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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道德真经注》四十二

德玄 2024-12-27 21:23:10

【第四十二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2]。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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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生一,

虚中动气故曰道生。元气未分,故言一也。

一生二,

清浊分,阴阳着。

二生三,

运二气,称三材。

三生万物。

圆天覆於上,方地载於下,人主统於中,何物不生也。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阳气热孤,亦不能生物,阴气冷单,亦不足成形,故因大道以通之,借冲气以和之,所以得生也。

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自名。

抱冲和之气,无好无恶。失一元之道,有爱有憎。但敦富贵之名,不悦孤寡之称。唯有道王公,卑以自牧,义存谦退,以为名也。

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

有道以富贵而称孤寡,损也。谦光日新,益也。无德处贵,自以为益。材下位高,必至倾覆,损也。

人之所教,亦我义教。

人间所行之教,理归仁义,事刚强。然刚强者死之类,仁义者道之华。亦我义教之者,欲使去刚强而存柔弱,远仁义而安道德也。亦言圣人是於能教众生,是於所缘教得宜。义者,宜也。

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学父。

不从君父之命,不顺圣人之教,贪荣而守胜,尊己以陵人,强梁也。违科犯法,不尽天年,中道而夭,不得真死也。物皆合道,圣人无不设教。凡情失理,化主所以兴言。由仁义之华,彰道德之实,因强梁之性,演柔弱之法。父,本也,以强梁为教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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