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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职业病该怎么防治,职业病的鉴定方法(如何做职业病鉴定?)

夕阳红 2023-07-30 01:28:05

一、司机有哪些常见的职业病呢

前列腺炎,尤其慢性前列腺炎,治疗起来多较困难,加之司机由于其工作特点,是易患该病的重点人群,且多不能维持按期、正规、连续的综合治疗,故对此病的预防就显得更重要。预防上应针对上述因素采取相应措施,如持续驾车1小时左右,应下车适当运动,活动腰髋,伸展四肢;长途驾驶可轮班操作,司机交替休息;平时多饮水,多排尿;注意个人及驾驶室卫生,发现身上有感染灶时尽快治疗。另外,还须注意生活规律,坚持锻炼身体,增强抵抗力和自信

振动病,机动车在发动、行驶时,都在不停地振动。开车时间一长,手部末梢血管和肌肉可产生痉挛,表现为手麻、手痛、手胀、手凉等症状,严重时还可引起手腕及手指关节的骨质增生,甚至关节变形。

噪声性耳聋,机动车发动机运转、汽车喇叭、所载物体的振动等,可产生不同强度的噪声。司机长期在噪声的“轰击”下,易产生听力损伤,导致噪声性耳聋。早期,多在开车之后出现听力下降,如不开车,听力又逐渐恢复。但长期开车,反复接触强噪声,就会造成听力明显损害,且不能完全恢复,导致双侧不可逆性耳聋。

视力疲劳综合症,司机在开车时,眼睛时刻都要注视路面的情况。倘若汽车的挡风玻璃质量粗糙,或高低不平,厚薄不一,便可直接影响司机的视力,导致视力疲劳综合症,即在开车过程中,出现头晕、视线模糊、两眼胀痛等症状。

颈椎病,司机开车时始终注视着一个方向,容易导致颈部肌肉痉挛,可使颈椎间关节处于一个不正常的位置,发生颈椎微错位,压迫、刺激神经,出现头部、肩部、上肢等处疼痛、发胀,颈部肌肉痉挛等。

二、职业病有四种征兆

每年的4月25日至5月1日为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宣传周,今天,记者从杭州市红会医院了解到,如果发现自己多日失眠,出现了久治不愈的口腔溃疡,或者发现最近老是腹痛和便秘,再或者全身红疹、皮肤瘙痒,那么有可能患上了“职业病”。

据了解,2011至2014年的统计资料显示,杭州市尘肺病共诊断508例,占所有职业病的83.4%,以矽肺、煤工尘肺和电焊工尘肺为主。另外还有以噪声聋为主的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因素所致职业性中毒等。

杭州红会医院职业病科主治医师韩静茵说:“尘肺病危害很大,因职业性粉尘会严重影响患者的肺功能,往往表现为患者生活质量和劳动能力的下降,同时尘肺病还会引起一些并发症。”

据了解,杭州红会医院2013年开始使用“肺灌洗”治疗方法,对尘肺病患者疗效较好,一般患者进行“肺灌洗”治疗两次,就能基本康复。但不是所有尘肺病患者都能进行“肺灌洗”治疗,因为这种治疗方式主要是依照患者的个人身体状况来定。

“因为政府监控以及相关体检比较严格,所以这几年杭州的职业病发病率逐年减少。”杭州红会医院职业病科主任医师李国辉说,职业病是多发病,而且发病方式比较隐匿,会让多数患者误以为是身体上的小毛病,从而拖延了治疗时间。日常生活中多吃综合维生素片,进行相应的中医食疗法,适当的体育锻炼等,都能很好地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三、该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

一、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二、提交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尘肺病诊断申请者需提供相隔六个月以上的合格的高仟伏胸片(二张以上)。所有材料应加盖提供材料单位公章,说明材料属实。

三、如符合受理条件可受理立案并发出《职业病诊断受理通知书》。

四、职业病诊断讨论:由职业病诊断机构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诊断过程如实记录。

五、结论形成:根据半数以上诊断医师的一致意见形成诊断结论,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名。

六、职业病诊断书根据诊断结论制作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四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各执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当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

四、职业病防治法

①如果你一坐就是一整天。你的职业是:文案、财务工作者等。职业病:久坐"憋坏"子宫。那些一整天呆在空调房、坐在计算机前的白领,由于长时间坐着,会使得女性的盆腔容易充血,从而引起了附件和子宫颈的血液循环不畅通,再加上阴部透气不好,最终导致女性容易发生感染,宫颈炎、宫颈糜烂等妇科疾病也就发生了。

这样做,可以帮你改善:安装提示软件,随时提醒活动:在电脑上安装一个提示软件吧,每到一小时就提醒自己起来活动一下。不要长期使用护垫:久坐本来就会使阴部透气不良,再长时间使用卫生护垫,更会加重外阴细菌生长繁殖,从而导致宫颈感染。体检必查:建议这些办公室白领每半年做一次妇科检查,有宫颈疾病时要及时治疗。

②如果你总站着工作。你的职业是:空姐、乘务员、警察等。职业病:小心腰椎间盘突出及静脉曲张。据统计,目前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发病率已近15%,导致腰椎间盘退行性改变的主要原因是长期慢性积累性劳损,长久站立造成下背痛。

这样做,可以帮你改善:两条腿来回交替身体的中心:不要总是用两条腿一起来支撑全身的重量,应将身体重心交替由一只脚上,让腿脚得到适当的放松;晚上睡觉前用热水泡脚,给小腿按摩,疏通下肢血管缓解疲劳

③如果你总要打印材料。你的职业是:编辑、秘书等。职业病:小心"复印机综合症"。

这样做,可以帮你改善:多通风勤打扫:这是净化空气最好的方式。办公室应保持每天开窗换气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15分钟。

④如果你总是应酬很多。你的职业是:销售、公关、高管等。职业病:脂肪肝、肥胖找上门。女性往往更善于与人打交道,也因此,从事销售行业的女性应酬多,饭局多在所难免。长期摄入过多动物脂肪、植物油、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这些食物在体内不能被充分利用,过剩的营养物质便转化为脂肪储存起来,导致肥胖、高血脂和脂肪肝。其中,肥胖就是引发脂肪肝的第一病因。

这样做,可以帮你改善:尽量选择不同类型的餐馆:比如今天吃海鲜,明天吃清淡的日本菜,甚至可尝试少油的斋菜,不要让身体天天摄取过量的营养。晚餐越清淡越好:点菜时尽量可能选一些清淡、营养价值高的菜,如蒸鱼、菜煲,应避免油炸的煮法。酒以少喝为妙,不要为了逞一时之勇而过度豪饮,酒精既伤身又易让人增肥。

⑤如果你长期熬夜、日夜颠倒:你的职业是:医护人员、作家、演艺工作者等。职业病:患肿瘤的比例是平常女性的1.5倍。熬夜对你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不过你的身体可不一定吃得消!据报道,经常打乱生物钟熬夜的女性出现月经不调的几率是作息规律者的2倍,其痛经、情绪波动的情况也很多。而专家称,经常上夜班的女性患肿瘤的比例是白班女性的1.5倍,而且上夜班次数越多,风险就越大。

这样做,可以帮你改善:人造夜间环境,把失去的睡眠补回来:白天补觉时要拉上遮光性好的窗帘,人工制造全黑环境,促进体内褪黑素的正常分泌;出现乳房胀痛、脾气暴躁、月经紊乱时,要去医院找大夫调理,这些措施对预防乳腺癌至关重要。

⑥如果你常常加班压力大:你的职业是:创业者和私营企业主等。职业病:每天加班超过3小时易患心脏病。

这样做,可以帮你改善:抽点时间晒太阳:阳光有益于人体新陈代谢,可以有效地降低血中胆固醇的水平。据调查:凡是阳光照射率高的地区,罹患心脏病的比例都小。日光浴的最佳时机上午8点~10点,下午4点~6点。

如何做职业病鉴定?

1、你有权索取前三次体检报告(复印件单位应盖章);
2、单位要告知你有没有职业病;
3、单位给你两个选择是可以的,但是都要职业病治疗后、职业病鉴定赔偿后;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还可以根据以下规定,维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五条 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承担。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第十条 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第十一条 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第十二条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第十四条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
第十五条 体检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机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第十六 条体检机构应当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材料和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第十九条 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
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十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第十一条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第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出职业病诊断后,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载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执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
第十八条 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上注明的复查时间安排复查。

职业病=工伤?患职业病怎么办?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四)患职业病的;
.......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业病是工伤的一种,还要做职业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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