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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御解道德真经》五十五

德玄 2024-11-06 16: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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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
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
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精之至也。
终日号而不嘎,和之至也。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
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含德之厚,即养德也。比於赤子者,言初生小儿无知,天性未曾开之,故老子以此为首,发章之端。为何?不过教人持身行道如是而已。恐时人不信,故又以禽兽蜂虿至猛击毒者复验之,故云蜂者能以尾梢刺人甚毒,虎狼能咬食物者,雕鹰善击搏者,此四物使蜂子未出房,虎子方脱胎,雕鹰裸而未翎,其有知乎?不知也,以其天性未散不觉也。老子之意,欲人守道,心当以为比,方成大人君子,莫不又有不信者,又再比云此数物,当骨嫩筋软之时,其持物也不能拏紧,固即紧也。道言握诀,先儒符道者,非仲尼之学也。因其不能握紧,即无知,是以不雌雄之交,乃言未知牝牡之合歧作是也。以其精淳,故又朝夕啼泣,咽喉不哑为何?亦是初生不知用力,所泣不过自然耳。此乃和气也。喻君子能守自然之常道,则用事不乏无非,岂不若小儿之泣不哑然?特云知和曰常,知常曰明,此云守道知此将久,大理恍然而必通无疑。又益生曰祥,祥云非祥,益乃非自然而添力为之者,是为强为将不祥妖也。又比云以心使气乃有力也,力出於气,气尽而力亡,验乎?言诸事勿强为乃贞,若强为,即是壮,壮即是尽,又老,既老必衰,既衰必亡,言如此者非道也。云早已,早已,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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