该职员工作35年,并且在工作期间持续按应缴比例缴纳养老保险的话,35年后,企业及职员本身共缴纳养老保险为58.8万元,如果只缴纳15年缴纳总额为25.2万元。根据公式计算,缴纳15年,该职员月领养老金为1268元,连续缴纳35年,月领养老金为2959元。 “我觉得人社部的解释是非常有道理的。”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说,不应该静态看待养老金的领取数量,就社会平均工资一项来看,增长速度是非常快的,虽然有一定的通货膨胀的因素,但是,折算后也是非常划算的。

以北京为例,2004年北京职工平均工资为28348元,2014年北京职工平均工资则达77560元,10年间,增长了近两倍。

统筹账户可继承?

实际上,所谓的划算不划算,是对领取年限的预期,也就是对寿命的预期。

有媒体报道显示,以5000元月薪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为例,分别缴满15年和35年,根据现有的养老制度计算,不论是哪一种缴费方式,60岁退休后,该职员必须至少连续领取养老金16~17年才能拿回企业及自己缴纳的全部费用。

有业内专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如果国家推行延迟退休政策,比如实行65岁退休,能否领回企业及自己缴纳的全部费用可能更未知。

对于延迟退休等政策可能对养老金缴费激励机制带来的影响,上述人社部专家认为,实施延迟退休政策后,感觉领取退休金更迟了,但是缴纳养老金的年限可能会更长,每个月所领取的养老金也会更高,这个是不存在问题的。当然,也有人担忧是否有这么长的寿命,制度应该设定一个最低的领取年限。

目前,养老金中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是按139个月分配,往后可以继续领取,但是,如果参保人死亡,领取不够139个月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而统筹账户部分却未有相关规定。

“下一步在养老保险制度修正的时候,统筹账户也应该设定一个最低发放年限,如果没达到最低年限,剩余年限的钱也应由子女继承。”该人社部专家称,这个制度是在不断提出问题,不断研究完善过程中,统筹账户的继承问题也在研究。

唐钧认为,从国家来讲,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并不是收的钱越多、发的钱越多越好,政府的责任是有限的,只需要保证基本的生活,应该留出更大的空间给市场、社会。

养老保险账户余额继承可以提现么

法律主观: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账户余额继承: 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 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余额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或者城镇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 ,享受相应的 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 医疗保险待遇 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草案还明确了 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基本养老金 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法律客观: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账户余额继承: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农村老人死后养老金没领完怎么办

农村社保没领完死了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时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在社会保障的历史上有两个里程碑:一是德国在俾斯麦时期首创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国建立全面社会保障制度,并将社会保障制度化,这对二战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全球化产生了很大影响。
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二战是个分水岭。总的来说,二战以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的项目、覆盖率和保障的水平等方面各国可能不同,但是相同的一点是:社会保障只是保证居民拥有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二战以后,社会保障进入到另一个阶段,福利国家纷纷出现,其先锋是英国。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没领完怎么办理吗

在单位交的养老保险辞职了,不能提取出来。未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提前支取,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一次性支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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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如果未领够139个月即死亡,养老金余额可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规定的比例分别缴纳,缴费进入两个账户,一个社会统筹账户,一个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由92年4月开始的个人缴费100元以下工资2元,100元以上3元,到1995年全面改革,建立两个账户,个人缴费由工资的3%,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直到8%。个人账户按11%进入,个人缴费进入个人账户,不足部分由单位缴费补足,2005年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8%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进入统筹账户。
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早在1995年开始实施,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的通知》规定:“职工在离退休前或者离退休后死亡,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取完,其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规定发给职工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 承人;从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记人的部分,归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离退休后,基 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已领取完毕时,由社会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继续支付,直至其死亡”。 2010年10月颁布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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