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科研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是中医药科研事业的基础和支撑条件,直接关系到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学术水平的提高。目前,中医药科研工作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之下遇到了许多新的问题,确实存在科研数据诚信度不够,实验室建设不规范等问题。因此,为了加强对实验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科研水平,以保持优势和后劲,使中医药科技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1998年12月印发了《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中医药科研实验室评估登记工作。还明确指出,今后中医药科研项目招标、立项、评奖课题的实验数据必须出自经过评估而在册登记的实验室。
根据《办法》以及“关于2001年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01]2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于2001年正式启动本市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工作。
中医药科研试验室共分为三级,其中一、二级实验室由省(包括直辖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评估登记,三级实验室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评估登记。因此,我市的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工作分以下两个步骤进行:
一、我局于2001年11月和2002年4月分二次组织专家组按照《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标准》对本市7家单位申报的17个实验室(Ⅰ级1个、Ⅱ级12个、Ⅲ级4个)进行了评估(Ⅰ、Ⅱ级)和预评估(Ⅲ级)。结果,有3家单位的6个实验室(Ⅰ级1个、Ⅱ级5个)通过了评估。它们分别是:北京市中医研究所病理生理实验室(Ⅱ级)、中药药理实验室(Ⅱ级);北京市中药综合研究所中药化学实验室(Ⅱ级)、中药药理实验室(Ⅱ级)、中药制剂实验室(Ⅱ级)以及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中药药剂实验室(Ⅰ级)。现已将此评估结果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效期3年。《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登记证书》及铜牌将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颁发。
二、三级实验室的评估是此次评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申报的4家三级实验室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接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其中除1家因某些客观原因形式审查未通过外,其余3家均通过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专家组进行的评估。它们分别是:
1.首都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组织与细胞化学实验室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药药理(神经)实验室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友谊医院细胞生物学实验室
通过评估工作,我们认为北京市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领导重视,进行规范、大力度投入,使作为中医药科技发展的基础与支撑条件的实验室建设改观很大。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的评估前,我局于2002年4月聘请中国中医研究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等单位从事实验室评估工作的专家进行了预评估。专家们通过听取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实地考察、与实验室工作人员讨论交流,对实验室的建设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意见和切实可行的建议。预评估后,各申报单位根据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三级实验室的评估标准,针对实验室的实际情况,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物力,在诸如实验室基本条件(面积、温度、湿度、洁净度等)、仪器设备、人员梯队、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和改造。通过评估的3家实验室共有面积1311.7平方米,增加经费投入约244万元(其中用于改善实验环境124万元,用于新增仪器设备120万元),进一步规范、建立了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88条、实验技术标准操作规范(SOP)187条,从而真正实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进”、“以评促改”的目的。
2、各实验室人员的整体素质比较高,对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技术非常了解。实验室队伍技术梯队比较合理,老、中、青比例适当,特别是中青年骨干学历层次比较高,知识结构全面,接受新事物能力强,为实验室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3、各实验室都有比较明确的技术发展方向,大多数都承担着国家或市级课题,为国家及本市中医药科技事业发展提供了高水平的技术平台。
4、各实验室的环境良好,这反映出实验室的管理水平与室主任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5、医学高等院校和综合医院在开展中西医结合科研工作中亦非常重视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建设,是中医药科研队伍中不可忽视的生力军。此次参加评估的3个三级实验室全都顺利的通过了评估。
目前,根据2002年12月25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持召开的“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管理座谈会”的精神,今后经评估通过的三级实验室以及实验技术平台与骨干实验技术要在报刊和网络上进行公布,从而达到使三级实验室成为面向全国开放、流动的品牌实验室的目的。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将进一步抓紧抓好北京市的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建设,为促进本市中医药科研事业的发展,学术水平的提高做出应有的贡献。
发展前景诱人
目前,中医药产品和医疗服务已遍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根据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的数据,2008年,中药进出口额达到17.52亿美元,同比增长14.08%,增速高出2007年3.5个百分点。其中,进口4.43亿美元,同比增长24.46%,增速高出2007年5.2个百分点;出口13.09亿美元,同比增长10.94%,增速高出2007年2.8个百分点,贸易顺差8.66亿美元。世界中医药联合会副主席黄建银指出,中医药产业“走出去”的基本规律是,以中医药服务贸易带动产品贸易,产品贸易带动服务贸易。随着国际范围内医疗模式的转变和回归自然潮流的兴起,以及中医药产业水平的提升,中医药产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
近年来,在国际范围内,包括中药在内的传统药品得到迅速发展。世界中医药联合会副主席董志林认为,导致传统药品越来越受到人们青睐的主要因素有四:首先,随着人们对化学药品副作用认识的深入,国际医药市场中传统药物的用途和影响不断扩大;其次,世界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对社会、环境、心理及生活方式产生前所未有的影响,导致人类疾病谱和健康观念发生巨大变化,仅依靠单一的现代医学技术已不能应付这种复杂的新局面;第三,世界各国在寻求抑制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减轻公共福利开支沉重负担的有效途径的同时,纷纷把目光投向传统药品,对植物药的认识逐渐加深,其对待传统药品的态度已明显转变;第四,随着现代科技的运用,传统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可控性得到保证,这大大增强了政府和消费者的信心。
经过数千年发展,中医药学在老年人养生、保健、康复及疾病预防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获得了良好的临床效果。特别是在现代科学技术的辅助下,中医药在老年医学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得到国际老年医学界的认可。黄建银表示,当前,世界范围内人口老龄化加剧也为中医药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权威机构分析认为,从1950年到2025年,全球人口将增加两倍多,从25亿增加到82亿。其中,老龄人口将增加4倍,从2亿增加到11亿,人口老龄化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医药在老年群体中有着独特的优势,其市场前景诱人。
但是国内中药行业“小、散、乱、差”的现象严重。澳中贸易促进会副会长林东峰表示,产业低水平表现在两个方面:内部经营上,部分企业还有较多的短视行为,如不惜重金铺天盖地地做广告,而只以很少的资金用于科研投入和提高产品质量。对外贸易上,中国出口的中药产品存在严重的包装问题,现有产品包装几乎都不符合西方国家的法规和市场要求。主要表现在成分表达含混不清、生产日期和产品批号不规范、有的是全中文、有的把功能和主治用英文写得特别细、包装设计过于中国化、纸张差等方面。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2-9-9 0:0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2-9-9
执行日期:2002-9-9
推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是我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发挥生物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培育后续支柱产业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行动计划》和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省生物资源丰富,是全国四大中药材产区之一,发展中药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医药制造业产值年均增长25%以上。目前,全省已有一批骨干企业通过了国有CMP(中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并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中药材种植基地。但是,由于基础薄弱、资金短缺、人才不足等原因,我省中药产业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一是产品开发能力较低,生产工艺落后,技术水平与中药现代化加快进程的趋势不相适应。二是生产规模小,加I能力弱,产业整体规模与我省作为中药材资源大省的基本条件不相适应。三是品种分散、附加值少、知名度低,竞争能力与市场竞争的要求不相适应。
当前,我省加快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既有良好的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特别是建设“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贵州)基地”,我省苗族药被批准上升为国家标准,为开发生物资源,加快中药现代化进程,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另一方面,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和国家加快中药现代化的新要求,国内各省区中药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对我们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们必须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大力推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努力把中药产业培育成新的支柱产业。这既是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一个重大举措。
二、推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按照把中药产业培育成新的支柱产业的目标,抓住建设“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贵州)基地”的机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明确重点、突出特色,加快推进中药现代化;充分发挥我省中药材资源的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现有的中药骨干企业,大力发展贵州民族药业,重点培育名牌产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高规模效益和竞争能力,建设具有贵州特色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体系,促进全省经济加快发展。
(二)发展思路: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加强宏观指导,突出技术创新,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快产业开发,逐步建立“四个体系、一个网络”,即现代化的中药材生产体系、中药现代化研究开发体系、现代中药制药生产体系、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保障服务体系和市场信息服务网络。
(三)发展目标:今后五年,力争研制开发三、四类以上新药25个左右,其中国家二类以上新药5个左右,建立完善一批中药研究开发实验基地或中心;到“十五”期末,所有中药骨干生产企业均应通过GMP认证。重点培育5至8户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符合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十五”期间中药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5%至20%,到2005年达到60至80亿元。
三、推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把以市场为导向与发挥资源优势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按照国家制定的中药种植、产品开发、生产工艺、市场流通标准(规范),加快建立规范化、现代化的产业发展体系。
建设现代化的中药材生产体系。按照GAP的要求,搞好种植区划和品种选择,鼓励。中药制药企业建立优质中药材原料生产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商品药材、原料药材和食药两用绿色药材生产基地。
建设中药现代化研究开发体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中药新药药学研究、药效学研究、安全性评价等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争取按照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中药临床药理基地建设,抓紧建立我省中药质量标准体系,努力形成贵州中药新药和民族药研究开发体系。
建设现代中药制药生产体系。按照GMP的要求,重点完善已有的中药生产企业,搞好中成药开发生产,积极发展现代中药和民族药的新剂型,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建设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保障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措施,搞好产业指导,加强信息服务,努力形成良好的资金、技术、人才投入和保障机制。
建设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建立医药行业协会,搞好行业自律服务;完善“贵州医药信息网”,加强数据库建设,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发展医药电子商务;按照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在有条件的中心城市逐步建立一批骨干商业医药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网络销售、配送中心等形式,加强定点零售管理,规范发展医药营销网络,努力开拓农村和国际国内医药市场。
(一)把体制创新与科技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中药产业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中药企业加快技术改造、结构调整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兼并、项目联结、委托加工、分组核算等方式,努力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密集、主业突出、核心竞争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创立名牌产品。引导中小型企业与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进行分工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延长产业链。
重点扶持开发能力强、基础条件好、发展速度快的龙头企业,配套发展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经营的中药材种植基地,运用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机制,促进中药材种植产业协调发展。
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以资本和技术成果为纽带,形成“技工贸农”一条龙、“产学研”一体化的产业联合体。抓好关键技术的协同攻关,重点推广一批共性技术。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中药新药的研究开发,现有中药及民族药产品质量的提高,生产工艺的优化,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地道中药材的品质和质量标准研究,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等工作。抓紧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质量、计量和安全监管体系。
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技术协作机制,加强中药研究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或中试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在新药研制、中试生产、市场推广等方面,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路子。
按照“创新、产业化”的方针,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园区,搞好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建立新型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发挥好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对制药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先进适用科学技术、生产经营管理、药品营销管理和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支持高等院校调整优化医药专业学科结构,大力发展在职人员职业技术教育,加快培养既懂得研究开发,又具有经营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三)把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中药产业健康成长。
综合运用财政贴息、信用担保、税费优惠和产业政策等措施,加大对中药产业的投入和扶持力度,使其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鼓励省外、国外著名制药企业在我省设立制药研究开发机构,通过参股、控股、收购、兼并等形式,与我省制药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增长质量。
结合中药企业CMP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努力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最新科技成果,力争实现跨越式发展。
结合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中药材的种植和养殖,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在科学规划和论证的基础上,在确保地表植被完整、减少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可以实行退耕还药、林药间作。保护中药种植资源,鼓励投资兴办野生药用植物保护基地,逐步建立野生药用植物资源保护体系,努力实现中药材资源的合理开发、科学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发展。
四、推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多渠道增加投入。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形成政府投资引导、企业投入为主、民间投资参与、吸收外商投资的多元化投资格局。
今后M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中药产业重大项目的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或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有自主知识产权新药的研究与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制剂、新剂型等技术的研究与引进,优秀人才启动科研项目,贵州地道药材规范化种植试验示范和国家项目的资金匹配。
“十五”期间,省经贸委在已有的省级技改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通过贴息等方式,帮助重点中药制药企业、药品流通企业、中药材种植基地企业进行GMP、GSP、GAP改造。并把通过GMP认证的中药制药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龙头企业来培育。
鼓励各部门将管理使用的建设发展资金,按照渠道不变、性质不变的原则,根据项目情况,自主决定对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项目给予扶持。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的资源情况、基础条件和财力状况,安排一定数量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资金。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进入国际国内资本市场融资,筹集发展资金。
通过政府贴息、信用担保等方式,争取金融机构增加对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的信贷规模。
探索以中外合资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转让经营权、出售股权、兼并重组等方式引进外资。积极争取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资金发展我省中药产业。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对设在我省的以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70%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的内资和外资企业,在2010年以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设在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企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进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制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制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对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中药材产品,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等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配套文件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49号)斗的配套文件之四,即:《关于调整农业特产税及附加征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对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的先进技术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发展中药、民族药方面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转制进入中药产业的科研机构,凡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条件的,在2005年6月30日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及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鼓励省外、境外资金投资政策。
对外商投资我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项目,适当放宽外商投资的股比限制,申请国内银行固定资产人民币贷款资本金比例享受国内企业同等待遇。对在华合资企业到我省再投资,其投资项目外资比例超过25%的,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境外资金在我省投资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项目,不受所有制限制,平等享受全省各级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资金、技改贴息资金等政府支持。
(四)土地使用保障。
对中药现代化科技企业,其项目用地应优先规划,优先安排,并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简化用地审批程序。其有关征地补偿费用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优惠。
对利用集体荒山荒地造林种药的,应征得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并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承包等合同。提倡通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对退耕还药、林药间作的,实行谁退耕、谁造林种药、谁经营、谁受益。
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法有偿使用国有荒山荒地进行造林种药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土地使用期限依法按合同约定,期满后可以续签合同。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依法给予补偿。
(五)促进体制和科技创新。
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民营制药企业与国有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纠纷,要本着保护国有资产权益、集体资产权益,有利于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人员创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原则,依法予以解决。
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前提下,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制药企业的改革、改组和改造。支持民营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联合、参股、控股的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组建股份制中药生产、流通企业。
鼓励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各类投资者以技术等要素参与发展中药制药企业,其作价金额可占注册资本的35%(另有约定的除外);允许提高中药制药企业在销售额中提取开发经费的比例。
对中药制药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和项目推广,纳入科技攻关计划、“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中小型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新产品试制计划”等,优先组织实施。
促进各类制药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建立双边或多边技术协作,有条件的还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设立博士后工作站。
(六)简化审批程序,维护市场秩序,搞好市场推介和信息服务,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中药现代化科技企业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国家允许和鼓励类产业项目的,相应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合并按程序报批,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不再报政府审批。
通过CMP认证的企业,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接受委托加工或在企业内部异地生产。
严格保护药品知识产权,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合理性、代表性;加强药品广告审查管理,纠正药品销售中的不正之风,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加快建立和完善中药科技成果、中药名优新特产品、产业发展情况定期公开发布制度;不定期举办产品交易会和产业发展研讨会,组织或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举办的产品交易会。
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支持我省中药产品获取国际认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支持制药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竞争。
(七)建立激励机制,吸引并用好人才。
药业科研机构转制为企业后,实行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其内部的职务结构比例,可自主设置和确定。
科研机构和企业培养、引进和使用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方面的学科带头人,除兑现国家的优惠政策外,项目所在的市、州、地要在户籍、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
对在新药研发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单位和个人,省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省政府比照中央奖励标准的100%再给予奖励。
对在我省工作的中药研究开发的国内外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学科带头人,省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
由省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贵州省中药现代化专家委员会”,为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建议,为中药企业提供咨询意见。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省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具体搞好统筹协调、产业指导和综合服务等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引导成立贵州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职能。
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把加快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的一件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支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根据本意见制定和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省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拟订具体的考核办法,强化目标管理,确保工作落实。
2002年9月9日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一五”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黔府发[2007]1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贵州省“十一五”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最后一条发不出来了。你自己百度找一哈。你可以去贵州省政府网站检索看一看那些文件。
步入21世纪,中药药理研究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各地大力加强规范化药理实验室的建设,尤其是国家科技部在中药现代化项目中启动了规范化中药药理实验室建设专项,在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建立新的方法、新的模型,保证数据客观准确,提高中药研究的整体水平。现代化的中药药理研究表现为多学科的配合,从数学、生物物理、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现代心理学等学科角度研究中药作用机理,用现代科技术语阐明中药方药的传统功效。许多创新性关键技术被陆续应用于中药药理研究中,许多实验室可以在整体、器官、细胞和分子水平上以及系统调控等方面,进行中药药理研究。
药理试验
数据库知识(Knowledge Discovery in Database,简称KDD)技术在中药化学成分与药效方面的研究日益增多,其中潜在的知识为复方药效物质的化学结构信息与机制的研究开拓了新的视野。
中药药理研究处于极活跃状态,仅1996年发表的中药药理研究报道就达1100余篇;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单味中药方面,注重应用中药有效成分(或有效部位)去探讨中药药效的作用机理,有关中药药性等基础研究以及中药临床药理学的研究(包括都分临床药学)较以往有明显的增多,更加体现出中药药理学的科学性及实用价值。相对而言对中药复方制剂的药理研究报道较少,研究较肤浅。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近三年受理的情况来看,在中医学与中药学学科中,中药药理研究申请数明显偏多(约占中药学的60%左右),主要以抗炎免疫、抗肿瘤、心血管及消化系统疾病为主,研究层次较深,不少已深入到基因表达调控水平。
中药药理研究在单味中药特别是方剂(传统古方及经验方)的配伍规律研究、中药药性理论与功效研究方面已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我们把建好专科专病作为发挥传统中医药优势的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是我院业务内涵建设的一个主要内容,对此医院在资金投入、设备配置、人才结构、临床科研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扶持。糖尿病科已于2002年3月被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确定为市重点中医专科,脑血管病科、骨伤科为院重点中医专科、心血管病科、外科为院重点专科,逐步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优势。通过与东直门医院、西苑医院、市糖尿病防治中心、市中医医院、解放军309医院等广泛合作交流及建立携手工程,使重点专科不断向高、深、精发展,基本形成了“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药、人有专长”的专业特色,充分发挥了中医药优势和人才优势,我院重点中医专科在继承和发扬中医药传统、发挥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上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同时我们研制开发出一系列剂型新、质量好、疗效佳的专科用药,开创了中医药发展的新局面。 脑血管内科为院内重点中医专科,该科设置床位30 张,拥有医护人员24名,其中高级职称7名,中级职称 1名,初级职称16名。该科运用中西医结合方法在治疗脑血栓、脑出血、脑血管病性痴呆、脱髓鞘疾病、周围神经病、各种头痛等急、慢性脑血管疾病方面取得突破。在利用传统医学治疗的同时,引进了现代医学的诊断和治疗手段,创新了治疗方法,开展了颅内血肿微创碎吸术、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脊液置换术等新项目。
结合我院现有大型医疗检查设备(如:全身CT、MRI、TCD等)。可开展各种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各种原因导致的脑供血不足等脑血管疾病的治疗。其中对脑出血可开展钻孔微创血肿碎吸术,对脑梗死可根据血栓系列检测进行药物分型治疗、对蛛网膜下腔出血可行脑脊液置换术。
对各种原因导致的头痛、头晕、面神经麻痹、癫痫、脱髓鞘疾病,各种类型脑炎,脑膜炎,帕金森氏综合征,周围神经疾病等均能给予及时、准确的治疗。
可开展对脑血管病性痴呆的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的病因诊断(利用MRA、大型C臂X光机),结合院情开展了率中单元,出院病人的康复指导以及对慢性酒精中毒性神经病的诊治。
脑病科具有一支技术过硬,专业素质高的护理队伍,长期开展整体护理,并为广大患者提供基础化、个性化、特殊化的人文护理。
脑病科医护人员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引进新技术、新成果,并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获科技成果奖五项。 综合内科以中医治疗各种疾病为特色,充分发挥西医优势,以不断提高医疗服务为宗旨,以“以人为本,实行人文关怀,让患者百分之百满意”为目标,努力达到诊断率百分之百,治疗效果百分之百。
本科是一个集中西医结合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科室。设置床位25张。现有医务人员22名,其中高级职称3名,中级职称 5名,初级职称 14名。科室配备了高档的心电监护仪和心电除颤器。本科以治疗各种呼吸系统疾病为特长,对所有肿瘤可进行化学药物治疗;对部分器官的肿瘤可进行经导管化疗和栓塞治疗;对各种血液病有独到的治疗方法;对慢性肾功能不全晚期的治疗效果更是独树一帜。已经开展多种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的检查项目,在昌平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对周围血管疾病采取多种有效的治疗方案,均取得满意的治疗效果。在2007年5月为满足昌平地区血液透析患者需求,成立了“血液净化中心”,专门引进德国费森尤斯4008S血透机和血滤机,满足患者和科室发展所需。 消化内科开放床位26张。拥有医护人员15名,其中高级职称1名,中级职称3名,初级职称11名。该科医护人员临床经验丰富、技术力量雄厚,业务发展迅速。现将其特色及业务开展情况介绍如下:
1、中西医结合治疗消化,肝胆系统疾病;2、开展甲型、乙型、丙型、戌型肝炎的检测及分型诊断;3、开展慢性肝炎抗纤维化治疗;4、开展脂肪肝、酒精肝、药物肝及免疫性肝病的诊治;5、开展病毒性肝炎最新抗病毒方案的临床应用;6、开展肝硬化腹水,消化道出血,肝性脑病的诊治;7、开展先进的V-70电子胃镜及电子肠镜的诊断技术;8、开展幽门螺杆菌(HP)的检测与治疗;9、开展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分型及规范治疗;10、开展胆囊、胰腺疾病的诊治。 外科为院内重点专科,该科设置床位35张,拥有医护人员19名,其中高级职称 4名,中级职称 6名,初级职称 9名。以各脏器损伤、腹腔镜微创手术、甲状腺、乳腺、胃肠及肝胆手术、急性胰腺炎、下肢静脉曲张、各种肿瘤根治为特色。根据业务开展,现已形成微创外科、肝胆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肛肠外科等多学科发展体系。可实施甲状腺、乳腺、胃、肠道、结肠、直肠等常规手术、肿瘤根治术及各系统脏器损伤的手术。可行全胃外营养支持治疗重症胰腺炎,外科营养状态低下,各系统肿瘤化疗等。
微创外科,可行胆囊切除术、胃穿孔修补术、阑尾切除术、各种腹部外伤探查术等。
泌尿外科可行膀胱镜检查,运用膀胱镜取石;膀胱肿瘤切除术;前列腺电切术;肾癌切除术;前列腺切除术;肾输尿管切开取石术等。
胸外科可实施胸部闭和性及开放性外伤的救治以及食管及肺部良、恶性肿瘤、支气管扩张症、肺脓肿、肺囊肿、肺大泡、脓胸、气胸、膈疝等疾病的手术治疗。
肛肠外科中西医治疗内痔、外痔、混合痔、肛瘘、肛周脓肿、肛裂、肛乳头瘤、肛门失禁、肛门狭窄、直肠息肉、直肠脱垂、直肠前突、耻骨直肠综合症、顽固性肛门痛痒等各种肛肠疾病,开展PPH手术。 骨伤科为院内重点中医专科,该科设置床位 29 张,拥有医护人员21 名,其中高级职称 3 名,中级职称 6 名,初级职称 12名。拥有日本HITAC移动 C型臂X光机及美国Stryker全套关节镜等先进设备。在中医特色上注重手法正骨整复骨折及中药内服外用等。相继开展了创伤、脊柱、关节、手外科等方面的手术治疗。包括各种骨干、关节内骨折的切开及闭和复位内固定;颈椎病、胸椎结核、腰椎间盘突出、腰椎骨脱等疾患的保守和手术治疗;全髋关节置换和全膝关节置换术等,达本地区领先水平。其中尤在老年髋关节骨折的治疗方面积累了大量的临床经验。每年开展全髋关节置换和全膝关节置换手术数十例,同时开展了微创关节镜下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骨伤科以坚持发挥中医优势,走中西医相结合的道路为立科之本。依托医院雄厚的中医实力,开展骨科疾患的中医中药治疗。 妇产科为院内重点科室,该科设置床位29张,拥有医护人员39名,高级职称7名,中级职称13名,初级职称19名。在我区率先引进美国生产的LEEP刀,用于宫颈糜烂、宫颈息肉、HPV感染等常见病的治疗;开展了数码电子阴道镜诊断、腔镜微创手术;宫颈癌及内膜癌根治术、腹膜外剖宫产、半腹膜外及改进式阴式子宫切除、会阴重建、处女膜修补术等达区内先进水平。
病房设有新生儿游泳室,开展新生儿游泳及新生儿抚触。 儿科成立于建院初期,实行全年365天无假日门诊,诊治14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
儿科现有医务人员5名,其中副主任医师2名,主治医师2名,医师1名。临床经验丰富,技术力量雄厚,是一个实力较强的协作团体。科内备有 CZT-9 型经皮给药治疗机,它集电疗、热疗、灸疗、药疗于一体,具有消炎、止咳、平喘、退热、止泻等作用。科内自制的退热、寒泻、湿热泻、健脾、溃疡性口腔炎、流行性腮腺炎等多种内病外治制剂具有独特疗效,协助用于临床治疗多系统疾病,效果理想,充分体现了我院儿科的中医特色,
儿科擅长运用中西医结合治疗儿科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重症。尤其是在治疗小儿哮喘、肺炎、呼吸道感染、高热抽搐、病毒性心肌炎、肾病综合征、急慢性肾炎、风湿热、川崎病、营养不良、肠痉挛、厌食症、腹泻、紫癜等经验丰富。对儿童的成长过程可进行正确指导和健康咨询。还开展对儿童微量元素的测定诊断,并结合使用中药治疗儿童疳积、包括各种厌食症、消化不良等效果显著。 皮肤科拥有医务人员4名,其中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1名,初级职称1名。治疗范围如下:
一、皮肤科疾病范围:
1、真菌类皮肤病:手足癣、体癣,股癣等。
2、细菌性皮肤病:脓疱病、毛囊炎,疖肿、丹毒、蜂窝织炎。
3、病毒性皮肤病:带状疱疹、水痘、传染性软疣、扁平疣、手足口病。
4、动物性皮肤病: 各种虫咬皮炎,疥疮等。
5、过敏性皮肤病:湿疹、皮炎、荨麻疹、结节红斑等。
6、神经性皮肤病:神经性皮炎,痒疹等。
7、红斑鳞屑性皮肤病:银屑病、玫瑰糠疹、扁平苔癣等。
8、结缔组织病:红斑狼疮、皮肌炎。
9、色素性皮肤病:黄褐斑、雀斑、白癜风。
10、血管性皮肤病:血管炎、各种紫癜、白塞氏病。
11、皮脂腺病:痤疮、酒渣鼻、脂溢性皮炎等。
12、浅表性皮肤肿瘤;
13、性传播性疾病:尖锐湿疣、梅毒、生殖器疱疹。
二、激光治疗:
1、 肛门直肠疾病:肛门肿物,内痔、外痔、混和痔,肛裂、肛瘘、息肉、肛 门脓肿、肛门湿疹
2、外科疾病:体表肿物、囊肿、粉瘤、脂肪瘤、纤维瘤、包茎、包皮过长、腋臭、鸡眼、脚垫、嵌甲、疣类。
3、耳鼻喉科疾病:鼻息肉、肥厚性鼻炎,肿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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