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其致之一也,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贞而贵高将恐蹶。故贵必以贱为本,高必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其以贱为本也。非乎?故致数舆无舆,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
传:夫一者,道之子,物之始也。能抱其子,复其始,则万物莫不遂其生之理矣。虽天道之与神明,地道之与山谷,莫不以得一之故而能清灵宁盈耳。《易》曰:天下之动贞夫一。故侯王得之则为天下贞,所以致之其道一也。然唯其致之,不可恃之,故戒其无以此为也。苟恃其清灵宁盈,则必将裂发歇竭矣。於乎万物恃其生,天理必灭。侯王恃其贞,贵高必蹶。特加贵高之言,将戒侯王之深旨也。亦既戒之,而又演之,曰其所以得贵为王侯,必以贱者为根本也。其所以高居大位,必以下民为基址也。至於孤寡不谷,皆下贱之称也,而侯王以此自称者,此以下贱为本之谓也。穷极其致,何以明之?夫士农工商具於民,然后有国焉;轮辕箱轴备於用,然后有舆焉。今指舆而数之,则皆轮辕箱轴耳,不见有舆也。指国而数之,则士农工商耳,不见有国也。然则士农工商,国之贱下者也,国之所以存,以贱下为本耳。故侯王当以贵自戒,不欲琭琭然如玉之贵异;当以贱下为本,故宜珞珞然如石之凡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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