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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经二十五

德玄 2024-11-04 15: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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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气形质具而未相离,日浑沦,合於浑沦则其成不亏,《易》所谓太极者是也。天地亦待是而后生,故云先天地生。然有生也而非不生之妙,故谓之物。

寂兮寥兮,

寂兮寥兮,则不涉於动,不交於物,湛然而已。

独立而不改,

大定持之,不与物化,言道之体。

周行而不殆,

利用出入,往来不穷,言道之用。

可以为天下母。

万物恃之以生。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名生於实,实有数焉,字者滋而已。道常无名,故字之大者对小之称,故可名焉。道之妙,则小而幽,道之中,则大而显。

大曰逝,

运而不留故曰逝。

逝曰远,

应而不穷故曰远。

远曰反。

归根曰静,静而复命,故曰反。道之中体,方名其大,则遍覆包含而无所殊易,所谓以言乎远则不御也。动者静,作者息,则反复其道,不离於性,《易》所谓以言乎迩则静而正也。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道覆载天地者也,天无不覆,地无不载,王者位天地之中,而与天地参,故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处一焉。

自道而降,则有方体,故云域中。静而圣,动而王,能贯三才而通之人道,於是为王。故与道同体,与天地同功,而同谓之大。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谓王也,天不产而万物化,地不长而万物育,帝王无为而天下功,其所法者,道之自然而已。道法自然,应物故也。自然非道之全,出而应物,故降而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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