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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非正常低价陷阱:谈如何利用价格信息发现假劣药品

医案日记 2023-06-16 16:52:11

警惕非正常低价陷阱:谈如何利用价格信息发现假劣药品

近年来,在一片降低虚高药价的呼声中,药品平价和降价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药价越低越好似乎成为人们的一种普遍认识。一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了迎合“低价”的市场导向,利用药品标准、药品生产中的信息不对称,也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一些企业的药品价格大幅度降低,而利润却没有成比例下降,这不仅不利于医药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而且对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构成隐患。

假劣药成了合格药

当前,药品监督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绝大多数药品在上市后不会被药品经营企业或药品使用单位检验,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验的可能性也很小;即使被抽验,一些药品的内在质量(如中成药的处方投料、生产工艺情况等)亦很难通过检验得到确认。药品监督抽验只是按照标准进行检验。在一般情况下,药品检验机构不会综合药品标准的其他项目或相关价格信息提出监督意见。基于这种情况,假药、劣药很可能在抽验时被检验成合格药品。与此同时,大多数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有药品标准,或者除了《药典》以外没有其他的药品标准,这也给监督检查造成困难。

另外,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监督检查核实药品生产企业的有关问题,但在实际检查中,未必能查到相关品种的现场生产情况,即使核查批生产记录,也只是书面证据核查,并不能证明企业生产行为的合法性。系统的核查应从核查所有相关原料药的购进凭证、货物进出凭证、库存情况等做起,核查该企业生产某种药品所需原料的流向是否正常。这又面临另一个难题:一个地区内市场上流通的药品大多数是辖区外企业生产的品种,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难以对异地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典型案例触目惊心

由于药品监督中存在上述薄弱环节,一些假药、劣药得以穿上“低价”外衣招摇过市。

以复方丹参片为例,制成1000片该药需丹参提取物215克、三七141克、冰片8克。按照原料的市价推算,1000片复方丹参片(糖衣片)的直接生产成本应在25元左右,如加上工时、包装、运输、税收等费用,实际生产成本应在30元左右。以每瓶60片的普通规格计算,每瓶复方丹参片的最低出厂价约为1.8元。目前,市场上复方丹参片的批发价约为2.6元/瓶,这属于正常价格;个别厂家生产的复方丹参片批发价仅为0.6~0.8元/瓶,这显然是非正常低价。而低价药品的利润率却不低:批发价0.6元/瓶的复方丹参片零售最少可卖到1元/瓶,毛利率接近50%,而批发价2.6元/瓶的复方丹参片零售最高只能卖到3元/瓶,毛利率不足20%。

如此不可思议的低价复方丹参片是如何生产出来的呢?一种可能性是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不加三七,或只加少量三七。在复方丹参片的药品标准中,对三七的含量未做要求;检验中只对三七皂苷R1、人参皂苷Rb1、Rg1的含量进行鉴别。而三七总皂甙(以三七芦头提取制成)与三七有类似的鉴别反应,其价格却只有三七价格的1/20。这说明,低于正常价格的复方丹参片很可能是添加了价格较低的三七总皂苷,属于另外一种复方制剂,而非《药典》规定的复方丹参片;也就是说,这类非正常低价的复方丹参片虽然可能被检定为合格药品,但实际上却是假药。

及时防范低价“陷阱”

通过上述案例分析,笔者认为,结合药品标准、成本计算等因素确定药品监督和抽验重点,是当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本辖区内的药品品种数据库,包括药品品种名称、执行标准、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规格和价格等内容,逐步建立药品样品库(可购买或由生产企业提供),建立相应的药品标准档案。

对非正常低价的药品品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照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进行计算,确定监督检查或抽样检验的重点品种。对于通过检验能确认质量的品种,应进行同品种、多厂家、多批号产品的抽验;对一些品种可按标准规定的工艺少量试制供比较的同品种样品,按照标准规定的鉴别、含量测定方法与抽验药品进行比较,或参考含有相同原料药的其他药品标准进行比较,从中发现异常情况,提出修订标准的建议。对通过检验不能确认质量而价格又明显不合理的品种,属本省企业生产的品种应报所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由省局组织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也可由省局责成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或授权发现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到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本省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品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由国家局组织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也可由国家局责成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或授权发现地、其他地方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到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此外,《药品管理法》对劣药的定义中有一项是“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情形,显然,即便是在监督抽验中被检验合格的药品,也不影响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与处理。这一点尤其应引起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视。

如何治理假冒伪劣产品

与工商局长对话:如何治理假冒伪劣产品
要抓生产企业,从源头上把住质量关,防止伪劣消防产品流入市场。一方面要抓正规生产企业,另一方面要打击地下制假窝点。质监、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经公安部认可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消防产品质量检查重点为:灭火器材是否通过型式认可;应急灯具是否采用铅酸电池代替镍镉电池,镍镉电池的品牌和容量是否与检验报告一致,灯头是否使用可燃材料;防火门产品是否将硅酸铝填充料改用其他材料及填充料不实,防火板和门扇厚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消火栓箱采用的板材厚度是否达到国家规定1.2毫米的要求;盘卷式消火栓箱支撑水带卷盘的钢板是否能够及时复位;钢结构防火涂料是否可见膨胀发泡;水带长度、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部分消防产品是否未贴认证、认可标识;是否存在知假售假的现象;是否存在夸大产品用途的现象。 要抓消防产品经营者,把好市场流通关。相关部门要提高经营消防产品的门槛,控制数量,慎重审批。要严格执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经销商所经营的消防产品必须是经当地消防、质监部门许可进入该地区的产品,并对产品进行备案登记,经营者要写出保证书,保证经营合格产品。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产品质量现场检查及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进行现场判定。经营者进货时必须走正规渠道,到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进货,同时在销售产品时必须给消费者出具供货证明,严格实行“三包”政策,确保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凡是经营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都要进行查处。处罚力度要达到有关部门打击假烟、盗版光碟的力度,发现一次就让其再也无能力经营,彻底退出市场。
电信部门的投诉,移动、小灵通、联通投诉比较多,主要是服务质量方面的,还有收费不透明方面的,作为工商部门都对这些企业进行监管,企业的大小在法律上地位都是平等的,作为移动、电信这些大的公司,我个人认为,他们在维权方面是比较注意的,他们有专门的维权部,客户的覆盖太大,可能在服务过程中,难免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你刚才提到的问题是霸王条款的问题,霸王条款是广大消费者比较关心的问题。什么是霸王条款?其实是口头语,不是书面语言,霸王条款是合同法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霸王条款是相对于一些垄断部门,像电信、电力、自来水才可能有霸王条款,有的说我进一些商家去消费以后,要收我的最低消费,还要收开瓶费,问我这是不是霸王条款,我认为不是的,监管这些牵涉到我们工商部门的两个职能,第一是合同监管的职能,就是我刚讲的,比如说我进一些商家和酒店消费,有最低消费,严禁自带酒水,这些其实是合同里面的一个约定,如果商家在消费者消费之前,商家告之了你有这些附带的条件,你要认真地了解相关一些条规,当你觉得收最低消费、开瓶费不合理的时候,你可以选择去别的商家去消费,像这样有选择余地的地方,有选择余地的时候,应该说不是叫霸王条款,但是,当他没有告之你有些附带条件的时候,你消费完了,最后把那些条款拿出来的时候,这就牵涉到了工商部门的另外一个职能,就是消费维权,如果消费者在消费之前,经营者或者商家已经告诉之了你,按照合同法,双方约定了,自己承认了,就按照双方的条件去落实;如果说他没有告之,你可以打12315来工商部门投诉,我们会去查处这些商家,这是强制消费行为。我感觉跟移动通讯部门的同志接触比较多,我觉得阻力还是不太大,他们自己作为比较大的国有企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我刚才也说了,还是做得比较好的,他们也想维护自己的声誉,因为他们客户覆盖面太大,他们要百分之百做到满意的话,还是比较难,我们一般建议将确确实实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附加条件去掉,在履行合同中,我们督促他们认真履行经营者的职责,履行他的合同。我感觉到很多他们的投诉是消费者不了解情况导致的,我们建议电信部门、移动部门多告之消费者,尽量公开透明透漏一些信息。怎样收费,不要采取先收费,再去解释的情况。
现在好多假冒伪劣商品都开始流向农村市场,而多年以来,好像工商打假主要市场都是在城市,在今年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下,工商打假是否会将重心转向农村?
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党中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工商部门来讲,我们也要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的消费维权和打假方面,我们会加大打击力度,2月18日,我在长沙晚报上发展了一篇文章《拓展工商行政管理主战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其中一条就是我们的红盾护农,比如说现在正是农民青春生产时期,农民买到了假的农药、种子、化肥等等,现在我们正在搞的就是红盾护农行动,加大对假冒伪劣的农资的打击力度,要服务于农民。另外我们会通过健全的12315网络以及遍布所有农村的工商所,加强日常的监管巡查,查处打击,通过这样一些手段,让广大农民朋友放心、安全地消费。
假品存在的原因是由于市场经济的主体作为“理性的经济人” ,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造成的。如果生产或销售真品能够获得利益最大,假品就不会被生产或销售。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主要有生产者、消费者以及政府。?
首先,从生产者的角度来分析,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也就是使成本尽可能地低或者售价尽可能地高,生产者可能采取两种行为:第一,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低于真品的成本生产出假品,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所生产的假品不易被消费者所发现,可以冒称真品在市场中销售,从而可获得高于正常利润的利润。例如生产药品的厂商,为了节省成本,用价格低廉的劣质假品原料来替代真品原料,可以使生产成本降低,一般的消费者如果没有专业知识,是不能发现其生产过程中的真实信息的,或者说要发现其真实信息的成本很高,要经过化验等手段才能得知,这样生产的假品可以以真品的价格在市场中销售,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相反,一些容易被消费者掌握信息的商品则不容易成为假品,例如筷子、缝衣针之类的商品,因为这类商品如果是假品,很容易被消费者发现,从而不能当作真品在市场销售。第二,即使生产者不偷工减料,用正常的原料生产产品,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也可以冒用名牌商品进行销售,因为名牌商品相对于一般的商品的价格要高,例如,一家生产白酒的厂商,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正常的原料进行生产,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以在市场上影响较大、售价较高的的名牌白酒的名义进行生产和销售,说“只要能在竞争的市场蒙混过关,便会把沙子掺进食糖里去” 。?
其次,从消费者的角度来分析,假品能够存在的原因在于三个方面:第一,消费者相关的商品知识缺乏,受到生产者欺骗,被动地购买假品。任何一个消费者的知识都是有限的,而市场上的商品是大量的,加上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者总是尽最大可能去掩盖生产过程中的真实信息,更加增加了消费者识别假品的难度。例如,一个拥有化妆品丰富知识的消费者可能很容易识别假冒化妆品,但如果他的白酒知识方面的知识非常少,就有可能购买到白酒假品。第二,消费者同样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主动购买假品,这也是市场假品能够存在的重要原因。例如,一套真品名牌服装在市场的价格很高,如果某生产厂商生产出和这套真品名牌服装在款式、功能、外观等各方面相似的假品服装,但价格低廉,即使消费者在购买时,厂商非常明确地告诉消费者这是假品,也有可能促使消费者购买,同样的道理可以解释在软件市场、音像市场上为什么大量存在盗版软件和盗版光盘。第三,消费者处理假品纠纷成本过高。消费者被动购买到假品后,事后发现,如果处理假品纠纷过程中障碍过多,处理假品成本过高,作为一个理性的消费者,也只好自认倒霉,使得假品更加肆无忌惮。例如,某消费者受厂商的欺骗,以真品皮鞋的价格购买到一双假品,价格为一百元,消费者发现是假品后,找厂商索赔,厂商要求消费者提供相关证据,消费者只好找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如果检验费用是三百元,而消费者即使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获得最高赔偿,也只有二百元,如果加上交通费用、时间等,更加得不偿失了,作为一个理性的消费者就会放弃索赔。?
再次,从政府的角度来分析。政府也是市场经济中一个重要主体,根据经济学的原理,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和生产者、消费者一样,同样是理性的经济人,在对待假品问题上,具有二面性:一方面,从代表国家整体利益中央政府的角度来说,假品的存在从整个国家的来说是不利的,它扰乱市场经济的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国家的声誉、侵害正常生产商的合法利益,可以说是市场经济中的一大公害,所以中央政府从总体上来说是不允许假品存在。另一方面,作为中央政府的下级也就是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目标可能是不一致的,当假品存在如果有利于本地方局部利益时,则有可能纵容假品存在,从而使得假品有存在的空间,例如,某地有一家生产假品的食品厂,所生产的产品是销往外地的,对于本地区来说则没有任何坏处,相反还可得到许多利益,如可以增加地方税收,增加就业等等。所以即使中央政府打击假品的决心很大,地方政府往往受利益的驱使不为所动,只是雷声大,雨点小。加上由于某种原因,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善,对制假、造假的处罚相对来说较轻,制假、造假者即使被查处,总体上还是有利可图。另处,打击假品的成本太高也是政府打击假品不力的重要原因,打击假品的过程包括收集生产假品信息、处罚等过程,每一个过程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打假的收益就是罚款等一些处罚所得,从政府打假成本和收益的关系上来说,也是得不偿失的。

化妆品制假售假成产业链,消费者应该如何远离假货陷阱?

假冒伪劣商品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头疼的事情,现在中国很多的商品都存在质量问题,虽然国家为此进行很多的努力,但是目前来看假冒伪劣的商品形式依旧严峻,需要国家出台更加严厉的政策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消费者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利益,现在危害比较大的假冒伪劣商品中化妆品是比较值得注意的一种。

有一个消息说化妆品行业多年的业内资深人士张微最近说出一些秘密,他认为现在一线城市卖真货,二三线城市半真半假,四五线以下县市卖假货。面对业内人士如此的评价,我们可以看到假货现在是多么的严重,化妆品是关系到皮肤健康的一个重要领域,但是假冒伪劣如此盛行,我们需要有甄别的办法。

首先大家购买化妆品的时候,要选择正规的专卖店去购买,这点十分重要。很多人在购买化妆品的时候,希望比较的便宜一些,这样往往就选择一些小商品或者是一些买杂货的地方,这些店面的商品质量问题最多,骗取消费者的主力军就是这些不正规的店面,所以化妆品必须在专卖店购买。

其次化妆品购买的时候,我们要采取正常的手段购买,买商品的时候,大家无论钱多钱少,一定要索要化妆品的发票,而且要写明这家店的名称。发票具有法律效力,在任何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根本不能拒绝你的要求,因为发票是证据,这点广大的消费者一定要注意,索要发票是常识。

一般来说真正的品牌化妆品,价格方面都比假冒伪劣化妆品要高出很多,同时化妆品只要是品牌,都有自己的防伪标签和代码,大家可以通过二维码鉴别,或者是防伪标签进行鉴别,这样可以很好的辨别出假冒化妆品。化妆品制假售假成产业链是一个可怕的事情,但是消费者只要有一定之规,那么就可以远离假货陷阱,因此我说的办法,大家一定要记住!

跪求网络诈骗的案例

1、网络交易诈骗

近期,李先生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消息,称其网上购买的图书出现异常,并发来异常截图情况,截图上留有淘宝客服技术支持人员的联系方式。李先生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添加对方QQ号后,按照要求向对方缴纳保险费用、保证金等费用共计14909元人民币。

案例剖析:网络交易异常诈骗中,诈骗分子会掌握事主相关网购信息,并通过此信息获取事主信任,利用各种理由,诱使事主转账汇款。

2、假机票诈骗

近期,王先生收到一条某航空公司发来的航班改签退票短信,承诺免费办理改签退票服务且补偿人民币300元。王先生拨通电话与之取得联系,对方要求提供银行卡号及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王先生操作完毕后发现其银行卡内的4999元钱被转走。

案例剖析:随着外出游玩的市民增多,购买飞机票发生改签或退款的情况也随之增多,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掌握事主出行信息,通过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事主航班改签,取得事主信任后,再诱骗事主转账,骗取钱财。

3、钓鱼链接诈骗

近期,李女士手机接到一条短信息,内容为银行卡积分可以兑换现金234元,请点击进入网站查收,信以为真的李女士点击链接填写银行信息以及验证码后,发现被转走5000元。

案例剖析:此类诈骗一般以积分兑换、网银升级等名义要求事主点击短信链接,填写个人信息,从而盗刷银行卡内资金。

4、网络购票类诈骗

近期,高先生在QQ上添加了一个火车票“黄牛”,通过扫描对方发送的二维码支付了300元购票费,后对方称需要激活才能使用,按照要求又添加了一名“客服”人员,点击对方发送的链接后发现其支付宝被刷走3998元人民币,共计损失4298元人民币。

案例剖析:嫌疑人一般采用QQ、微信等方式,谎称可以为事主购票,向事主发送支付二维码或发送相关链接,诱使事主进行转账汇款。

参考资料

去年这些网络诈骗“新坑”你踩过没?-人民网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zhongyizatan/72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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