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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老子注》二十五

德玄 2024-12-14 21:52:54

【第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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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寂者,止也。寥者,远也。寂无遗响,太空寥廓。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大者,虽六合之外而不能逃其,毫末之小不能遗其细,故“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远之极,则反于朴矣,故“远曰反”。反者,反于本也。用之弥满六虚,故曰远。近则不离己身,故曰反。远者,出于无极之外,不穷也;近在于己,人不见之。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法地,“王亦大”是也;地法天,“地大”是也;天法道,“天大”是也;道法自然,“道大”是也。盖自然者,犹免乎有因有缘矣。非因非缘,亦非自然,然道之自然,自学者观之,则所谓妙矣。由老子观之,则未脱乎因缘矣。然老子非不尽妙之妙,要其言且以尽法为法,故曰道法自然。人谓王也。人法地之安静,故无为而天下功。地法天之无为,故不长而万物育。天法道之自然,故不产而万物化。道则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无所法也。无法者,自然而已,故曰:“道法自然。”此章言混成之道,先天地生,其体则卓然独立,其用则周流六虚,不可称道,强以大名。虽二仪之高厚,王者之至尊,咸法于道。夫道者,自本自根,无所因而自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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