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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道德真经论》十四

德玄 2024-12-18 20:25:12

【第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1],故混而为一。其上不曒,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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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之不名曰夷,

为色。

听之不闻名曰希,

无声。

搏之不得名曰微

无体。

此三者,不可致诂,故混而为一

皆归於无。

其上不皦,其下不味。

皦明也。道之升沙万物以生而不可见。道之降,万物以息而未尝亡。

绳绳兮不可名,

绳绳,延长之貌,曰有曰无,皆强名耳。

复归於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

欲言无邪,则物由以成。砍言有邪,则不见其形。

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若有若无。

迎之不见其首,

无始。

体之不见其后。

无终。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古之道,无也。

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道以无为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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