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非典”疫情逐渐趋于平缓,开始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中国文化部日前颁发了《文化部关于应对“非典”冲击促进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的意见》。
《意见》对全国各有关文化事业单位提出,各地文化厅局要积极应对“非典”对文化艺术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两手抓”的战略方针,一方面抓预防“非典”不放松,一方面研究制定疫情过后文化发展策略,认真调整、部署“非典”过后的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措施,促进文化艺术的发展繁荣。
《意见》中提出了五方面措施:1.逐步加大演出力度,促进文化舞台的繁荣;2.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活跃群众文化生活;3.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振兴相关文化行业;4.确保重点,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对外文化交流工作;5.继续做好文化体制改革调研工作,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并对以上五方面措施的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对演出创作方面,要求各艺术表演团体要做好“非典”疫情过后的艺术生产计划,尽快恢复创作、排练,努力多演出。根据“非典”对人们造成的心理影响,积极开拓露天广场演出等新的演出方式和市场。
对基层文化建设方面,提出要以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为重点,加强基本设施、队伍、内容和方式建设。加强对群众文化活动的指导,多组织小型、灵活、多样的户外文化活动。减少各类大型群众文艺汇演、比赛、评奖活动和会议。加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加快文化信息资源的加工与整合,积极发展基层网点,拓展基层服务工作,扩大基层服务点的覆盖面。
对文化市场方面,演出市场要在做好各项防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有步骤地放开演出活动的审批,但应适当控制大型演出活动的场次,尤其是场馆内演出活动的场次。娱乐市场要严格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积极发展大众化的娱乐场所,大力开发面向老年人和青少年的健康文明的娱乐项目。实行娱乐场所审批公示制度,将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以加强社会监督。音像市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推动音像节目开发和市场流通网络建设,建立音像市场现代流通体系。增强音像制品创新开发能力,增加原创性正版音像制品的供给,进一步打击音像领域违法经营活动。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方面要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现有“网吧”的正面引导和改造,通过促进和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力争让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的“网吧”逐步成为市场主流。要在城市和有条件的农村地区逐步停止审批非连锁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通过连锁主题“网吧”淘汰现有的小散乱差的“网吧”。艺术品市场要加强与工商、商务、海关等部门的协调,争取尽早出台《艺术品经营管理条例》。运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管理,逐渐推广艺术品的实名登记制度。积极推动艺术品行业协会的成立,加强行业自律。
对外文化交流方面,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并根据世界各国的不同情况,逐步恢复对外文化交流。要加快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的建设步伐,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开展对外文化宣传活动。加强外宣工作,宣传我国人民在抗击“非典”斗争中所表现出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民族精神,在国际上展示我良好的国家形象。
在文化体制改革方面,继续按照原定的调研工作方案,做好各项调研工作,抓好改革试点,提出关于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建议和进一步繁荣发展文化事业的政策建议。
《意见》要求各地文化厅(局)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本意见,调整文化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切实措施,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振兴文化产业,为开创我国文化艺术繁荣的新局面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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