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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人才洽谈会将举行

医案日记 2023-06-14 14:32:56

卫生人才洽谈会将举行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卫生行业人才市场在卫生人才流动与优化配置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快卫生人才由计划配置向市场配置的进程,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缓解就业压力,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本着充分整合全国卫生人才资源,发挥北京地区的人才优势和院校优势,为招聘单位及应聘个人搭建交流平台的目的,定于2003年12月13~14日在北京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召开“第四届全国卫生行业人才交流洽谈会”。

据悉,届时全国各级医疗单位、医药院校、科研院所及制药企业、医疗器械公司等单位将在现场招聘卫生专业人才及相关专业人才。

2021云南怒江州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公告【10人】

【 #医生招聘#导语】2021云南怒江州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10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9:00-16:00截止,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和《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怒江州“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怒江州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全国计划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10名,具体引进岗位见附表。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引进实施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9:00-16:00;

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平政校区知行楼802教室(云南省昆明市平政校区平政街39号)。

3.资格审核

报名时应聘者应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成绩证明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相关证明。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考核

1.开考比例: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岗位有报名人员即开考。

2.考核方式:考核采用面试。考核内容为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

3.考核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报名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

(三)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确定拟引进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进行洽谈并签订就业协议。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深入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主要侧重于考察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拟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届时因考察不合格、未能按时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拟引进人员不得参加体检等后续程序,并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统一组织拟引进人员到具有相应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由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怒江州“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作方案?的通知》(怒办通〔2021〕19号)规定,引进的医疗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在怒江服务满10年以上,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助。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正式履行合同后,补助博士研究生20万元安家费、硕士研究生10万元,一次性发放。

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实行特岗聘用,不占所在单位结构比。引进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配偶在原单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可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随调手续。其他身份的,由用人单位妥善安置或帮助推荐就业。子女(无须户口随迁)可就读怒江州直幼儿园和州直中小学校。

六、纪律

本次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参加考核测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按规定进行回避。

七、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由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州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886-3622928。

八、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须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遵守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0886-3622651

怒江州人民医院0886-3624007

怒江州中医医院0886-3051889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0886-8889973

兰坪县卫生健康局0886-3212130

福贡县卫生健康局0886-3411227

贡山县卫生健康局0886-3515616

点击下载>>>

2021年怒江州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2022安徽黄山市黄山区引进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公告【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黄山区人才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黄山区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黄人才办〔2021〕1号)文件要求,现就2022年黄山区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2022年黄山区医疗卫生紧缺性人才引进6名,引进计划(岗位)等信息于6月8日起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黄山区先锋网(/)、黄山区人民医院网站(/)等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为符合《关于印发黄山区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A、B、C、D四类和急需紧缺人才(详见附件5),同时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的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8:00至2022年6月23日17:30

电子信箱:hsrmyy1949@163.com

电子邮件报考人员须将报名所需材料制作PDF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PDF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姓名+岗位代码”(如“张三22001”)。收到该邮箱回信,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2022年黄山区公开引进卫生和急需紧缺性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须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在招聘过程中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电子照片(照片命名方式“姓名+岗位代码”);

4、相应书(见附件3)。

(三)资格审查

黄山区卫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

电子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初审的发放电子准考证。准考证电子版于2022年6月27日17:30前发放到报考人员的报名电子邮箱,请自行打印。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1:2(其中17003临床医学岗位达不到1:1.5)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6月24日8:00-17: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面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着重对考生医疗技术、学科建设作用、示范带动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6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面试准考证。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考察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以及符合A、B、C、D类人才的相关证书等材料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体检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黄山区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辞职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卫健委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卫健委将拟引进人员名单、《黄山区公开引进卫生和急需紧缺性人才报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履行辞职辞聘手续后填报),报送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引进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引进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引进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聘用。

本次黄山区公开引进医疗卫生和急需紧缺性人才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按照《关于印发黄山区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黄人才办〔2021〕1号)兑现相关补贴和待遇,其中:A类医疗卫生人才,给予50万元安家补助;B类医疗卫生人才,给予40万元安家补助;C类医疗卫生人才,给予30万元安家补助;D类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第1、2、3、4项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安家补助。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黄山区人才办公室、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有关政策及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黄山区人民医院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9-8532572(黄山区人民医院办公室)

0559-8500045(黄山区卫健委办公室)

0559-8500603(黄山区人才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59-8500252(黄山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引进岗位表各单位咨询电话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2022年黄山区公开引进医疗卫生紧缺性人才引进岗位表

黄山区医疗卫生紧缺性人才引进报名表

2022年黄山区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引进招考诚信报名书

2022年黄山区各学科层次专业参考目录

黄山区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医源卫生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天津市医源卫生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2005-05-20在天津市河西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河西区佟楼佟卫里19号116室。

天津市医源卫生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201037736254679,企业法人王晓玲,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天津市医源卫生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为人力资源供需双方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咨询;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人力社保政策咨询;举办人力资源招聘洽谈会;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天津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3518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148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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