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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正常生育要什么条件

医案日记 2023-06-13 12:45:15

生育,正常生育要什么条件

受孕是一个复杂的生理过程,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①女方的卵巢每月有正常成熟卵子排出;

②男方在同房时能射精,精液中含有正常数量、形态和活力的精子;

③女方的输卵管通畅无阻,使精子和卵子能在管内相遇受精;

④受精卵必须能通过输卵管进入子宫腔,并能在子宫内膜里种植下来。

以上任何一个环节有障碍,均可发生不孕不育。由此看来,引起不孕不育的原因,可同时存在于男女双方,也可只存在于男女任何一方。

可生第二个小孩需要什么条件?大神们帮帮忙

国家工作人员(含招聘干部,下同)、企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生育第二个孩子,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鉴定,第一个孩子有非遗传性残疾或有其他严重生正是缺陷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2、婚后5年以上不孕的,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不孕症,按照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又怀孕药孕的; 3、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无子女的;4、夫妻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在我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孩子的。(三)夫妻双方均为农民除适用以上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五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1、夫妻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2、夫妻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孩子的;3、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孩子的;4、同胞兄弟二人或二人以上均系农民,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孩子,其他兄弟未收养孩子的。夫妻双方系农民,只有一个女孩,确有实际困难,可以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四)夫妻中女方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男方是农民的,适用上述条件第二大项规定:女方是农民,男方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的适用第二大项和第三大项(一)、(二)项的规定。(五)民族乡除适用以上规定外,夫妻双方均系少数民族,一方是农民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夫妻均系农民,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六)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的,生育间隔必须在4年以上,生育妇女的年龄超过29周岁,生育第二个孩子的间隔时间可以缩短为3年。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二)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三)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四)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五)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七)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生三胎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 成都 生 三胎 要什么条件包括什么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成都生三胎要什么条件包括什么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政策规定 《 四川 省人口与 计划生育 条例》规定: 第三章 生育 调节 第十三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第十四条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第十五条在四川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以及夫妻一方为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外国公民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必须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组织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出具的鉴定不能作为依据。 第十七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由一方 户籍 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逾期视为批准。 二、2019四川第三胎怎么罚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四条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 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 第三十五条 收养 他人子女期满六个月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又没有正当理由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生育证生育的,依照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书面决定。 第三十七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分期缴纳。 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生三胎要什么条件包括什么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生三胎要什么条件包括什么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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