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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经十六

德玄 2024-11-04 1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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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虚极章第十六

致虚极,守静笃。

莫贵乎虚,莫善乎静,虚静者,万物之本也。虚故足以受群实,静故足以应群动。极者,众会而有所至。笃者,力行而有所至。政虚而要其极,守静而至於笃,则万态虽杂,而吾心常彻,万变虽殊,而吾心常寂。此之谓天乐,非体道者,不足以与此。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万物之变,在道之末,体道者,寓乎万物之上焉。物之生,有所乎萌也,终有所乎归。方其并作而趋於动出之涂,吾观其动者之必静,及出者之必复,而因以见天地之心,则交物而不与物俱化,此之谓观其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芸芸者,动出之象。万物出乎震,相见乎离,则芸芸并作,精华发外。说乎兑,劳乎坎,则去华就实,归其性宅。命者,性之本,而性其根也。精者,神之母,而神其子也。精全则神王,尽性则至於命。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留动而生物,物生成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未形者有分,且然无问,谓之命。命亘古今而常存,性更万形而不易,全其形生之人去智与?故归於寂定,则知命之在我,如彼春夏复为秋冬。体性抱神,中以自考,此之谓复命。

复命曰常,

常者,对变之词,复命则万变不能迁,无间无歇,与道为一,以挈天地,以袭气母。

知常曰明。

知道之常,不为物迁,故六彻相因,足以鉴天地,足以照万物。

不知常,妄作凶。

圣人知道之常,故作则契理,每与吉会。不知常者,随物转徙,触涂自患,故妄见美恶,以与道违,妄生是非,以与道异,且不足以固其命,故凶。《易》曰:复则不妄,迷而不知复,此妄也已。

知常容,

知常,则不藏是非美恶,故无所不容。

容乃公,

无容心焉,则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何私之有?

公乃王,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故天下乐推而不厌。

王乃天,天乃道,

通天地人而位乎天地之中者,王也。一而大在上而无不覆者,天也。天地人莫不由之者,道也。尽人则同乎天,体天则同乎道。

道乃久,没身不殆。

道者万世无弊,庶物得之者昌,关百圣而不穷,蔽天地而不息,故没身不殆。殆近凶,几近吉,不殆则无妄作之凶,非知常者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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