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1],故混而为一。其上不曒,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视之不名曰夷,
为色。
听之不闻名曰希,
无声。
搏之不得名曰微
无体。
此三者,不可致诂,故混而为一
皆归於无。
其上不皦,其下不味。
皦明也。道之升沙万物以生而不可见。道之降,万物以息而未尝亡。
绳绳兮不可名,
绳绳,延长之貌,曰有曰无,皆强名耳。
复归於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
欲言无邪,则物由以成。砍言有邪,则不见其形。
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若有若无。
迎之不见其首,
无始。
体之不见其后。
无终。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古之道,无也。
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道以无为纪。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daodejingzhujie/7425.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602607956@qq.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上一篇: 司马光《道德真经论》十三
下一篇: 司马光《道德真经论》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