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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品茶 2023-12-06 19:03:42

律师是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公正的重要力量,在行使职责的过程中必须严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律师团体内部自我约束的标准,是律师能否受到社会信任的重要标志。律师如果违背职业道德,将会损害到自身信誉和形象,影响到个人职业发展和整个律师团体的声誉,甚至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律师必须时刻牢记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坚持高尚的职业精神,忠实履行职业职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以维护法律秩序和公正。

  职业道德是指在人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包括职业关系、职业主体与职业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职业团体之间的关系、同一职业团体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职业劳动者、职业团体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律师的职业道德是指人民律师在从事律师业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律师职业道德是指导律师执业行为的准则,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是否符合律师职业要求的标准,是对违规律师追究职业责任的重要依据。

笔者有一年辩护的王某国涉嫌的诈骗案件,笔者在会见程序向其询问并阅读卷宗后,确认该人以介绍工程为名,收取受害人一笔数额极大的资金。因工程虚假,构成犯罪。其本人对涉案事实如实供认,笔者决定对王某国作有罪及从轻处罚的辩护。王某国对笔者的辩护意见表示接受,并同意认罪认罚。

不久,王某国的家人又从北京聘请一位讲南方口音的律师来通化辩护,他在第一次会见时便要求王某国不能认罪,并向审判法院申请地域管辖异议,要求将王某国移送到北京审判。因这位北京来的律师向嫌疑人家属承诺将可以争取无罪判决结果,与笔者的辩护意见冲突。王某国的家属说:“必须按北京的律师意见辩护。”

基于这种情况,笔者拒绝对王某国做无罪辩护,与王某国家属解除了委托关系。不久法院驳回了北京这位律师的申请,王某国也因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在这起案件中,这位讲南方口音的律师,打着北京律师的旗号,向嫌疑人及家属承诺案件结果,并在法庭上以“死磕”方式与公诉人和审判人员缠诉,实际上反映出这位律师的职业道德出了问题。

2013年北京发生的李某某等人性侵刑事案件,一些律师公开发表案件内情,致使几个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的隐私被大肆报道。这些律师以故意披露当事人隐私和案件敏感信息的方式为自己造势,并和其他律师相互攻击。一时间令人们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感到无法理解。

一些律师利用媒体报道案情细节和当事人的隐私,借机提高自己的职业声望。

李案发生后,有些人在批判和辱骂李某某及其父母的时候,对李某某的律师也进行人身攻击。当李某某的律师声明要求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时候,却遭到了无法忍受的网暴。于是,这位律师便退出案件代理以置身事外。

李某某的家长另行聘请律师,既委托辩护律师介入案件,又安排律师担任私人顾问对外发布信息。新更换的律师有意发布案件有关情节,影射受害人Y某某是问题女,是李某某犯罪的诱因等信息。想以此来扭转社会舆论对李某某的不利影响,把舆论批判的对象转化到对受害人Y某某的身上。其实,律师的这种做法是利用舆论为自己做广告,以扩大自己的业务影响。

一些律师以反驳其他律师观点为名,发布案情细节,借机出名,加剧了律师职业道德的危机。

李某某案件公开后,许多当事人的辩护律师也成为舆论关注的对象。一些律师在侦查阶段和起诉阶段,纷纷向舆论界披露一些案情及与李某某的辩护律师的不同观点。这些律师在相互发布案件信息的时候,大都以自己掌握的案情为基础,预测案件的走向。为了让人们相信自己的观点,披露当事人的隐私和具体的案情细节就成为律师们的主要手段。这些律师们的做法是利用舆论向社会宣传:“我比其他律师都强。”

一些律师以说明当事人的真实身份为借口,披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为自己的业务拉动舆论。

李某某刑事案件引发的以律师为主体的舆论大战中,一些律师向媒体抛出了Y某某是陪酒小姐或从事不正当职业等侵权信息,引起舆论的强烈反应。当一些律师把对Y某某不利的信息披露之后,确实拉动了对受害人一方不利的舆论。尽管这些信息最后并没有被法院采信,但一些律师确实达到了拉动舆论为自己造势的目的。

有的律师向当事人家长要求代理案件被拒后,不惜违背律师执业纪律向媒体披露案情实施报复。

曾经有一位律师向李某某的母亲要求为她儿子辩护而被拒绝,随后他为另一被告做刑事辩护,借此发布了指向李某某的大量案件信息。有人说,这位律师是向李某某的父母报复。尽管这个说法不一定准确,但律师故意披露案情、披露其他未成年当事人隐私的行为有损自己的职业道德和律师执业纪律。该律师还发布其他律师违反律师职业纪律的证据,要求律师协会查处。这种做法,已经把刑事辩护变成了与律师同行相互拼杀的战场。

庭上律师在辩护中互掐,庭下则相互攻击,损害了律师队伍形象。

在李某某等人刑事案的庭审中,有的律师在履行辩护职责时,还借机向其他律师进行攻击。庭审之后,又继续发布信息,披露案情、批判或攻击其他律师,着力向社会证明“我是最优秀的,其他律师都不如我。”这些律师忘记了一个原则:律师的执业纪律中有禁止诋毁同行的规则。这些违规律师在遭到社会批判和律师协会即将对他们涉嫌违纪进行调查时,仍然以举报其他律师违纪为名借机攻击和诋毁同行。

以上这些情况说明,有些律师的职业道德确实需要重塑,否则就难以向社会证实律师职业的高洁。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并禁止对外披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信息。这是因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心理承受能力弱,公开其身份信息,会给其造成精神压力,并影响其改过自新。在李某某的刑事案件中,几乎所有参与的媒体都涉嫌违法。介入案件的律师们不仅没有这种制止违法行为,反而积极参与相同的违法行为给律师行业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

李某某的家世背景,足以引发社会舆论的不当参与。各类媒体连篇累牍地演绎出种种八卦情节,把一起极为严肃的刑事案件,演化成娱乐作品是极不正常的。代理案件的律师如果不能冷静地面对舆论,就容易使自己陷入误区,最终起到破坏法律公信力的作用。一些律师在履行辩护职责的同时,不惜以泄露当事人隐私、攻击同行的做法吸引公众眼球,极不正常。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未成年当事人的隐私和案情也应依法不予公开,律师对此是明知的。

令人遗憾的是,李案的当事人的身份、隐私被一再被公开,甚至律师的辩护词也被披露。有的律师以聘请专家审查为名把许多案件信息公开,还把审判的录像信息向媒体发布。不仅泄露了被告和被害人的大量隐私,还泄露了审判信息。有的律师还针对同行发表贬损言论,不仅侵害了当事人的权益,还损害了律师行业的形象及声誉,影响极为恶劣。

律师是法律工作者,不仅要遵守法律规定,还要受《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约束。《律师法》明确要求,律师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违者要受处罚。各地律协会颁布的执业行为规范,也都规定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公平竞争,不得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由于一些律师严重违反了律师的执业纪律、甚至违反了法律,北京律协对有些律师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有的律师在受到调查后,却发布信息要举报其他律师的违纪行为,如此表现令人悲哀。

近年来,各地都有一些律师因为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甚至被吊销执业资格,还有人被处以刑罚。这些事情说明,律师与其他行业没有什么特殊之处,离开法庭,律师并不享有司法豁免权。作为律师,更应该懂得: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是律师的义务,遵守法律是律师执业的前提,尊重同行是律师的基本素养。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能漠视当事人的权益,更不能漠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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